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场战事的三年后,距离边关最近的一个繁华县城,有家饭馆静悄悄的準备开幕中。这个时代识字的人不多,是以秦醉月并没有拉什幺红布条,只是塞了j枚铜钱给j个小乞丐,让他们四处去散播某处即将有家馆子要开的事情,开幕前j天更是打出了当天只要进馆子用餐就能加赠一盘小菜的事情。
在外忙了一天的仇渊,一进厨房就看见自己q子熟悉的背影,一时间什幺疲倦都没了,凝视她背影的眼神温柔得似能沁出水一般。见她熬猪油熬到都出汗了,连忙拧了条s手巾来帮她擦脸。
「要不妳去休息吧?我来就好。」
「你要做?」
「嗯,告诉我怎幺做。」
「不是说君子远庖厨吗?」
「军师可不用。」
「也是,饭店、客栈大厨可不都是男的,」秦醉月恍然大悟,「行,那你继续搅拌,等到上头的水泡都消失就可以捞起来了。」
「兔子抓回来了,妳要不要去看看?都在后院。」
「好。」接过布巾擦脸,秦醉月扯下了自己的头巾,想了想又从旁边拿了一条乾净的头巾来绑在仇渊头上,「扎着别让头髮掉进去了,我去看看兔子。」
秦醉月已经忘记自己穿来这个世界多久了,刚开始她发现自己穿进书里非常惊讶,但因为自己的身分不过是p灰身旁的路人甲,连个p灰也搆不上,在np文nv主勾搭上小将军的那一夜,她也误打误撞跟小将军的军师有了牵扯,小将军战死后,npnv主角的故事线就与他们小夫q的人生完全无关了。
战争刚结束的时候这两人窝在山上隐姓埋名了一年多,后来才把打仗前事先埋好的钱财挖出来,带着早就已经打点好的路引,来到了这座县城。
虽然此处离边关并不算远,快马加鞭顶多j个时辰就能到,但除非是在边关,否则没j个人能认出这个脸上有j道疤的高大男人就是当年闻人小将军的军师,他们也就没特地改名换姓的住了下来。
大宇国物产虽然丰饶,调料却很贫乏,烹煮方式更是呆板,所幸穿越前秦醉月不仅是个吃货,还是个身力行的好孩子,厨艺虽然比不上什幺大厨,但要讨生活倒是没什幺问题,没看仇渊都被她养壮了不少吗?这可是她一个现代人在古代的金手指,不好好利用怎幺行呢?
这j年为了满足口腹之慾,她凭着自己的记忆成天折腾那些调料,倒也被她弄出一些,夫q俩讨论了j回,觉得继续坐吃山空下去可不行,最后才想出了开家小饭馆这事。
虽然现代人不太吃兔子,但在古代,野兔可是非常常见的,尤其是成天在外走跳的行商或剑客,烤兔子算是人人必备技能,兔子繁殖快,成本又低,再加上麻油已经被秦醉月弄出来了,提香的九层塔也找到了,她想了又想,觉得用三杯兔来打响第一砲再适合不过,毕竟一道香味四溢连啃骨头都好吃的小菜可是很迷人的,仇渊今天出门便是为她上山抓兔子去了。
看着后院里被竹笼子关起来还活蹦乱跳的兔子,秦醉月笑了,她蹲在聋子旁拿小树枝戳戳那些兔子,想到三杯兔的美味,她深吸了一口气,突然跳起来往厨房冲去。 酷酷看书
「渊哥我们今天吃三杯兔三杯**跟三杯中卷吧!」
「哪来的中卷?妳确定要吃这幺多道三杯的菜?」厨房里充满笑意的声音传出来,随着日头偏移,仇家的小院子传出了各种迷人的香气,附近j条街的人家躁动了起来,一群乞丐苦着一张脸紧靠着仇家的外墙,充满怨念的想着明天能不能快点到,仇家饭馆馋死人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