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七宝项链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 7 部分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一共应该是三条。

    杜随有点惊讶地说:“我倒不知道哪种生物是有三条尾巴的,嗯,是狐吗?只有狐狸精有什么九尾狐之类的。”原来是传说最多最常见的狐狸精,而且也才三条尾巴,杜随明显很失望。

    金墨微微摇头;“九尾天狐,那是已经通了天道,只待天劫一过,指日飞升的。虽然是大补,味道也还不错,可惜数量极少,又十分机警,很难捕到。我总共只吃过两次,都是以前的事了,这回复活,还没有找到过任何踪迹。”

    杜随看看温泉中戏水少女的三条尾巴,很不怎么有兴致地问:“那这是什么?”

    金墨说:“虽不中亦不远。世人常称狐狸精,但这说法是不对的,狐就是狐,应该是狐妖,而狸则是两回事,这是一只三尾黑狸。”

    池中少女不知大祸已经临头,还在洗得高兴。

    金墨又嘱咐了一次杜随待在结界里,自己便现身了。

    底下的事也没什么好说的,这狸见了金墨已经知道怎么回事,自然是吓得失魂落魄,瘫在地上,当然也不敢抵抗。她比上回美人蟒母女强的地方是还企图逃跑了一下,可惜金墨手一指,就有一股巨大无形的力量将她拉了回来,然后金墨就开始吸她血气。

    那狸一直拼命哭泣挣扎求饶,从这一点看,哺R动物到底要比冷血爬行动物高明些。杜随虽然知道它是个异类,但它还没现原形,场面分明就是一个美貌少女在荒山野岭遭到歹徒屠杀,实在凄惨得很。

    当然如果她现出原形,杜随说不定会更加同情它一些。在这一点上杜大小姐和那些新教徒们是一致的,除了人类以外的所有哺R动物他们都同情喜爱悲悯。

    杜随此时正在飞速地权衡利弊得失:叫金墨放她一马?只怕金墨要不高兴了。以后说不定再也不带她出来狩猎。人家毕竟是在正当捕食呀!national geographic的摄影记者去拍狮子,难道会因为角马可怜就要去横加干涉吗?这无论如何不大合理公正。佛要救鸽子,老鹰责问他说难道自己便该饿死,佛也只好割R饲鹰。难道自己去替这只狸给金墨吃了不成?再说这黑狸年久成精,皮毛肯定胜过侪辈,自己也是很乐意有那么一件皮裘的……

    “等等,金墨。”杜随看到她挣扎渐渐无力,终于忍不住跳了出来。一边心中重重叹了口气:这心软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呀?

    金墨停了手,朝她看过来,眼睛里有询问的意思。

    杜随有点紧张,用什么理由呢?“那个……金墨,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呢,就这么死了不可惜吗?”

    金墨脸上掠过一丝不耐烦,显然认为她的话毫无意义。转身又要动手。

    “金墨!”杜随叫了起来,为难得脑子有点空白,脱口道:“你看;有的时候我总是很奇怪……我每次见你都是要杀一些美女,当然不是真的美女……我有点,嗯,不明白……”她词不达意,抬头看着金墨,“为什么不杀我呢?……我又不比她们更动人一点……为什么,”又深呼吸了一次,“你想要我,或者?”

    终于问出来了。这句话在心里好久,竟然在此时此地问出来了!杜随闭上眼深深呼吸,再也不去理会恐惧和羞耻。

    金墨也楞了一下,大概没想到她竟然会这样问,他凝住不动,脸上像放电影一样飞快闪过各种东西。最后他说:“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杀她?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要她?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想要她?

    杜随被他这样模糊的回答弄得有点气馁,但是已经不能再追问。她忍不住还是说:“那么你有一天会不会杀了我?”

    以为金墨也会说“不知道”,但他想了想很肯定地说了句“不会”,然后就想继续他未完成的午餐。

    杜随顿时心情大好,上前一把抓住他袖子,笑容盈颊地说:“那你放过她吧?”

    金墨大概已经开始觉得人类女性的不可理喻了,很不悦地说:“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她很可怜。你不也吃了一些了吗?如果没吃饱,我回家给你做西班牙海鲜饭好不好?”

    那只三尾黑狸本来已经自知无幸,可是居然跳出一个人类女子,而且一本正经为自己求情,看情况还和传说中的血圣兽交情很好,一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心中也不由升起了希望。她张口吐出一颗J蛋大小的黑色有光泽的珠子,不停地叩首求饶,情愿献上内丹赎命。

    这个献上内丹赎命倒也有典可循,以前还有不少修真之士的时候,都很喜欢去屠杀异类修行者,替天行道,又不上干天和,这些精怪为了活命,便把内丹献出。异类内丹是它们修行的精华所在,若是服下消化掉可以抵上许多年修为,属性不同还有很多水火之类的妙用,修士们都很乐于笑纳,然后只要对方没做过太多坏事就这样放过。所以异类们便养成了打不过就献上内丹求饶的习俗。

    血圣兽不是人类,要的是血,不是内丹,遇上他老人家一般只有一个结果,就是死。所以这献内丹求饶大可省略。但是杜随一出来,那三尾黑狸看出她也是修仙之人,于是就习惯性的使用了在此情况下常见的方法。果然嘴里还说:“我在这深山修炼,从来没有下过山,从来没有害过半个人。”

    殊不知杜大小姐和金墨一样,对她害没害过人是不大感兴趣的。

    金墨伸手接过内丹,随手递给杜随:“七百年道行,五行属木,你正好缺木,可以抵你七十年苦修。”

    此时若是程家兄妹在,自然是不会客气。杜随也不是要客气,怎奈她修的是佛门,佛门最重慈悲,这种把别人的修炼成果直接吸收的损人利己把戏根本就没有。杜随暗叹可惜,再一次确定自己入错了门,便作出淡然的样子说:“我又不是想要道成飞升,这道行什么的于我也没什么用,你修炼不易,收回去吧。”

    那黑狸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更加不相信自己的运气,直到金墨把内丹扔回给她,并且对杜随说:“也是,你的功力浅,胜在精纯至正,融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能速成,不免就要驳杂,将来易有心魔,倒是不必贪这小便宜。”这才相信,叩首痛哭。

    杜随见黑狸一脸感激涕零,将自己当作天地父母至仁君子的样子,心想可不能让她知道自己原本最想要的是她的皮毛。便十分大方的挥挥手让她走了。

    黑狸几下便隐没在林海中,杜随见金墨终究有些不豫,笑嘻嘻说:“你呀,何必定要涸泽而渔?如今环境不好,人类过渡繁衍,野生动物都快没了,妖怪也数量稀少。以后你就不要赶尽杀绝罢,留着等他恢复了以后也不至于饿肚子。咦,不如……”她本想提议不如捉几只妖怪饲养着慢慢吃,让血圣兽也从渔猎社会过渡到畜牧农耕社会,突然想起金墨住在自己家中,这饲养场只怕也会在自己家中,她可不想养一屋子妖怪,所以聪明地及时住嘴。

    金墨大概觉得她所言有理,没有出言反对。杜随出了口气,看看那温泉,想想不大愿意在别的动物刚洗过的水里洗澡,就说:“天色还早,好容易来一次长白山,不如去天池看看,也好弄明白究竟有没有水怪。”

    金墨大概想看看是否可能弄到另一顿大餐,无条件同意了。伸手携起她直飞上去。金墨俊美精厉,杜随也美艳雍容,这样平空飞起,便直如九天飞仙一般,自然不会让人以为是一只大妖怪和一个名建筑师。

    天池是一个火山口湖,在终年积雪的高峰顶上,湖水奇寒彻骨,周围没有任何生物,只有传说中有长颈龙似的怪兽露过面,甚至山下博物馆里还有专门一个厅是关于怪兽的照片等证据的,曾有一队美国人拿几架直升机吊上来一艘小型潜艇,打算下去勘察一番,结果被中国军方阻止,潜艇也被扣了。也有人说中国海军有基地在里面,因为传言中天池是海口,是与海相连的,每次大海潮汐,天池水也随之升降。

    杜随与金墨下到湖边,这湖水里原先没有任何生物,但是朝鲜那边哨所放了一些冷水虹鳟鱼作为试验,可惜被这边中国气象站的人捞了吃得差不多了。

    杜随放开神识,在水下探索了一番,直觉深不可测,也没有任何生物的痕迹,更不要说妖物了,便作罢说:“果然是没有的。”却见金墨神情专注,好像若有所思,问:“你发现什么了吗?”

    金墨皱起眉,说:“我们下去看看吧。”

    杜随也觉有点兴奋,毕竟是去探索天池水怪呀!说不定真是一头硕果仅存的长颈龙呢。当然就算是真的杜随也不怕,哪怕霸王龙呢,在血圣兽面前连只J都不如。倘若真是长颈龙就叫金墨将它生擒,自己破解了天池水怪之谜,又发现了以为灭绝的史前动物,以后想不名垂青史都难啊。

    金墨是血圣兽,血圣兽是大地之主,原是不谙水性的,他下水的方式就是弄一个结界,把水挡在外面。

    他们就这样下去,很快光线就透不下来了,变成了纯粹的黑暗。杜随又发挥了她的金刚伏魔的作用,弄出一点白光来。就这样下了仿佛有几千米,杜随想以后闲来无事,可以去几个最深的海沟用这法子潜潜水,见识一下深海生物,倘若遇上些什么大白鲨,大王乌贼,还可以顺便让金墨干掉几个。

    正在这样想的时候,突然他们的结界遇到了袭击,一阵猛烈的撞击,杜随一个不稳,从结界中掉了出去。

    水涌到她周围,黑暗包围了她,好大的压力,是什么?杜随只隐约见到一个黑影,长形,柔软而扭曲,长颈龙的脖子没那么粗吧?直径……怕不有两米?从深深的水底伸上来,简直好像无限长……好难过……不行了吗?……好大的压力……

    他们潜到的位置距山顶水面已经有一千多米,如果是普通人没有任何设施就暴露在水里的话,瞬间就可以被强大的水压压得粉碎,杜随自然不是普通人,可她也不是神仙或超人,虽有金刚伏魔护体,眼看也是支持不住了。

    金墨,难道我要死在这里吗?

    杜随已经即将失去知觉。

    这时,一双坚强有力的手从身后搂住了她,好像是这无尽黑暗中唯一的安全,唯一的温暖。

    几乎是同一瞬间,可以自由呼吸的空气又重新笼罩了她。

    死里逃生,又耗力过度,杜随几乎瘫软了,完全靠金墨抱住她。这次可真是九死一生,金墨只要来晚一步,她一旦失去意识,护身真气一散,必无幸理。她大口地喘着气:“这是……什么?大……海蛇吗?……”

    金墨仍然紧紧搂住她,前所未有的郑重,沉声说:“不是。”突然低声说:“你都湿透了。”语气不是冷淡也非含情,分不出是不是怜惜。

    杜随脸红了一下,想要挣脱苦无力气,这时从金墨身上传来一阵温热,将自己身上的水蒸发,几乎可以看到白烟冒起。杜随软弱无力地低声说:“谢谢。”

    刚才的怪物又发动新一轮攻击,一个硕大无比的头向他们冲来,张开了大嘴,数排锋利的巨大牙齿,简直丑陋至极。

    “盲鳗!”杜随叫道。

    这东西简直和海洋馆的盲鳗长得一模一样,只是巨大了许多倍。

    盲鳗是一种生活在较深海中的生物,因为没有阳光,所以也几乎没有视力,通常比较胆小,半身藏在礁石里,样子十分丑陋,有的种类牙齿有毒。

    这一条如此巨大,也不知活了多少年了。

    金墨也没动,他们的结界就从盲鳗牙齿间飘了开去,那盲鳗一击未中,脖子一扭,灵巧无比又从侧面袭来。

    也不知这东西是因为生在海中,不知道血圣兽的厉害,还是尚未修炼出智慧,竟把金墨和杜随当作寻常猎物来攻击。

    金墨冷冷哼了一声,一道紫光就从他搂在杜随腰间的手上发了出去。那厢杜随吃了前所未有的苦头,这怪物又生得丑陋,还是她自幼讨厌的深海巨怪,早已怒了,大喝一声:“畜牲无礼!”手一指,一道白光也发了出去。

    这两道光几乎是同时发出,白光早了一些。这下便可看出区别所在了:紫光有碗口粗细,声势显赫,激S而出,但遇水仿佛穿过空气一般,完全无声无息;白光只有拇指粗细,却激起水流暗涌,那盲鳗便有知觉,微微扭动身体闪避,白光击中它脖子,只擦破了点皮。这时紫光已至,正正S入它大张的口中,然后从体后穿了个半米的大D而出,一时间血把水都染红了。

    这种低等生物生命力极强,受此重创竟然不死,扭动着身体朝他二人击来,带动水激烈涌动。

    金墨当然不会被这种东西击中,早飘了开去。一手紧紧搂住杜随,另一手连连发出好几道紫光,也不知他是如何瞄准的,道道击中,将那条盲鳗居中击断,断开的后半条身子都差不多打烂了。

    不料那东西竟还没死,半截身子扭动着往下遁去,企图逃走。金墨又怎肯放过它,早如一道闪电带着杜随急追了过去,一手抓住了那盲鳗。

    按理说这东西如此巨大,又滑不溜手,怎能被一只人类的手抓住呢?但是金墨的手就像吸盘一样牢牢附在它身上,无论它如何扭动也不能甩开。然后便有紫光从金墨手中直透入它R里,像一把巨大的刀一样将这东西从头至尾生生划成两段。

    一时间水花汹涌,碎R和血充斥在这天池深处。

    金墨带着杜随一下冲天而起,稳稳落在了天池边上。

    杜随看着已经泛红的天池水,喃喃说:“这便是天池怪兽么?可惜,我要不要带一块R回去做鳗鱼饭呢?”

    金墨脸色不是很好,也没搭讪,一言不发地走了开去。杜随连忙追上。

    她当然知道他为什么心情不好,自己在身边居然还让她遇险了,显然打击了血圣兽的骄傲的自尊。

    修炼

    第十七章 修炼

    飞在天上时金墨始终一言不发,杜随便出声说:“你不要这样嘛,今天的冒险也很有意思啊。”她其实很担心以后金墨再不肯带她出来,所以出言安慰。

    金墨冷冷说:“我以前就说你修行太浅,不要出来冒险。你还不信,只道我嘲笑你。”

    敢情这小子自己生气还会迁怒于人哪!不过杜随自然不会现在和他顶,只低头作泫然欲涕状:“我原是无能,你又何必这样说我?”

    金墨见她这样也不好意思再说她,脸色少霁:“世上最危险的就是如你这样,你若一点灵力全无,自然也不会有人来害你,你也不会去涉险,可你这样半瓶子醋,又打不过厉害些的,有多少条命也不够送的!”

    杜随仰头笑道:“你担心我么?”

    金墨顿时冷下脸来:“我是怕你给我惹麻烦。”

    杜随伸手挽住他一只肌R纤长坚实的手臂,娇笑道:“堂堂血圣兽怎会也怕麻烦?”

    金墨搂住她腰的手臂紧了一下,大概是见她乱动怕她掉下去。但脸色更冷地说:“你回家就练功吧,这两个月我竟然一次也没见你练过功。”

    事实证明金墨是很了解她的,如果他事先没有搂紧她一些,她现在便要掉下去了。

    说到练功,那是杜大小姐顶顶头痛的事,每次当她一想起小时候每天跟着老和尚练功的事,便顿起往事不堪回首之感。所以这之后十年,练功的频率决不超过每月一次,每次决不超过两小时。毕竟枯坐是不大合杜大小姐性子的。

    现在金墨说要让她练功,以她对金墨的了解,这家伙明显残留着当年的霸道,说一不二,软硬不吃,所以这问题便很是难以解决。

    不过自然杜大小姐也不会不做任何努力,她一到家就作欢喜状说:“我去做饭啦。”

    被一只手拉了回来。

    ……

    “咦,我答应给你做西班牙海鲜饭的。”

    ……

    “答应的事一定要做到。”

    ……

    “就算你不饿,我也很饿呀。”

    面无表情的血圣兽金墨大人终于开了金口:“可以叫pizza。”

    杜随绝望了,乖乖被他拉到屋里。

    盘膝坐下后,金墨搭住她一只脉门,杜随便觉得有一股灼热中带着冰寒的气流缓缓渡入她体内,顺着经脉走了一遍,汇入她的气海。

    以前老和尚师傅也经常这么做,但是老和尚的气中正温和,如三月的阳光,她会觉得通体舒泰,而金墨的气却十分霸道,令她体内既有的气忍不住奋起反抗。金墨发觉她的体内有排斥,便将气缓和减少了一些,又绕行一圈。

    如此过了半个小时,金墨把手撒开,皱眉不语。

    杜随很不高兴,没好气地说:“有什么难听话就说吧,我做好心理准备了。”

    金墨又沉思了一下:“你修行也快二十年了,虽然后面十年是明显松懈,底子却很好,到今日还不能飞行吗?”

    杜随哼了一声:“我练的是佛门气宗,你道是练剑么?打一开始师傅就没说过修了能飞行。”

    金墨道:“我虽然不知气剑之别,但修炼之法,异道同源,气与剑,一为体,一为用,便是练剑,难道不要练气么?”

    杜随正色说:“其中大大不同,师傅说佛家练气,重在修身,是为了培育正气佛光,使万邪不亲,心魔难入,是佛家修行求正果的一个辅助法门。像剑术这样求克敌致用,一味图强,已是如天眼通之流的旁通了,沉迷其中,不是正道。”

    金墨听了这番话,沉思良久,开口说:“那么便须想些法子,使你所练的气能够致用。”

    杜随一听这话便叫不好,只怕又要苦修了,连忙说:“既然师傅都说了不要沉迷一味变强,又何必这样着相呢?只怕和我所练的有些冲突也难说。”

    金墨当然知道她不是什么佛教徒,瞪了她一眼:“你不变强些,有我保护你的时候还不怕,万一有今天这样的疏忽,就要后悔了。你现在飞都不会飞,也太不方便。再说,你如今所练的,能够驻颜长生吗?”

    杜随听了最后一句,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其实也想过这问题,尤其见了程家兄妹之后。但她一直并不求长生,长生不死有时候并非乐事,这世界也没这么值得留恋。便是驻颜,她也不像别的女子热衷,人的一生便如一片叶子从发芽稚嫩到青葱繁茂再到枯黄坠落,每一个阶段状态都自有其美丽,又何必人为地停留在一个状态上,未免太不自然流畅。她自幼跟着老和尚,若连这点都看不破,也太愚钝了些。

    可是现在从金墨口中说出这句话,却使她的心沉了一沉。

    金墨是不老不死的生物,再过一千年他还是如今的少年模样,他现在与自己走出去穿正装人以为是情侣,穿得稚气些人以为是姐弟,要是再过十几年,人家就会以为是母子,再过三十年,四十年,那成什么样子了?

    她想象自己鹤发J皮的模样与现在年少俊美的金墨站在一起,不由打了个大大的寒颤,浑身都抖了一下。

    可是,为什么要想这个呢?也许自己根本那时都见不到他了。他虽然说要一直和自己住下去,可这世上难道真有人会一直和谁在一起么?大家不都是孤零零而来的,孤零零而去的吗?

    为什么要这样傻?

    她还在心里自怨自艾,金墨却突然不耐烦起来,一下抓住她轻抚自己脸颊的双手,疾声道:“到底能不能?!”

    杜随吃了一惊,不解他何以如此激动,呆呆说:“不知道……我觉得自己和五年前没什么区别……”

    金墨放开她的手,紧紧皱着他又锐利又秀美的漆黑的眉,想了半天说;“不能冒险,一定要弄明白。假使不能就算抢也要抢一派能驻颜长生的心法从头练起。”

    杜随见他这样紧张,不由失笑:“你何必去抢?把你练的教我不就是了。”

    金墨冷哼了一声:“我哪有什么练的功?我现在会的都是生下来就会的。”

    杜随愣了一下。

    不愧是与天地同时诞生的血圣兽啊,原来是天赋异秉。

    不过地球上的动物界中好像是越高等的生物生下来越弱小,越要通过学习来掌握生存技能。而昆虫什么的几乎生下来就知道所有的事了,完全靠遗传信息。这一点还是很符合生物进化的原则的。

    当然,血圣兽大人天上地下,古往今来就此一只,自然也不存在什么繁殖进化和遗传变异的问题了。

    “那你为什么还老练功?”

    “我是在用天视术放开来寻找猎物,现在妖怪少了,躲得也好。”

    杜随差点倒了。

    金墨又把话题扯回来,冷下脸说:“总之你要认真练功,就算你的修炼可以驻颜不老,照你这样炼法也不会有什么进度!”

    “以后每天练功两小时!”

    杜随悲痛之余,觉得只要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两小时,号称在练功就是了。

    想不到金墨早有准备,他所谓的练功方法是每天杜随盘膝坐在他身前,他用一只手将自己的气导入她体内,强迫性质地推动她的气运转,最终一起聚入她的气海中,如此一来,便至少多了一倍的增加量,可是过程却十分痛苦,她的筋脉原是和自己的修炼程度相配的,这样硬生生扩了一倍,自然痛苦非常。何况金墨的气与她既不同源又不同质,甚至是异类所修,又霸道异常,一入她体内就十分难受,又热又冷,而且流动方式也不是她平常修炼的途径,真真不知这两个小时是如何熬下来的。

    等金墨大少爷终于觉得够了的时候,杜随也直接倒地上了。

    她有气无力地问:“你确定这样可以吗?这不等于另练一门啊?而且你的气也不知是什么样的,会不会与我的有排斥?我看我的身体好像不是很欢迎你。”

    金墨自己也调息了一下,睁开眼说:“不知道,大概不会。”

    “什么?”杜随虽然累得不行,也差点跳起来:“你也太草菅人命了吧?”这可真是性命攸关的事啊!

    金墨看了她一眼;“你不是没死么?我的气秉天地阴阳而生,聚汇大成,一般应该都不会不适应的。”

    杜随看他这样自信,差点没气死。但是自己调息发现确无不适,虽然心里忐忑,一时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咨询,老和尚是不知芳踪何处,难道要自己找上峨嵋,揪住一个程家兄妹的师长问“前辈剑仙,小女子被迫修炼血圣兽sama的气,不知道会不会对身体有什么妨碍呀”?

    就这样在杜随的担心和犹豫中,已经练了一个星期,虽然过程痛苦,倒是自觉强大了不少,也没什么后遗症。便决定暂且不管。

    杜随此时自然不知道,这么一来,她已经开始修炼一门古往今来从所未有的法门,完全是从血圣兽的力量蜕变而来,阴阳调剂,霸道凌厉,而能速成的力量。

    这种方法,以前自然从没人有这样的机遇来练,但若杜随不是自幼修炼至正至和的天台正宗佛家洗心伐骨之术,也就是老和尚所说的金刚伏魔,也是抵御不了金墨气中的霸道暴戾之性,轻则日后堕入魔道,重则当场经脉爆裂而亡。所以金墨此次真是实在轻率,所作所为,若不是杜随,换一个人早已死定了。

    这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老和尚原是得道高僧,见到尚自幼小的杜随,早知她日后的际遇,正是为了救她,才让她专心修一门并无多大实用却十分纯正的佛门护心术。可她若不开始修炼,一直是一个普通人,却也不会去招惹上血圣兽,其中孰因孰果,也难说得很了。

    金墨哪里知道这么多,他只是偶然听到杜随说练他的功就是了,心中一动,便想出这法子来,也不管人类的承受能力比起血圣兽来简直是不堪承一指的。

    避祸欧洲计划

    第十八章 避祸欧洲计划

    杜随练了一个月的功,长进极快,昨日已能飞行了,虽然控制的还不是很好,却也算得傲人的成果了。

    这天早上,杜随开车送金墨去学校。路上突然问:“今天期终考试吧?”

    “嗯。”

    “后天开始是寒假了?”

    “嗯。”

    “有什么打算吗?”

    “没有。”

    杜随语气很轻松,脸色却很郑重,说:“那么,去欧洲度假吧?”

    杜随是最近开始考虑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的。

    上次血圣兽毁了程氏兄妹的宝剑,伤了他们的元神,以峨嵋作为正道领袖,即便近日已不是人才济济,只怕也很难咽下这口气。何况血圣兽虽然没被典籍记载说成是邪物,但这样的上古神兽,危险系数可比洪水猛兽高了不知几级,神通无限,动辄为祸无穷,又是以血为食,只怕正道中人都会以铲除之为己任,纵然心里个个畏惧,但想到要除魔卫道,也不得不前仆后继。

    眼下估计峨嵋正向黑白两道大撒英雄帖呢!

    这事原与杜随不相干,但是同住了三个月,此刻要说没有感情,那是自欺欺人。

    杜随倒不是怕金墨有什么危险,毕竟血圣兽的能力远非人力所及。

    她心中所虑的是一旦开打,自己的地位便十分尴尬。

    她若站在金墨一边,便是与天下为敌,背叛的不仅仅是她虽然不太了解毕竟出身其中的中国正道修真界,而是背叛了人类这个种群。倘若与金墨决裂,站到峨嵋一边,且不说自己心中愿不愿意,甘不甘心,到时无疑金墨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她,那便是神仙也救不了她啦。

    这其中可恨的是没有中间路线,她若说声我不管了,飘然远去,结果决不是两不得罪,而是同时得罪了两者,也许能保住一条命,但以后就要被所有人唾弃了。

    这样的惨烈微妙痛苦的局面,杜随无论如何都不想见到,她又不是乔峰,实在不大适合演这样古希腊式的悲剧英雄角色,更不想拿支箭刺到自己胸膛里说“二十年内,莫启战端”。这种故事在小说里看看是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实际发生可就是衰到家了。

    所以一想到这件事,杜随就出了一身冷汗,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家里想来想去,决定绝不能坐以待毙。她最后定下来的打算是先趁着这个寒假,以度假为名,把金墨骗到国外去避避风头,叫峨嵋的道士和尚剑仙们找不着,然后徐图对策。

    对策嘛,倒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顺应世界呼吁和平的潮流,以对话代替对抗,以政治和外交手段代替军事途径。第一步先找奥里弗,让他打听一下程家兄妹俩和峨嵋目前的动静。第二步是联系上那个乞丐道人,他既然是峨嵋元老,自然也说得上话。到时自己是晓以大义也好,哭谏死谏也罢,总之要说服他:金墨虽然是血圣兽,但品行良好,从不伤人,反而四处吃妖怪,保护了人类和平,实在没有必要围剿之,而且这样做只会使大家白白无辜牺牲而已。乞丐道人游戏人间,性子圆通,并不顽固保守,杜随还是有信心说服他的,问题只在于两点,一是要找到他有点困难,二是他未必能去说服别人。

    但目前可行的,只有这条路了,自己总不能一步一叩拜上峨嵋,满脸血泪的为血圣兽仁兄请命吧?自己演绎欲虽强,总不大好意思强到那个份上。

    杜随甚至已经想好了,如果峨嵋那边说不通,也可以在欧洲重新找一个事务所,同金墨在那里生活,峨嵋的老道士们大都是大中华概念很强,他们躲在海外蛮夷之地,那帮人一定不会这么世界主义,连同欧洲友人也要救护的。C作的难点是让金墨放弃国内学业去留学,用什么借口好呢?

    退一万步说,即便上述计划统统失败,自己毕竟作过了努力,到时要与峨嵋的真人们决裂,也心安理得,理直气壮些。

    所以现在杜随决定开始自己的计划,第一步要说服金墨跟自己去,当然不能让他知道是为了去避祸,否则以他的性子不但不会去欧洲,只怕要单枪匹马杀上峨嵋,把有威胁的不知死活的人类杀个一干二净。

    金墨没有立刻回应她,沉默了一下。

    杜随心中焦急,嘴里却很轻松的说;“怎么,你寒假要回家?”

    金墨摇摇头:“我不是说过我已经消掉我父母的记忆了吗?我没有家。”

    “那就去嘛!人家好想去度假,都计划了半年了!”杜随认为撒娇是个好办法,“而且现在正是圣诞节后大打折,我一定要去巴黎购物!”

    金墨看了她一眼,还是没说话。

    杜随心中更急,语气里立马加上诱哄:“你没去过欧洲吧?很好玩呢。人文背景很浓厚的,景致也好,去玩玩嘛!”

    ……

    动之以情:“那是我留学的地方,有许多回忆,实在很怀念,极想去旧地重游一番,最近尤其厉害,有点日思夜想,茶饭不思了……”

    ……

    诱之以利:“欧洲的妖魔不少,什么狼人啦,吸血鬼啦,只怕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偶尔换换口味不也不错嘛。”

    yada!终于有反应了!果然动物的第一本能是进食。

    金墨皱眉说:“你最近请的假是不是有点多?事务所那边怎么办?”

    杜随勉强笑笑,何止有点多,简直已经不象话了,要不是她是合伙人,只怕早被开了。

    “不必担心,”笑得像春风一样轻松无邪灿烂,“我是老板嘛,自己说了算,再说这快过年了,哪里也不会开工,留在所里也没事可做。”

    看来金墨是被说动了:“你想去哪里?”

    去哪里?说实话这个问题杜随还没考虑。这大冬天的,北欧是不考虑了,伦敦也一样,巴黎要不是为了采购那也是不用去的。当然首选是温暖的地中海。

    “我们坐飞机到巴黎,留在那里玩三天,主要是购物啦。然后去cote d’azur(蔚蓝海岸)……马赛没什么必要,尼斯,摩纳哥……科西嘉岛有山有海,海边的沙又细又白,是度假的天堂哦……然后是意大利,milano的东西也很值得买……当然还有伟大的永恒之都roma……威尼斯也走一遭吧,哦,佛罗伦萨一定要多留几天,那是我最热爱的城市了。剩下的日子可以去一些小镇看看,也可以找一个度假的maison静几天……”

    看来这一趟一个月要走下来是有点困难,不过杜大小姐恨不得拖得越久越好呢,事务所要有问题大不了换一家,也大可歇个一年半载然后再自己开一家,反正名气已经很响,人脉也很足了。但是金墨大概不肯放弃他的学业吧,要不然以后估计他就不知道干什么了,迟早无聊而死。

    达成一致之后杜随又问金墨有没有护照,意外的是他竟然有,原来是两年前去美国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时办的。(……这个……想到一只血圣兽去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不知为什么心理上总是有点受不了……)如此就好办多了,杜随和法国使馆那么熟,签证拿进去就能签下,订机票和酒店也是轻车熟路,看来后天寒假一开始,他们就能成行了。

    这件事计划好之后,一切都很顺利,三天之后,杜随穿着苏格兰呢的裙式旅行套装,拿着一个不是louis vitton的旅行包站在了首都机场的国际厅,虽然是去避祸,心里的兴奋实在和度假完全无二。

    身边的金墨穿着白色的克什米尔毛衣,深灰色的条绒休闲裤,脖子上是灰色与橙色抽象条纹格的薄羊毛围巾,棕灰色粗皮登山靴,一手搭着一件深烟灰色的范思哲的新款羊毛半长大衣,一手提着一个体积不小的hermes的黑色男式旅行皮箱。俊美精锐的脸,少年冷漠的模样和这身打扮营造出的贵公子似的气质立刻吸引住所有眼光。

    这两人实在很有被犯罪分子盯上的前途,不过倘若真有这样的歹徒,也只好怪自己命不好了。

    十三个小时的长途飞行,杜随是累得不行,金墨则完全没有任何变化,衣服上没有一条褶,脸上没有一丝疲倦的阴影,眼睛明亮得像刚出生。

    不同种类的动物果然没什么可比性。

    难怪一路上那些空姐们格外殷勤。

    杜随靠在金墨肩头睡了一路,金墨恁的好定力,居然一动不动维持了十几个小时。飞机上许多人看他们都很明显流露羡慕眼光,男的英俊,女的美貌,气质高贵,年少多金的一对,又这样情深,如此默契。神仙眷侣也不过如此了。

    当地时间凌晨六点的时候,飞机在戴高乐机场降落,事先得到通知的奥里弗爵爷,在对于血圣兽的恐惧和对杜随师妹的爱护及责任之间徘徊良久,终于这位光明与正义的英俊骑士毅然地出现在了候机厅。

    场面其实还是很可笑的,奥立弗先是不说话,盯着金墨看了五分钟,眼睛里露出不置信的神情。金墨在被一个大男人盯着的期间,完全举止自若,好像根本没这人存在一样。

    然后奥立弗终于做好准备,下定决心,把视线从金墨身上撤回,对在旁边等得已经打了十七八个呵欠的杜随露出完全符合这种场面所需的殷勤而恰到好处的笑容;“嘿,雷娅,我亲爱的,你身上这套漂亮优雅的衣服真可怜呀,你的美丽完全使它黯淡无光。”

    杜随装模作样作了个俏皮的屈膝礼,笑容可掬:“谢谢,我亲爱的爵爷,你的嘴还是一如既往的殷勤甜蜜。”

    两人相视大笑。

    奥立弗是开车来接他们的,于是三人上了车。

    底下奥立弗的行为说明他已经决定当作身边完全没有一个不知是人是怪的东西存在,他一直和杜随叙别后思念,要不就说许多俏皮话,眼睛看也不往后看一眼,好像真的只有两个人在车上,后座全是行李一样。

    奥立弗问了他们的行程,本来杜随在巴黎已经订好酒店,但是奥立弗说他在卢森堡公园附近有一套公寓,一定要杜随去那里住。

    卢森堡公园是杜随在巴黎最喜欢的地方之一,拉丁区也是她在这里最喜欢的区,所以也就没有推辞。

    永恒巴黎

    第十九章 永恒巴黎

    奥立夫的公寓地方不小,有四个房间和两个厅,一间餐厅,一间客厅,一个起居室,一间书房,一个主卧和一间客房。

    公寓所在的楼颇有些年代了,有两三百年,不过这在巴黎很常见。内部装修完全是华丽的巴洛克风格的简化体现,从磨损状况看,这屋子至少是五十年前购下的。果然奥立夫说;“这是我祖父以前在巴黎落脚的地方,后来他成了家,嫌这里小,另外又买了一处宅子,这里也不值得卖,就一直保留下来了,我父亲年轻时在巴黎求学就住这里,挺适合单身汉,我要是在巴黎的时候,也用这房子。”

    确实这屋子是没什么个人风格在内的。

    稍作休息,杜随便要实行她的购物大计,三人一起去了香榭丽舍,自然买了不少东西,下午顺便走到了协和广场,照例在方尖碑前面感叹了一下古埃及法老的倒霉,逛了旁边的几家不小的古董店,在coco香奈尔的茶室喝了下午茶,吃了几块甜得要死的点心,感受了一下法国七八十年代的尖头鞋猩红嘴唇式的modern,杜随还又在隔壁一家店买了一套印度的纱丽和一条尼泊尔的披肩,金墨在旁边几不可查地撇了一下嘴,说了他今天以来极难得的一句话:“你果然是床单文化的拥护者。”

    晚饭是回到拉丁区吃的,在sorbonne(索邦大学)旁边许多的小馆子里的一家,这多半是给学生消费的地方,既实惠量又大,味道也并不太差,周围全是年轻人,充满嬉笑和争论的噪音,萨特和存在主义至少被周围三桌的人提起,简直好像和白宫与伊拉克一样热门,连奥立弗对于金墨的在场都不大拘束介意了。

    杜随不停地?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