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的第二天,我本想回家的,但是想到瘟神张奶奶,再加上宿舍新买了电脑,最后决定还是在学校度过余下几日的假期。
贾画回了家,小余和范彩拉上我,一起去逛街。在天津这么多年,我就没上过几次街。打我记事起,自从第一次老妈领导我们全家进行逛街活动后,老爸便将我家的绝对购买权心甘情愿地交托给老妈,当然财务大权也顺便配合着物资需求一同上交了。想起来,我那时还年幼无知,不象老爸那般能权衡轻重,第一次逛街后,我仍是兴致不减,直到第二次逛街,没了老爸,我半日去了四趟广播室,我才意识到跟着老妈逛街的严重性,也就是我机灵,外加我外貌上的优势,即老妈所说的,偷孩子的都怕偷了我砸手里的这个极大优点,年幼的我也终于明白了,逛街是项危险的运动,很容易就逛到广播室,甚至派出所去。自此,我和老爸需要添什么东西,老妈自然会给我们买回来。事隔多年,再次逛街,我对沧海桑田般的巨大变化,无比感慨。原来我和老爸这么多年虽然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却丝毫不了解中国市场的繁荣,一直活在那解放前。
小余范彩两人打扮过后尤显姿色,相比之下我则象个拎包的,不过我那朴实中性的装扮将她们衬得愈发显眼,回头率赶上我脸象注水猪肉那次了,唯一的不同,这次别人回头看的,不是我。
小余和范彩采取的是地毯式逛法,一家店都不放过。逛了不到半条街,我便失去耐心了,改为在店门口等待她们。这时,两位大学男生见她们两人进了店,便过来问我:“这位小弟,你那两个姐姐是哪个学校的?”
“你哪只眼看见我是她们弟弟啦?”我气得要死,本想扯开外套让他们看看xiōng,突然想起来,我没有,于是我又向后看了看屁股,哎,没什么可以露的,也罢,也罢。
一个男生惊讶地问:“难道你是她们中一位的男朋友?”
“是啊!我是那个美女的男朋友,另个是我妹妹。你们想追我妹和我女朋友,不可能!”我凶巴巴地说。
这时,小余和范彩从店里出来了。小余见状,狡猾地一笑,上前说:“哥,他们谁?”
“不认识!咱们走!”我懒得再说,拉着她们两人便走,只留下那两个男生大叹鲜花牛粪论。
小余调侃我说:“你还是买点化妆品和女性点的衣服吧,哥哥!”我越想越不是滋味,一气之下,不仅花光身上所有钱,还找她们借了点钱,终于买了一套化妆品和一件连身长呢裙。本来还想配双鞋子,但实在是透支太多,只能挪到下次采购计划中。
晚上回去后,被小余强化辅导如何化妆,折腾了很久,洗了又上,上了又洗的,脸皮和体力双双不支,我终于倒下了。
转日清晨,阳光明媚,是晒被子的好天气,于是我们将被子搬下去晾晒。小余范彩不久便去参加老乡聚会了,就留我一人看家,继续练习化妆。趁她们不在,我拿出昨天买的那条裙子,美滋滋地穿上。在镜子前转了几下,心里确实有几分得意和欣喜。得意忘形地摆了很多pose,谁知不小心竟蹭脏了一块,不免心疼,连忙脱下清洗,为了裙子能尽快干,也放到楼下与被子一起晾晒。
坐在窗口化妆,练习了几遍,有些累了,于是不经意地朝窗口望去,却正见一男人偷我的那条裙子。想到那是我新买的宝贝,我火速奔下楼,在要出楼口的时候顺手抄了把扫帚。追上那个男人,二话不说,就是一扫帚过去。男人措手不及,被我打倒在地。我叉着腰,怒斥:“偷什么不好,你竟然偷裙子!”
我拿扫帚打他,他边用手挡,边努力站起来,大喊道:“大妈,不就是件破衣服嘛,还给你不就是啦!”说完就将衣服扔还给我。
大妈?!我摸了摸脸上的妆,顿时怒不可遏。那男人也怕了,赶紧掏出一把刀,威胁我说:“大妈,你女儿的衣服也还给你了,你再闹,别怪我不客气!”我女儿的衣服?你还没昨天喊我小弟那两人可爱呢!我已经气昏头了,一扫帚便将他的刀打飞,然后劈头盖脸地将他一顿猛打,由于太过用力,扫帚竟然被我打断了。我圆眼一瞪,使出我长期练习的空手道那一踢,出其不意地一脚将男人踢翻在地,我跳骑到男人身上继续臭揍。直到来了几名男生,才将那人救起,拦住了我。打斗中,男人身上掉出很多东西,还有钱,他竟然是贼!于是,几名男生将他扭送到派出所。(贼:为什么啊,为什么啊??为什么那个大妈那么生气啊?)
就这样,我受到了校派出所的表扬,贼当然不好意思说他是因为顺手偷裙子才被我逮到的,于是我也就糊里糊涂地成了与坏人做斗争的英勇大学生。小余晚上回来时,不停地感慨,她就一会没看着我,咋就又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了?!
(后记:事后,我经常想,也许其他英雄也就是为了类似一句大妈和一条裙子这样的小事,才成为英雄的吧。而我也对化妆的热情一下又降回零点,毕竟当弟弟比当大妈至少还年轻一辈!起初,我总担心贼会找我寻仇,但是想到我那天比墙皮还厚的妆,估计他到死也找不到我吧!而据说贼当时偷那件裙子,只是想送给他姥姥!郁闷,比喊我大妈还让我生气!而小余她们从这件事得到的教训就是:被抓到,是老伯伯也要叫帅哥,是老奶奶也要叫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