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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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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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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白起看来,泰森就如同一个不知世事的懵懂少年,所以白起一点也不介意在他那如同白纸一张的脑子里烙下鲜明的自己的痕迹。改造一个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确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所以白起难得的说了这么多。

    “朋友?”泰森声音艰涩地问道,显然这个词语对他来说有点陌生。

    通过泰森的这些表现,白起能够想到一些问题,所以他认真地解释道:“你知道狼群吗?一匹狼的实力有限,能够很轻易地就让人猎杀了。不过如果面对一群狼,哪怕是实力高强之辈也会心里打怵。所以换句话说,朋友就是同伴,就是可以在危险的时候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的人!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很多时候一个人不能达成的事情,只要多了一个帮手,那么就会变得轻而易举。”

    泰森陷入了沉默之中,良久才道:“这个我不懂……”

    白起微微一笑,心中已经勾勒好了一个计划,所以他继续道:“其实这事儿也并不难解释,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其实我们可以把人们分成两类,朋友和敌人!朋友是不需要防备的,而敌人,我们在防备他的同时也要想方设法地把对方杀死。你可以想象一下举世皆敌的感觉是怎么样,那样一来,哪怕是你再怎么风华绝代、实力高绝,也许生出孤寂与无力之感的!说到底,不管是人类还是兽族、精灵,都不可能单独以一个个体去存活,那样就太累了。朋友啊,就是能够一起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的人!”

    泰森挠了挠头道:“我还是不懂!”

    白起“额”了一声,有种黔驴技穷的感觉,眼前这个狼族少年实在是不好交流啊!

    所以他想了想,用一种更通俗的说法说道:“假如现在我和隆美尔站在你面前,让你选择一个人作为对手,你会选谁?”

    “我不是你们两个的对手!”泰森低声道。

    “那如果我和你联合起来去杀隆美尔,那么我们能不能胜利呢?”白起再次问道。

    泰森想也不想地回答道:“那肯定能杀了他!”

    白起摊了摊手道:“所以啊,有些事情明明可以用更简单的方法去解决,我们为什么要把它复杂化呢?一人计短二人计长,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所以我们需要很多很多帮手,然后达成我们的目的,我们管他们叫朋友!”

    “两个人去打一个人,这样不好吧?”泰森迟疑道。

    白起有点无语,信奉丛林法则的人也会讲求所谓的单打独斗吗?但他还是耐心地解释道:“这个世界有很多很多的强者,而我们现在还很弱小,弱小到必须联合起来才能生存,所以两个人打一个人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生存,多么朴素而又珍贵的词语啊!”

    泰森木然地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一副沉思的表情,然后突然问道:“那么,你有朋友吗?”

    白起一愣,也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正儿八经地在这个世界的存在也就这几个月的时间,接触的人也不算多。之前的小洛克倒是跟人交往过不少,不过大多都是一些亲戚,完全就不在成为朋友的范围之内。上学之后他倒是接触到不少人,但沉默寡言的小洛克跟那些同学交往较少,甚至脑海中也没有所谓的朋友的定义,更没有刻意地去经营什么,所以也可以称作是没有朋友的,那里面顶多也就是那个有点话唠、有点嘚瑟的卡布里算半个。所以这么算来,他也是没有什么朋友的。

    正当白起想要回话,但他的神色却突然一动,对泰森道:“这里距离那些佣兵有点近,我们去别的地方说话吧!”

    只见不远处的佣兵营地已经清扫完战场,几个佣兵正向着这个方向走来。

    泰森顺着白起的目光看去,然后点了点头,率先消失在了密林之中。

    白起紧随其后,这个时候泰森超绝的速度便显露了出来,整个人似乎融入进了密林之中,只有一道虚影在那里一闪而过。白起不得不承认泰森这人实力的高强,尤其是在刺杀方面绝对会甩出自己几条街,所以他心中的某种想法更加确定了下来。

    就像白起说的那样,这样的人,如果能够成为朋友,绝对会比成为敌人来得舒服很多。

    五分钟后,两人终于停下了脚步,然后在一棵树下坐了下来。

    这个画面有点诡异,原本还是刀剑相向的两个人这一刻却如同多年不见的老友一样席地而坐,怎么都会让人感觉有点别扭。不过作为当事人的两人倒是没有太多的感觉,再次进行着那看似有点无聊却意义深远的话题。

    “你有朋友吗?”泰森再次问道。

    “我也没有!”白起并没有沉默太长时间,而是直接说道。

    泰森“哦”了一声,转而问道:“你想要有朋友吗?”

    白起的脸上扬起了一个稍显阳光的笑容道:“当然想了,有了朋友之后也就意味着自己不再那么孤独了!”

    “孤独那么可怕吗?”泰森问道。

    “孤独啊?孤独真的很可怕!那样你的人生会看不到丝毫希望的。”白起幽幽的声音传来,似乎又想到了那几千年不入轮回的岁月,那时的他没有人能够交流,孤独地度过了那段时间。

    泰森沉默了一下,似乎在想象着孤独的感觉,然后低沉着嗓音说道:“我也没有朋友,更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去交一个朋友!”

    “那么,我们两个交个朋友好吗?”白起突然看向泰森说道。

    听到白起的话后,泰森微微一愣,迟疑了一下才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白起微微一笑道:“先重新认识一下,我叫白起,很高兴认识你!”

    然后白起对着泰森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看着白起递过来的右手,泰森再次迟疑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也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放在白起的手上,小声道:“你好,我叫泰森,很高兴认识你!”

    没有人知道,日后洛克王与狼王的深厚情谊就是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与情况下确立的,然后对整个大陆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们的不离不弃成为了所有朋友的典范,也让人向往!

    两人再次坐下,泰森沉默了一下问道:“那么我们成为了朋友之后,我应该做些什么?”

    白起看了泰森一眼,脸上闪过一丝笑意,然后把自己的身子靠在树上,伸了个懒腰,轻声道:“成为了朋友,其实并没有什么束缚,我们两个只是确定了一种关系而已。就像我之前说过的那样,朋友应该同甘共苦,能够分享彼此间的喜怒哀乐。作为朋友就要在另一个人处在危难的时候伸出援手,作为朋友就要跟另一个人保持利益与目标的一致。最重要的是,成为朋友的两个人在战斗中可以安心把自己的后背托付给对方,不背叛,不离不弃!”

    泰森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道:“我会努力的!”

    然后他学着白起的样子,也把自己的身子靠在了树上,然后用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看向远方,目光却没有焦点。

    “其实啊,做朋友并没有那么复杂,只要你记住我这几句话,然后剩余的事情就随着自己的本心去做好了。”白起笑道。

    “本心吗?”泰森喃喃道:“似乎很不错的样子啊……”

    诺森历1124年3月,洛克王与狼王初次相遇,然后在三个月后,两人相交!

    奥兰斯大陆的历史,又翻开了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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