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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红尘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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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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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少女走至门口却被哪斜眼汉子叫住:“小娘子——过来唱个曲儿。”

    那老人犹豫了一下,少女应声前去。

    “客官要听什么曲儿?”少女问道。

    “当然是要听恩恩爱爱的曲儿。”

    “客官,那奴家就唱一曲《子夜歌》吧。”

    见那汉子允了,便唱起来:

    落日出前门,瞻瞩见子度。冶容多姿鬓,芳香已盈路。

    芳是香所为,冶容不敢堂。天不夺人愿,故使侬见郎。

    宿昔不梳头,丝发被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

    “嘻~~~~~唱得好,想不到人美,歌也美,唱得我这心一颤一颤的。小娘子,过来讨赏钱。”

    少女殷勤的快步走上去,在那汉子身边站定。

    斜眼汉子却并没有马上给赏钱,反而在少女脸上摸了一把,“小娘子,看你这脸儿黄的,爷都心疼了,干脆跟爷回去,定叫你吃香的喝辣的,嗯?”说完又在少女脸上掐了一把。

    少女红了一张脸,胆怯的回头看看一起的老人,“客官,奴家……奴家还没长大。”

    “哈哈哈……没长大?我看该长的都长齐了。”说罢,一只魔手覆上少女的胸部,居然还捏了两下。“我说没错吧,嘻~~~~嘻~~~~”

    那汉子身旁的同伴更是面露Y相,几双浑浊的眼直盯上少女胸部。

    那少女已是吓得不知所措,眼中泪水直打着转,一眨眼扑簌簌地掉下来。与少女同行的老人,身体抖动不已,眼中透着蚀骨的悲哀。

    此时的卫子君已是忍无可忍,真想冲上去将那邪Y的爪子折断,然后再把他扔出窗去。但在今日上午的打斗中她着实知道了自己那点本事,又苦于不能才到这里就给掌柜的惹麻烦,终只是握紧了拳头,而未有所动作,想那汉子也不会再有过激的举动,只是可怜了那位老人。

    而靠窗这边桌上,那蓝衣男子已是欲拍案而起的模样,却因着黑衣男子一道压制的目光而未有所动。白衣男子则冷着脸看着这场面,浓眉愈蹙愈紧,只是眼睛却不时扫向卫子君,似在察看着她的表情。

    那斜眼汉子见少女只识得哭泣,更是色心大起。“小娘子,莫哭,莫要哭了,爷这就给赏钱。”说完指着自己胸前衣襟,“在这里,小娘子自己来掏吧,嘻~~~~”

    那少女踌躇着不敢靠前,那汉子却一把抓住少女的手,“在这里,来掏啊。”遂扯着少女的手探入自己怀中。

    够了!她实在看不下去了。

    [第一卷 鹿城篇:第十三章   缘起(四)]

    “客官!客官这是在做什么?”

    卫子君走上前去,拱手施礼。“舍妹年幼,不懂得讨好客官,还请客官见谅。”

    那汉子停下手中的动作,看向她,“她是令妹?”手却依然攥着少女手腕。

    “正是舍妹。”说罢去拉少女的手,“客官是练武之人,必是力大无比,舍妹年幼,弱不禁风,骨骼清细,还请客官高台贵手。”

    那汉子听着她的话,那嗓音虽柔和但却有力,缓缓道来,不急不徐,不卑不亢,好似那富有磁性的嗓音天生就有一种支配的魔力。汉子心里虽不甘,却不知不觉放了手。

    “哈哈哈,其实大爷我并无他意,只是有心迎娶你家小妹,如何?”

    “多谢客官抬爱,舍妹早已定亲,不日便要行大礼了,恐怕要让客官失望了。”

    “是谁家的亲,我把他退了,试问这鹿城有谁敢与我作对!”斜眼汉子大声嚷嚷着。

    “客官这是何苦,天涯何处无芳草,客官英武彪悍,必有美人投怀送抱,何苦要舍妹这样个病秧子!”卫子君见那人不死心,只好把少女说成病秧子。

    “她有病?”

    “是,大人看脸色就应知道,舍妹一直暗疾缠身,久治不愈,以至大婚之礼一拖再拖。为给舍妹治病,四处访医,也终至家道零落至此。哎!”这么个败家的病秧子,他该不敢要了吧。

    “什么病这么难医?”那汉子似乎势要打破沙锅问道底了。

    卫子君心中不由哀叹,给你个台阶你就下吧,问个什么劲啊。

    “这……这病真是难以启齿……是……女人的病。”卫子君故作艰难的说出病因。

    女人的病,他该是忌讳了吧,总算是帮了那可怜的少女一把,暗暗舒了口气。

    身后的老人感激地望着卫子君。而前方靠窗的三个男人听闻这漫天谎言后,似乎极力隐着什么,身体不停地颤抖,个个憋红着一张脸。

    想不到这小白脸演戏,还真是好看的紧。

    “他在说谎——”

    一个淡漠的声音陡然响起。

    众人大惊,纷纷看向声音的发源地,竟是那黑衣男子。

    “据我所知,她与他并无任何瓜葛,她只是一个卖唱女而已。”那声音轻轻柔柔,缓缓道来,却包含着极度的破坏力。

    卫子君愣怔地看向黑衣男子,惊讶不已,他安的什么心!?

    “你敢骗我!”斜眼汉子一把抓起卫子君手腕,狠声道:“既然怜香惜玉,那我便遂了你的愿,这等女子大爷我见的多了。不过……”那汉子突然话锋一转,Y相必露,“你这样的货色,会更能讨大爷欢心,只要把你陪给爷……”话没说完,已是张开Y手便去抱卫子君。

    “你看你都干了什么!”白衣男子狠狠瞪了黑衣男子一眼。

    “我是想看看他的来头,难道你不好奇?”然后又闷笑着道:“也顺便看看他的笑话。”

    卫子君一手挥开斜眼汉子的两臂,转身对那一老一小道:“老伯,你们先走。”

    “他们走,你就得跟我回去。”斜眼汉子双手一张,又抱过来。

    那老伯见状却甚是担心卫子君,遂上前求道:“大爷开恩,放了公子吧。”

    汉子左手一推,那老伯便一个趔趄跌倒在地。

    “老伯,你怎么样,有没有摔伤。”卫子君知道,老年人是摔不得的,摔倒了很可能会起不来了。

    “放开我……放开我!爹爹……”不想那边少女喊叫起来。原来其他几个汉子见他们老大不希罕这少女了,又没人管,色心大起,一起上前将少女围住。

    那老伯见状,急气攻心,一张嘴喷出一口鲜血。

    “老伯——”卫子君俯身扶住老伯,心中滑过一丝疼痛,那老伯却将抖个不停的手指向被围住的少女。

    卫子君站了起来,愤怒填满了整个胸膛,一双碧空般清澄的眸子此时已冰若寒谭,令她的周身都散发着冰冷的光芒。

    “放开她!”原本低沉柔润的嗓音此时足以将人冰冻。

    那几个莽汉都是呆了一下,却没有放开那少女。

    而那个斜眼汉子更是不识时务,依旧张开毛茸茸的手臂向卫子君扑来。

    卫子君一动不动,看也不看那斜眼汉子一眼,扬手一挥,斜眼汉子便已是匍倒在地。紧接着身躯一纵,腾空跃起,快如闪电,袭向那几个汉子。掌风过处,哀声响起。几个汉子应声倒地之前,卫子君顺手抽下其中一人的长剑,将少女拉向身后。

    卫子君左手长剑斜指,右手护向身后少女,消瘦的身躯,却似凝聚了万道光芒,仿佛足以抵御千军万马,目光冷冷巡视一周,扫向黑衣男子,“你这猪头!还不看看老人伤势如何!”

    黑衣男子听闻自己被唤做猪头,一张脸由白变青,由青变红,由红变紫,嗫嚅着双唇,终是没抖出一个字。恨恨地一甩衣袖终是走去老人面前察看伤势。

    而此时地上爬起的那几个汉子也是怒目相向,刚刚由于他们没做防备,被打了个正着,此时缓过神儿来已是摩拳擦掌,兵器在握。

    其中一个递了个眼神,几个人一起向卫子君扑了上去。

    卫子君将少女推开,身形一旋,抖起长剑。剑花飞舞,只奔那几人面门。那几人纷纷闪过,长刀长剑避过剑锋切向卫子君。

    卫子君弹身而起,长剑飞舞,潇洒如风,在身上织起密不透风的剑墙。白衫飞旋,雪剑织芒,如一只展翅的云鹤恣意洒脱。

    “振之,你看如何。”白衣男子双臂交于胸前,问向身边的青衫男子。

    “好风采!剑法精密,气势如风,招式清明,只是空有招式,却内力不足,看得出来,此人习武不久,但聪慧无比,只是疏于修习,荒于苦练,输于内力,恐怕坚持不了多久。”

    “嗯!而且你看他招式凌厉,却不欲伤人,唉,那几人利用他这仁心终会将他力气耗尽。”白衣男子叹道。

    两人话音刚落,那边卫子君已是剑法散乱,香汗淋漓,那四个汉子越功越猛,将她紧紧围住。那长剑也几无施展之地。“不要伤他,给我捉回去。”为首的斜眼汉子说罢闪向卫子君身后。

    卫子君恐他身后偷袭,稍一失神,前面两柄兵刃袭来,她抬剑去挡,身后的斜眼汉子看准她腋下的破绽快速点去。突然失力的她长剑落地,向后倒去。

    与此同时,三道身影从两侧同时飞来。卫子君却已被那斜眼汉子从身后揽入怀中。

    发觉已无力撑起自己的身躯,她心中一阵恐慌,厉声问那汉子。“你对我做了什么?”

    “点了你的檀中X而已,别怕。回去就给你解了,来,先亲一个。”说着用手将卫子君的脸扳过来,一张臭烘烘的嘴就要啃下去。

    哪知那嘴还没贴上去,人却惨叫一声,弹开去。卫子君失重的身子被捞到另一个怀抱,抬眼一看却是那白衣男子。

    紧接着又是几声惨呼,卫子君顺着声音看去,那蓝衫男子掸掸衣袖从容走来,身后几个汉子倒地痛苦扭曲不已。

    “你……你们……”刚被解了X道的她愤怒不已,他们有如此功力却一直在旁边看热闹!看着那可怜的父女被欺凌,看着她被羞辱,也看着她屈辱地败倒。

    狠狠的推开抱着她的人,不再理会,头也不回的走向那老人身边。

    “老伯,你要紧吗?”卫子君蹲下俯身问道。

    这孱弱的的老人,让她心怀悲悯,每每看到这些悲苦可怜的人,她会心痛不已,只恨自己没有能力去照顾这些可怜人。

    “公子,我不碍事,多谢公子。”老人咳了两声又道:“我这把身子骨怕是也挺不了多少时候了,若公子不嫌弃,我就将蝶儿许配给公子,她若能跟着公子,我就是死,也能瞑目了。”

    话落,跪在老人身边哭泣的蝶儿已是满面通红。抬眼偷瞟了一眼那美玉般的面庞,这张脸,任是谁家姑娘见了也会脸红心慌,何况,他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若是真能嫁了他,她这一生也就别无他求了。

    “多谢老伯美意,只是我无法应承老伯啊,我自小已同邻家姑娘定了亲事。”

    她可是个女儿身,怎么可以娶妻!只好搪塞过去,虽有不忍,但实出无奈。

    “那无妨,做个妾也可,只要你好好待蝶儿,我们不在乎名分。”

    这样仁心仁义的公子,便是他家的奴仆,他也定会好好相待的吧。

    “不可,那便委屈了蝶儿姑娘。蝶儿姑娘样貌秀美,一定能找到个好人家。”

    “公子莫不是嫌弃我们。”

    “不是这样,老伯,只因我答应过邻家岳丈,不纳姬妾,所以让老伯失望了。老伯放心,我一定给蝶儿找个好人家,这事儿包在我身上。过不了多久我会在这里开一家这样的酒楼,到时你们去那里找我。”卫子君拍拍胸脯,做下承诺,然后站起身,面向黑衣男子,纤手一指。

    “你,今天的一切因你而起,老伯的伤你要负责治好。”

    黑衣男子张大着一张嘴,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突然跑上来的人打断。

    [第一卷 鹿城篇:第十四章   缘起(五)]

    “子君。”六郎推开看热闹的伙计,“掌柜的听说出了事,赶回来了,你……要不快跑吧。唉!第一天就出了这种事儿。”低头看了看满地的狼藉,叹口气。

    “跑什么,反正也是不能干下去了。”卫子君拍拍六郎的肩头,“六郎,好兄弟,等卫某发财了定带着你。”

    正说着,就见那些围着的伙计纷纷闪身,“掌柜的好!”

    一个中年男人从那些伙计让出的路中走出来。此人五短身材,略微发福,相貌端正,大耳垂肩。身着暗紫色段子长衫,上绣八宝吉祥图案,看起来是个富态且有贵相之人。

    “你就是今儿新来的伙计?”掌柜的问卫子君。

    “正是小人。”卫子君拱手回到,毕竟打烂了人家的店,还是谦虚点为妙。

    “这店是你砸的?”掌柜的继续问。

    “回掌柜的,没有谁要砸店,这里刚刚打了一架。您清点一下毁坏的物件要多少银子。”说着从怀里掏出所有的银两放在桌上,“这是小人所有的银钱了,余下不够的由他们支付。”卫子君用手指了指地上几个呻吟的汉子。

    那掌柜的看了看地上的人,一愣,嘴角抽搐了一下,随即恢复常态,“看来这些物件不是公子一人损坏,公子却如实承担,公子人品实叫鄙人敬佩,看公子也是贵相之人,就不必再做这份差事了,这店里还缺一个管事,公子是否有兴趣。”

    “承蒙掌柜的抬爱,卫某十分感激,只是卫某这就要回乡了,不能再为掌柜的效命了。”

    “哦?这样,那是不巧了。伙计们收拾一下这里。”掌柜的回头吩咐了一声,又转向卫子君,“裘某就不送公子了。”意思是下逐客令了。不能为我所用,还留着干什么。

    “掌柜的客气了,卫某告辞。”卫子君扶住孱弱的老伯,一行人走了出去。

    “现在你可是分文皆无喽!”黑衣男子幸灾乐祸的看向卫子君。

    卫子君冷淡地扫了一眼黑衣男子,没有搭理他。走了几步又站下,向着他们一行人道:“这老伯就交给你们了,帮他医好内伤,再帮衬一下他们。”

    “为什么要交给我们。咦?你在命令我们!?”黑衣男子琢磨着她的口气,她的确是在命令他们。

    “你知道为什么!”卫子君冷蔑了他一眼,转身向前走去。

    还问为什么,她抑制着自己的怒气,如果不是他那一句话,事情怎会演变至此,她真想剖开他的心看看,看他到底安了一颗什么心。

    “公子留步!”白衣男子一闪身拦在卫子君面前。

    “这个,你先拿去用!”手伸进衣袖掏出两大锭银子。

    “请问贵客,您这是打赏的钱吗?”卫子君讥讽道。

    “公子误会,并非此意,适才……乃我等过失,抱……抱歉。”抱歉?他居然同人说抱歉!他不仅自己吃惊,旁边两个男人也吃惊地睁大眼睛。

    “贵客有什么抱歉!?事情不是您引起的,见死不救也不犯王法,不是吗?”讽刺的意味更浓了。

    “可是还在怨怪我等!?”白衣男子唇边噙起一丝笑意。

    “为何要怪你们,与你们有何干!”说罢扬手推开他的胸脯,大步走去。

    “等等!”白衣男子又跃至卫子君面前。

    “你还有何事?”卫子君不耐烦地蹙眉。

    “这个你拿去。”不由分说把那两锭银子塞入她手中。

    卫子君嫌恶地看着他的举动,冷冷道:“你是在可怜我穷吗?”

    这举动的确刺伤了她,这和施舍有何分别?

    “没……没有……公子切莫误会,在下并无冒犯羞辱之意。”他好恨自己,怎么居然结巴起来。他只是……只是什么呢,总之他不想看到他有何难处,他只是想帮他。

    卫子君依旧淡漠地望着他,一会儿,似是想起了什么,澄净的眸子微眯起来,然后又掀起一边嘴角轻笑。那样的神情调皮中带着一丝邪气,白衣男子看得呆住了,暗忖,这男人还真有做红颜祸水的本事。

    卫子君笑着看看手里的银子,“这是多少?”

    “二十两!”

    卫子君又笑。“就这么点!?”

    “哎有!有!还有!”白衣男子如释重负般拼命向怀中掏去。又掏出三块大银锭放入卫子君手中。

    “还有吗?”继续问。

    “尚真,振之,把银子拿出来!”此时的白衣男子活象个打家劫舍的强盗,向那二人摊出手。而那二人也中了邪一般把怀中的银子如数掏出来献上。

    卫子君捧着三人凑的十二锭银子,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旁边的老伯看着这情景,惊得胡子一翘一翘的,这小公子要钱的本事也太惊人了!

    “没有银票吗?”卫子君继续发出惊人的询问。

    三个人同时被震的一晕。

    “今日没带,你……要那么多银子做什么?这些够你花一阵的了。”白衣男子不解地道。

    “开那样一家酒楼要多少钱?”卫子君已腾不出双手,朝着丹鹤楼方向努努嘴。

    “要一千两白银。”

    “一千两!不够啊!”低头看看怀里的银子,喃喃道。

    几个人这时才明白他的用意。

    “你给我一千两,放心,这些都算借的,等我赚了钱都会还给你们。”卫子君自信满满的道。

    张口就向一个陌生人要钱!而且还是一千两!却没有想过人家会不会答应,好似她要的是自己的钱一般。

    “好,如果你用钱,就去守城的陈将军处,我自会安排。”

    哎,今儿这打没白挨。卫子君暗自咕哝了一句,拿起两锭银子。“老伯,这个给你。”

    那老伯哪见过这么多银子,死活不收。卫子君看着那纯朴的老人,没来由地心酸。“老伯,听我说,这银子你拿着,然后去医病,蝶儿还这么小,您要看着她嫁人呢,记着,我还要给蝶儿找个好人家,这一切您都要看着,所以,不要心疼钱,一定要去医病,知道吗?”

    老人含泪点着头,颤抖着手接过银子。

    “等我的酒楼开了,你们就去那里找我。”话落,将银子塞入荷包。但荷包太小显然不够用。

    白衣男子看在眼里,扯下自己的荷包递上去。反正都给搜刮空了,留着无用。

    那是一个淡藕色段子缝制的荷包,上绣龙凤呈祥吉图,拴荷包的带子两头各系了一块刚玉石,穗子上端坠了块椭圆形的镂花玉佩。细致的做工表明了这荷包的价值。卫子君看了非常喜欢,不由用手摩腻着缎面。赞道:“好漂亮!”

    放好银子,便向几人拱手道别:“卫子君谢过各位,钱我会还的。”

    走了几步,回头道:“对了,我的酒楼可能叫做聚云楼。”说罢,如玉的脸上绽开一个开怀的笑容。

    那一笑,干净清爽得犹如孩童,明媚灿烂若百花齐放,连她身后的天空也被那一笑映得绚丽明媚起来。

    看着那一笑,白衣男子觉得这些银子给的值了。

    ……

    暮霭降临,鹿城戊守处的院内通明一片。议事厅的房门紧闭,一排侍卫一动不动地肃立门旁。

    “公治,这叛军的余孽可清剿完毕?”说话的人却是白日里的那个白衣男子。

    “这鹿城已被我偷偷翻了遍,该清剿的都清剿了,并没有扰到民众,治安也很稳定,这场战事并没有对鹿城百姓有何影响。只是这粮草也越发吃紧,这里驻了八万大军,粮草只能支撑二十日,而且伊吾边防又已吃紧,待这里情况稳定,又要迁军往伊吾,但你知道,伊吾粮草已供应不足,而且已有多处驻军出现粮草不足现象。”被唤做公治的陈将军答道。

    “这些粮商为何死屯着粮不放?极有可能有人从中作梗?我叫人暗查了十几日,发现这些粮商与丹鹤楼的老板裘再方过从甚密。”白衣男子轻啜了一口茶,抿紧坚毅的嘴角。

    “裘再方?他屯粮草做甚?莫不是图谋不轨?”陈将军有些紧张。

    “就是很难说,但若等查明原因恐怕边关这里都吃紧了。”

    “不能想办法从别处运粮吗?”

    “鹿领以北直到东都1附近,被战乱所累,已是民不聊生,目前只有鹿城产粮最多,也最繁华,若鹿城都难以筹到粮草,其他地方更是难啊。”白衣男子一双眉头紧蹙,颇为担忧地叹了口气。

    “不如将裘再方抓起来清查如何。”陈将军道。

    “我们没有确凿证据,他不会说出什么,况且没有理由便抓人恐会打草惊蛇,让那些同党更有防备。”白衣男子话锋一转,“公治,最近可有可疑人等出入鹿城?只怕有人刻意谋逆呀!”

    “可疑的人倒是没有,不过有一个有趣的人,倒是特别的紧。”陈将军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

    “噢?何人如此特别?”或许这便是一个可疑的人。

    “这人面如美玉,唇红齿白,皮肤胜雪,恐怕比那宫里的妃子还要白上几分,并且伶牙俐齿,风骨不凡,若是给那张老儿看到恐怕要几天睡不着觉了。哈哈。”陈将军想起白天遇到的人不由有些开心,又想起那被自己抓得布满红痕的手,不自已地咧开嘴,这细皮嫩R定会让张老儿销魂不已。

    “那人可是身形瘦弱,穿了一袭白布长衫?”

    “正是,伯远见过他?”

    白衣男子微微点了点头,是他……

    ___________

    1东都。即洛阳。是除了大兴城之外的另一个首都,被称作东都。

    [第一卷 鹿城篇:第十五章   选址]

    “子君,停下来喝口水吧。”聚云叟端着茶水放到屋外粗木墩磨制的桌上。这孩子越来越让他这个老头子赞赏,却也越来越让他心疼。

    自那日出谷回来,她便手持宝剑在外面坐了一个时辰,然后便开始不停的练武,连饭也顾不得吃,素来贪睡的她,觉睡得比他这个老头子还少。每日的除了吃饭睡觉,都见她在屋外的空地,不停的斜刺横扫,上下翻飞。她日以继夜的练武,练到腰酸背痛,连睡觉都睡不安宁,经常在睡梦中发出痛苦的呻吟。白日习武,夜晚便躺在床上专研心法口诀,就这样坚持不懈的苦练,让他这个老头子何止是心疼,更生出了一丝敬佩。

    “师傅!您起来啦。”卫子君停下来,拿起碗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

    那日,她给师傅和迭云各选了两件长衫,自己买了两对靴,又买了些菜种,几升米面,两样农具,然后把银子全部给了师傅,便再也没出去过。

    她拿着师傅的宝剑,想着丹鹤楼上她施展的剑法,她没想到,自己居然施展出那么流畅凌厉的剑法,好似她很久以前便是这样挥着长剑,一直挥到地老天荒。那一次打斗,她施展出了自己从未没学过的剑法,所有的动作完全是下意识中完成的,似乎没有经过大脑,那是只有经过一遍遍枯燥的苦练才会有的人剑合一的感觉。对,就是人剑合一,就好象她昔日开赛车时人车合一的感觉,那长长的弯道,她腿一偏便拐过去,完全不经大脑,将安危也完全托付于那瞬间的感觉。

    只是,由于内力不济,荒于练习,她终是败了。

    以前虽然迭云已将全部传授与她,但由于是中途学武,时间又短,以至招式虽有,但内力不足,但那时她并不自卑,也不着急,反正她又没有什么仇人,也不需要多强的武艺。

    但自那一日,丹鹤楼受辱之后,她发誓要练好武艺,她不但要保护自己,还要保护那些穷苦可怜的人。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立下的第二个愿望。

    卫子君是那种有始有终,并且有着坚强意志力的人。她平日散漫,但一旦立志,势必会为这个志愿倾尽全力,从不半途而废,这也是她在现代那么年轻就有所成就的原因。自始至终向上,永不放弃。她坚信,这是成功的秘诀。

    “子君,你告诉师傅,那么多银两是从哪儿来的?”

    这几日,聚云叟隔几天便问她一遍。他能不问吗?这可是一个普通官员几年的俸禄,那丫头却出去一日便带回来。

    “呵呵……师傅,当然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真的是那人给的,您就放心用吧。”

    “唉,师傅知道你心性,信你,师傅就是怕你欠人家的,万一人家有个什么要求……要不?还给人家吧!”

    “哈哈……师傅,这我还给了别人二十两呢,还什么,过两日我便再出去拿一千两回来。”

    看着师傅惊呆的模样,卫子君又是心疼又是好笑:她这个师傅呀,别看江湖名声那么响,却是纯洁的象个孩童。一般的大侠不都是金银堆儿里打滚儿?他却好象一直都这么穷。

    “师傅,您放心,只要是我拿回的钱,您就放心用。师傅,相信我不会做傻事,也不会做坏事。”卫子君目光坚定的看着师傅,那眼中除了坚定的信念,还有一种可信赖,可让人依靠的安心的感觉,好象她伸开了稚嫩的羽翼,要把面前的老人保护起来。

    聚云叟欣慰地点了点头,这孩子,他没看错。

    迭云起来做早饭的时候,卫子君提水将她种的菜种浇了一遍水。

    这些日子,她趁练武休息的空当,把屋前方的一片空地开垦出来,翻松土壤,在上面种下买来的菜种。她想让师傅能够吃多些品种的蔬菜而又不用出谷去买。这种东西,种的时候不费力,平时浇浇水,收获的时候却让你满心喜悦。

    小时候曾住过平房,母亲便是这样辟了一方小园出来种满蔬菜,后来离家了,发达了,母亲也去世了。

    父母的离去让她的奋斗失了意义,追求成功也不再觉得幸福,只是机械地用一个又一个成就填补寂寞的心。父母,成了她心中永远的痛。

    好在还有兄姐这些亲人,让她还有些奋斗的理由。成功对她来说太过容易,若没有一个理由,太过乏味。

    而今,让师傅和迭云过上好些的日子,成为她奋斗的目标,好似她这一生,都在为别人奋斗,看着别人因自己而得到幸福,她也便觉得幸福。

    “吃饭了!”迭云做好饭后,出来叫卫子君。见她正坐在垄上沉思。

    好象自从这个家有了这个女人以后,日子过得越来越有滋味了,也越来越象样。想不到她居然还种了一园蔬菜,兴奋得他没事就跑去浇水。

    卫子君则是又气又笑,每次要劝他:“不要浇啦!要淹死了!”

    “吃饭了!”迭云走到她身后,又叫了一遍。

    “嗯?”卫子君回过神来,“哦!今日我要出去,迭云喜欢什么我带给你。”

    “又出去吗?”迭云有些失落,这些日子她天天都与他一起习武,他好开心,便是她只是一个人舞剑,没空理他,他也是坐在那里看得痴迷。理不理他有什么关系,能看到她就觉得心里满满的。可听说她要出去,心里顿时空空的,好象人还没走便已开始了想念。

    “出去做什么。”他闷闷的问。

    “迭云,我要做生意,好让师傅安心生活。”

    “那些钱够了,够用几年呢!”

    “傻小子!那点钱才多少,遇点事就不够了,再说,几年后呢,迭云怎么办,迭云还要娶亲,要给人家聘礼呀。”

    “我不要娶亲!”迭云“呼”的站起,头也不回地走了。

    嗯?生的哪门子气呀?卫子君不解地摇摇头。

    …

    连日的苦练没有白费,连这轻功也大有长进,再没有险些撞树的惨况发生了。

    卫子君前脚刚入城门的时候,就被守卫扯住了。“我的爷,你可算来了!”

    一抬头,正是那日拦她的守卫。

    “卫爷,这十几日来我们将军和安抚大使都在这里等您哪,您若再不来可苦了小人了,安抚大使只是说我不尽职,他哪儿知道是您没来呀。”

    “安抚使?是哪一个?”什么时候她认识了个安抚使?

    “哎,小的怎么知道啊,小的也不敢问,只是将军总是唤他‘伯远’的。”

    “是他?他怎么知道你识得我?”奇怪呀,城门发生的事,他并不知道。

    “哎呀,就您这人物,这风骨,这鹿城哪儿还能找到第二个呀,见过您的,就这么一串合,就知道是您啦。”

    “守军辛苦了,那他们在哪里?”卫子君抱拳道。

    “有些不巧,将军他们这才出去,但他们交待过,说您来了就去里边等着,他们很快就回来。”

    “这样,那有劳守军转告将军,就说卫某先去城里办事,回来一定到这里拜访。”

    “也好,卫爷早去早回。”

    入得城,卫子君打听了路人,得知宣化坊一带最是繁华,那附近几家酒肆都是豪华无比。于是向那边逛去。

    逛过去,才发觉这片地界正是丹鹤楼所在之地。这样最好,心下暗道。

    看着两边的楼宇商铺,俱是兴旺不已,根本没有空闲的店铺,卫子君不由有些失望。

    没有办法只好向旁边一条街踱去。正愁眉不展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

    前方出现一座楼宇,楼有三层,纯木打造,每层居然有十二个飞檐。金黄琉璃瓦铺顶,鎏金重檐,檐角飞翘,雕花屏阁,朱漆廊柱,顶楼檐下正中挂一木匾。上书“观雨阁”,竟比那丹阳楼还要气派雄伟。

    让卫子君大喜过望的是那雕花镏金的大门上贴着一个大大的“封”字。可能因为年久,那黑字已经褪了色。

    在这种地段想要找到一处空房,比登天还难,何况如此豪华恢宏的楼宇。以前就做过饮食的她,一眼便看出此处虽不及那条街热闹,但由于少了嘈杂,反而多了贵气,若在这里开上那种专门伺候王公贵族乡绅富豪的店,最是合适不过。只是这店是谁的?为何封了?

    转头四下张望,旁边是一处票号,门上木匾四个烫金大字“荣胜昌记”。门旁边坐了个穿青布短衫的老人。

    卫子君上前拱手问道:“请问老伯,旁边这观雨楼是哪户人家的?怎么封了?”

    “噢,公子初来此地吗?”

    “是,老伯。我想寻一家店面,觉得这里正合适。”

    “那难怪公子不知了。这原是左骁卫大将军的三公子所开的酒楼,只是一直都是别人打理着,自那三公子叛国后,就被封了,已经两年多了,应该充公了吧。”

    如果充公就麻烦了,卫子君暗道。转念又一想,这两年多了都一直封着没人占用,也许还有机会,或者找找那守城的陈将军,兴许会有些门路。

    “多谢老伯。”卫子君拱手道谢,便要回城门处找那陈将军。

    刚刚经过这一阵折腾寻找,脚下有些累了。抬头看看太阳,已经快晌午了,难怪这肚子已经开始反抗了。还是先找个地方添饱肚子吧。

    转身又绕回宣化坊街,边走边看有些什么吃的,不知不觉却走到了“丹鹤楼”,卫子君看了一眼,犹疑着要不要进去和六郎打个招呼,但想想来日方长,便打算作罢。

    正要踏步向前走的时候,忽听得有人大声叫他。

    [第一卷 鹿城篇:第十六章  联吟(一)]

    “卫公子——”声音从头上传来。

    卫子君抬头一看,却是陈将军。

    “卫公子快上来说话。”

    卫子君想了一下,便提起长衫走了进去。

    上得二楼,陈将军已在楼梯口候着,两人抱拳寒暄了一下,向座位走去。

    看到座位上还坐着那日酒楼所遇的白衣男子与黑衣男子,卫子君略感诧异了一下,但想起那守卫的话,应该这几日他们都在一起,便不再惊讶。

    “二位公子,幸会,幸会。”卫子君抱拳道。

    “十几日不见,你倒是越发比我长得俊俏了。”那日的黑衣男子今日却穿了一袭白衫,捻着茶杯并不还礼,只是看向卫子君的凤眼突的一亮,“咦?你这衣裳穿得好看。”说着伸手上去扯了扯她的衣袖。

    卫子君今日穿了那件黑色粗布长衫,长长的交领领口边外圈镶了一条一寸宽的灰蓝粗布花纹的镶边。发上灰色发冠,脚上黑色薄靴。

    “这粗布的衣裳怎么也能如此好看,不如我这件给你,来,我们换掉。”说着已经起来动手扒卫子君的长衫。

    “公子!你这是做什么?公子每次都是这么惊世骇俗吗?”卫子君双手拼命扯着自己的衣襟,一张玉脸已是飞上两团粉红。

    卫子君求救的目光望向白衣男子,但白衣男子却没有动,不知为什么,他倒是很想看看那衣衫被扒下来会是什么光景。

    卫子君见白衣男子没动又看向陈将军,可那陈将军却是盯着她脸上那两团红晕发呆。

    卫子君心中哀叫了一声,只有死死护住自己的阵地。“公子先放手,公子喜欢我回头脱给你便是,总不能在这里脱呀。”

    眼见她拼死扯着那衣襟,恐怕再扯下去就扯烂了,只好松开手作罢。

    卫子君松了口气,抻了抻被揪得皱巴巴的衣襟。那修长的白指在黑衣上走动摆弄的样子煞是妖异惑人。

    行凶之人忍不住又伸出手攥住卫子君的手指。

    见到她充满恐惧与惊骇的目光,行凶之人扑哧笑起来。“拉你坐下吃饭!想什么呢?”

    卫子君舒口气坐下来。她真是怕了他了,怕的程度足以用恐惧来形容,这个人太难缠了。

    “想吃些什么?”白衣男子问她

    “公子请客?”卫子君反问。

    “当然是你请,你把我们的钱都搜刮没了。”白衣男子装作很懊恼的样子。

    “公子你看我这么瘦,怎么忍心让我请客?再看公子你脑满肠肥的样子,不如你借点钱给卫某用吧。”

    “我的钱可是都给了你了,你还好意思拿我的?”

    “公子不会那么吝啬吧,我似乎记得可是有人答应了要给我一千两的。”

    “哈哈哈哈,自是不会少了你的。”

    “客官,菜来了——”小二一声吆喝,端着菜上来了。

    “小二,再添两个你们拿手的好菜。把你们的东阳酒拿来一坛。”白衣男子吩咐着小二。

    “得嘞,客官。”小二应声而去。

    待酒菜上齐,白衣男子端起酒杯:“来,我们重新介绍一下,卫公子,在下李天祁,字伯远,这位是陈长陈公治将军,这位是李鸿翊,字尚真,我们都年长过你,就兄弟相称吧。”

    “叫我公治兄就好了。我们就不要将军公子的了,听着别扭。”陈将军向着卫子君举杯道。

    “在下卫子君。”卫子君也举起杯子,想到这酒是不能免的,又苦于自己酒量不大,不由轻蹙了下眉头。

    李鸿翊见了轻笑:“你怕醉?今儿定叫你不醉不归。”

    好在这酒楼华贵,杯子也小巧精致,也就一两的样子,这酒也不算烈,饮过后,喉咙居然滑过一抹清凉,余香饶口,绵绵不绝,不由赞道:“好酒!”

    “贤弟果然识得之人。”陈长说罢,又给各人杯中添了酒。然后举起杯。

    “所谓不打不相识,卫贤弟,想不到那日感觉投缘,今日竟真能有缘相聚,人生乐趣莫过于此,来,我们饮了这一杯。”

    卫子君看看那一坛酒,心中发苦,这一杯又一杯,几杯下去她就会晕了。

    “公治兄这一杯,子君一定要饮,但是子君不胜酒力,这杯过后,就由着子君小酌如何?”说罢,看看几人的反应。

    “卫贤弟,这样显然不够公平,不如这样,我们玩个既公平又不会多饮的游戏,联吟如何?”李天祁问道。

    “甚好,甚好,我最是喜欢,妙令、联吟都可。”李鸿翊拍手称快。

    “好,甚好,一人出对,三人答,答不出者答不工整者都要罚酒,但这出对者一定要对得出下联。”陈长异常兴奋起来。

    三人同时将目光看向卫子君。

    “好!”卫子君痛快点头。

    对对子,难不倒她。她的才名在圈子内几乎人人皆知,她记得以前曾说过一句玩笑话:“如果到了古代,我可是琴棋书画的才女呢!”可没想到,人真就来了。

    “那好,卫贤弟不善饮,就由贤弟先出。”李天祁道。

    “承让!”卫子君略一思索,随即道出:“烟锁池塘柳。”哼哼,这是乾隆老儿的绝对,先给你们个下马威。

    “月笼小筑烟。”李天祁答道。

    “答得好,答得好,烟锁柳,月笼烟,池塘对小筑,妙啊,真是妙。”陈长拍手称好。

    李天祁不无得意地看向卫子君,后者但笑不语,看向正在苦思的李鸿翊,“怎样,有对儿了吗?”

    李鸿翊凝眉苦思,摇摇头。“伯远,你答的意境虽好,但仍是不工,这烟锁池塘柳,分别有金木水火土五个偏旁呀,我看我们还是各罚一杯吧。”说罢拿起酒杯一饮而进。

    另外两人苦思了一下,摇摇头都喝下杯中酒。

    “卫贤弟,说说你的下联吧。”陈长好奇不已。

    “茶烹銎壁泉。”心下窃笑,这后对可是都上了报的。跟我玩,你们的死期不远了。

    这下联儿金木水火土俱伏在字下,意境又是不错,几人觉得甚妙,于是甘拜下风。

    下一个轮到李天祁出题,李天祁想出一个应景的对儿,遂将头转向窗外,看到楼下一个穿着青衣的小二正在请几个才到的客人入店,心中一动,口中道来:“青衣厮引入丹鹤。”

    众人一听,都难住了,要知道这应景的对儿,最是难对,因为对的人也要即景相对,况且这里面隐藏了主语,只说引入,而且这里的丹鹤后面又隐藏了“楼”字,是必也要隐藏个字才能工整。

    卫子君也有些犯难,虽然她什么生冷偏的对子也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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