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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有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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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章 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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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经受巨大压力的人,往往会给自己找一些爱好。

    夹哥和我不同,他那矮小的身躯里隐藏着数不尽的秘密,而且时不时的去墓地,让他的味蕾受了创,所以当年我邀请他和我一起做个吃货的时候,他坚定的拒绝了我。

    于是,他的爱好便成了听戏。

    空城黑道猖獗,提刀耍枪的那群人排斥猎灵师;星城科技发达,更多的还是3d影视。也只有复古的幻城,还保留着老戏的一席之地。

    夜百合花了三天的时间,才找到夹哥的下落。

    拿到那个不怎么出彩的戏院地址时,我还没想好前去的时间,夹哥就带着他的胖瘦跟班,直接来了我的医馆。

    “听说这栋古阁曾经是唐名下的,这里应该有个老戏台子吧。”夹哥开门见山的询问。

    他已经脱去了猎灵师的专属服装,换上狐毛皮草,还是不变的黑色,却显得精神不少,尤其是胖瘦跟班也换了西装,那样子还真想大家族的小少爷出行。

    肆无忌惮的将他们打量了一番,我才想起他刚才的问题。

    当初从秦影那里借来这栋古阁,为的只是多占点便宜,像我这种能躺着绝不坐着的人,当然不可能跑去探险。

    所以他的问题,我也爱莫能助。

    见我耸肩,夹哥的目光立即在大堂内扫了扫。

    夜百合正在帮黎辞换药,为了不再变成东方木乃伊,黎辞眼睛都不敢眨下,就怕夜百合乱来。

    正是饭点,漂亮公子哥前不久才说我早餐吃的太多,午餐就只有一些容易消化的点心。

    他太专注手里的食盘,即使认出他就是巫族的少爷,夹哥也仅是皱了下眉头,就直接将目光移向了他身后的小家伙:“那边的鬼童,你应该知道这栋楼里的戏台在哪吧。”

    “咦,店里来客人了吗?”小家伙还不知道夹哥的身份,正好奇他们是不是店里的客人。

    小家伙待在医馆里的这些日子,学了不少经验,也怪夜百合宠着他,一旦做成买卖,最劳累的是我,到头来,享受最多好处的,还是他。

    所以,他比我更希望医馆来客人。

    漂亮公子哥将食盘放在柜台上,在胖跟班伸手要取的时候,刻意朝我推了推。

    等小家伙靠近,他立即瞪着胖跟班,介绍道:“他们是无垢城的猎灵师,这位跟你差不多的,就是赫赫有名的夹哥,至于他身后的嘛。”

    漂亮公子哥摸了摸下巴,还没给胖瘦跟班想出个贴切的称呼,小家伙就举起手兴冲冲的补充:“我知道,我知道,他们就是胖瘦仙童。”

    “比起仙,他们更像鬼。”我好心提醒。

    夜百合解决完黎辞那边的事,转过来时正好撞见我们在煽风点火,她大概觉得夹哥的忍耐到达了极限,赶紧指着东边没有放置药柜的空位,道:“那里就是戏台,靠药柜的墙壁上有开关,可以用来升降。”

    夹哥给了瘦跟班一个暗示,等瘦跟班找到开关,并将戏台升起的时候,胖跟班这才出门将楼外的名角们请进来。

    看着他们熟练的画脸换衣,我挑了挑眉,冲夹哥问道:“你这什么意思?”

    “名角花三儿的最后一场,他想在这个老戏台上唱。”夹哥简单的回答。

    望着他低垂的眼,我猜他应该有些感伤。

    毕竟,从他开始听戏起,一直喜爱的就是花三儿。

    那个把夏天唱成了冬天,把冬天唱成冰窖的名角,据说从三岁起就登台,角色换了千千种种,却始终逃不过一个悲字。

    台上前戏已经开始,胖跟班将正在画脸的花三儿指给我看。

    那人瘦瘦弱弱的,应该只有四十出头,照理说不应该这么早退台。

    我估摸着他摊上了什么事,夹哥似乎瞧出了我的心思,食指轻巧柜台道:“三天后花三儿就要娶妻了,未免媳妇被人笑话,他才决定谢幕。”

    “这是好事。”

    “是啊,是好事。”夹哥应和的点了点头。

    胖瘦跟班都盯着戏台,漂亮公子哥无聊的打着哈欠,夜百合要照管小家伙,唯有黎辞跟我交换了一下眼色。

    夹哥显然在隐瞒着什么。

    我本来不确定,但黎辞也这样认为,我不得不确信。

    戏已开唱,唱的一出《艳鬼》。

    我听过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刚刚聚灵成形的厉鬼,因为搞错了仇人的身份,所以杀错了人索错了命,枉送性命的老头夜夜拜请枉死城城主还他公道,于是枉死城城主便罚厉鬼借尸还魂前往老头家补偿。

    每一个听完故事开头的,总认为这是一个悲剧,事实上,厉鬼碰巧借了老头儿媳的尸体,还魂后和相公百年好合,还生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因为厉鬼的相公爱妻心切,每天都会亲自为妻子梳妆。

    故事里讲“一颦一笑郎画眉,一心一允盼艳归”,相公替妻子梳妆,妻子便想一直漂漂亮亮的,哪怕她原本只是一个面向狰狞的厉鬼。

    最后厉鬼不再惦记着复仇,枉死的老头也圆了心愿。

    我不知道花三儿为什么选这样一折戏作为谢幕,本着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期盼,我在心底暗暗为花三儿祝福。

    可当花三儿唱到那句“一颦一笑郎画眉,一心一允盼艳归”的时候,夹哥却摇着头,说了一句:“可惜了这出戏,厉鬼虽然和那青年做了十年夫妻,最后却因为擅用禁术引得猎灵师全力追击。”

    “戏是戏,无垢城的规矩是规矩,花三儿应该还没笨到使用禁术来圆自己的成家梦吧。”我挥着手笑了笑,抬头时,却无意间瞧见花三儿的印堂发黑。

    下意识的开启诊断之眼,殷红的颜色,总能对尸气一览无遗。

    人在将死之时,或多或少的会生出些尸气,我接触过那么多将死之人,却从来没见过,有谁比花三儿生出的尸气还多。

    联想到夹哥刚才的叹息,我皱了皱眉,追问道:“花三儿真用了禁术?”

    “五鬼运财。”夹哥平淡的回答。

    就算是名角,在这个老戏不再流行的年代,也赚不到多少钱,花三儿没有贪自己的命,却没能把持住对成家的向往,用禁术换了笔钱,瞒着戏园子里的朋友,给自己买了个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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