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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第一废柴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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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莎行 第一百六十六章 破局簪花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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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仲永含笑走过去,轻轻走过简娇身侧,走到窗户边,定定立在那里,观察了一下周遭情形,又看了看窗口的藤蔓,确认了一番,方才关了窗。

    接着,他好整以暇的一屁股坐到摆满了菜肴的窗边小几上,看着那些菜,轻笑着,提起筷子,招手对简娇道:“边吃边说吧。”

    这话题节奏转换太快,简娇楞了一楞,才看向桌上的菜肴:

    翡翠鹿哺,蹄汁汤饼,酸笋葫芦鸡,菱香辣兔头,三山明月羹,白糯海参,和风黄鱼,龙凤斗,茄汁锦翠,蘑菇鸡汤,另配了黄鳝苏蓉,陈年竹叶飘香酒。

    方仲永和简娇就着桌边两侧坐下,方仲永为简娇倒了酒,举杯道:“辛苦你了。”

    简娇饮了一杯,面上有些微微的浮粉色:“不辛苦,我打探来那点零星情报,没什么大用处。”

    “怎么没有大用处?”方仲永一边吃着,一边又为简娇倒酒,“要对自己有信心,此番我寻你回来,也是有件事要与你商议。”

    “什么事?”简娇侧一侧身子,身前的波涛不可描述的抖动两下,眼神中怀着满满的温暖之意。

    “你可愿意参加密谍司的训练,成为大宋的斥谍人员,学会专业的情报手段?”方仲永眼神明澈安静,“你不用急着回答我,可以慎重思考一下。来,先吃饭吧。”

    简娇身为女子,很少得到一个男子如此的平等和尊重,而且她心中那点一定要为简老爹报仇雪恨的心思,竟如此的被方仲永一眼看穿,还这样为自己的目标筹谋,心下不由温暖:“爹,真的是那个簪花土豆杀死的么?”

    “目前还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但是,必定和西夏人脱不了干系。”方仲永说的很理智。

    简娇却歪了头,略带纳闷道:“什么是百分之百?”

    “呃,这个,就是十足把握,绝不会错的意思。”方仲永说着,自己也扬手饮下了一杯。

    简娇正过脑袋,胸前又颤颤抖动两下,这才压低声音道:“愿意是愿意,但是,如何能成为大宋斥谍人员呢?”

    方仲永笑了笑,目光温和:“你若是愿意,我自然会为你安排,不用担心,先吃菜吧。”

    简娇看着方仲永的脸,乖巧的点了点头。

    临走,方仲永将剩下的菜打了包,又重新打了一壶酒,一并带回了囚室之中。

    囚室外,一抹淡淡的青烟,缓缓的被吹入囚室之中。

    方仲永一步步向着簪花土豆的囚室走去,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簪花土豆见方仲永带着酒菜前来,略略有些吃惊,这是要给他送行么?

    吱呀一声,囚室的铁链被打开,方仲永依旧是那样霁月清风的模样,向他走来。

    簪花土豆不由一笑:“这是,终于可以让我解脱了么?好香,没想到还有这顿送行酒。”

    他说着,爽朗的哈哈大笑,笑声中带着一种不易察觉的苦涩。

    方仲永只是微笑着,将酒菜一一铺展在囚室的地上,又挑了两根废枝桠,将上面的倒刺互相磨平了,然后将那两根枯枝,递到簪花土豆手中。

    簪花土豆没有接过那方仲永在囚室就地取材的“筷子”,却是直接将带着镣铐的手伸向那壶酒。

    血液和污浊在他脸上,酒水从口中因着大口吞咽未及全然喝下,流淌出的酒水,冲刷出一个血泥向下嘀嗒嘀嗒的下巴。

    方仲永静静的将“筷子”放到食物上。

    簪花土豆自己给自己灌了大半壶的酒,然后风卷残云一般扫完了所有的食物之后,摸摸肚子,打了一个饱嗝。

    方仲永看着这样一个人,明知死到临头,被打的身体残缺,浑身没有一处好肉,竟然还可以这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必定是信念没有被打倒的人,对生活怀有着虽死不已的希望。

    “没有毒?看样子,是行刑前的一顿好酒好饭。方大人,多谢你。”簪花土豆目光炯炯。

    方仲永笑笑,月色照在他的脸上,映出那幽深的,不可捉摸的双眸,带着一种寒霜般的清辉。

    “野利家的私生子,当真和野利家的人,从性情到行为,说不出的相似。可惜啊,可惜李元昊活着一天,你就不能认祖归宗,甚至也见不到自己的亲儿子——或许,你正是为了自己的儿子而活的吧——”

    说出这段话的方仲永,目光神情平静如水,冷漠如冰。

    簪花土豆原本还豪情万丈的眼神,一下子如若掉进了冰窟窿一般,隔着血污和灰尘,都能看到他脸上的苍白。

    方仲永怎么能知道?不能啊,此事在斥谍网络中,在西夏,都是绝密的,想破了天去,知道的人也不过寥寥几个,方仲永,他,他怎么会知道?

    “我怎么不能知道呢?”方仲永如若看穿了簪花土豆心思一般,轻声道:

    “你的文字功夫,写话本子的才干本事,又能统领大宋境内的斥谍行动,不动声色的在大宋站稳脚跟,且这外表与野利家人如此相似,从里到外,除了野利家,你还能是谁家的人?

    野利仁荣,是西夏文字的创造者;

    野利都兰,是李元昊的皇后,手中握有西夏斥谍势力的权力;

    野利都兰的大叔叔野利旺荣,掌管西夏的明堂左厢军,号称“莫利王”;

    野利都兰的小叔叔野利遇乞,是野利皇后的叔父,足智多谋,极会用兵,元昊赏识野利遇乞的军事才华,后来擢拔他为天都右厢军首领,号称“天都王”。

    好一个家大业大,人才济济的野利家族啊,却容不下一个私生子,硬要逼他远走他乡,你说,这是什么道理呢?其实你们西夏人,并没有大宋的礼教观念,对私生子的事,是很宽容的吧。”

    方仲永心道,野利氏的作用之大,岂止于此呢:

    不就后就会爆发的宋夏之战中,著名的夏宋三川口、好水川之战,野利遇乞都是战役的实际策划者,此两战役使宋朝丧师失地,元气大伤,

    因此,种世衡等一干大宋边将对莫利遇乞恨之入骨,屡欲图谋去之而后快,光种世衡一个人记载于史料的,就有派人行刺、诱降,离间等等计策,为杀野利遇乞,费尽心思,但均未得逞。

    然并卵,野利遇乞这颗野利家的明珠,和野利皇后,都宰在了自己的美人夫人手上,或者说,栽在了元昊的色字头上。

    为了霸占野利遇乞的夫人没藏氏,李元昊最终杀了野利遇乞,废了野利都兰,而元昊和没藏氏的私生子两叉,也取代了野利氏所生的太子宁令哥,继承了李元昊的王位……

    方仲永看到簪花土豆的神色,透过他的眼睛,看到那一道坚强的防线正在被有力的冲击着,他收束心神,心无旁骛的开始了这场和簪花土豆的心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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