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地说,在遇见围巾的那天之前,我呆在黑不溜秋的录音棚里度过了很多时日。我和乐队的朋友为了我们最近创作的一首单曲在一个做音乐唱p的朋友的录音棚里录音。时间大概是在春季的十分之处。坐落在郊区的小小的房间四周被茂密的杨树环绕,所有的树随着风声一起发出叫声,跟偶尔飘落到地面的同伴一起轻轻向下。那里的j通很不方便,汽车不能直接抵达,还得步行大约十分钟的路程才能完全见到录音棚的面貌。为什么要把录音棚建在这里我自然无从知晓,但总不至于是恐怖主义秘密基地的一部分,也不会是外星人经常出没的场所。但是我是喜欢极了隐蔽在离城市很远的这个地点。湛蓝的天顶下被绿se环绕的小的房屋。听不见恼人的汽车喇叭的嘶鸣,也不会有种莫名的压迫感。大概从早上七点到午十二点,我们在亮起oir的玻璃后面反复唱着相同的旋律,为了不让下午来这里的一个歌手等候,得在午之前把所有的工作结束。也许是因为紧张,调音师在我眼里变成一个黑乎乎的团状动物,在前方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直到监制喊完成,我才大口地呼出一些爽快的气息。乐队的一凡为每个人叫了盒饭,虽然味道不怎么好,但是想到马上就能听到自己刻成d的单曲,心里还是充满了欢乐的泡泡。围巾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面前的。他是和朋友一起来送乐队另一首歌的小提琴和旋的。他穿着黑se的shir,黑se的七分k,扎着一条朋克的腰带,头发是流行的爆炸头。我眼睛一直盯着他衣f上巨大夸张的格瓦拉的头像,口咀嚼着一根瘦小的白菜。他看了我一会儿,像是一只猩猩看见了一只绵羊,想要j流,但又不知道如何是好,于是先望着它静静思考开场白一样。大约经过两分钟,他向同伴悄悄地说了些什么,然后又转头望着我。当时的环境极为嘈杂。j乎是每个人在做每个人的事情。吃饭的在认真吃饭,听歌的在畅快地听歌,聊天的在尽情地聊天。仿佛只有我们俩是无事可做的两个人。他的朋友在低声耳语的j流之后带他走到我面前。我和这个人很熟悉,他在音乐学院读三年级,以前一起为一个酒吧的派对做过音乐策划,而且也有很多共同的兴趣,还算是个能聊天的伙伴。这个人把手搭在围巾身上,对我说&quo;嘿!这是我一个学音乐的朋友。听说你写过好多小说,想认识认识你。&quo;我把手边的饭盒赶快放下,连忙起身想说点什么。但是还没等我站稳,围巾伸出手对我说&quo;你好,把你手机号告诉我可以吗?&quo;这便是他的开场白。那么,顺理成章我的开场白自然就是将自己的手机号口述一遍。一问一答之后,聊天开始,次要人物退场。围巾显得有些紧张,我不知道这种紧张的起因,也无法具描述接下来的很多沉默的p段。在我每次多于他数倍的谈话之间,他夹杂j段少量的自我介绍。他告诉我他还在上高,是一所艺校的音乐班。他告诉我他班上的同学他大部分都不喜欢。他告诉我他以前也玩过乐队。他告诉我他要走了。于是,我以为他会像我在城市遇见的很多仅有一次j谈的人一样,从此便开始了漫长的分离和错失。记忆,他只属于此时此刻。后来,他隔j天就发一条短信,甚至还有j次电话。短信的内容五花八门。有时是一声简单的问候。有时是谈论他对某一个乐队的看法。有时是问我现在在g什么。有时说想要到电影学院来玩。他真正到电影学院来玩的时候,我们去呱呱食街聊天。他似乎突然改变了造型,连x格也像是另外一个人。除了发型保持原样,上衣换成了整洁g净的衬衫,k则是有些发旧的牛仔k。他开始认真听我讲了一些话后马上变得滔滔不绝。如同长达数月的话语沉淀在声带处,只待此时起将全部喷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