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严森刚到家门口,就听到托马斯杀猪似的尖叫声传来,他以为出啥大事了,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了进去。
看见他来,托马斯像猴子似的又蹦又跳地窜了过来,一把拽住严森,打死不肯放,那表情就像亲眼见证了外星人袭击地球。
严森被他抓疼了,一根根扳开他的手指,喝道,“你干嘛”
托马斯一手捂着嘴,一手指着秦黎,上下抖动,道,“她,她,她……”
严森见他语不成句,干脆撇下他,自己走过去去看个究竟。
秦黎站在厨房边,不知道在炸什么,味道还挺香。薛定谔就趴在旁边,时不时地用爪子去挠秦黎,要到了吃的就舔舔她,要不到就喵喵乱叫。
这一人一猫的背影,柔和了下午的阳光,很是温馨。
听到脚步声,秦黎转头一看,原来是严森,就主动打了个招呼,“回来啦。”
严森上下打量了一遍,没有缺胳膊少腿,这好好的,托马斯又哪根神经搭错了乱咋呼?
他问,“杂草都拔完了吗?”
现在是下午3点,算算时间就算没拔完,也该差不多了。谁知,秦黎摇了摇头,“没有。我下午没干活。”
严森疑惑地看了她一眼。
秦黎随意地指了指盘子,道,“给你们做了一盘小吃。快去洗手,过来尝尝。”
严森洗完手,还没走出厕所,就已经听到托马斯的声音传来。
“别试,千万别试,不然后悔一辈子。”
听他这么说,严森就更好奇了,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他吃了后悔一辈子?
秦黎瞪了托马斯一眼,道,“滚一边去。再鬼哭狼嚎,以后就就别蹭我的饭吃。”
这一招果然有效,托马斯被她这么一喝,顿时蒙了,咬着手绢去一边站着。
秦黎将新一轮炸好的食物从油里捞出来,放在盘子里,对严森道,“吃吧!”
严森低头看了一眼,只见这玩意被炸得金黄色,看上去很脆,闻上去超级香,因为外面裹了一层调料,一时半会也看不出是什么。
秦黎推了一下他的手,道,“吃啊,又没有毒。”
说着,她不管他吃不吃,自己就先往嘴里扔了一个。咯嘣咯嘣,脆得诱人。
严森有些迟疑,但还是捏了一个扔进嘴里,咔嚓一口,果真是外焦里嫩,又脆又香,比薯片可要好吃一百倍。于是,他又往嘴里扔了一个进去。
秦黎微微扬起笑容,这才是真男人!
托马斯觉得不可思议,问,“难道你不觉得恶心吗?”
严森,“恶心什么?”
托马斯不答反问,“你知道这是什么?”
严森,“是蛐蛐,还是蝉?”
他一脸淡定的样子反倒让秦黎惊讶了,回答道,“是蛐蛐。”
托马斯夸张地指着他大叫,“你知道还吃!多恶心,恶心死啦啦啦!”
说完,他嫌弃地看着秦黎道,“你们中国人还有什么是不吃的吗?”
秦黎道,“没有。没准哪天就把你给吃了。不知道是炖,还是炸着好吃。”
秦黎这一句话成功将托马斯给吓到了,他立即捂着嘴,不敢再瞎bb。
严森压了压嘴巴,看着秦黎慢条斯理地道,“你们中国人是天才,我这辈子看到无数只蟋蟀,从没想到还能吃。”
也不知他这句话是真心称赞,还是反讽,总之,秦黎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不由解释道,“我爸妈那年代遇上自然灾害,肉和菜都不够吃,所以只能抓点昆虫打打牙祭。小时候,没什么娱乐,就去田野里抓蛐蛐玩。”
托马斯内心还沉醉在无比的震撼中,听她这么说,便问,“这么多昆虫,那你们为什么只吃蟋蟀?”
秦黎半是开玩笑得道,“因为蟋蟀长得最帅!”
果然托马斯不干了,嗷嗷地反驳,“难看死了。我看它一眼,就连食欲也没有。”
秦黎道,“好吧,长得丑,吃着香。你倒是试试看再做评价啊!”
托马斯捂着嘴,把头摇成拨浪鼓,“不要。”
秦黎道,“你还是不是男人,不就是吃个虫子,这么墨迹做什么。”
托马斯补充,“是只恶心的虫子。”
秦黎有心逗他,就道,“今天你要不尝尝味道,晚上就不给你吃饭。晚饭可是有你最爱吃的走油蹄髈哦!”
托马斯一听,立马急了,叫道,“你太坏了!居然威胁我。”
秦黎抖着脚,插着腰,一脸我就是这样,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欠揍表情。
想想那香喷喷的走油蹄髈,托马斯口水也流出来了,可是为了吃到它,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无比的。
唉,人生的幸福总是建立在痛苦上之上,先要磨其心智,才能享受灿烂将来。
他伸手拎起一只蟋蟀,哭丧着脸道,“你看他的头和脚,还有翅膀都在,就这么被你下油锅了,真是太残忍了。你还说我们做的是黑暗料理,我看你做的事恐怖料理才对,要吃这一口,我一定做十年噩梦。”
秦黎被他说得哭笑不得,拿锅铲的柄用力敲了敲他的头,道,“少废话,吃!”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托马斯含着泪,视死如归地将蟋蟀扔进了嘴里。
秦黎见他要囫囵吞枣,又拍了一下他的头顶,命令道,“嚼三下再吞,不然再罚吃三只。”
托马斯觉得自己快被这女人玩死了,可想到晚上的美食,又只好忍痛。他皱着脸,用力咀嚼了几下,香脆可口的味道充斥一嘴巴。
好像,好像也没那么不堪。
他突然觉得这东西虽然诡异,但味道还行,甚至带着一点期待,期待再吃上一口。于是,他鬼使神差地又捏了一只,往嘴里扔。
只要不去想那一口下去,脑浆迸裂的惨状,还勉强能算好吃。
秦黎问,“怎么样?”
托马斯道,“只要把他想象成薯片,就还ok。”
这种世界级的美食怎能不让大家一起来分享?托马斯恶作剧般得暗忖。
于是,他起身打开窗户,对着外面的拍摄组叫道,“快进来,黎要让大家尝尝人间美味!”
由于上次那个臊子面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太深,再加上炸蟋蟀的味道很香很特殊,早就穿了十里外。人们早就饿透了,所以现在听托马斯这么一叫,立即争先恐后地跑了进来。
秦黎没辙,本来还想独自享用的,现在只好与人分享。她找出烧烤用的小木棒,一根上面叉一只,见人伸手就递了过去。
有人突然大叫起来,“这是什么?”
另外一个回答,“是蟋蟀!”
是虫子啊!这回大家都懵了,怎么会有人把虫子当gourmet啊!
秦黎看着满脸嫌弃的德国人,忍不住给他们扫盲,“别看它丑,其实营养价值很高,含有蛋白质,有助于治疗哮喘、百日咳、气管炎,头痛、秃顶等。因为他的后腿很有立,所以对男人那个部位也有好处。”
托马斯咋呼,“对男人那个有好处吗?”
秦黎吹牛不打草稿,“我爸就是吃了这个后,才有的我。你们说好不好?”
于是,几个人为了后半辈子的性福,闭着眼睛一口吃了。本还以为有多可怕,可吃进嘴里才知道,一点也不难吃啊!不但不难吃,还很有嚼劲,于是纷纷向她伸手。
就这样,抓了一下午的蟋蟀,就在你一口我一口的分享下,全吃完了。
有人感叹,中国真是个伟大的国家,不停为他们打开吃货界的大门。
***
晚上下班,曲丹妮进门就道,“听说你今天又给那帮德国人做好吃的啦?”
秦黎,“炸蟋蟀。”
曲丹妮咋舌,“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就这么恶心的东西你也敢拿出来。”
秦黎道,“看着恶心,吃着味美,就像臭豆腐。”
如此重口味,连曲丹妮这个土生土长地中国人都扛不住,幸好下午不在家。
她伸头望向窗外,转移话题道,“你挖坑挖得怎么样?”
秦黎扭了下肩膀,伸了个懒腰,道,“浑身酸痛啊。早上不觉得,现在一下子都发作了,我腰腿都直不起来了。”
曲丹妮取笑她道,“你该。还真种上田了。要不怕晒成黑皮。”
“我涂了防晒霜。”秦黎停顿了下道,“我觉得种田还挺好玩的,虽然累,但要是能种出吃的,就会很有成就感。”
曲丹妮白了她一眼,“哪有这么容易?你以为你有随身空间吗?我说你还是省省力气吧。反正你在这就住一个月,现在已经大半个月过去了,剩下一个多星期,随便混混就好,还瞎忙乎什么?”
经她这么一提醒,秦黎一下子就像瘪了的气球,无精打采地道,“对啊,我这是瞎起劲什么?”
见她颓废,曲丹妮于心不忍,又道,“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留下。对了,你想过留下吗?”
秦黎摇头,“怎么可能。我还是适合都市生活。”
话是这么说,但她心里却有一丝不确定,其实留下来,在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种种田放放牛,这样的日子,也不是不能想象。
秦黎挥了挥手,道,“正好有时间,闲着也是闲着,那就种来玩玩。我就是想试试看,到底能不能种出一些什么。”
曲丹妮推了她一把,“你这人啊,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秦黎哎呦了一声,叫道,“你轻点呀。这里酸痛着呢。”
曲丹妮从箱子里找出狗皮膏药,一巴掌拍在她肩膀上,道,“算了吧。我还不了解你?说是只是玩玩,但到时候又会说,好不容易种出了苗,我得等它开花结果才走。等开花了,又说我要等结果……弄到最后,就干脆不走了。”
秦黎被她说中了心事,不好反驳,只好嘿嘿地笑了笑。
***
第二天一早,雄鸡就开始唱三唱,秦黎一咕噜地起床,信誓旦旦地说,一定要把昨天没拔完的草给解决掉。
严森站在窗口看着,草地上的女人带着一顶草帽,勤勤恳恳地蹲在在地里除草。
托马斯捧着茶杯,也走过来也看了一眼,不理解地问,“哥,你为什么不把耕地机借给她?这样快的多。”
现代德国人工贵,不管是种地还是洗碗还是生产,能自动化的就绝不用人工。所以,像是耕种收割农作物这样的工作,全都是机械化,没有哪个傻子还手动劳作了。要是操作耕地机,像这样大小的地,就是十片也能在一两个小时里搞定。所以,托马斯只能理解为,哥要耍这个女人。想到自己被逗弄了很多次,心里觉得一阵解气。
严森没什么表情地收回目光,问了个完全不想干的问题,“论文写完了?”
托马斯,“没有。”
严森,“那你还在这乱晃什么?今年过了圣诞节,要是还毕不了业,你就给我回来种田。”
卧槽,怎么行?他的目标可是进入国家宇航局当科学家。托马斯一听,立马遁了。
严森哄走托马斯后,又将目光转向秦黎,没错,他是故意没告诉秦黎,可以机械耕种,因为他要让她自己劳动。因为不容易,才会珍惜,才会舍不得离开。
不可否认的是,他的胃确实被她养叼了,她走后,将来的日子不知道该怎么过,总不能天天上馆子吧。再说,馆子里的饭菜也不见得比她做的好吃。
除了用她种的地来吸引她留下来,还有什么可以诱惑她的呢?风景?金钱?美男?
他突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一个法子,虽然卑鄙无耻了一点但也许会有用。
想到这里,他把外套一脱,穿着紧身小背心就这么走了出去。
秦黎正吭哧吭哧地在耕地,一抬头,就瞧见他充满魅力的**。
什么情况?
她的目光往下滑动了一寸,他的小腹平摊有力,秦黎吞了口口水,伸手擦了一下鼻子,在心里哀叹。
这天气已经够热了,为毛还要来加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