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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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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63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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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户口会带来很多麻烦,我跟哥哥遇到的第一个麻烦就是上学的问题。上学必须有户口,没有户口得多交一笔额外的赞助费。这笔赞助费对父母来说,跟上户口那笔罚款没两样,都是砸锅卖铁也弄不来的天文数字。虽然父母交不起这笔钱,但他们不想我们其中一个像他们那样,做个没文化的农民,一辈子守着那几块瘦田,过着望天打挂的日子。

    因为我跟哥哥的相貌及身形几乎一模一样,就连父母和姐姐都经常会分不清楚,所以父亲想出一个办法,就让我们共用一个名字,或者说是共用一个身份。我跟哥哥轮流去上学,每人上一天,谁去上学回家后就别一个分享当天所学的知识。因为我们的学习机会来之不易,所以我们都特别珍惜,尤其是在姐姐因为家里穷,交不起学费而辍学之后,我们学习就更加认真了。

    我们利用这个办法,完成了小学及中学的学业。后来我们考上了医科大学,仍旧用这个老办法,也是每人各上一天课,不同的是不用上课的人,需要在校外打工以赚取学费。因为纵使有在外打工的姐姐支持,但数额巨大的学费依然压得我们一家喘不过气来。

    幸好,我们最终还是完成了大学的学业,虽然期间有人察觉端倪,但我们共用身份一事终究也没有被揭发。

    大学毕业后,为免被人发现我们共用身份,所以我们分别在两地谋生,哥哥进了洛克公司,而我则在不同的省份里做医药代表。这些年我虽然去过很多地方工作,但为了不给哥哥添麻烦,我一直没有来过这里。哥哥在这里的朋友,甚至小茹和光儿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本以为我们一直都会继续这种生活,尽量避免碰见,直到我们不再为户口的问题担忧为止。可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最终竟然会替代哥哥的身份。

    三年前,国庆的前一晚,哥哥突然给我打电话,跟我说了些奇怪的话。他说如果一个小时后没有接到他的电话,就要立刻赶过去接替他,替他照顾小茹和当时只有一岁的光儿。

    我觉得他可能会有危险,就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但他却不肯告诉我,只是一再要求我答应他。我们是双胞胎,体内流着相同的血,我知道不管是什么事情,在相同的情况下我必定会跟他作出相同的决定。所以我没有再问,答应他并默默地等待他的再次来电。可是一个小时后,他并没有如约打来电话,事实上他再也没有给我打电话。

    虽然我没见过小茹,也没去过哥哥家,但我跟哥哥私下一直保持联络,我知道他家在那里,他也给我看过小茹和光儿的照片,所以我还不至于会找不着他们。不过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好自己的事情,然后连夜乘车赶过来。因为我知道哥哥不想把小茹为他担惊受怕,所以我必需赶在她发现哥哥出事之前,出现在她面前。

    我在第二天中午就赶到了,为免引起小茹的怀疑,我还特地去把头发理成哥哥的发型。我尽量把自己打扮得跟哥哥一样,本以为小茹不会发现问题,不过我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衣服。

    哥哥的衣服都是小茹买的,所以我一进门,她就发现我身上的衣服并非哥哥的。幸好,她只是觉得奇怪而已,并没有起疑心,我顺势编了个谎言,说在公司里把衣服弄脏了,还为止跟领导吵了一架,一时气不过来就辞职了。我故意装作心情很差,她就没有再多问,只是安慰我东家不打,打西家,反正家里还不至于没米下锅,叫我大可以休息一段时再去找工作。

    虽然这是我跟小茹第一次见面,但我已经能体会到哥哥为何会跟这个女人结婚,因为她很温柔,也很贤惠,使我亦情不自禁地爱上她。

    之后,我就代替哥哥照顾小茹和光儿。要照顾他们首先得有稳定的收入,要有收入当然就得找工作。这些年来我都是做医药代表,有一定经验,要找类似的工作并不难。所以我并没有急于找工作,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查清楚哥哥的下落。

    哥哥之前曾经跟我说过,他工作的洛克公司做着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他一直为此而感到非常苦恼,并多次想辞职。因此,我想哥哥之所以会出事,十有八九是与这间公司有关。因为哥哥很可能已经被这间公司的人害死了,所以我不能直接进去调查,只能旁敲侧击。

    然而,当我对洛克公司稍有了解之后,便发现事情并不像我想像中那么简单。哥哥莫名其妙地人间蒸发掉,这间公司竟然一点动静也没有。后来,我查到哥哥是主动辞职的,而辞职的时间就是他给我打电话那天。

    我想哥哥的死应该跟洛克公司的高层有关,只有他们才能把哥哥的死掩饰得如此完美。同时我亦知道,要查清楚哥哥是如何遇害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办到,所以我只好把此事暂且放下,先找一份工作以保证小茹和光儿的生活。

    我进了现在的单位后,利用工作之便不断打听洛克公司的事情,当然我会尽量避免让公司的高层知道我的存在。因为他们一旦发现了我,肯定会对我不利。我用了近三年的时间,总算摸清楚这间公司的一些情况,还知道哥哥出事当晚,那个叫杨忠的会计就在公司里做账。他们公司很奇怪,主要账务都是堆在每个月最后一天晚上才做,我想应该是因为他们做了些不法的买卖。

    哥哥出事当晚,杨忠就在公司里,我想他或多或少会知道有关哥哥的死因的事情。所以半个月前,我趁着他在公司里做账的机会,偷偷溜了进去。我本想以哥哥的身份吓唬他,使他把知道的都说出来,没想到原来他也有份参与杀害哥哥。

    他以为我是哥哥的鬼魂,把全部事情都说了出来。他们公司借制造人体艺术标本为掩护,非法生产海洛因,并把海洛因藏在已经完成的标本里运送出境。哥哥不愿跟他们同流合污,就向他们辞职,但他们怕自己的罪行会被揭发便杀人灭口!

    我知道真相后非常愤怒,大叫要他杀人填命,他惊恐地说不关他事,杀人的是梁雄,并且连滚带爬地往后逃。可能因为慌不择路,他竟然撞到那些装尸体的钢箱子,而且还整个人翻了进去。我可以向你发誓,我当时真的没碰过他,他可能是因为太过惊慌,虽然箱子就只有一米多高,但他终究也没能爬出来。所以,我最多只能算是见死不救,谈不上故意杀人。

    他死了之后,我知道其他三个有份参与谋害哥哥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感到惊慌,尤其是那个亲手杀死哥哥的梁雄。所以,昨晚我又偷偷溜进去,在办公楼里找到了梁雄。

    梁雄虽然没杨忠那么胆小,但毕竟是做了亏心事,最终还是被我吓倒了,拼命地往楼上跑,一直跑到楼顶去。既然他已经跑到楼顶,我亦不妨送他一程,稍微吓唬他一下。我得再次强调一下,这次我也是什么也做,就是吓唬一下他,是他自己心里有鬼,给我一吓就失足掉下楼去。

    虽然杨忠跟梁雄的死可以说跟我有关,但实际上我并没有做过什么,就是吓唬一下他们。如果他们不是害死了哥哥,心中有鬼,肯定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吴越的神情很平静,并没有流露出罪犯被捕后应有的惊惧,仿佛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甚至不认为他的行为会触犯法律。倘若事实真的像他所说那样,或许就连法官也不知道是否该判他有罪,因为他的确没做过什么,只是吓唬一下两名死者而已。

    但是,只要仔细推敲,就不难发现当中的漏D:“存放尸体的金属箱怎么会没盖盖子呢?”

    卷十二 冥府来使 尾声

    一

    处理完洛克公司的案子后,我跟沐师傅通了一次电话,除了告诉他调查的结果外,还向他讨教一个问题,那就是石磊是否真的见鬼了?

    他思索片刻后,便问我一个奇怪的问题:“你确定那晚是中秋夜吗?”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就给我详细的解释——

    鬼魂并非像人们想像中那么可怕,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是不可能“看见”鬼魂的。而石磊所遇到的情况,只能说是万中无一。

    每个人都带有磁场,但每个人的磁场都不一样,不过每十万人当中就会有两个人的磁场十分接近,如果他们走在一起,双方就会感到一种特别的感觉。如果他们是异性的话,或许会是一段浪漫爱情的开始。毕竟在人类短暂的一生里,能遇到两个与自己磁场相近的人,几率几乎是零。

    活人有磁场,死人也有,只是比活人要弱得多。如果活人遇到跟自己磁场相近的尸体时,通常不会有特别的感觉,但某些特殊的环境下,这种情况会有所改变,月圆之夜便是其中一个特殊的环境。

    月球是距离地球最近的星体,她对我们影响非常大,尤其是在中秋佳节,月满充盈之时。此时月球跟我们的距离最近,她的靠近会使我们的磁场产生某些变化,而这种变化发生在尸体身上就会起增幅作用。

    石磊的遭遇很显然是因为他跟埋在墙壁里的尸体磁场相近,平日因为尸体磁场过于弱小,所以他并没有感觉到异样,但当尸体的磁场增强后,他的身体自然就会出现了强烈的反应。当晚他突然犯困,明显就是因为受到尸体的磁场影响。

    然而,尸体的磁场对他的影响并未止于此,随后他所遭遇的怪事都是磁场间互相作用的具体表现。实际上他当晚的所听所见,全都是幻觉……

    听完沐师傅的解释后,我虽然有一瞬间觉得豁然开朗,但很快再次感到疑惑,因为我还有一个问题没弄明白:“如果他看到的都是幻觉,那视频又是怎么回事?”

    “哈哈哈……”听筒里传来他爽朗的笑声,“别太自大,幻觉并非人类的专利。”

    “你的意思是……视频中出现的影子是因为摄像头‘看’到幻觉了?”这可是比见鬼更让我吃惊的解释。

    他又再笑起来:“别这么吃惊,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说简单一点,只是把有磁石在摄像头旁边晃动而已。”

    二

    “海关扣查洛克公司运往德国的人体艺术标本,发现当中藏有大量海洛因了,该公司的行政人员亦已经全部被拘留,看情况得毙掉好几个。”梁政把一份档案递给厅长。

    “我还以为只是一宗小案子,没想到竟然能牵出一条大鱼,你们做得不错。”厅长接过档案稍为翻阅片刻又道:“这个沈茹真的不知道自己的丈夫调包了?”

    梁政坏笑着说:“那会不知道,就算这大吴跟小吴相貌身材什么都一样,但毕竟是两个人,总会有某些差别的,譬如耐久度。”

    “她不容易啊!在这里举目无亲,而且还带着一个小孩,要换别人或许也会像她这样装作糊涂,亏这吴越还以为自己蒙混过关了。”厅长摇头叹息,随即又问:“吴越现在的情况怎样?”

    “他已经承认了设套谋害杨忠及梁雄,看情况至少得在牢里呆上十年八载。”

    “判刑的事交给法院去办吧,我们谈谈另一宗案子。”厅长把一份档案交给梁政。

    梁政接过档案稍微翻阅便露出好胜的笑容:“这宗案子一定更有意思!”

    卷十二 冥府来使 灵异档案 问路冤魂奇案

    也许会有人觉得本卷说的是鬼故事,没错,某求这次的确是在讲鬼故事,不过是一个真实的鬼故事。

    这个鬼故事是由廉潇宇廉大画师提供的,当然此廉画师并非故事里的廉画师,虽然都是画师,但现实生活中的廉画师并没有异能,有的只是满脑的鬼点子。他开了间画廊,平时主要给平面媒体画C画,也兼做街头卖画生意,“爱好察言观色,曾经给比尔盖兹在鼓楼画过肖像,黑其三千美金。”此乃他的原话。

    言归正传,廉画师告诉提供的是他爷爷的亲身经历,发生在建国初期,虽然他给某求提供了详细的事发地点,不过某求在此就不说出来了,只能告诉大家那个地方的麻辣火锅挺有名的。

    话说某一天,一名来由天津的刑警到当地办案,因为到达时已经夜深人静,便想随便找了一间旅店入住,可不巧的是一连问了三间旅店都客满了。第四间旅店是由一对老年夫妇经营的,老头子说自己的旅店也住满了,但老婆婆却说还有一个房间空着,只是环境稍微差了一点,有一点异味。刑警此时已经累得地板也能睡了,还那会管环境好不好,最怎么不好也比睡大街强。

    虽然老婆婆一再强调房间的环境不太好,但刑警进去却发现没什么不妥,也没闻到她所说的异味,就是有些空荡,整个除了一张古典大床之外什么也没有。刑警也没管那么多,反正有床就行了,脱了衣服就上床休息。因为实在是太累,他一上床就睡着了,可是刚睡着没多久,他就听见有人敲打窗户,于是便不耐烦地爬起来。

    敲窗的是一名年轻人,看见他爬起就问他:“先生,请问您有看见一个打蓝色领带,穿黑色礼服,带蓝色礼帽的人吗?”他当时睡觉有点迷糊,就随便应了一句“没见看”,年轻人很有礼貌地向他道谢后就走了,而他则倒下来继续睡。

    不过,他睡了没多久又听见敲窗的声音,爬起来发现还是刚才那个年轻人,而且对方又再问同样的问题。这次他有点不耐烦了,于是便冲年轻人大吼“没看见”,把对方打发走。

    虽然对方走了,但这回他可睡不着,总觉得过一会儿年轻人还会再来。于是,他就干脆坐在床上等对方出现。果然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年轻人又再敲响了窗户,他瞪着双眼正准备把对方臭骂一顿时,突然发现对方正是“打蓝色领带,穿黑色礼服,带蓝色礼帽”的人,对方原来是在寻找自己!

    刑警虽然办案多年,经历过不少大风大浪,但仍觉得一阵头皮发麻。不过他咋说也是个干练的刑警,脑筋一转便对年轻人说:“噢,我有看见,他刚才朝你来的方向走了。”年轻人再次礼貌地道谢,然后就走了。

    这回刑警再也睡不着,于是便去找老夫妇,叱问他们为何会有精神病人S扰他睡觉,并要求叫醒所有住宿的男性,以便找出烦扰了他半夜的年轻人。然而,刑警把旅店里的住客都折腾过遍后,却也没能找之前所见的的年轻人,于是便想对方会不会是从外面溜进来的。可是,老夫妇却说旅店本来是当地一豪门的住宅,院子的外墙有铁丝网围着,外人要进来并不容易。

    就是因为要进来不容易,所以更加不能松懈,反正旅店里的住客都已经被吵醒了,刑警便让大家帮忙一起搜查旅店的每一个角落,以求把年轻人找出来。可是,他们把所有房间都搜索过遍后,也没发现年轻人的身影。

    刑警为此大感不解,刚才明明有个年轻人敲他的窗户,院子外墙又有铁丝网,对方要离开并不容易,但旅店里里外外都已经搜过遍了却不见其踪影。正苦恼之际,实然有人说刑警所住的房间还没有搜。刑警心里想,不可能在自己的房间里,因为他出来的时候已经把房门锁上,但为了平息大家的疑虑,他还是带大家进去搜查。

    房间里就只有一张大床,也没什么好搜查的,可是有一个房客却觉得床底或许能藏人,于是便自告奋勇地钻进去,结果刚钻进去就两腿一蹬,一动不动。大家见状就把他拉出来,发现他的嘴巴大张,双眼亦瞪得老大——他被活活地吓死了!

    刑警觉得不对劲了 立刻报告当地的派出所,而廉画师的爷爷当年便是该派出所的所长。刑警毕竟是从大城市来的,所以派出所对此十分重视,派来了一个加强排的解放军战士。

    整个加强排的解放军战士把刑警住的房间里里外外包围起来,全都以冲锋枪对准房间里的古典大床,然后由几名战士合力把大床翻开。大床翻后几乎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吓坏了,好几个战士甚至连冲锋枪也掉到地上。

    床底钉着一具风干的男性尸体,模样十分恐怖,四肢被匕首钉住床底,舌头也被人勾出来钉着在一旁。虽然尸体已经风干,但刑警仔细辨识后,发现他就是一再敲窗问路的年轻人!

    经过仔细的调查后发现,年轻人原来是一名革命烈士,是潜伏国民政府多年的地下党,因为身份败露而被敌特残忍地杀害。

    虽然证实了年轻人的身份,但刑警的“见鬼”经历却谁也解释不了,最后只好请来苏联的专家帮忙。苏联专家经过详细研究之后,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每十万人当中就有两个人的磁场十分接近,当他们走在一起,并在月光的影响下,可能会产生某种奇幻的幻觉。

    苏联专家的解释是不是很“奇幻”?不过如此奇幻的事情却是真实的,虽然此案已经是近一个甲子前的事情,但至今仍是当地警方的一宗悬案。

    '卷十二完'

    卷十三 逐愿尸奴 引子

    一

    子夜,一个散发着浓郁芳香的淡绿色身影,于寂静的陈氏墓园中飘荡。

    “此地尚可,乃难得的养尸之地,今夜就在此稍事休息。”成熟而优雅的女性声音从淡绿身影中传出。

    这是一个诡异的身影,于朦胧的月色下犹如鬼魅一般,艳丽,且神秘。淡绿色的绸缎宛若来自山间瀑布,从宽大的斗笠边缘直冲入地,使高贵的躯体完全隐藏于碧水般的恬静之美当中,仅从绸缎缝隙露出一只迷人的紫色眼眸。

    她在一块墓碑前席地而坐,淡绿的绸缎与长及膝盖的茂盛野草融为一体,宛若隐藏于草丛中的薰芳花X。虽不易显露于人前,但难掩浓郁的芳香。

    不消片刻,于绸缎缝隙中若隐若现的美眸突然睁开,诡秘的笑声随即于墓园内飘荡:“嘻嘻……没料到竟有如此凑巧之事,当下仍有鲜嫩的尸体,而且还葬于养尸之地,还让吾遇上,实乃天大巧合。”言尽,便站起来“走”向墓园深处。

    从斗笠边缘垂下的绸缎,不长也不短,刚好垂到地上,使她的双腿不露于人前。而且她的步伐极为平稳,与其说“走”,还不如说像鬼魅般“飘”。

    她看似缓慢地飘动,但一瞬间便已到达墓园深处,于绸缎缝隙中隐现的美眸,散发着邪恶的气息,默默凝视足下松散的泥土。良久,优雅的声音从绸缎内传出:“心愿未了,何以心安;心神不宁,皮囊不化;煎熬七魄,禁锢三魂……与其保存R身于此养尸地中,承受永无休止的痛苦,何不与吾交易,了却遗愿……”话毕便是良久的沉默,她似乎在等待某人答复,但在这死寂的墓园里,除了她就只有安静的尸体。

    “吾就知道汝不会错过此难得的机遇,嘻嘻……”她于诡秘的笑声中蹲下,一只完全包裹于洁白绷带内的手臂从绸缎缝隙中缓缓伸出,落在松散的泥土之上,优雅的声音再次于寂静的墓园中回荡:“若要吾出手相助,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汝此刻惟一能与吾交易的,就只剩一副臭皮囊已。”

    死寂再次笼罩着Y森的墓园,良久之后她再度开口:“汝确定与吾交易?此乃不可反悔之事,心愿得了,汝的一切都归吾所有,包括汝的R身与灵魂。”

    又是良久的沉默,她的声音再次响起时,语气略带不悦:“汝乃已死之身,竟敢与吾讨价还价!罢了,吾就当积德抵孽,替汝出了此口怨气,但汝需向吾奉上此生最珍贵之物。”短暂的沉默后,她就笑道:“嘻嘻……凡历红尘种种,皆有各自珍贵之物,汝非不曾拥有,而是懵然不知罢了。反正汝已无缘于尘世,再珍贵之物亦带不进冥府炼狱,予吾又有何不可?”

    话毕,洁白的绷带下似乎有微细的东西在蠕动,不一会儿一条通体血红,长约半截小指的幼小蛆虫从绷带下钻出来,掉落地上。

    血色蛆虫非常活跃,落到地上就立即钻进泥土里。片刻之后,从泥土里传出一声可怕的呻吟声,松散的泥土随即朝天飞弹,一只苍白的手臂破土而出……

    二

    夜深,偏僻的田园小路上虫声低语,恬静中隐约有一份肃杀的气息。

    三名学子于朦胧的月色下,摇摇欲坠地朝着校园前进。突然,其中一名瘦削的男生停下脚步,蹲在路边不停地呕吐,吐得连眼镜也丢到地上。

    同行两人中一名肤色黝黑的健壮青年,在他身部揉了几下,笑道:“小麦,你不能喝就别喝那么多,看你现在这熊样多丢人。”

    小麦把腹中一切吐个干净后,拾起眼镜戴上,回头道:“不喝白不喝,反正又不用我埋单。”

    同行的另一人是个胖子,他瞥了小麦一眼,讥讽道:“就算有梓轩付账,你也不用这么拼命吧!要是喝死了,他可不会为你的身后事埋单。”

    小麦没有理会胖子的嘲笑,继续蹲着稍事休息。突然,他紧张地四周张望,似乎想到什么,哆嗦着向健壮青年问道:“恺敏,我们怎么会走到这条路上?”

    “走这条路回学校比较快啊,走大路的话起码要半个小时,从这里走十来分钟就行了。”恺敏不明就里的回答。

    “不行,不行,我们马上回头,晚上绝对不能走这条路。”小麦似乎在一瞬间就醉意全消,急不可耐的往回走。

    “你发什么酒疯啊!”胖子一把揪住他的后领,接着酒劲把他瘦弱的躯体提起些许,“刚才老zi说继续喝,你他ma说一口也喝不了,非要马上回宿舍睡觉。现在快到学院了,你他ma的又要老zi走回头路!是不是想老zi揍你一顿?”

    “树哥,这条路真的不能走……”小麦于哀求中欲言又止,只是向对方使了个眼色。

    “为什么?”胖子发出愤怒的咆哮,并没有会意对方眼神中传递的信息。

    恺敏上前劝阻并问道:“我们之前也经常走过这条路啊,一直都没出过问题,小麦你今晚怎么了?”

    “墓园,前面的墓园……”小麦指着远处隐没于高大榕树丛中的Y森墓园,一再对胖子使眼色。

    “那墓园关我们P事啊!”胖子怒目圆睁,举拳欲打。他的记忆显然因为酒精而变得模糊,忘记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以至于完全没能领会对方的暗示。

    恺敏怯弱地后退几步,欲言又止,经反复思量后才开口:“树哥,这条路真的不能走,你不记得学长曾经说过,那墓园遍地都是无名尸。”他在“无名尸”三字上加重了语气,似乎想给对方最后的暗示。

    胖子愣一愣,似乎已领会对方的暗示,但却因恼羞成怒,冲对方叫骂:“老子就要走着条路,你ya要是不走,我现在就把你埋在墓园里!”

    小麦互抱双臂,于略带寒意的晚风中微微颤抖,好不容易才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打死我也不走。”

    “我看你ya是不想活了。”胖子欲推开恺敏,上前揍他。

    “方树,你喝多了……”恺敏竭力拦住胖子,并回头对小麦骂道:“你别再说话行不行,少说一句又不会死!”

    在两人推搡的时候,小麦突然目瞪口呆地指向远方,颤抖地说:“婷,婷悦……”

    胖子不自觉颤抖了一下,随即怒吼:”老子今晚就算不把你埋了,也得把你裤裆里的把儿拧下来!”说罢便使尽全身的蛮力把恺敏推到,冲到小麦身前揪着他的衣领,举起拳头准备暴打一顿。

    “婷悦,真的是婷悦……”恺敏凝视着墓园的方向叫道。

    胖子猛然回头,随即发出惊恐的叫声:“哇,鬼啊!”

    他之所以如此恐惧,皆因榕树下那个婀娜的身影。

    月色之下,一名浑身沾满污泥的女生,正以诡异的步伐从墓园里走出来,缓慢地向他们靠近。零乱的长发遮盖了她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只血红的眼睛和铁青的脸颊。

    恺敏呆诺木J地看着昔日熟识的秀丽女生,此刻以诡异且不堪的姿态呈现于眼前,直到小麦惊叫“快逃”才回过神来,跟他与胖子一起连滚带爬地逃走

    卷十三 逐愿尸奴 第一章 美院凶案

    猿鸟犹疑畏简书,风云长为护储胥。

    徒令上将挥神笔,终见降王走传车。

    管乐有才真不忝,关张无命欲何如?

    他年锦里经祠庙,《梁甫吟》成恨有余。

    李商隐这首《筹笔驿》,充分展现了诸葛亮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感慨与遗憾。人生苦短,要做的事情多不胜数,但人往往又不懂得珍惜时间,无数理想与抱负因此湮灭于时间的洪流当中。

    当生命到达尽头的时候,如果有方法能延续生命,但必须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您会为完成心愿而不惜一切吗?

    鄙人慕申羽,是一名专门处理超自然案件的刑警,隶属于省公安厅秘密成立的“诡案组”。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经常会接到一些不可思议的案件。这一次我将要接手的,是一宗为完成心愿而超越生死的离奇案子……

    老大梁政挺着他的腐败肚走进诡案组办公室,随即向我招手:“阿慕,省美术学院出了宗闹鬼的案子,阿杨处理不了。你跟蓁蓁过去找他,把案子接过来。”

    蓁蓁哆嗦了一下,怯弱地问:“闹鬼了?是怎么回事呢?”

    “要是是知道是怎么回事,还用得着你们吗?快干活去!”老大大手一挥,把我跟蓁蓁轰出门外。

    省美术学院这宗案子本来由杨帆处理,他这个刑侦局小队长虽然办事牢靠,但脑筋比较呆板,每次遇到奇怪的案子总是塞给我们处理。而且每当这个时候,他办公桌上的烟灰缸一定会堆满烟头,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我跟蓁蓁走进他的办公室,他紧皱的眉头才得以舒展,连忙请我们坐下。不需我们道明来意,他便简要地向我们讲述案情——

    案发时间是三天前的深夜。

    当晚省美术学院三名学生——方树、麦青河及黎恺敏,在院外跟其他两名同学到ktv消遣。其后三人步行返回学院,于途中受到“不明物体”袭击,麦、黎两人侥幸逃脱,并致电110报警中心求助。

    我跟伙计们赶到现场时,凶手早已不知所踪,只发现一名倒在血泊中的男生,后经证实是美院学生方树……

    这回轮到我皱起眉头:“不明物体?不会是外星人吧!”

    阿杨又点起一根烟,摇了摇头:“用不着外星人来捣乱,这宗案子就已经够悬的。”

    “是鬼魅作祟吗?”蓁蓁的脸色不太好。

    虽然跟我一起处理过不少诡异的案子,但蓁蓁至今仍非常畏惧虚无飘渺的鬼魅,这跟她剽悍的外表格格不入。

    “到底是什么状况,难倒我们英明神武的杨队呢?”我调笑道。

    “你就别笑话我了。”阿杨没好气地吐了口烟,“本案的两名幸存者,分别给我们两份截然不同的笔录,麦青河一口咬定凶手是鬼魅,而黎恺敏则说凶手是美院的一名女生。”

    “这还不好办吗?先调查这名女生,确定她是否有行凶可能性就是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观点与视角,相同的事情在不同的角度下,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两名幸存者的口供当中,黎的说法显然更为可信,我实在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事情会让阿杨如此愁眉不展。

    “这还用你说吗?我早就调查过了。”阿杨把烟头C入快要满出来的烟灰缸,随即又点了根烟,“疑凶名叫沈婷悦,是一名身高159cm,体形清瘦的女生,而死者方树却是身高182cm,体重超过90公斤的大胖子。根据现在有证据,凶手的行凶方式是极有可能是徒手袭击。你认为一个瘦弱的女生,有可能赤手空拳把一个大胖子干掉吗?”

    “这个可能性也不是完全没有,得看凶手是什么人……”我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往蓁蓁健美的身体瞥了一眼。

    她杏目圆睁地瞪着我,不悦地问:“看着我干嘛?”

    “你想说凶手曾经习武吧!”阿杨摇了摇头,“我也有考虑过这个可能,不过根据我的调查,可能性不大。沈的体能并不出众,体育成绩一般,体能测试通常是仅仅合格,就连提行李上楼也要同学帮忙。而且……”

    “而且什么?”蓁蓁的急性子最容不得别人卖关子。

    阿杨挠了下头才说:“这宗案子最怪异的地方在于,沈在案发前一个月,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当晚突然蹦出来,事后又不知所踪,就像一只来无踪去无影的鬼魅……”

    我突然察觉到一丝异样,转头问身旁微微颤抖的蓁蓁是否感到害怕,她逞强地回答:“我那有害怕!”

    我强挤出一副笑脸:“那你别老扯着我的衣服行吗?袖子快被你扯下来了。”

    她尴尬地把手缩回去,不再说话。

    我继续跟阿杨讨论,并指出疑点:“鬼魅是没有实体的精神能量,不可能给人物理上的伤害,顶多就是吓唬一下人,把人吓个心肌梗塞什么的。如果沈婷悦真的是鬼魅,那她就不可能是袭击死者的凶手。”

    “如果她是人而不是鬼,那也没可能放倒一个体形能顶她两个的大胖子啊!”阿杨的反驳并非不无道理。

    如果凶手是人,要徒手杀死体重超过90公斤的死者,虽说不是没有可能,但以正常女生的条件判断,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凶手是鬼魅,虽说可能拥有超越常人的能力,但在我的知识范围内,鬼魅是一种没有实体的精神能量,不可能给人物理上的伤害。这是一道逻辑上的难题,不管凶手是人还是鬼,都难以作出合理的分析。

    如果凶手既不是人,也不是鬼,那又会是什么呢?

    与阿杨道别后,我和蓁蓁立刻前往省美术学院。

    因为案发时能及时逃脱,所以麦青河及黎恺敏并没有受到伤害,在刑侦局做了笔录后,便返回学院正常上课。他们都是本科四年级生,而且是同班,但我们达到学院时已是傍晚时分,所以没有去课室找他们。在路上询问了好几名学生后,得知他们两人分别在宿舍和篮球场,于是便分头去找他们谈话。

    我让蓁蓁去找麦青河,而我则负责找黎恺敏,可是她却不太原意地说:“阿杨说这小子神神叨叨的,还是你去找他吧,反正你们都是一个德性。”

    “我就是想让你也跟我一个德性。”我笑着推她往宿舍走,“别那么多抱怨,快去干活。”

    她回头给我做了个鬼脸,然后小跑离开我的视线。

    我让她去找满口鬼话的麦青河问话,其实并不是故意为难她,而是觉得向黎恺敏问话能得到更为客观的信息。毕竟,在我的认知连范畴内,鬼魅是不可能给人物理上的伤害。可是麦青河显然已经认定死者是被鬼魅所杀,很难想像在他口中能了解案发时的真实情况。

    黎恺敏是个身材高大、肤色黝黑、体格健壮的青年,给人一种很阳光的感觉。我来到篮球场,一眼就认出他了。然而,此刻我并没能看见他在球场上英姿,因为他只是坐在场外低头不语,一副愁肠百结的模样,跟他外表的阳光气息格格不入。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牵涉凶案,他的高校生涯一定会很精彩。

    我向他道明来意时,他没有太大反应,想必是这两三天阿杨等人经常过来找他问话。相反,球场内外的学子们却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还不时有人对他指指点点,显然我的到来又再使他成为同学们的话题中心。

    “这件事给你造成困扰吗?”我跟他于校园中漫步,并给他递了根烟。

    “我不抽烟。”他礼貌地宛拒,坐在花坛旁边的长椅上轻声叹息。经过良久的沉默之后,他才再度开口:“如果说没有,肯定是骗你的。我之所以到球场上发呆,就是因为不想一个人独处,让自己钻牛角尖。熟识的好朋友突然死了,怎么说心里也不会好受,更何况当时我跟他的距离是如此接近。如果我没有提议抄近路,如果我不是因为害怕而逃跑,如果当时我能拉他一把……”他苦恼地以双手抹脸。

    “你无须过于自责,就算你留下来帮他,也不见得能改变现状。”我坐在他身旁,轻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最起码我不会为此而感到内疚。”他以忧伤的眼神凝望苍天,仿佛在寻觅身处天堂的同伴。

    “或许,你能为他做点事以减轻心中的内疚。”我点了根烟,跟他一起仰望穹苍,“能告诉我当时的详细情况吗?”

    他默默点头,在仰望苍天的同时,向我讲述案发当晚的情况——

    那天,梓轩为了庆祝岚岚取得省美术作品展的二等奖,请我跟方树、小麦到商业街的ktv玩。梓轩因为高兴,刚坐下就叫来了几瓶芝华士。开始时我们还会兑绿茶喝,后来喝多了,就干脆不兑直接喝纯的。洋酒不比啤酒,喝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但后劲来得很猛,喝到最后我觉得脑袋里面装着的全都是酒,连看东西也看不清楚。

    梓轩跟岚岚在商业街附近的塘仔村租了房子,吃完宵夜后他们就先回去了。方树本来还想换地方继续喝酒,但我跟小麦已经喝得东歪西倒了,只想尽快回去休息,好不容易才能拉上他一起回宿舍。

    那晚我实在喝太多了,走路时双脚就像踩在海棉上一样。小麦也好不到那里,要不是我扶住他,他肯定会直接躺在地上睡觉。所以我就提议走小路回去,因为走大路回学院,起码要走半小时,但走小路十来分钟就能到校门。

    走小路要经过一个Y森恐怖的墓园,听说些黑道大哥杀人灭口后,会把尸体埋到这里,所以里面埋了很多身份不明的尸体,是个怨气冲天的地方,就算是白天也非常Y森恐怖。除非是一大群人,否则我们晚上一般不会走这条路,但当时我们都喝了很多酒,借酒壮胆也就没什么好怕的。

    我们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走到距离墓园大概还有百来米的地方,小麦突然蹲下来呕吐,我跟方树就停下来等他。就在这时候,一个身影从墓园的方向走过来。

    那个身影看起来走得很慢,但没一会儿就来到距离我们不到二十米的地方,借助朦胧的月色,我依稀能看清楚对方的样子。虽然她头发零乱且浑身污泥,但我还是能认出她就是我们的同学沈婷悦。

    方树跟小麦大概是被婷悦的模样吓倒了,他们俩也不知是谁大叫一声“鬼啊”,然后就一起连滚带爬地往回跑。虽然我不认为世上有鬼,但婷悦此时的模样的确不像人。而且本来缓步前行的她,突然向我们扑过来,我心里一慌,就本能地转身逃跑。

    我是篮球队的成员,平时经常锻炼,所以跑得比方树他们要快得多。而小麦是只孱弱的四眼龟,在我们三人中,他跑得最慢。我从后追上他,就伸手拉他一把,拖着他继续跑。

    当时,方树跑在右边,而我则跑在左边,因为有小麦挡在中间,我要拉他一把并不容易。而且他的脾气比较倔强,我想要是我主动去拉他,他可能会不高兴地把我的手甩开,所以我就没有管他,只是拖着小麦拼命地跑。如果我知道只要拉他一把,或许就能救他一命,我一定会牢牢地抓住他的手。

    可惜我当时并没能预知到这个可怕的结果,只是拉着小麦拼命地跑。我们跟方树的距离渐渐拉来,我怕他会跟不上,很想回头看看他的情况。可是我心里实在太害怕了,怕回头看见会是可怕的画面,头皮发麻的感觉让我的脖子不能挪动分毫。

    突然,身后传过来让人毛骨悚然的惨叫,我终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这一刻所见的画面是我至今所见到最可怕,最令人心胆俱裂的。

    当时方树跟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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