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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配:深吻男神1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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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4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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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民国三年等不到一场雨,一生等不来一句我爱你。

    所幸,我等到了你。

    ——薄少铮。

    *

    =====番外·薄少铮=====

    烽火民国,乱世佳人,烟雨北城,薄家九少……

    这就是他——薄少铮。

    -

    或许是他的父亲——薄枭,手上鲜血与性命无数,前半生造杀孽太多,有伤天地阴阳之和,以至于膝下一连生了七个女儿。

    唯一的一个儿子还是个病秧子,并不能继承他年轻时金戈铁马绝色弋华打下的薄家江山。

    所以,他的出生被寄予了厚望——

    三岁识文断字,是为了今后能研读兵书,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五岁骑马射击,是为了今后能战场杀敌,毫不怯场例无虚发。

    从一生下来,他的人生轨迹就已经被完完全全规划好,按部就班的活成世人所希望的样子。

    他知道,他那位同父异母的大哥薄熙之,在心底羡慕他能得到父亲的器重,嫉恨他在薄家帅府乃至整个北城都令人敬畏尊重。

    殊不知,世上从无两全其美的事,这些他薄熙之所羡艳的东西,都是他放弃某些才能拥有,哪怕并不是他心中真正想要的。

    习惯了将责任背负在肩上,久而久之,他也逐渐忘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幼时,他端坐在书桌前,冷着小脸读着《孙子兵法》,透过书房里的菱花窗朝外看去——

    琼花花瓣晶莹如雪,树下薄熙之和那个名叫慕流苏的远房小表妹在荡秋千。

    那时,他想的是……

    什么时候他也能像他们一样出去玩?

    哪怕只是一天,一天也好。

    稍微长大一点,他被父亲带去校场学习骑马射击。

    那时的高头大马对他来说,不亚于是庞然大物,一整天下来,从马背上摔下来数次,两只青嫩白皙的手拉着烈马缰绳,被勒出深深的血痕。

    强忍着双手的疼痛,满身狼狈一瘸一拐的回到帅府里,薄熙之却怡然自得的喝着解暑冰镇酸梅汤,在紫藤萝花架阴影下吹着凉风看风花雪月才子佳人的话本、折子戏。

    血缘关系上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实际上谁也看谁不顺眼,天生气场隐隐敌对,这些都是有理由的。

    梁子,从幼时起便已经结下。

    所以,薄熙之在他们共同的父亲薄枭安排下,迎娶幼时曾到帅府小住过的那位远房小表妹——岭南慕家大小姐慕流苏,以身体病弱不适合长途跋涉为由,推脱着不肯前去岭南迎亲,父亲做主让他代之时,他一开始也是拒绝的。

    最后,还是父亲分出一部分北洋军阀军权交给他,他这才勉强同意。

    身处在这个烽烟血火的乱世,哪怕他一开始并不想争戈,但已经坐到这个位置,也就不得不谋划什么。

    身处他这个位置,不管做什么都是四个字——权衡利弊。

    显然,只奔波千里替人迎亲就能让他那个嗜权如命的父亲割地赔款,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

    虽然这个人是讨厌的薄熙之,但尚在可容忍范围之内。

    后来,薄少铮不止一次的庆幸——

    幸好是他,幸好……他来了。

    -

    薄少铮对慕流苏的印象已经很久选了,只模糊的停留在——远房小表妹、淘气小哭包、娇娇气气的小女孩……上。

    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这个叫慕流苏的女子会深深、深深的闯入他的生命里,占据他的心间。

    以强势、不可扭转之姿!

    宛如宿命。

    就好像那一抹鲜艳明亮的红,不偏不倚以宿命之姿跌落在他的肩头。

    将她的容颜收入眼底的那一刻……

    怦然心动。

    他不是没有见过比她姿容更加绝色的女子,如有北城第一美人之称的陈韵儿。

    但是那些女子在他眼里,不过是红颜枯骨,哪里比得上她活色生香的美丽?

    只一眼就叫他心防失守,一见钟情。

    更打动他的是细节——

    那若有似无的浅淡橙花香气,那被咬过缺了一角的苹果,那见到大红盖头跌落眼里盈着的戏谑笑意……

    都令他,倾心不已。

    ……

    第二面。

    她换下那一身繁复厚重的大红喜服,着常装依旧美丽。

    人,撞入他怀。

    青丝,缠入他衣襟的第二颗扣子里。

    那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而她一定不知道,那一缕曾经缠绕过他衣襟指尖,属于她的青丝,被他保存了下来,放入一只荷包里面,妥善安放。

    在此之前,他从不曾知道自己也有这样缠绵柔情的一面。

    他更不知道,世人称狠辣凉薄,可以算得上是冷血的自己,竟然也会有一天为了一个女子——

    奋不顾身,跳下万丈悬崖!

    没有丝毫犹豫,也不曾想过会摔得粉身碎骨的后果,就这么——随她跳下。

    万幸,他和她都活下来了,都好好的。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让他改变了本想徐徐图之的决定。

    明天和意外不知哪个先来。

    若是这一次他们没有那么幸运都死了,某些放在心底到死都不曾见过天日的感情,没有对她说出口,那就实在是……太遗憾了。

    于是,表白。

    强势又暧昧的让她知晓,他原本隐藏在心底那如岩浆般滚烫炙热的……爱。

    -

    他对她,并非只是一时兴起,玩玩而已。

    他要的是全部,是终生。

    薄少铮知道,这是一件再容易不过,又再艰难不过的事情。

    其实,他大可以效仿他的父亲薄枭,将兄长有名无实的妻子给强抢过来。

    可是,他明白这样做,这个对女子本就苛刻的时代会让她背负什么样的骂名——

    yin.乱、背德、乱.lun、罪孽……

    就像是曾经的……他的母亲!

    那个在他一出生就死于难产,他从未见过,却在旁人口中听说过的绝色女子。

    美名与骂名并重。

    甚至在他不曾强大起来的幼时,父亲后院里那些女人一度因不爽他将来会继承帅府,而私下拿此事肆无忌惮嘲笑。

    后来,他开始冷硬强大起来,这股声音才逐渐的消失下去。

    也就很少有人知道,他母亲其实是被风流的薄大帅从堂兄手里强抢过来的、未过门的、容颜绝色的妻子。

    所以,想要堂堂正正的娶他心爱的女子为妻,且不让她背负这些骂名,又是再艰难不过的事情。

    好在,他薄少铮从不是畏惧艰难险阻的人。

    只是暗夺比明抢多花费上一些时间罢了。

    他本就是耐心极好了猎人,更何况为了将这只小狐狸光明正大的叼回自己窝里,付出一些代价又有什么不可以?

    薄少铮微微笑起来,眸中流露出一抹势在必得的精光。

    这时的他,没有想到机会来得那样快。

    更没有料到,北城的惊天之变,就是“他想娶兄长之妻且保护好心爱女子不受骂名”,这样一个看似僵硬死局的突破口——

    那一夜,整座北城百姓都沦为修罗阵献祭的口粮。

    那一夜,他见过最美的夜空,最璀璨的星辰,最特别的月亮,还有她……最美的模样。

    一袭红衣,踏月而来,御剑飞行,此生难忘。

    ……

    她是慕流苏么?

    这个疑问,在她身穿绝色红衣脚踏巨剑血月,停在他面前伸出手来的那一刻,就从他的心底浮现起。

    据他所知,岭南慕家的大小姐慕流苏,只是普通的大家闺秀,与茅山、昆仑一派素无联系,她又怎么会这些东西?

    不过,不管她是慕流苏,亦或者是其他人,他只知道一点——

    她是第一个令他心动不已,想要厮守终身的女子。

    所以,在她问出:“薄少铮,你……相信我吗?”

    他回:“相信你,胜过相信我自己。”

    爱你,胜过世间风和雨,胜过天上星辰日月,胜过爱我自己。

    我愿意,将命都交到你手里。

    哪怕你朝我心上开了一枪,我都宁愿相信是枪走了火,而非你想要杀我。

    -

    古画世界,幻境万千。

    幻境一天,人间十年。

    等再出来时,人间算不上沧海桑田,却也扎扎实实过了二十年。

    二十年的时间,足以令所有人遗忘,慕流苏曾经是帅府大公子的妻子,薄少铮曾经是北城最狠辣卓绝的少帅。

    好像,曾经所有的难题都迎刃而解——

    他终于可以再无顾忌,甚至是大大方方的告知他的父亲:

    “这个女子,曾经我代薄熙之迎进过薄家家门,而现在——我要娶她。”

    经历过丧子之痛,又经历过失而复得的薄枭,没有阻止。

    只是对外,他不再是薄少铮,而是薄枭新认下的义子。

    因为二十年过去,他们的容颜依旧不曾随着时光老去,还停留在二十年前进入古画那一刻的鲜活,就算告诉世人他们是薄少铮和慕流苏,恐怕也没人相信。

    索性彻底抛去以前的身份。

    她也不再是慕流苏,而是岭南慕家二老的义女,将名字最末一个字改为‘芳’。

    慕流芳。

    不管是曾经的慕流苏,还是如今的慕流芳,他终是光明正大的将她娶进家门——

    宛如命运的重复,下花轿那一刻,鲜艳明亮的大红盖头再次跌落……

    那一刻,他想起了一句,很多年前见到她的第一眼时,就浮现在心头的美丽的词:

    你娇美的容颜如红莲,开落在我的心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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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章字数是3000字以上,收费15书币。】

    以上题外话,不计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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