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征去拿了包饼干,顺带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快到下午的放学时间了。
他发现学习门口的小混混又多了一两伙人,以他的经验看,这些家伙跟学生“勾结”三天两头在学校附近闹事是日常任务,时不时打一次群架是小活动。
眼下这几伙人的阵势,倒不像是小活动这么简单,更像是要准备庆祝节日。
陆征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几乎可以想象得出放学的铃声一响,学生们涌出校门时小混混耀武扬威的“壮观”景象。
可这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要是他还年轻——至少二十三岁的他已经感觉自己很老了——或许他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需要什么理由,非要找一个的话,那就是“看不惯”。
看不惯,永远是最无懈可击的理由。
可现在不同了,他觉得自己老了,老到看破红尘,老到走不动了。
一个小混混走过来买烟,陆征很识趣地让到了一边。小混混拿了烟瞥了陆征一眼,见了他身上穿的病号服,不禁愣了一下,然后点了一支烟阔步离开。
小卖部老板终于还是忍不住了,问陆征道:“小伙子,刚从医院里出来的?”
陆征微笑道:“是啊是啊。”
小卖部老板说道:“咋不先回家换身衣服?”
陆征答道:“我在等人来接我回家。”
小卖部老板“哦”了一声,一副了然的神情。
陆征岔开话题说道:“大叔,你这里生意挺不错的嘛。”
小卖部面带笑容叹道:“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
“怎么说?”
小卖部老板说道:“这里地段好,生意确实好做,有一点不好的是——”他说着暗暗指了指那些小混混,“这学校门口三天两头不太平,时不时闹出点事情来,没几次我这里能够幸免的。唉,虽然赚得到钱,但是过得不舒坦啊。”
陆征点了点头,说道:“学校门口嘛,都是这样的啦。不过话说回来,这所学校门口的闲杂人还真比别处多,是因为今天有什么大事吗?”
“大个屁事咯。”小卖部老板一脸不屑,“还不是为了学校里的那些女学生!”
陆征笑道:“为了女学生,女高中生?”
小卖部老板答道:“那不是,小小年纪……”
陆征没心思听小卖部老板讲大道理,他想着高中女生在外边找小混混男朋友倒不是什么稀奇事,自己高中那会儿已经习以为常了。找个不可一世的社会青年做霸道总裁,然后拉到学校门口来炫耀,嗯,就是这种套路。
想到这里,陆征叹道:“色字头上一把刀,多少英雄豪杰被砍死。”
小卖部老板跟陆征聊了几句话,倒觉得陆征这人有趣,听了陆征这话,便说道:“别处的色头上有一把刀怕是没人敢动,这所学校里的色,别说刀了,头上就是有大炮,那些男的也会像苍蝇闻到屎味一样蜂拥而来,其中还不乏地位显赫的公子哥。”
陆征突然来了兴致,问道:“有这么严重吗?怎么说那些女孩子也还是高中生,就算再漂亮也嫩了点,毛都没长齐,让你说得跟仙女下凡似的。”
小卖部老板一本正经地说道:“这个你还真别怀疑,就真有那么一个是仙女下凡。”
陆征一脸懵逼:“开玩笑的吧?”
小卖部老板正色道:“我一把年纪了,会跟你小子开这种玩笑吗!就算你不是本市的人,想必也听说过‘桂森市自古美女多’这句话吧?”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本市人?”
小卖部老板斜着眼说道:“你是本市人难道会不知道桂华高中的小仙女?”
陆征“呵呵”一笑,说道:“我确实不是本市人,不过‘桂森市自古美女多’这句话我还是听说过的。”
“这就对了嘛,”小卖部老板接着说道,“桂华市本来美女就多,我是土生土长的桂森市人,长这么大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那么漂亮的小女生。”
陆征觉得这小老头有点老不正经,要不就是有特殊的嗜好,说道:“怎么个漂亮,形容一下?”
“那又怎么能形容得出来呢。”小卖部老板说道,然后想了想,继续说,“这么说吧,全国的顶尖美女基本都在桂华市,全市的顶尖美女基本在桂华高中,而桂华高中的顶尖美女就是她了。所以说是仙女下凡不为过吧?”
陆征又“呵呵”一笑,说道:“不就是校花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喏,你这话倒是说对了,就是校花,不对,是市花。”
“……”
陆征再也不想听小老头把那个女高中生描绘得神乎其神了,看向那些可怜的小混混,说道:“如此说来,这些人都是为了她来的咯?”
“基本是吧。”小卖部老板答道,“自古英雄爱美女嘛,虽然那些小伙子们自知自己并不是英雄,连有钱有势的公子哥少爷都难以抱得美人归,他们更不可能有机会。不过凡事都有例外,万一人家喜欢放荡不羁的小坏蛋,那不是中彩票了吗?有万分之一的几率总不该放过。”
陆征再次“呵呵”一笑,骂了一句“庸俗!”,然后说道:“看来今天不是例外,想必每天放学时间这里都这么多人吧。”
小卖部老板说道:“今天算少的了。起初我以为你也是来凑热闹的,然而想想你穿的这身衣服……”
陆征白了小卖部老板一眼:“穿病号服来见梦中情人,神经病吧?”
小卖部老板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现在明白了,你不是神经病。”
如果不是这小老头年纪大自己太多,陆征真想马上揍他一顿。“给我拿包烟。”他有点郁闷地对小老头说道,“再拿个打火机。”
陆征点了烟,一支烟没抽完对面学校的放学铃声响了,他看了看时间,这会儿陈伯也差不多该到了。
然而比陈伯先到的是桂华高中的放学铃声,不一会儿学生们就陆陆续续涌出校门,有豪车来接的比骑电车的多,骑电车的比骑自行车的多,骑自行车的又比走路的多。
陆征没在高中学校读过书,不过他想起初中时放学的时候,别人都是有车来接,而他只能自己走路回去,一走就是一小时。
现在想想那都是老爸的“良苦用心”,是在为他后来参军打基础,啊,多么痛的领悟!
周围的小混混们也聚了过去,想必是那位所谓的校花要出来了吧,或者说敌对双方要开始动手了——虽然陆征并不知道敌对的双方是哪双方。
校门前横过的马路并不宽敞,这一下全被车辆堵得满满的,陆征开始有点担心陈伯的车如何能开得进来。
附近的那些三教九流的社会帅哥已经开始行动了。有的三三两两围在一起“谈笑风生”,以显得自己“知识渊博”,引起别人的注意;有的叼着一支烟靠在电线杆上,神情忧郁,眼神迷茫,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深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寂寞;而大多数的小混混们则是拿出了看家本领,也许他们觉得打架才最引人注目,荣耀胜于一切……
陆征看在眼里,暗骂一声“庸俗!”,然后转过头来看了看冰柜的玻璃上映出的自己的模样,他觉得自己帅呆了:白白净净的脸蛋,丝毫没有因为在军队里训练而被晒黑;一张英气逼人的脸,高挑的鼻梁,一双神采奕奕的眼睛,恰到好处的眉毛……简直是貌比潘安,足以迷倒万千少女!
他想如果自己往校门口一站,那些耍帅的小混混全都相形见绌,黯然失色,但是这样做会不会被他们群起而攻之?
答案是肯定的——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
然而,有不少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小女生过来买东西,却没有人多看上他一眼,这未免让他有点失望。
难道自己已经帅得让人无法直视了吗?
就在陆征还沉醉在自己的幻想当中,耳边想起来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大少爷?”
陆征扭头一看,一个身材矮小、头发花白的正笑容满面地站在他跟前。陈伯的全名叫陈波,是陆家的管家,对陆家向来忠心耿耿。自打陆征懂事以来,陈伯就已经待在陆家,陆征并不清楚他的来历,只知道他跟老爸的的关系不一般——虽然他名义上只是陆家的管家。
可以这么说,老爸可以不给任何人面子,但是绝不会不给陈伯面子。
陈伯是看着陆征长大的,两人的交情极好。陈伯没有家室,对陆征就像对亲儿子一样好。而陆征也认为在陆家除了老爸之外,能说得上话的只有陈伯是跟他穿一条裤子的。
陆征两眼一翻,没好气地说道:“陈伯,你怎么现在才到,不是说两个小时吗?迟到了半小时了!”
陈伯眯着小眼睛笑道:“大少爷,路上堵车老头子我也是没办法的啊。咦,你怎么会来到桂森市,还穿着这么一身衣服?”
陆征郁闷道:“说来话长。”然后眼神往小卖部老板的位置一瞥:“先替我把钱付,咱们车上再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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