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原本的奴隶们喝着粥。他们不会用筷子, 只能用手抓着饼和咸菜。但是没人会笑他们,同行的人还会善意的让他们吃慢一点。有几个似乎想要说话,感谢同小组的人,但张了张嘴, 只能发出啊啊的声音, 就像是天生的哑巴,已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在吃过早饭之后,女人跟随着秋萨和秋亚去了后厨, 和厨房的工作人员商量今天送到工地的食物。
协商好之后,她们又打了一些淡盐水, 自己喝了两口,确定味道没有问题才提着桶走了。
在经过空地之后, 女人看见那些她昨天才离开的同伴们正从草垫上爬起来,他们目光呆滞的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虽然在这里没有人鞭挞和监视他们, 也没有种种残酷的条例约束他们。可他们还是胆战心惊。害怕后退一步就是地狱。
这些同伴看着女人从他们旁边走过, 而女人的旁边还有两个这个部落的女人,他们的“主人”中的一员。这令他们惊奇极了, 毕竟在他们看来,昨天被带走的人应该是干活不够卖力所以要被处死或是抛弃的人。所以今天他们这些人格外小心和害怕,连起床的动静都不敢弄大了。
可是,就一夜的功夫, 这些昨晚被带走的人似乎就脱胎换骨了。他们走在“主人”们的中间,似乎变成了主人中的一员。奴隶们呆愣愣地看着女人和那些以往的同伴,心里说不上什么感觉。
多德亚在一旁的草地上看着那些奴隶, 赫尔坐在她的身旁。多德亚穿着一件麻衣,这件麻衣是均码,衬得她细胳膊细腿,但是又遮住了玲珑有致的身材。不过多德亚不以为意。她根本不在乎自己外貌的好坏。
“这么多人。”多德亚喃喃自语,“克瑞斯实在太仁慈了。”
“嗯?”赫尔对多德亚的最后的那句话有些疑惑。
多德亚解释道:“如果我是克瑞斯,我只会要强壮的战士,战士才能打仗,在这里,战士才能让部落发展的更快。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让柯斯换这些瘦弱的奴隶回来。他们三个人,都不一定能干一个勇士干的活。捕猎的时候,说不定还会被野兽当成猎物。”
“有什么用?”多德亚非常不解。
赫尔笑了笑,他也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说:“既然是克瑞斯的决定,就肯定有原因,是对部落有好处的。”
“如果克瑞斯让你们去死,你们是不是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多德亚问道。
这个问题实在是太诛心了,但赫尔倒是毫不在意:“要看是为了什么,如果是为了部落,为了身边的人,为了你。只有死能解决的话,当然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多德亚叹了口气。
她的三观在这个部落被重塑。这里和她以往所在城市以及部落完全不同。这里的人很团结,被一种叫做“团体精神”的东西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或许生活中会有非常多的小摩擦,但是在面对外界威胁的时候,又能为了彼此付出最大的牺牲。或许这也是这个部落发展如此之快的原因。
自从第一批人离开了空地之后,剩下的奴隶们都恐慌急了,他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否则何至于那些人都变成了主人,而自己还是留在原地?当第一个人开始产生这种疑问之后,这种疑问就迅速的吹向每个奴隶的心头。
他们不再甘于做一个奴隶。
当终于有一个奴隶冒着被杀的风险在早上前往厨房吃饭,并且没有被鞭挞和驱赶。而是与所有人一样,可以坐在位子上吃饭,甚至有人主动和他搭话之后。奴隶之间的气氛完全变了。他们开始尽可能的表现自己,想要在部落里有一席之地。也想和之前的那些人一样,成为一个“主人”。一个可以自己行走,决定自己工作方向,不被人践踏的自己的“主人”。
这在不久之前只是狂妄的幻想,而现在,他们是真的可以将这幻想变成现实。
女人被迪里取了一个名字,这个女人不想和原本的部落一个姓,也不愿意以此为名。迪里在征求了她的意见之后,为她取名为克逊。这令克逊非常开心,不仅是拥有了自己的名字,更重要的是,她的第一个字与克瑞斯一样,这让她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部落。她是这个部落的一份子。
在干完这一天的活之后,克逊拿到了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纺织厂是按天结算,当天就发工资。工资以肉干的形式发放。克逊还是和秋萨她们住在一起,除了工作之外,她去的最多的就是迪里的帐篷了。
或许是因为地理给她取了名字,反正她就这么缠上迪里了。
她知道自己不好看,甚至称得上丑。并不敢经常在迪里面前露脸。可她在休息时间都跑去厨房学做菜,把自己做出来的食物放在迪里的帐篷前面。或是在迪里出去教孩子们认字的时候给迪里打扫帐篷。
单身汉的帐篷可不怎么整洁。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生活似乎变得越来越好,随着农作物的渐渐成熟,部落的人每天都对未来充满期望。因为新来的人的加入,房子的建造速度也加快了。这样设计简陋的砖瓦房,只要砖和水泥这些所需的工具够,只要人手足,建造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工作地现在已经有了百来号人,他们非常勤劳,动作也很麻利。
一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建成了五栋房子,虽然外观并不那么好看,可是实用性还是很强的。
每栋房子都有一个后院,还砌了围墙,像是简易版的四合院,只是没有四合院的工程那么浩大。工地的人是二十个人一个小组,每个小组只负责一栋房子的修缮。因为这是所有人以后的居所,人们热情高涨,想要尽快住进自己的新房子。
棉花也已经被收获了。林旭让工匠们按照图纸做出了卧式手摇纺织车。他和纺织厂的族人们一起摸索,将棉花变成了棉线。一旦熟悉了之后,女工们的速度大幅度增快。当第一件棉质衣裳出来的时候,距离采摘棉花也才经过了不到半个月。
不过比起衣服,林旭给她们的任务是制作棉被。麻衣在现在依然足够清凉,而且再过不久就要到秋天,一旦入秋,气温会降的很快。去年林旭弄过来的棉被并不多,部落又多出这么多人。女工们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林旭给她们加了工资,她们现在的待遇在部落中是最好的,甚至超过了科马的待遇。这令科马羡慕极了。
科马还跑到柯斯面前表达了自己的愤慨和抗议。、
除了林旭,科马在部落里谁都不怕。甚至敢和柯斯当面据理力争。
柯斯都烦的一个头大成了两个,后来几乎看见科马就找地方躲起来。
林旭还组织了勇士们在部落里做了一个秋千,孩子们很喜欢,他们一有休息的时间就跑去玩。对他们而言,这是唯一的玩具。当然,除了他们意外,部落的其它人也很喜欢。于是秋千越弄越多。
现在的小崽子们都非常皮实,玩秋千的时候荡到最高处摔到地上,都能拍拍身上的土重新加入排队的队伍。
每个人手里的活都很多,工作并不轻松,甚至称得上是繁重。可是他们自己并不觉得劳累。
林旭打了哈欠,这个天气一到中午就让人昏昏欲睡,做什么都打不起精神来。部落的人都回去午休了,睡两个小时再起来工作。每天清晨都是人们精神最好的时候。林旭也把草席搬到了空地上,这一处空地有风吹过,在闷热的夏季带来一丝清凉。族人们已经躺了个七七|八八。
勇士们还打着呼。
生活忽然就变得闲适下来。
但是林旭知道,每一年的任务会变得越来越重,到明年就要开始弄水车,挖水渠。城墙的修缮还有动物的圈养和田地的耕种。以及寻找金属矿产和武器的制作。在冷兵器时代,兵器的锋利程度代表着部落的安全程度。
知道就林旭从多德亚的口中得知,另一片大陆也还没有热武器。他们的骑士和战士都还弄着铁做的剑。
他们的武力值比这片大陆来的强,但并非不可超越。
让林旭弄出热武器很困难,但要是找到矿产,做出改良后的冷兵器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毕竟部落现在有这么多人,齐心协力,不停的尝试和更改,总能找到正确的路。
柯斯也搬了草席睡到林旭的身边,两人没有说话,都侧躺着看着对方的眼睛。林旭移开目光,闭上眼睛,微风徐徐,很快就睡了过去。
在林旭睡着之后,柯斯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搭在了林旭的一只手上,也闭目睡了过去。
坐在不远处的克逊站了起来,向厨房走去,她的手里还握着一把石刀。她的目光坚定,步伐如同一个战士。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还有一更哦,么么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