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狭小的廉价出出租屋里,一头躺在一块木板做成的床上。望着空荡荡的出租屋,仅有的几十平米的面积,却显得格外的宽敞,并不是我会收拾,而是根本就没什么可以收拾。自己总共也就才几件换洗的衣服。
两个月来感觉自己前所未有的疲惫,人们常说,对人生感觉累,一小半是为了生存,一大半是因为攀比。望着床头的泡面,自己已经差不多吃了快一个月了,一想着肚子里就开始一阵的翻滚。自己那还有资格去攀比?
翻开自己老式的洛基亚手机,看了一下,才一点多,算了,先睡一觉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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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饿得实在是不行了才醒来,翻身起床,掏出兜里仅剩的三百来块,想着自己剩下的日子该如何熬过去,顺手拿过手机一看,6个未接电话,一个是乡下的父母打来的,五个未接来电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连忙给乡下的父母回了个点话,通话内容也无非是一些生活,工作的事情。自己还能咋说,故作高兴的告诉他们自己过的挺好的,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啥的。
在母亲的不断叮嘱中挂断了电话,看着那个来电显示跟自己同一个市的陌生未接来电,想着这会是谁打的呢?难道是昨天古董批发公司的工作有消息了?打过去试试吧!拿起手机,连忙拨打了过去。
“嘟~~~嘟~~~嘟~~~嘟~~~”“喂!你好!我是王大力”只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十分厚重,又略显惫懒的声音。王大力?这名字咋这么耳熟呢?“喂?”电话那头再次传来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考,想这么多干嘛,这名字这么大众化,耳熟也不奇怪。
“哦哦~~你好,我是朱超,请我你打电话给我啥事?”
“咋的?二狗子,这么快就不认识你哥哥了啊?”电话那头的王大力调侃着说道,听着这话,我愣了一下,开始努力的回忆起来,从小到大这样叫我的也就只有一个人,我小时候的玩伴王二嫂。
我俩从小就一起上学一起玩,我给他取了个外号王二小,可后来喊着喊着的便成了二嫂。他也一直不满意我这样叫他,所以干脆喊我二狗子,还一直说自己是什么革命小英雄王二小,我是汉奸二狗子。
“嘿!王二嫂,咋的想哥哥啦?这一消失就是好几年,咋想起给哥哥打电话啦?”
“唉!说来话长,咋的,有空没,咱哥俩出来聚聚?”
“咋没空啊?你知道我号码的?”
“我咋就不能知道你号码了?别给我扯这些没用的了,快告诉我你住那里,我过去接你。”
我把自己的地址告诉了王大力,挂断了电话,心里有些疑惑,又有点兴奋。在我十五岁那年,王大力独自一个人沉默了近两个周便辍学外出打工了。当时听村里的了解事情详情的人讲,王大力的父亲在外面打工时因为帮人携带毒品,被判了无期徒刑,后来他妈也跟人跑了,迫于无赖,王大力选择了辍学外出打工。可一出去就是好几年不见人影,没有消息,从此也再未见他回来过,只是最近几年偶尔也会听村里人说他在外面发了大财,当了老板。
我从床上站了起来,走进狭窄的洗手间,拧开水龙头用双手接了几捧冷水泼在脸上,用冷水刺激一下自己,让自己看上去精神一些。然后用冷水冲洗了一下自己杂乱的头发,看着镜子里依旧帅得低调的自己,匆匆洗漱了一下,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出门。
独自一人站在楼下的公路旁的树荫下,尽管是树荫下,可九月的四川依旧还是十分的炎热,汗水更是不要钱不要钱的往外冒,不一会儿我就已经汗流浃背了。
我一边左手擦着额头上的汗珠,一边右手拉着自己的领子不断的扇着风。一辆崭新的黑色捷达停在了我的面前,车窗摇了下来了,王大力戴着一副墨镜,坐在驾驶位上,咧嘴冲我笑着“咋的?二狗子,上车啊!”
“二嫂,不错嘛,现在发大财了?连车都开上了。”
我打开车门坐了上去,开始打量起这个几年不见的发小,一身整洁的衬衫西裤,皮靴擦得锃亮,手上带着沉香佛珠,碧玉扳指,头发抹着厚厚的发胶向后梳起打理得油光发亮,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形象,只是一双单眼皮的小眼睛显得有些奸诈,脸上几颗青春痘有破坏了形象。
王大力一边开着车回头望着我笑着说道:“我说你小子就别调侃我了,咱哥俩谁跟谁,有我一口饭吃,还能饿着你咋的?哥哥今天可是专程来找朱大学生你谈工作的。”、
“谈工作?谈啥工作?”
“咋的,简历投了就不认账了?”
“简历?啥简历?”
“你就装吧!前天是谁来我公司投了简历就走了?不是看了你的简历,我咋知道你电话号码的?”
“前天?那古董批发公司是你开的?”
“嗯哼!咋的,有兴趣跟我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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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王大力给了我每月五千的工资,明天开始上班,周末双休。还直接提前预支了一个月的工资给我。我知道,这一切其实都是因为我俩从小玩到大的交情,只是彼此都没有点破罢了。我安慰着自己,以后有钱了一定加倍还给他。可是兄弟的情谊,雪中送碳的恩情,自己能还清吗?
王大力,开着车带着我来到了一家十分豪华的饭店,看着桌子上摆满的各式各样的菜式,这最少也得几万快吧。“二嫂,这么多菜,就咱俩,能吃完?”
“怕啥,哥有钱,咱兄弟俩今天任性一回,来!走一个!”就这样,两个人在包间里一边喝酒,王大力一边讲述着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十五岁的年纪,独自一人揣着800来块钱出来打工,拉过板车,扛过大米,搬过砖头,受尽欺负,遭过骗,被人抢,睡过大街,睡过天桥,拣过垃圾,在垃圾桶里找过食吃,最后靠着自己偶然间在垃圾堆里捡来的一只古董碗买了点钱发的家。跟自己的经历一比较,自己这算什么苦?
两人一直喝到深夜,第二日直到王大力叫我起来吃早饭,才发现自己躺在宾馆里。洗漱一番,吃过早饭,王大力带我到公司,开始了我第一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