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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影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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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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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人看到眼前这些金银珠宝,指定会财迷心窍,对眼前的状况没有任何的抵抗力。在不知不觉间,就丧命于这巨大海蛇的口腹之中。

    而我们之所以能够脱身,一方面是因为侥幸得脱;一方面则是因为没见过世面。没有立即贪婪地装金子,甚至是不知道该怎么搬运这些绝无仅有的金银财宝。这反倒救了我们一命。

    看到老鬼这种不要命的行径,我当然得立即制止,不能看着他要钱不要命。碍于潜水面罩的封闭性,我不好开口说话。即使说了,老鬼也听不见,就只有用手去比划。

    我一手拿起金币,一手在脖颈处抹了一下,示意他:如果你现在进去,肯定是死。还要因其小而失其大,为了一点金子就将自己的命给搭上,是不值得的。

    老鬼则是对我怒目而视,看他的意思是,我妨碍了他发财。这时候,丽莎将他向前推了一把,她的意思很明显:“你让他去!有本事你去啊!”

    老鬼看我们两个人情绪很强硬,都是为他好,这才逐渐平静下来。看来,这笔财富不属于自己。既然丢了就丢了,再强行进去肯定是死。和金子比起来,还是自己的生命来的重要。

    其实说实说,对于这么大一笔财富,我也舍不得放弃。但是,我们水肺里的氧气毕竟有限,要是再多做停留的话,恐怕就是凶多吉少了。

    老鬼对我打了一个手势,表示自己到时候再回头来收拾这该死的家伙。总不能见着这么大一笔财富。就这样让它白白浪费吧。我点头表示同意,到时候你想怎么整怎么整,我不会阻拦你。

    当我们三个人都回头的时候,才发现洞外的水已经变得透明清晰了起来。原来,刚刚这个藏宝洞并不是唯一的通道。而在洞口的边上另外一个方向,还有一个洞口。从我们这里看过去,那边的洞口明亮了许多。

    以以往的经验告诉我,那个洞口上方应该有光源。也就是说,有光源就表示不是绝境,说不定还是什么特殊的地形。老鬼像是也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当下就对我和丽莎打了一个手势。示意我们跟他过去,然后当先在前面打头阵。

    丽莎看了我一眼,我点头回应,她这才跟着老鬼游了过去。

    老鬼和丽莎平时都是学过跆拳道的。自然手脚也比较利索。再加上我们四个人平时也经常光顾游泳馆。水性自然不错。一转眼的功夫。老鬼就窜到了那片亮光下面。他向上看了看,连忙向我们招了招手,然后就一把窜了上去。

    丽莎见他这样。估计是有情况,然后回头看见我紧跟着她,便也连忙跟了过去。

    本来我是紧跟着丽莎的,可是视野里突然看到一些奇形怪状黑黑的东西,数目多的惊人,好像有一些还在移动。心下不由大惊!待我用防水射灯一照,发现这些东西不大,大约有藕节大小。

    靠到近前一看,这些半大不大的黑家伙,浑身长满了刺。仔细看起来,原来是刺参,俗称海参。

    海参又叫海鼠、海黄瓜,是一种多生活在海边至8000米深海的名贵海洋软体动物,据今已有六亿多年的历史。论起它的生存年代,可以说是地球上最古老的动物之一了。它们一般以海底藻类和浮游生物为食,海参全身长满肉刺,广布于世界各海洋中。

    我国南海沿岸种类较多,约有二十余种海参可供食用。不仅是珍贵的食品,也是名贵的药材。据《本草纲目拾遗》中记载:海参,味甘咸,补肾,益精髓,摄小便,壮阳疗痿,其性温补,足敌人参,故名海参。现代研究表明,海参具有提高记忆力、延缓性腺衰老,防止动脉硬化、糖尿病以及抗肿瘤等作用。

    海参肉质软嫩、营养丰富,是典型的高蛋白、低脂肪食物。滋味腴美,风味高雅,是久负盛名的名馔佳肴。与燕窝、鲍鱼、鱼翅齐名,是海味“八珍”之一,可以生吃。

    想到我们已经一两天没有吃东西了,我便伸手去捉这些海参,以期望回头能都填饱三个人的肚子。

    本来以为这些柔软的海参可以随便捕捉,没想到捉起来还颇费些力气。它们不仅会移动,而且还很滑腻。也有可能是我已经饥饿多时,抓握力量不足,致使我抓一个跑一个。再加上一紧握手指,海水的阻力,更是捕捉不到。

    这样抓了十几下没有抓到过一只,我不由有点恼火。可是转念一想,可能是我太饿,太操之过急了。连忙调整捕捉的方法,要慢慢来。

    于是我便慢慢靠近这些“顽皮”的黑色小家伙,然后慢慢伸出手去抓。这次,并没有操之过急,换而慢慢地用手指去抓。这方法果然奏效,一抓一个准。只几分钟的时间,就捉了不少,足够我们吃上几顿的了。

    担心老鬼他们等着急,提着一小袋子的海参,就连忙往老鬼他们刚刚游的方向游过去。

    突然,眼前一个人影闪过,我心下大吃一惊,连忙用射灯照射过去。呼~虚惊一场,原来是老鬼等急了,下来寻我来了。见我已经快要到达,便回身和我一起向光亮处游过去。

    果然不出所料:光亮处向上是一个天然的岩石通道,像是一口天然的井。我和老鬼顺着通道一直往上游,空间还算宽敞,足够施展拳脚。为了防止我再开小差,老鬼这次选择游在我的后面,让我当先在前。

    游了大概有十来分钟,就追上了也在向上游的丽莎。应该说,她是在刻意地等我们。看见我们两个上来,才显得松了一口气,和我们一起向上游。

    蓝色光亮的阳光,从通道投射下来,形成一道美丽的风景。这场景就像是通往天堂的道路,唯美的让人想要自杀。恨不能永远呆在这里,永远都不要出去,就留在这无纷无扰的世界里。

    可是,现在多多还没有找到,我不能就这样轻易地死去。

    我甚至想到,要是多多在的话,很可能会要和我一起殉情在这里。以前和她每到达一个美好地方的时候,她就会问我:愿不愿意和她殉情,永远留在美好的世界,永远不分开?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说:“傻丫头,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东西?活的好好地,为什么想死呢?是不是脑袋烧坏了?”

    每次,多多总会打开我去摸她脑袋的手,嘟起嘴故作生气。在我百般赔礼下,她才会面有缓和之色,说我不够爱她,不懂得浪漫。

    那时候,我非常不理解她为什么会这样想。可是现在明白了,也好像对她说:“我愿意,我真的愿意!”

    多多要是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开心地笑得跟朵花儿似的。

    我最喜欢看到多多的笑,她的笑,仿佛能扫除我心中所有的阴霾;她的笑,仿佛能给我生命带来绚丽的色彩。从第一次看见她开始,她就是面带笑容的。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就立下誓言:愿意付出我的生命和所有,来换去多多的一颦一笑。

    后来在一起的时候,每当我心情不好或者是有烦心事的时候。只要看见多多的笑容,不好的心情和不良情绪,就会立刻烟消云散。所有的不开心,分分钟就会化为乌有。可以说,多多的笑容,是化解我心中阴郁的妙方;也是能净化我灵魂,驱走我烦恼的灵药。

    我虽然闹钟在想着,但是身体还是动的。即使不愿意动,也会被前面的丽莎提醒,和后面的老鬼驱赶。而且,在寻找多多的动力和思想压力的鞭笞下,我也没有任何理由停下。和其余两个人一起,往那象征着“希望”光亮处游去。

    看似没有多长距离的这条通道,比我们想象中的要长出许多。虽然没有手表计时,但是凭经验,我感觉起码游了有二十分钟左右。好不容易,我们这才到达稍微光亮的地方,确实有岸边。

    不过,这里地势太过奇怪:我们上岸的地方不是真正的海岸,而是略微平整的岩石。仔细一看周围,整个环境呈斗状。斗口向上,而我们身在斗底。周围不断地有海水落下,就像是天然的瀑布,可是又不及瀑布。因为这里的海水,只是偶尔地沿着石壁落下。

    要不是之前的经历,我们还真以为是身处什么山峰的山涧或者是峡谷当中呢!

    出了水之后,我们便将面罩取了下来,也将背上的水肺取下来,换了足够的空气。老鬼这时气呼呼地问我:“你刚刚干嘛去了?”

    我一竖手中的袋子,想要表功。可是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老鬼抢先堵了嘴:

    “靠,不是我说你!你怎么这么无组织无纪律?啊?”老鬼本着一副革命时期,领导教育人的口气说,“在没有经过组织上的一致同意,就私自行动。你这是目无法纪!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怎么跟组织上交代?怎么跟你父母交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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