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已是午时。凤九歌伸了伸懒腰,翻身起床,学武后整个人精气神陡然提升,只睡了半日就神清气爽。凤九歌并未着急梳洗,而是站在窗前,盯着窗外几株歪脖子海棠出神。有些思绪,需要理一理。
陆尚书被钝器所杀无疑,且伤他之人内功极强,硬生生将钝器插入陆尚书胸腔,穿过心脏,一招毙命。陆尚书的手心脚心有厚厚一层茧,显然多年习武。陆尚书和那人有何仇怨?抑或,这就是一出戏,一出拿凤家开刀的戏,而排戏之人正是墨家。
但她又隐隐觉得不是墨家,眼下并非向凤家出手的最佳时机。照前世的记忆,下月楚国举办国宴,招待海越、西青、南疆、北冥四国来使,这四国数百年来臣服楚国,岁岁入楚献贡,这一年依旧如是。四国来使中除南疆是南疆王本人外,其余三国皆是本国皇长子,以后将继承各国,有美誉满天下的海越太子白湛,胆识无双的西青太子蓝沧月,风流倜傥的北冥太子玉无双,此三人胆识气魄远超历代先祖,堪称翘楚。楚帝对四国戒心再增,在后来的两年里,利用老头子钻研应对之术,各个击破,巩固楚国地位,在那之后,才对凤家痛下杀手。如今国宴尚未揭开帷幕,墨家应该不至于对凤家出手。
思索良久,仍理不出头绪。凤九歌唤来流珠,问道,“你可知江湖上谁擅长使锏?或者何门何派擅长使锏?”流珠思索片刻,摇头,“奴婢不知。锏乃钝器,江湖上腥风血雨不断,两相对决,无论招数如何精妙,剑法如何出众,都重在一个快字。锏太钝且笨重,实在不是江湖人士的首选。但江湖人士行踪诡异,不排除他们当中有人用锏。此事,或许只有云水台的人知道。”
“云水台是什么地方?”凤九歌问道。
流珠回道,“云水台是楚国历史最悠久的铁铺,江湖上但凡叫得出名号的刀剑都出自云水台。云水台和皇家关系甚笃,当今圣上佩戴的宝剑落雪就出自云水台,是云水台前任家主亲手打造,献给先帝,先帝传给了当今圣上。落雪柔韧无比,犹如丝带,缠绕在先帝手腕,看似柔顺,实则锋利无比,剑气逼人,让人不寒而栗,是圣上的贴身保命符。”
“那亢龙锏是否出自云水台?”凤九歌暗叹,流珠当得上“博古通今”四字。
流珠如实回答,“亢龙锏乃先祖皇帝所赐,距今已有数百年历史,奴婢愚笨,这些年只读了藏书阁十分之一的藏书,不能尽知天下事。”
“藏书阁?十分之一?藏书阁在何处?”凤九歌就知道,流珠绝非鼠辈。只是,有一点她极为疑惑,她自幼在凤家长大,虽说有健忘症,但依旧记得老太爷和三叔,记得凤家的布局,凤家的书房有两处,一处在老太爷院里,一处在三叔院里,这两处她都去过,皆是普通房间大里面有书有画,墨香四溢,但绝对不是藏书阁。
流珠回道,“奴婢也不知道藏书阁在何处,每次去都被蒙住双眼,一关就是十日。藏书阁内古籍浩如烟海,记载天下事,高至朝堂,远涉江湖,事无巨细。流珠不才,只记得十分之一。奴婢五觉异于常人,记忆力亦是如此,这也是老太爷选中奴婢的原因。”
老头子竟然瞒了她这么多!凤家有那么多藏书,为何不让她去看看?可恶!凤九歌想着,下次回府,定要揪老头胡子,报这些年把她当傻子之仇。他怎么就笃定她不喜欢古籍,她记不住古籍?她不是能记住老头子,记住三叔,还能记住墨璃以及墨王府乱七八糟的女人?
“大小姐,你是不是在气老太爷?”流珠猜中她的心思,劝道,“老太爷不是有意瞒你,奴婢也不是有意瞒你,而是老太爷不想大小姐劳心劳力。老太爷说,大小姐八年苦求,心之所向,神之所在皆在墨王府,其他人和事在大小姐眼里根本不值一提,这些事大小姐不知也好。大小姐出嫁时,老太爷选了奴婢跟随大小姐,一是因为奴婢跟随大小姐多年,大小姐识得奴婢,二是因为奴婢不会武功,不会让人生疑,给大小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墨王府并非表面上那样平静,实则是龙潭虎穴,稍有不慎就会出大事。大小姐,既然你不再是过去那个大小姐,奴婢也誓死追随大小姐,往后,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为大小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死而无憾。”
“说什么死不死的,晦气!你能有这点觉悟就好!”凤九歌扶起流珠,严肃地说道,“八年如梦,如今梦醒,我不再是过去那个凤九歌。此事,先瞒着老头子,谁让他看不起我,把我当小猫小狗养。你去给我弄套男装,我要出去一趟,你不会武功,就留在房里随机应变。”
“大小姐要去云水台?”流珠何其聪明,对凤九歌的心思一猜即中,她绝不能让大小姐去云水台,“大小姐,你不会武功,连王府都出不去,又如何能去云水台?云水台距离京城有上百里路程,这一来一回少说也得两日。”云水台太过神秘,书中只提及只言片语,这般贸然而去,太过危险!
“我前些时日,识得一人,学了些功夫。”凤九歌也不多做解释,只吩咐道,“你刚刚也说了,从今往后是我的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怎么,刚说过就忘了?我让你去准备你就去准备,我不过去云水台问一些事,又不是去闹事,云水台还能吃了我不成?别忘了云水台和皇家关系甚笃,如今我还歹是墨王妃,入了皇室家庙,叩拜过墨家历代先祖,皇家族谱上也记了我的名。”
流珠还想再说些什么,但并未说出口。起身,从木箱里取出一套男装,“大小姐,这是你以前在凤家常穿的男装,奴婢这就给你换上。”流珠手里,拿着一套白色宽袖蜀锦长袍,墨带束身,袖间、下摆绣着她钟爱的紫玉兰。凤九歌瞧着这套长袍,的确熟悉,“我以前常穿男装?”
流珠笑了笑,“也不是常穿。有段时日,沈丞相家的二小姐沈玉菡看上了墨王,沈二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京城有名的才女,多少青年才俊思之慕之,她都不为所动。偶有一日,见了墨王,芳心萌动,不管不顾,给墨王作了一首思君谣,将墨王比作那远古神山,将她自己比作山下一颗树,用五百年光阴静默相守,只盼神山一个垂眸。”
“沈二小姐还真是心思巧妙,非常人所能及。”凤九歌暗道沈家玉菡不简单。
“思君谣一出,轰动了整个京城,有人说沈二小姐不守清闺,不知廉耻也有人说沈二小姐才华横溢,率真可爱。”流珠继续说道,“这首思君谣送到墨王府后,墨王瞧也不瞧,命人扔至大街,并转告沈家二小姐,他的女人绝不会是囿于闺阁哀怨的女子,他喜欢的女人必须巾帼不让须眉。大小姐听闻此事后,亲手做了这套男装,穿着招摇过市。”
凤九歌嘴角抽了抽,这还真是她能干出的事。墨璃喜欢巾帼不让须眉,她就把自己打扮成男人,以为这样就能博他眼球,真是傻得不知天南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