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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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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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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冰雪终于融化的时候, 战士们身上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春天的降临意味着万物复苏, 也意味着有更多的猎物——同时, 森林变得愈加危险。气温回暖,人们脱下兽皮衣。这个冬天即便面临了巨大的危险,也依旧是他们所过的最好的冬天。

    柯斯恢复了大半, 他又开始带着队伍巡逻。经过了上一次的战事之后, 他开始变得少言寡语起来, 彻底褪去了少年人的青涩, 变成了一个稳重的一族之长。少女们偶尔瞧见他,也会在背后议论纷纷。

    毕竟以柯斯的年纪来说, 没有与异□□|配过, 显然是一件在原住民眼里无法理解的事情。

    原住民发育快, 他们大概十岁到十二岁就会发育完全, 很多女孩甚至不满十二岁就生育了孩子。做了母亲, 但实际上,她们并不清楚成为母亲代表着什么, 甚至生下孩子后,也完全不懂如何养育。

    有很大一部分女孩,在生育后甚至没有奶水,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夭折。

    不过现在部落里的少女最小的也有十四岁了。她们被林旭保护的很好,在她们十六岁之前,是不允许与任何男性有过深的接触。普通的交流,甚至互相示好,林旭是不管的。

    他已经吃到了快速发展, 想要一跃而就的苦头。物质上的东西可以快速推动,但人心不能,人的思想也不能。

    关于婚姻法,林旭还打算再观望一段时间,由他提出来的强制规则,不如人们自己想要的制度。

    不然,等他有一天离开这个世界,那么一切又将会回到原点,回到他没来之前。

    “回来了?”林旭正在看书,对着进到他帐篷的柯斯打了声招呼。

    柯斯变了,他不再偶尔对着林旭撒娇,又或是与林旭有什么肢体上的接触,连拥抱都没了。他似乎恪守自己的身份和位子,不再对林旭表示亲近。只有一个领导者对他的上级的敬重。即便严格意义上来说,林旭并不算是他的领导者。

    “嗯。”柯斯点点头,而后自己搬了小板凳过来坐着,对林旭说:“雪化了,地基已经开始打了。土窑已经建起来了,工坊那边说随时可以烧砖。”

    “行。这是好事儿。”林旭放下书,从桌边端起一杯茶,随后想到了什么,给柯斯也冲泡了一杯,他看着柯斯从稚嫩走向成熟,有一种我家有儿初长成的自豪感,笑道,“今天怎么了,你看起来有些闷闷不乐。”

    柯斯叹了口气:“人手不足,而且现在开春,几乎所有部落都停止了奴隶交换,正是各个部落都需要人手的时候。我们之前商量的很多计划,都因此受阻。”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一旦饥饿贫乏的冬天过去,开春之后,森林里猎物变多。自然人手需求相应也会变多。这是一个固定规律。柯斯想不到办法,林旭也没办法。

    “在我们附近的蛇神部落倒是可以把人手都派出来。但是他们的人数本身也不多,就算加起来,也没有多少个,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柯斯皱着眉头,在柯斯与林旭刚刚见面的时候,柯斯还是个半大孩子,他长得好,那时候看起来甚至有点像面容硬朗的小女孩。现在他长大了,骨头定型了,就有了成年男人的英俊。

    林旭伸手去抹平柯斯皱起来的眉头,安慰道:“那就慢慢来,不要急,我们还可以等下一个冬天。又不是只有今年这一年。”

    柯斯抿着唇,朝林旭点点头。

    他想要在林旭面前做出点成绩来,只是老天爷和他作对,林旭看到过他最狼狈的样子。而他也不能把林旭想要的理想乡捧到林旭面前。他无数次痛恨自己的无能,可是现实就是不能让他得偿所愿。

    “您之前新带来的种子已经育苗完成了,就等着移植到地里去。按照农业队提交上来的报告,打算在这段时间多开荒一些土地,争取可以赶上无须育苗的作物的播种。”柯斯将最近的工作汇报给林旭。

    “让他们看着办吧。”林旭喝下一口茶,这茶是一道茶,有些苦。他外公喝茶的时候从不喝一道茶,说那不是茶,是洗茶水,林旭倒是没这个讲究,他对这个也没有研究。只有给外公泡茶的时候才按照程序走。

    林旭放下茶杯:“毕竟地里都是他们在弄,他们自己心里头有把握。但是你也得跟他们说,还是要注意身体,每天都要派人看着他们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大棚。”

    “知道。”柯斯撑着膝盖站直了身子,他如今有一米八八,比林旭高了大半个脑袋。似乎就是这么一个冬天,拔苗似地窜高了。林旭头回发现的时候还惊讶了许久。

    因为就在他的记忆里,原始人的身高好像都在一米五左右的样子,到一米七就算非常高大了。柯斯的母亲也才一米四几,柯斯这个身高,很像是基因突变。

    柯斯给林旭行了个礼,然后掀开了帐篷的门,走了出去。

    帐篷的质量还是不错,虽然是打折促销货,但好歹在上个冬天没有完全损坏,只是有些地方破了些小洞。下雨的时候有点漏雨,但还不算太严重。只是建造房屋的工程必须提起来了。

    林旭的存款已经用完了,现在每个月的工资也不能支撑他更换一批帐篷,信用卡原本就欠着钱,其它贷款的网络软件只有那么一点额度。所以能省的地方,林旭还是想尽量节省一点。而且只有让人们掌握了建造房屋的经验技巧,才真正算是他们自己的东西。

    靠着林旭的赠与生存,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之前的伤痛很快随着生活的脚步而慢慢褪去颜色,人们又恢复了往昔的活力,在战事中残疾的勇士们得到了较好的生活保障和照顾。也被分配了他们能够做的比较轻松的活。搓搓麻线,或是看管被抓起来圈养的野兽。

    从开春开始,森林里的猎物陆续出来之后,林旭就让柯斯在部落的边缘弄了个篱笆,圈养着一些不太具有攻击性的小型野兽——比如色彩斑斓的鸡,林旭也不知道这种动物的正确叫法,只是因为和鸡一样有个鸡冠子,就暂且这么叫了。

    这种鸡的繁育速度很快,在没有天敌并且是春天的情况下,它们几乎每天都会下蛋,一次能下十枚左右,而十枚里有三到六枚会被孵化出来。小鸡的存活能力也很强。为了保障它们的生存率。公鸡和母鸡是分开圈养的,而且除了种鸡,别的公鸡都成了公公。

    它们可以稳定的给部落提供肉食。但是在前头一个多月,第一批小鸡还没有长成之前,林旭是不打算把它们列进菜谱的。

    除了这种鸡,还有一种灰色皮毛的兔子,它们和现世的兔子不同,没有两颗大门牙,但是犬牙很尖。如果被咬一口,它们还会转动自己的身子,把咬住的那块肉给撕扯下来。

    但是这些灰兔对食物的要求很低,而且也很长肉。

    于是勇士们就想尽千方百计地把兔子们的犬牙给弄掉,它们只能老老实实地用可怜的小牙齿磨着草根吃。至于生下来的小兔子,也是出身后一周开始集体拔牙。好在公兔们不会攻击小兔子,并且繁殖能力很强。也就没把它们分割开。

    因为这些兔子超强的繁育能力,现在已经被端上了人们餐桌。

    厨房的烹饪技能并不好,基本就是抹点盐和味精就去火上烤,或者在锅里煮。即便有大铁锅,也依旧是放点盐凑活。但即便如此,人们也吃的很香,有肉有土豆有玉米饼,在他们看来,这样的日子已经是以前的生活中可望而不可即的了。

    “今天吃什么?”有人对着厨房大喊。

    厨师正在指挥打下手的族人给兔子剥皮,听见有人喊,还是伸出脑袋说:“土豆煮兔肉!爱吃不吃!”

    询问的族人一下就怂了,问道:“还有玉米饼吗?”

    厨师正忙着,语气不太好的回道:“没了,玉米还没收获呢,等着吧!”

    族人耸着脖子,不太敢惹厨师,厨师是个女人,但是五大三粗,随时能把他丢到地上胖揍一顿。他以前就挨过厨师的打,随着年纪的增加,虽说现在可能打的过了,但是心理阴影不是时间可以磨灭的。

    他坐回自己的位子,小心翼翼地与同桌的人咬耳朵:“又是兔子,天天都是一个味道。”

    同伴笑呵呵地说:“知足吧,去年春天的时候,我们可连肉都吃不上,现在你倒是和那些部落的勇士一样,开始挑三拣四了。”

    被同伴说了一顿之后,原本不太满意的族人赤红了脸和脖子,似乎也觉得很不好意思,小声说:“我就只是说说,我可喜欢吃兔子了。”

    “哎,不怪你,克瑞斯也说过,人的追求会在满足了饱腹之后越来越高。”同伴拍了拍他的肩膀,“只要你努力工作,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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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大家五一三天怎么玩哒?有玩开心吗?有和自己的小伙伴去看电影或是旅游吗?还是和作者一样在家里躺了两天,还有一天在公司加班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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