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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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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节 校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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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梦琪赶紧伸出手抓住他,她原本是想抓住赵天佑的衣袖的,但是因为赵天佑的衣袖已经没了,她情急之下,一下子就抓到了赵天佑的手。

    两只手一碰触在一起只是短短的不到一秒钟,陈梦琪就赶紧害羞地放开,而赵天佑的心头也是微微热了一下。

    陈梦琪咬了咬嘴唇,说道:“要不,我去跟钱三明说,我跟你其实没什么关系吧,免得他老这么找你麻烦。”

    看到平时冷傲无比的陈梦琪突然露出了这样小儿女的一面,赵天佑不由得心中一热,他转过身,手撑在陈梦琪的桌子和椅子上,对陈梦琪形成一个环抱的姿势,压低声音说道:“不要说今天这事跟你没关系,就算跟你有关系,一个男人,连他的女朋友都无法保护,还能算是个男人吗?”

    说到这里,赵天佑冲着陈梦琪淡淡地笑了笑,“放心吧,以后他不会再骚扰你了。”

    说完,赵天佑直起身,就又要重新回到他的座位上。

    这时候,他听到陈梦琪小声道:“可是,我们是假的啊。”

    “假的我也认,谁叫我答应了你了。”赵天佑说着,走回了自己的座位上。

    当赵天佑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之后,陈梦琪突然觉得心中一阵发慌,好像有好多只小鹿在心里乱跳一样。

    她有些紧张地伸出一只手,托着自己的腮帮子,结果一碰,把她吓了一跳。

    好烫!除了高烧之外,她的脸还从来没有这样烫过。

    “好奇怪的感觉。这到底是什么感觉呢?”

    陈梦琪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充满了一种转头去看赵天佑的冲动。

    “不能回头看,要是被发现就羞死了……为什么不能看呢?大家都是同学……就装作随便扫一眼,应该不会被发现吧?……哎呀,今天这到底是怎么了,脑袋里乱七八糟的都在想些什么东西嘛。”

    脑袋里乱七八糟一堆想法掺杂在一起,弄得陈梦琪的脑袋都快成浆糊了,弄得最后,她只能一把把脑袋塞在了自己的两只手里。

    然后,在她自己都无意识的情况下,她的脑袋还是稍微转动了十五度,用眼睛的余光扫过正坐在位置上发呆的赵天佑。

    不知道为什么,陈梦琪突然觉得今天的赵天佑那样的特别。

    而在陈梦琪用余光看向赵天佑的时候,赵天佑其实也在用余光看她。

    当他看到陈梦琪那小鹿乱撞的羞涩模样,便不由得在心里有些得意地摇头,“校花又怎样,终究还是不能逃过本帅的手掌心啊,哈哈哈哈哈。”

    这一整个下午,从来上课都很专心的陈梦琪,竟然也开始变得心神恍惚,怎么也无法集中精神来听课。

    不知不觉中,下午的三节课就都过去了。

    下午放学之后,班上离家近或者是勤快的,都回家吃饭,而离家远或者比较懒的,都是带饭盒在学校吃。晚上还要晚自习,来回跑实在是累人。

    赵天佑寻常都是带盒饭的,但是因为今天中午吃了张扬的请客,现在没有盒饭吃了。他于是站了起来,朝着张扬走去。

    一看到赵天佑走过来,张扬顿时脸上露出惊骇的样子,“哥,我的亲哥,你不会又要我请客吧?”

    看到张扬这幅模样,赵天佑也忍不住苦笑了起来。

    是啊,要是顿顿都这么能吃,以后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就在赵天佑为自己太好的胃口而发愁的时候,在办公室,顾妙玲被两张试卷惊呆了。她之所以被惊呆,是因为这两张试卷不只是很多题目的答案一模一样,更重要的是,这两张试卷上所填的考试者的名字,竟然都是一模一样,全都是谭文胜。

    这个作弊的人应该是那个抄题的人,而谭文胜毫无疑问应该是被抄的那个,那么问题来了,这个抄题的人叫什么名字呢?

    顾妙玲初来乍到,对于全班都不熟悉。

    就这样放过去吧。

    这个念头在顾妙玲的脑袋中闪烁即逝,考试作弊作到连名字都抄上去,这样都不处理,实在是没有办法交代过去啊。

    “唉,只能等其他的老师过来,确认一下全班的名录,然后才能把这个人找出来了。”顾妙玲抬头看了看,整个年级组的人都走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在办公室批试卷。

    做为锦江市公认的龙头老大,周建兵本人和传言中的他并不完全一样。

    传言中周建兵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然而实际上,他只有一百七十二公分高,体重也只有六十三公斤,虽然算不上瘦小,但是也看上去也算不上多健硕。

    传言中周建兵义薄云天,豪气逼人,大碗吃肉,大碗喝酒,然而实际上周建兵的每天的生活都过得非常有规律——早上八点起床,跑步一个小时,吃早餐,然后练拳到中午十二点,午餐,之后是午休,下午三点起床开始处理帮内事务,晚上六点半准时用餐,七点半到他自己名下的光辉酒吧喝酒,十一点准备回家,十二点睡觉。

    真实的周建兵永远留着一头军人式的短发,他的脸颊瘦削,有极强的线条感,仿佛刀砍斧削一般。

    他平时脸上习惯性的带着微笑,让人看着和蔼可亲,一点也不像是黑社会老大。但是当他板起脸来的时候,整个气场顿时就会陡变,跟他正面面对的人,会有一种被野豹盯住的危机感。

    全锦江市的人都知道周建兵是本市第一人打,但是真正见过他出手的人寥寥无几,人们只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周建兵从未打败过。

    就在锦江二中的晚自习开始了大概半个小时的时候,周建兵和往常一样,来到了他的光辉酒吧。

    不过这一次,他刚到酒吧,就有个侍者走过来对他说,“老板,有个人找你。”

    “那人还是没走吗?”周建兵略略皱了皱眉头,问道。

    “走了,今天又来了。”侍者答道。

    “那你就跟他说我不在。”周建兵说道。

    “他说……”侍者略微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如果你今晚不见他,他就把这酒吧烧了。”

    周建兵皱着眉头想了一会,点点头道:“他在哪?带我去见他。”

    不多时,周建兵推开了一个包厢的门。

    包厢内,一个身着名贵西服,但是却满脸匪气的男人缓缓站了起来,冲着周建兵张开怀抱,“哈哈,建兵,你终于肯见我了。”

    不过,他的热情并没有得到恰当的回报,周建兵一脸冷淡地说道:“袁谋,我想我的意思,已经跟沈公子已经说得够清楚了。”

    见周建兵这么冷淡,袁谋也只能悻悻地把怀抱收了起来,“我真没想到你的心胸竟然只是如此而已。窝在这么一个小地方当蚂蚁头目,就已经足够满足你了吗?”

    “那也比当狗强啊。”周建兵毫不留情地反唇相讥。

    “做为一个灵力已经被封印,守护灵也被收走的人,你难道不觉得你的这种骄傲多少都有点不合时宜吗?”

    袁谋的表情开始变得有些难看起来。

    “如果你今天来这里,是想痛打落水狗的话,那我只能告诉你,我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因为……”周建兵说着,轻蔑地看了袁谋一眼,“你还不够资格。”

    袁谋原本就不是个很有城府的人,被周建兵这么一激,脸色顿时大变,几乎当场就要翻脸,但是一想到对方曾经的可怕背景,却又不得不强行将这愤怒压了下去,“周建兵,沈公子看得起你,才让我来找你,你不给我的面子也就算了,难道你连沈公子都不肯给一点面子吗?”

    “回去替我转告沈公子,我很感谢他帮我找到了新的守护灵,不过我对于那个世界的尔虞我诈已经感到厌倦了。我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我越来越发现,在一个三线城市当个混混老大,真的很适合我。”

    周建兵说着,转过身正要离开的时候,又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转回身看着袁谋,“袁谋,你刚才是不是跟我的侍者说,如果我不见你,你就要烧掉我的酒吧?”

    “我只是为了激你见面而已。”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周建兵望向自己的目光,袁谋莫名地感到一阵心虚,几乎是本能地解释道。

    原本表情一直都很平淡的周建兵,突然严肃起来,那刀砍斧削一般的脸颊突然变得阴沉,将他那双单眼皮的小眼睛衬托得愈发锋芒毕露。

    他缓缓伸出右手,用食指直指着袁谋,“我不喜欢你的态度,请你修正……我从来只给人一次机会。”

    袁谋的身材其实非常高大,接近一米九,比周建兵高上接近二十公分。

    而且袁谋整个人自始至终都散发出一种强悍霸道的气息。这就导致在刚才的对话中,周建兵虽然说话一直都很强硬,但是在气场上其实并不占优势。

    然而,当周建兵伸出食指的这一刻,他几乎在瞬间就将袁谋的气场完全化解,整个包厢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为强大,更为隐秘而又更为坚韧的气场,仿佛将军的军令,不可对抗亦不可取代,是绝对的,唯一的,不容辩解,不容讨论的权威。

    几乎差一点点,袁谋就点头说,我知道了。好在他最终还是忍住了,只是脸色阴沉地紧紧闭着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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