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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的贴身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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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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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昕目眩神迷,因为此刻的楚凌比她做梦中想象的梦中情人,那高贵的王子还要完美契合。

    楚凌缓步走到了安昕面前,安昕低着头,缓缓的伸出手臂,挽住了楚凌的手臂,两人缓步向灯光照耀出走去。安昕感觉自己好像走向一个舞台,一个属于她自己的舞台。她的热泪忍不住盈眶,这是一种怎样的感动欣喜呢?

    卡擦卡擦,随着各种恩爱的姿势摆出来,或随意,或深沉,或恩爱,等等,照片拍了很多张,没有一张被淘汰。每一张照片都像是一幅极度美丽的画卷,就像是传说中的神仙眷侣。

    拍完照片后,楚凌出钱买下了婚纱和燕尾服。那些照片,楚凌要求二十四小时之内必须洗好,制作好,钱不是问题。

    最后,楚凌载着穿婚纱的安昕离开了影楼。

    这一天,安昕很幸福,她的情绪没有出现波动。楚凌亲手给她戴上了那枚早准备好的钻戒。安昕居然会怯怯的问:“我可以喊你老公吗?”

    大概也是楚凌的身份在那儿,始终让她心里有根刺。

    楚凌一笑,将她揽入怀中,道:“傻老婆。”

    第四天,楚凌带着安昕乘坐丽妃号到达国内几个有名的名山去了一趟。

    第五天,安昕的情绪开始又有了波动。

    倒计时的命是可悲的,看着自己一天天的接近死亡,安昕没有崩溃都已经是楚凌在一边的功劳了。

    第六天里,安昕那儿也不想去了。她缠着楚凌在床上欢爱,若不是楚凌功能强,还真有些吃不消。

    第七天里,安昕的身体发生了变化。留了一次鼻血,身体如火烧。楚凌将她紧急送往医院,最后医院采取药物,又用冰水镇,才将这次恶化制止下来。

    一旦制止,便即出院。只有三天的时间,如何还能在医院里度过。

    回到家中已经是下午五点,天气又显得阴沉沉的,后来干脆下起了大雨。

    这样的天气,让安昕的心中更加灰暗。

    这个时候,即使是欢爱,对于两人来说也更像是一种机械的运动,没有丝毫快感。安昕坐在窗台前看着窗外发呆,楚凌给她倒了一杯冰水的空当,一回头便发现安昕出了屋子。楚凌走过去,安昕仰首,任由暴雨冲刷。

    你可知,算计着日子等待死亡的滋味是多么煎熬?你可知,无处去逃,无计可想是多么的煎熬?就像是在一个沉闷的盒子里,明知道马上要爆炸了,也必须待着,冲不出去。

    安昕穿着蓝色条纹的女士衬衫,现在全部被打湿,连里面文胸的颜色也显露出来,整个身材玲珑凹凸,非常诱人。她的发丝贴着她的面颊。

    楚凌默默的来到她身边,陪她站着。现在她的脆弱,楚凌除了陪着,还是只能陪着。

    淋完雨后,安昕终于回到了屋子里。期间和楚凌没说过一句话。她洗过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后,对楚凌带着咬牙切齿意味道:“我为什么要认识你?你为什么要闯入我的世界?”

    楚凌默然,最后只能沉声道:“对不起。”

    安昕暴躁起来,美眸中带着一丝狰狞的意味,道:“你就会说对不起,你除了说对不起还能有什么?我不要再看见你,不要你再假惺惺,你滚!”

    “好,我去外面待着。你什么时候让我进来,我再进来。”楚凌说完,便离开。

    天色已黑,楚凌一直守在门外。这个时候,还有弗兰格和一个厉害高手在。他自然不能走开。

    虽然很大程度上,那两人是绝不会动手,。但也得为了以防万一。实际上,楚凌也并不惧怕弗兰格这两人。第一是弗兰格断了一只手,不足为惧。这可不是演武侠剧,他是杨过,断了手还能功力大增。

    就算弗兰格和那位同伴一起出手,楚凌也能退避。而他们想要带走安昕,那就是找死的行为。这也是一个僵持的死局。

    弗兰格和费尔多一直守在僻静的角落,两人也是一筹莫展。楚凌现在健健康康,他们去抢人也难。就算抢来了,也逼不出血泪。连楚凌都逼不出来,他们能怎么办?

    血泪如果流出之后,弗兰格和费尔多对于血液的敏感,完全能感觉出来。这也是他们一直放心守在外面的原因。不然楚凌悄悄逼出血泪,杀了安昕。两人傻乎乎守在外面,不就跟sb似的。这年头,谁也不比谁傻。

    这个任务很棘手,这是费尔多和弗兰格的感觉。如果血泪流出后,他们觉得铤而走险去抢人非常困难。合力先杀楚凌,怕是杀不掉。如果一个人带了安昕逃走,另外一个只怕是从楚凌手下无法逃走了。反正这个生意,费尔多是不会去做的。他才不傻,送死谁肯干。

    同时,在两人跟楚凌僵持的同时,眼线血影传来消息。安昕因为承受了楚凌的血液,虚不受补,只有十天的命了。

    这个消息让弗兰格和费尔多当场有些傻眼了。更傻眼的是血影说的第二件事,今天已经是第七天,安昕只有三天的命了。

    弗兰格和费尔多如遭雷击,半晌回不过神来。

    三天的时间。弗兰格和费尔多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太艰巨了。前面还有个恐怖的楚凌横着,不好下手。最要命的是,抢到了安昕,血泪逼不出来。血泪出不来,心泪就更没有下落。

    如果任务完不成,两人回到血族,下场只怕是凄惨的。他们当然知道长老对这心泪有多么看重。

    凌晨三点,大门忽然打开。安昕出现在楚凌面前,一下扑进了楚凌的怀里,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

    楚凌自然不会怪她,陪着她进屋。洗过澡后,在床上揽她入怀。

    安昕拥抱着楚凌,柔软而富有弹性的胸在楚凌胸膛上贴着,像犯错误的小孩子祈求原谅一般,道:“对不起,老公,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怎么会这样,你不要怪我好不好?”

    楚凌柔柔一笑,道:“我没有怪你,永远都不会。”

    安昕闻言方才安心,翻身躺在楚凌的臂弯里,仰望天花板,道:“我这几天一直在想,是不是我上辈子做了太多的坏事。所以才会这辈子遭受报应,我生下来,妈妈和妹妹就出事。爸爸认为是我害的,一直讨厌我,不想看见我。我喜欢余航时,我们大部分时间是分开的,很少有爱情的甜蜜。我真正爱上你时,却已经是生命倒计时了。我觉得我的人生,这一辈子都像是一个悲剧。”

    楚凌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好在安昕没有纠结这个答案,突然又问楚凌:“你说人死后会怎么样?我会不会下地狱,会不会有牛头马面抓我,或者要下油锅?”

    “当然不会!”楚凌肯定的说。

    “为什么?因为我没做过坏事吗?”安昕问。

    “与这无关,死后没有地狱,没有牛头马面。如果有,你妹妹早就被抓走了。”楚凌说。

    “那是什么?”安昕好奇起来。

    楚凌道:“这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邱师傅应该更有了解一些。我现在问问他。”说着坐了起来,拿出手机拨打过去。一边拨打,一边离开了卧室。

    邱一清深更半夜接到楚凌的电话已经很郁闷,而且楚凌开口问的第一句话更让他无语。“邱师傅,人死后会怎样?”

    邱一清没好气的道:“我tm怎么知道,我又没死过。”

    楚凌正色道:“邱师傅,麻烦你用最正经的学术理论回答我,我很需要,拜托。”

    邱一清这时候清醒了一些,马上也明白了怎么回事。肯定是替安昕那丫头问的。酝酿一瞬,道:“人死之后,大多都会烟消云散,尘归尘,土归土,没有那么多的稀奇古怪的传说。个别怨念大的,会成为怨魂漂浮。人死后魂魄离体,魂魄没有肉身滋润,哪里能活,时间一长就慢慢飘散了。”

    “那所谓的轮回道呢?”楚凌问。

    “轮回道,你要我说实话还是假话?”邱一清道。

    “自然是实话。”楚凌道。

    “轮回道也是我们道家起的名字,能吸收魂魄,让魂魄不散。这就像是宇宙黑洞一样,是个古怪的存在。至于真正进入这个道后会怎样,没人知道。”邱一清说道。随后又道:“一般天下有怨鬼报仇的传说,是因为生前怨念太大,意念强,魂魄才能凝聚。不过当它报仇后,心愿一了,也就随风散了。生灵在天地面前都是极其渺小的,所以老天不会来安排你死后再活,活了再死,几万年就这些魂魄轮回的。这都是人的美好愿望而已。道家人一心修炼,要修出神魂,也就是想自由投胎,永世为人。但是那儿那么容易,即使神魂真能大成,进入胎中。胎中之谜如浩瀚宇宙,一旦勘不破,生出来就是个傻子。况且,这么多年,也没见那个修道人真就神魂大成了。至少老子我这么多年,也仅仅是得了个皮毛。”

    “也就是说,人死如灯灭,会永远消失?”楚凌语音一沉。邱一清道:“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这么多人不自量力想要求长生,如嬴政,汉武帝,嘉靖,雍正,都是不想死。他们权势滔天吧,最后还不是死了。”

    楚凌回到卧室时,安昕一直在等待。她俏丽的脸蛋上有着一丝期盼。

    楚凌来到床上后,揽住她,将邱一清的原话说了出来。不过楚凌刻意隐藏了轮回道,并说邱一清能帮安昕进入轮回道,再世为人。邱一清的这番理论是绝对有科学依据的,所以安昕深信不疑,当她听到死后没有那么恐怖,还能再世为人时,不由长松了一口气。就像是终于有人告诉她,这颗炸弹爆炸后,你不会痛,睡一觉就会好了。

    这个善意的谎言终于缓解了安昕的情绪,随后,两人拥吻在一起。楚凌的手伸进安昕的裙子里,来到她的私密处。很快又是一轮热烈的欢歌,彼此抵死缠绵,一起到达快乐的顶峰。

    第八天,居然是平稳的度过了,安昕情绪没有恶化,倒是病情反复了一次,最后还是靠冰水和药物镇了下去。可以想见,一旦十天过后,只怕什么东西都镇不住,那时候就是安昕香消玉殒的时刻。

    安昕的死亡倒计时只剩下两天。

    弗兰格和费尔多表示很不淡定,凌哥你倒是有所表示,有所行动啊!哥们取不到心泪下场会很惨,但不至于死。你丫的取不到血泪是会死的啊,您着着急好不好?

    第九天,楚凌和安昕早上激烈了一次。楚凌起床后,看了眼床上的安昕,一笑,道:“傻丫头起来了,今天带你去个好地方玩。”

    “什么地方?”安昕来了兴趣。

    “去了就知道了,保证你喜欢。”楚凌说。

    如果要说黑拳的盛地,当首属西伯利亚。西伯利亚的黑拳已经成为了西伯利亚的一个标志,一个文化。

    这就跟埃及的金字塔,燕京的长城一样,已经深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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