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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死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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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4章 伯爵的贴身男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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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可以治病吗?”

    “不能, 但是乔希不喝的话,就会生病,会死去。”

    “可它是妈妈的血。”乔希·希利尔哭着抱住伯蒂,“妈妈也会死的。”

    伯蒂拍着他的瘦小脊背, 将冰冷的事实无奈地说出:“乔希, 人都会死的。”

    是的,人都会死。

    但是乔希·希利尔却没想到这一天来得那么快,伯蒂没有死于为他取血, 而是被老乔希的妻子玛丽活生生打死了。

    老乔希和伯蒂的事终于还是被她发现了, 她知道了老乔希和玛丽曾经在一起过的事,还知道他们有了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长得很漂亮,纯金色的头发,还有着一双非常明亮的蓝色眼睛, 和她昂贵胸针上的蓝宝石一模一样,甚至要更加深邃透亮。但最重要的是, 他的皮肤十分白皙光滑, 没有一丝疤痕, 不像她和她的两个儿子,也不像老乔希, 脸上和身上都是被阳光照射溃烂后留下的血痂瘢痕。

    玛丽心想,这可能是因为这个讨人厌的小杂种从没出过黑天鹅堡, 也从未晒过太阳的缘故。

    于是在利兹山脉没有暴风雪的夏季,在金色的阳光再一次照入黑天鹅堡时,她命令仆人把乔希·希利尔拖到了阳光底下。那个孩子的头发在阳光底下更加璀璨耀眼, 反射着柔和的金色光泽,阳光落在他透亮的蓝色眼睛里,把他衬得就像个小天使一样纯洁可爱。

    “求求您了!夫人……乔希他会死的……我的孩子他会死的……”

    模糊的视线中,乔希·希利尔看到伯蒂跪在玛丽的裙边痛哭流涕地恳求着她,她却冷冷地将她踢开,又命令男仆拿着比他的腿还粗棍子敲打着她,像是在敲打伯爵和他的儿子们享用的牛排一样——那场景他溜进厨房的时候看见过一次。

    血液溅到乔希·希利尔的脸上和身上,他流着泪想要朝他的母亲爬去,纤细的胳膊却拖不动他的身体——他的腿也被玛丽夫人打断了,为了防止他从阳光底下跑开。

    到了最后,伯蒂的身体被打烂,她像是一堆烂肉一样躺在地上,脸也被玛丽夫人划烂,那双漂亮的眼珠被挖了出来,扔在地上。

    玛丽走到他的面前,看着他长出血泡的脸和身体叹了口气:“还真是因为没晒过太阳啊。我就说,哥哥的儿子怎么会那么漂亮呢?”

    希利尔家族的人都是丑陋的,他们喝下鲜红的血,心脏却是黑色的。

    乔希·希利尔躺在冰冷的地砖上,晒了一天的太阳他还没死,但是他觉得自己可能也快死了。

    黑暗中,他似乎看到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人朝他走来。

    生活在黑天鹅堡里的人们大多是棕色的头发和碧绿的眼珠,譬如玛丽夫人,譬如老乔希,还有他的两位哥哥。但那个人却有着黑色的头发和灰色的眼睛,他的眼珠在夜里似乎还发着幽幽的红色荧光,像是大人们所说的魔鬼一样,但他却一点儿也不害怕,因为他觉得玛丽夫人比他还要可怕。

    “先生……您能给我一点您的血吗?”在那个人即将走离他身边的瞬间,乔希·希利尔抬手拉住了他的斗篷,轻声开口问道。

    他的声音很小,也很虚弱,他怀疑那个人会不会没听见,那他可能就真的要死在这里了。

    但那个人停下了脚步,在他面前蹲下,昏暗的夜色中,他看不清他的脸,却能听出他声音里的笑意:“可怜的小东西,我还以为你死了。你想要我的血?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知道,他在和魔鬼做交易。

    传说这需要付出他们的灵魂,和最宝贵的东西。

    伯蒂曾经和他说过,他的父亲老乔希和他两位哥哥虽然拥有数不尽的财富,但他却有着比财宝更加珍贵的东西,那就是爱。

    现在伯蒂死了,他已经没有爱了,可他依旧能交出自己的灵魂。

    “是的,我知道。”乔希·希利尔的腿很痛,他的脸和身体也很痛,这使他每说几句话就要歇一会喘几口气,“我想要您的血,妈妈说……血能够使我活下去……我还不想死。”

    “那你可真走运。”男人低低地笑了一声,用手轻轻抚着他的眼睛和头发,“你的头发和眼睛真美,我愿意为了它们献出我的血。”

    那个男人划破自己的手腕,将血液滴在乔希·希利尔的唇瓣上。

    人生第一次,乔希·希利尔主动喝下他曾经讨厌的这种味道,那个男人的血液就像是烈焰一样火热,辣辣地灌入他的胸腔,把他呛得流泪,但是他身上伤口却随着血液的进入而不断愈合,包括那双断了的腿。

    “你叫什么名字?”男人问他。

    “乔希。”乔希·希利尔回答道,“我叫乔希。”

    破晓时分,男人离开了。

    乔希·希利尔全身满是鲜血,他拖着伯蒂的尸体离开,把她埋进雪里。在一棵高大的针叶树下开着一簇漂亮的金色冰凌花,乔希·希利尔采了其中最漂亮的一朵放在她的坟上:“愿你和雪一样洁白而美丽,我的母亲。”

    黑天鹅堡很大,有许多空房子,城堡的主人又只会寻欢作乐,根本不管奴仆偶尔的偷窃或是一些其他不忠的行为,反正他们足够富裕。

    只要不被主人发现,除了如何获取鲜血这件事有些苦恼以外,乔希·希利尔知道要怎么在城堡里活下去。好在那个男人每晚都会在黑夜里来看他,给他提供血液,在他的祈求下教会了他识字,又教他如何使用魔法。不过他有个怪癖,那就是他们只能在黑暗里见面。

    但即使他从没见过他的模样,乔希·希利尔还是觉得自己深深地爱上了他。

    “你为什么不让我看到你的脸呢?”

    他说:“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脸。”

    “我发誓,只有我一个人看。”

    “那也不行。”

    乔希·希利尔又轻轻叹了口气:“那你叫什么名字呢?我们在一起了那么久,我却不知道你的名字。”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我亲爱的小乔希。”

    即使男人如此严加防守,乔希·希利尔还是在一个有着月光的夜晚,躲在书架后面偷偷看到了男人的脸。他用魔法把他画了下来,除了他一个人以外,没有能看到这幅画上面到底画了什么。

    他为他取名为“风”,因为在他看来,男人就像是风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来又去往哪里,他只是在他身边短暂的停留,然后又悄无声息的离开。

    在他十五岁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和男人抱怨:“为什么你的血那么难喝?”

    男人说:“因为我血液里有光明的味道。”

    “我讨厌光明。”乔希·希利尔说,“它使我痛苦。”

    男人沉思了很久,忽然问他:“那我能尝尝你的血吗?”

    “当然可以。”乔希·希利尔把自己的手腕递到男人的面前。

    男人咬破了他的手腕,笑了一下:“真是独特的味道,你喜欢自己的血吗?”

    “喜欢。”

    “那你等等我,等我再回来的时候,你一定也会喜欢我血液的味道。”

    “好啊。”乔希·希利尔很快就答应了。

    “但请别忘了我,我亲爱的乔希。”

    “不会的,我一定不会忘了你的。”

    可男人却再也没有回来过,也没有人再为他提供血液了。乔希·希利尔开始偷仆人为老乔希、玛丽、还有两位少爷准备的鲜血,没过多久就被发现了。

    玛丽惊讶地发现当年那个她以为死了的孩子依旧没死,身上也还是一点伤疤也没有,他像是世间最美丽的宝石和鲜花娇艳出来的少年,精致漂亮得令人挪不开眼睛。也许他身上的血液有什么魔力,能让人变得如此漂亮,卑鄙的老乔希一家开始计划杀了他,夺取他身上的鲜血,却反过来被乔希·希利尔杀死了。

    乔希·希利尔继承了老乔希的爵位,成了黑天鹅堡的新主人,他找到当初那几个打死伯蒂折磨他的仆人,痛饮他们的鲜血,又放干他们的血液泡澡——他想要看看这些的血是否是热的,否则他们怎么能做出那样的事呢?

    因为这样,他“妖精伯爵”的名声就传出去了,可是乔希·希利尔一点也不在意,他的灵魂早已卖给了魔鬼,心脏也是黑的。而且不管他愿不愿意承认,他身上流的也是希利尔家族的血液,他和每一个希利尔家族的人一样嗜血残忍,冷血变态,像他们这样的人,永远没有资格站在阳光底下。

    甚至连一直生活在黑暗里的人,也不愿意长久地待在他的身边,迫切的想要离开。

    他明明是人,却像血族一样需要可怜巴巴的喝着鲜血才能活下去,而有的高阶血族还能在阳光底下犹如常人行走,他却只能日复一日地躲在寒冷的利兹山脉上和暴风雪相伴。

    所以在知道圣殿有个很可能想要杀了他的圣骑士来了之后,他也没有立刻将他撵走,而是把他留了下来——这样的人生,没有继续下去的意义。

    他看着那个圣骑士灰色的眼睛和黑色的头发,忍不住开口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里维斯,我叫里维斯,乔希大人。”他这样回答道。

    里维斯,意思是“吹过山谷的清风”。

    乔希·希利尔沉默了一会,对他说:“你留下来吧,做我的仆人。”

    “是。”里维斯笑着抬起头来看着他,“我会成为您身边最忠实的仆人,您的生命将凌驾于我之上。”

    苏锦之第二天醒来很是悲伤,不只是因为昨晚那个太过真实的梦,还因为他的屁股痛。

    他醒来的那一刹有些怔然,因为昨夜梦里的情景历历在目,仿佛就是昨日之景,是他亲身经历过的事,并不是那个名叫乔希·希利尔的一段记忆。

    而是他的回忆。

    但这只是他的错觉。

    苏锦之好半天才从这种情绪中回过神来,才发现昨晚那件被他们弄得皱巴巴的睡裙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里维斯脱掉了,他□□地躺在被窝里,胸前颈子上全是被亲出来的淡红色的吻痕,印在雪白的肌肤上十分明显。

    但昨天里维斯重点亲的不是他的上半身,苏锦之忽然有点不敢自己穿裤子了。

    里维斯就睡在他的身边,一只手箍着他的腰,脸埋在他的颈侧,呼吸间喷出的热气弄得他痒痒的。要是换在之前,他不知道里维斯就是拯救总目标之前他很可能会一巴掌呼过去,但是现在借他一百个一号他也不敢了。

    “乔希大人,您醒了吗?”察觉到少年的呼吸变了,里维斯也跟着醒了,手肘撑在床上抬头想要亲一亲少年,但苏锦之却下意识地侧过头避开了他的吻。

    里维斯顿了几秒,勾唇笑了一下,赤条条的从苏锦之的大软床上下去穿男仆的衣服,又拎起昨晚扔在毡毯上的脸皮面具问苏锦之:“乔希大人,您希望我继续做里维斯呢,还是做您的‘风’?”

    为什么拯救总目标总爱给他出送命题?苏锦之很痛苦。

    尤其这个世界的拯救总目标不仅会杀人,还会精分,昨晚还“强奸”了他。

    苏锦之正思考着要怎么回答里维斯的问题,结果里维斯已经在他沉默的这段时间里带好了面具,拿了新的衬衫和衣服走到床边捏着他的下巴不容抗拒地吻了他一会——还是个舌吻。

    “我白天做您的‘里维斯’,晚上做您的‘风’好不好?”里维斯舔着他的唇,沙哑着声音问他。

    “走开。”苏锦之斟酌掂量了好一会,拎出一个不那么难听又不会被捅的词回应里维斯,别过头看向床的另一侧。

    “可是,是您要求我做您的贴身仆人的,我有义务时刻陪伴在您的身边。”

    苏锦之:“……”

    他给自己挖的坑可真深,爬都爬不出来。

    “您不拒绝的话。”里维斯低低地笑着从背后抱住他,轻轻咬他的耳朵:“那我就当您答应了。”

    苏锦之今天没能下床,昨晚里维斯把他的腰都快做断了,腿根处也是酸的不行,苏锦之怀疑自己可能长了个假的下半身。

    在里维斯出去给他端早饭的时候,一号出现了:“早啊宿主,你还活着吗?”

    苏锦之阴测测地说:“我快死了。”

    一号说:“这不还没死吗?”

    苏锦之逼问一号:“你是不是早就知道里维斯就是拯救总目标这件事了?”

    “是啊。”一号大大方方地承认了,“我不是一直在提醒你要安慰他,稳住他吗?怎么,他又捅你了?命,我都说了这是命。”

    苏锦之现在已经弄不懂一号说的捅是哪个捅了,一个见红一个见白,他两个都不喜欢。

    “那我现在已经看穿他的真实面目了,为什么还是没有任务进度条?”

    一号冷冷地笑了一声:“呵,天真,你以为惩罚世界是那么容易过的?”

    苏锦之:“……那意思就是说我还会继续被他捅?”

    “看情况吧,看他会不会捅死你。”一号说,“如果没死的话过任务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苏锦之顿时觉得二捅选其一,他还是选见白的那个好了,屁股痛就屁股痛吧,总好过回档重来红的白的一起上再被捅一遍。

    里维斯办事的效率很高,他很快就对黑天鹅堡里的人宣布伯爵有了两个贴身男仆,白天由他继续服侍伯爵,晚上就换成阿格力,城堡里的人纷纷感叹里维斯先生就是不一样,在伯爵大人有了新欢之后还能留住他的心。

    苏锦之恹恹地躺在他的豪华大软床上,喝着里维斯端过来的甘露。今天的血是亚裔奴隶提供的,草莓味,酸酸甜甜的,配上他身上的痕迹十分应景。

    “乔希大人,您好点了吗?”里维斯捧着一本诗歌坐到他的身边,“我为您读几首诗好不好?”

    苏锦之瞥了他一眼,冷淡道:“你读吧。”

    然后里维斯就真的给他念了几首情诗,一边念还一边看着他笑。也不知道那些诗歌是谁写的,遣词用句又露骨又肉麻,听得苏锦之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念完诗之后,里维斯又凑过来亲亲他的脸:“乔希大人喜欢吗?”

    苏锦之心不在焉地回答他:“喜欢。”

    里维斯又笑了一下,亲昵地贴着他的脸:“那乔希大人是喜欢诗呢?还是喜欢我?”

    男人熟悉的声音压得很低,温柔又沙哑,笑声也是低低地从喉咙间传出,有种莫名的性感。苏锦之觉得他的耳朵有些烫,双颊也不受控地发热起来。

    可他却说:“不喜欢你。”

    “可我喜欢乔希大人。”里维斯把诗歌集扔到被子上,双手捧着苏锦之的脑袋低头吻了下去。

    苏锦之有些羞恼,这个人怎么一言不合就开亲呢?

    但他自己也不能否认,他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心动。可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里维斯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吗?还是因为他们不管从外貌、声音还是习惯上的高度相近,让他把对宋明轩的喜欢转移到了里维斯的身上?

    苏锦之觉得爱情真是宇宙里一个难以解开的谜题。

    野兽被繁殖的本能所驱使,进而寻找健康合适的配偶交配,它们不会在意忠诚或是其他什么问题,更不会在乎**的快感,有的雄兽为了防止母兽挣扎,甚至会用牙齿扣住她的脖颈,以保证交配的顺利进行。

    而有的人类会被**快感所征服,也会臣服在繁衍的野兽本性之下。那么把人和野兽区分开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如果说当把**上的快感和繁衍的目的抛开之后,仍能把两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东西,才能被称之为“爱情”,那么这种东西是否只出现在同类物种之中?

    难道就因为我们的物种不同,就因为我们的相爱会带来死亡,就因为我们永远互相不能触碰,所以我们就注定不能在一起吗?

    苏锦之不知道他这些念头和想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但它们偏偏就在那么一瞬间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这似乎是诡辩,像是某个人强硬地塞进他脑袋的一番观点,可他仔细回忆着,又记不起是谁给自己说的这些话。

    苏锦之仔细回想了一下他是怎么喜欢上宋明轩的,最后得出一个有些可悲的结论——因为宋明轩对他很温柔,而他耐不住寂寞。

    人类都是群居动物,而且说到底他们不过就是高级动物,身上还保留着一些野兽的本能,他对一个长得俊美,身强体壮每天都和无比亲昵的人产生感情实在是太容易了。

    我可真是一个渣男。

    苏锦之怔怔地想,他亲爱的阿爸才死了没多久,他就快要移情别恋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苏锦之把里维斯拦在了门外。他还没有理清他对宋明轩的感情,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对里维斯到底是怎么一个想法,他只是无比清楚地知道,他不讨厌里维斯的亲近,他和他**的时候也有快感,他甚至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忘了宋明轩重新开始的卑劣念头。

    苏锦之满脑子都在纠结这件事,因此没有注意到里维斯被他拒绝后有些阴沉的脸色。

    “唉,可惜一号下班了,零号也不在。”苏锦之长长地叹了口气,这时候要是有人能陪他说说话就好了。

    谁知道这时零号有些生嫩的电子音忽然就响起来了:“宿主大人,我在的呀。”

    苏锦之很惊讶:“零号你居然在?”

    “是哒。”零号脆生生地应道,“我在替一号哥哥值夜班呢。”

    苏锦之问它:“值班?你们也有工作?”智能ai的工作是什么?

    零号说:“以前是没有的,不过现在有了,一号哥哥今天有点忙,所以我来替他值班啦。”

    “替他值班,你和一号的感情真好。”苏锦之感叹道,“不过我有些好奇你们也会有感情吗?”

    “当然是没有的,我们怎么会有感情呢?”零号很惊讶地反问苏锦之。

    作者有话要说:  诡辩是谁辩的,你们都猜得到吧?

    话说各位天使有人在看《人渣的本愿》吗

    爱上一匹野马,注定头顶青青草原……

    我看了后现在满脑子都是一句话:如果真爱有颜色,那一定是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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