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车一路翻滚到坡下,我们四个齐齐都是灰头土脸。
好在我们都是练过的,在车内的磕碰并不是很严重,尤其是我,有两个肉垫,一点事儿没有。
在前面抓住方向盘的马凌涛也没受什么伤。
苦逼的是我身边这两号肉垫,碰的是头破血流,有一个直接晕了过去。
车子最后停下是倒扣着的。
“砰砰~!”
我连着狠踹两脚,将军车门踹开,那位昏迷的士兵,被我一脚踢在屁股上,先踢了出去。
然后我跟着钻出去。
等我出去,马凌涛也从驾驶位破碎的车窗爬了出来,跟我一样,也是灰头土脸的。
“疯狗,现在怎么办,歹徒冲从坡上冲下来了。”
马凌涛一边进往下拉那位头部受了伤的士兵,一边对我道。
“还能怎么办?跑呗!保命重要。”
我无语的瞪了他一眼。
话毕,我就提起那个昏迷的士兵,往腰里边一夹,抬腿就跑。
马凌涛看我在前头跑,他也着急了,扛起那名头部受了重伤的士兵,跟着我跑,微冲也不要了。
“你们是跑不了的,兄弟们给我把这条小河沟包围住。”
为首的混子,大呼一声。
随着他这一声大吼,不少混子,拿着手电闪,从小河沟上方两边包围而来。
我们身后还追了不少混子。
枪声一直就没断过,也真是亏了这条小河沟了,不然今天我八成是要死路一条了。
“疯狗,你咋跑那么快?等等我。”
看我嗖嗖的就跑没影儿了,马凌涛扛了一个士兵,着急的在后面喊我。
“看来你这当兵的也不行啊,连我都跑不过,加把劲儿吧,不然小命就丢了。”
我扭头招呼了马凌涛一句,加快速度沿着小河沟一路狂奔。
跑路可是我的强项,借着微弱的月光,我就像一只灵猴,奔走在小河沟。
这是我从小就练出来的本事,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学的来的。
马凌涛很快就被我甩没影儿了,没一会儿,我就跑到了小河沟的尽头,前方是个死土涯。
就是经过大水冲击,从而形成那种有三丈多高的土涯,上还上不去。
玛德,真是点背。
我骂了一声,立刻掉头,沿着斜坡往上面冲,到上面暴露也没办法了,被堵在下面,只有死路一条。
“马连长,沿着坡,跟上我,前面是死胡同。”看到马凌涛跟上来,我冲他喊了一声。
“多谢疯狗!”
马凌涛答应了一声,紧跟着我往上冲。
当我冲上小河沟后,侧面已经追来了二十多号混子,齐齐举着枪,手里还拿着手电筒。
好在他们的手电筒,全都是向小河沟晃去的,并没有发现我已经上来了。
这是个难得的机会,我全力施展出鬼影步,几个穿梭就躲在了一个小土丘的后面。
我就将这位士兵放在这里,刨土将他大概埋了一下,反正他也昏迷了,正好先藏起来。
我刚将这位士兵处理好,马凌涛上来了。
也就在这时,混子们的手电晃住了马凌涛。
“砰砰砰…”
顿时,一连串的枪响。
马凌涛这家伙儿也真是有本事,一把将他身边的兄弟甩出去,他就地连着一顿翻滚。
奇迹办的躲过了一片枪击。
“唰~!”
我瞅准时机,掏出一柄匕首,对着冲在最前头的混子飞了过去。
“噗~!”
一击命中,那混子当场倒地而亡。
我已经怒了,他们这些人简直是太猖,在此等情形下,我就算全把他们干掉,也是合法的。
因为他们是非法持枪械犯罪,他们的性质已经和恐怖分子是一个级别。
试问,一个合法公民杀死一个恐怖会犯法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但不犯法,这个合法公民还是伸张正义的好公民。
而我,此刻就是这样一个伸长正义的好公民,是一个解救人民解放军的好公民。
其实我完全可以丢下马凌涛他们逃命。
有鬼影步,我很自信,这些混子跑断腿也是抓不住我。
但我是一个理智的人,不管是出于道义,还是后果的考虑,我都不能丢下马凌涛。
他们三个一死,那就死无对证了,陈香就能完美的将这场枪杀案嫁祸给狼牙小队。
到时候,就算有潘雨晴在,也救不了我的突击小队,也救不了我的狼牙。
毕竟杀害人民解放军这是大罪,即使潘雨晴能保住我的命,可是整个狼牙乃至狼牙旗下的产业。
都将会因为这场栽赃而遭受灭顶之灾。
所以,我就算豁出这条小命,也要保住马凌涛三人的命,这不只是我讲义气救马凌涛的问题。
而是关乎狼牙基业的问题,我决不允许这样的事儿发生的。
这个念头在我脑海一闪,我就想通了这些事儿,时间很短,前后也就两三秒的事儿。
为首的混子一死,其余混子自然向我这边晃来了手电。
“来呀,老子在此,有种向老子开枪啊,我艹尼玛!”
我对着混子们大骂一句,施展出鬼影步就冲向了他们。
我很生气,是他们逼我的,那就別怪我大开杀戒。
“砰砰砰…”
我话音刚落,几乎所有枪口都对着我开枪。
在他们开枪那一刻,我已经做好了躲避的准备,我是所有预备的。
我亲看看到一颗颗子弹从我身下飞过。
而我,已经如同一只从高空俯冲而下的雄鹰,从半空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出现在了混子们的近前。
这就是鬼影步的威力,老子这一个多月来,又是流血,又是流汗,练不出点绝活来,我敢自称狼牙老大?
练不出点绝活儿来,我敢称是鬼影古术的传人?
在他们开枪之前,我来了个狂爆前冲,而后猛的飞跃而起,在空中,我是抱团成一个球体的。
这样有利于快速前冲。
“噗噗噗…”
当我落地那一颗,双手各握一柄匕首,只是瞬间,我就切断了四名混子的咽喉。
此刻的我,内心是冰冷的,面对这些草菅人命的混子,面对这些恐怖分子,我有的只是冷酷无情,有的只是杀伐果决。
他们在我眼里,都是该死的,都是该下地狱的。
“砰砰…”
由于我的闯入,混子们阵脚大乱,原处的人向我开枪,结果他们干死了自己人。
我施展鬼影步身形游走不定,他们想要击中我,谈何容易。
“噗噗噗…”
我出手如电,一个混子接一个混子的喉咙被我切开,鲜血如喷泉般飞溅在我脸上。
我来不及时停留,只有不断疯狂杀伐,只有不断的形同鬼魅般左右闪掠。
“疯狗,我来了,你这个兄弟我认了。”
就在我杀倒一片的时候,我听到了马凌涛的声音。
“砰砰砰…”
等我再反应过来的时候,马凌涛已经捡了两杆枪,左右开攻射杀混子。
玛德,还是枪杀比较利索,一扫一大片。
有马凌涛在后方用枪辅助,我索性也不往前冲了,而是一个闪身从侧面退了回去。
“疯狗,拿两杆枪给我的兄弟,他们都是神枪手,老子今天怒了,杀不光这些歹徒,老子就不是人民解放军。”
马凌涛一边开枪,一边冲我吼道。
“好,我喜欢你身上这股子霸气。”
我回了一声,一边后撤,一边捡了三杆枪。
很快,我就看见了个头破血流的士兵,他正艰难的往马凌涛这边走。
“兄弟,接枪。”
我笑着冲到他身边,将一杆微冲递给他。
“谢了。”
摸到枪那一瞬间,这家伙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劲儿,双手抱枪,竟然跑着冲了上去。
不得不说,军人真是好样的,枪杆子就是他们的命,有了这玩意儿,顿时就能精神百倍。
有马凌涛和这位兵士兵冲上去射杀混子。
我赶紧去将那位昏迷的家伙土里揪出来,掐醒了,丢给他一把枪。
这时,小河沟下面,和对面,全都是持枪的混子。
从数量上来看,人数起码上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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