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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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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 鬼的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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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急之下,我也顾不上转身,直接一把大米便向身后撒过去,那种感觉离开便消失了。

    “你别瞎闹,我是引你出去的,否则我也有办法消灭你。”

    我也不知道对方能不能听得到,反正说出来也可以让自己心中有点安慰,至于对方是不是通情达理,那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

    来到卧室之后,我在靠近窗户的桌子上点上两根蜡烛,因为一旦开灯对方可能就会直接隐藏在黑暗中,我反倒不容易跟对方沟通了。

    说实在的,我把握并不大,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也得试一试,因为出了这个办法之外,要想将对方逼走是很难的一件事,而且对方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别人的事情,我也不能赶尽杀绝。

    在方术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对一些没有伤害人的游魂野鬼往往要王凯一边,不能赶尽杀绝,否则有损阴德。

    这顾家的男主人虽然经常在家里闹出动静,但总而言之也没有害过人,也许仅仅只是留恋着老婆孩子,不想去转世投胎而已。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种出车祸横死的人,想要过奈何桥也不容易,横死的不能过奈何桥嘛?像这样的人死后,必须经过阴间摆渡人,坐渡船过奈何桥才能转世投胎,难道是因为他没钱坐船?

    我思索了一会儿,虽然明知道有脏东西就在我身边窥视,随时都会有可能出现在我面前,但是我并不是要对其不利,心中稍稍有些笃定。

    点上蜡烛之后,我开始在房间中一点点的烧那些纸人纸马,纸钱元宝之类的东西,这些在阳间用不着,但是在阴间却是可以用的。也算是给他一些遣散费吧。

    烧完之后,我便直接脱掉鞋子躺在了床上,我知道,既然对方在家里,那么就一定是有什么东西使得他流连不去,但是我又没有办法直接跟他沟通,所以只能让他走进我的梦中来告诉我,这就是方术中的连梦术。

    可是在这种环境下,想睡着有谈何容易,虽然我已经在努力的去睡了。可是一想到没准我闭上眼睛那东西就出现在床头,我就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没辙,这种事我也是第一次做,不行也得试试,只得闭着眼睛,心中想着这房间的男主人快点进入我的梦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迷迷糊糊的,似睡非睡之间,房间中突然刮起一阵阴风紧跟着。桌子上的两根蜡烛的烛光晃了一下,随即变成了惨绿色的光芒,一个浑身上下血淋淋的年轻人站在床头向我看着,眼眶中没有眼珠子。显得格外恐怖。

    我心中知道,这个就是这家的男主人,不过这造型的确有点让人受不了,不是说鬼都是善于变化的吗?怎么也不不安一个好看一点的。这造型一般人怎么受得了?

    我现在都有点佩服这男主人的老婆了,每天晚上一闭眼就看到这么个玩意儿站在自己面前,没有吓成精神病已经算是非常坚强的了。

    我向开口说话。但是却发现我根本无法开口,别说是开口说话了,就连动都不能动,这种关键时刻,老子被鬼压床了!

    不过,能禁止我说话,但总不能禁止我在心脏里说话吧?我试着在心中问了一句:“你是谁?有什么要我转达的就尽管说吧,但是你不能总是呆在这里,必须要去轮回投胎。”

    原本我是不抱希望的,只不过是姑且一试罢了,可是没想到还居然真的有了回应,没看到那人张嘴,当然了,一脸鲜血的样子,就算张嘴说话我也看不出来,但是我脑海中真的有声音传来。

    “我没有过奈何桥的资格,无法转世投胎,这里是我的家,我不在家还能去哪儿?而且我就这么一个孩子,我担心我走了之后,她再改嫁,别人会虐待我的孩子!”

    “你可以坐渡船啊!不是说阴间有摆渡人吗?缺钱的话我会让你的家人给你烧,要多少有多少,你总是流连不去,现在已经是阴阳两隔了,对你的妻子来说公平吗?再说了,你这模样会吓到孩子的,你希望自己的孩子没吓掉魂吗?”

    “至于你说的怕别人虐待你的孩子,可以给你的兄弟托梦,让你的兄弟帮忙照顾,如果你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可以全部跟我说出来,我会转达的,虽然你现在制住了我,但是你也奈何不了我,到最后受伤害的还是你自己,你考虑一下吧。”

    我万万没想到,跟鬼魂的交流竟然是这样的,现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究竟是清醒的还是在做梦了,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站在卧室里的这个就是惨死的男主人。

    “我藏了一些私房钱,在鞋柜的鞋子里,有一张存折,我希望你能取出来交给我老婆,让她对孩子好一些,我可以走,但是去希望我走了之后,您能经常来看看我的孩子,别让他被别人欺负!”

    早这么说不就完了嘛,还整的神神秘秘的,我刚进来的时候还偷袭我,老子是你这样的厉鬼能偷袭的吗?

    我告诉他,我不可能经常来看望他的孩子,因为我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做,不过可以经常打电话问问情况,纵然你再怎么恋家也不能留在家里,墓地才是你真正的家,在没有转世之前,你可以生活在墓地里,也可以偶尔回家看看,但是不能再这样长久的停留在家里了,否则的话对你对你媳妇,对孩子都不好。

    也许是我说的比较中肯,那年抢人脸上的鲜血渐渐的不见了,眼眶中也有了眼珠子,身上的衣服也发生了变化,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从一个恐怖的厉鬼变成了一个浓眉大眼的帅哥,着变化也忒大了吧?

    “谢谢你的开导,我去了,别忘记我们之间的约定,多烧些纸钱给我,替我向老婆说声对不起,就说我会经常回来看她的。”

    说着。那帅哥一点点消失在空中,等他彻底消失之后,我马上就能动了,一下子坐起来,窗前桌子上的两盏蜡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熄灭了。

    我并没有起身点燃,而是坐在床上仔细的感应了一下,那种阴冷的感觉已经不见了,看样子那人真的已经走了。

    鬼也是有情有义的,并非像人们传说中的那样,只知道害人。六亲不认,不过像这样有情有义的鬼魂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横死的人对活人都有着很强的仇视,纵然是自己的亲爹有时候都照害不误,真的是六亲不认。

    抱着膝盖坐在床上,我又开始犯愁了,因为事情虽然并不难解决,但是解决完事情之后,怎么才能让村民们相信这并非是一件闹鬼的事件?红口白牙的说人家肯定不会相信。我必须要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

    这可真要了我的亲命了,本身我就是跟脏东西打交道的,让我说这个世界上有鬼,我能说的头头是道。但是让我为这样的事情寻找一个科学合理的解释,这不是难为我吗?

    点上烟,我一边抽烟一边想办法让村民们相信这只是一个巧合的事情,是人为的。并不是什么灵异事件,可是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噩梦好解释,就说是他看到了自己丈夫的死状。心中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措意才会接连不断的做同样的噩梦,其实就是人睡着了之后,大脑思维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还在工作着,以前见过的事情会在过滤组合一遍,这样就形成了梦境,有人做梦捡钱, 有人做梦洗澡呢,这其实都是大脑袋记忆深处在活动的结果。

    可是敲门声怎么解释?那可是尽人皆知的,如果这个敲门声没有得到完美的解释的话,村民们仍旧难免会往灵异方面去想。

    有时候也真是奇怪,人越是恐惧,那种东西就越是容易找上人,那些胆大包天,想遇到鬼的人反倒遇到不到。

    这个在干宝的搜神记中有记载,很著名的一篇,叫宋定伯捉鬼,故事相比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多讲了,我要说的是最后中学课本中没有的一段。

    宋定伯捉鬼之后,那鬼变作一只羊,宋定伯将羊卖掉,得了一千五百钱。后来石崇曾经有句话说:定伯卖鬼,得钱千五!

    这件事让一个一心想着挣快钱的人知道了,说怎么着?鬼也能卖钱?这是个不错的生意,便天天带着绳索在坟圈子转悠,希望能碰到几只鬼来,自己抓了也去卖钱,可是转了几天连一个鬼影子也没有看到。

    对于这样的愣种,鬼也躲着他走,根本就不可能让他见到。

    这也就是说,有些不信鬼神的人说:我经常走夜路怎么着的,也从来没有见过你说的脏东西,我看就压根没有,都是人为了吓唬自己编出来的。

    我以前跟着叔叔在北京的西四环干活的时候,跟一个化工厂距离很近,化工厂有个哥们下了班就喜欢找我们来玩,他曾经说过一个故事,很值得那些不相信鬼神的人深思。

    据他说,他们化工厂原本有个愣种的工人,跟他关系也不错,因为住的距离工厂不远,每天上下班都会骑着自行车回家去住。

    在出事的前几天,他告诉这个朋友说,自己下班的时候,在河边的柳树林遇到一个女的,长得特漂亮,要求坐他的顺风车,他想都没想便答应了。

    当时那朋友听到这里的时候,脸都绿了,因为河边的那个小树林他也听说过,哪里不可能有什么人,倒是在半年前有个失恋想不开的女孩在柳树林上吊了。

    那愣种坚决不相信有鬼,还说,就算是真的有鬼,这么漂亮的女鬼给自己当媳妇也认了,起码自己也能当个现代版的宁采臣。

    这朋友便嗤之以鼻,说你大字不识几个还现代版的宁采臣,人家宁采臣怎么说也是饱读诗书的秀才,而且聂小倩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女鬼,恐怕你遇到的这个就可能是因为失恋而上吊的那个女孩,这是在找你当替身呢?

    那愣种坚决不相信,说要是真找替身的话,我也不可能坐在这里跟你聊天了,信心我吧,哥们要走桃花运了,过段时间老子就抱得美人归了。

    当天晚上,下班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天已经黑了,那愣种骑着自行车往回赶,路过小河边的小树林的时候,赫然看到那女孩正站在河边的一棵树下,冲着他招手道:“载我一程吧!”

    那愣种压根就没想想,谁家女孩子在八点的时候还在这种荒凉的地方等着坐他的车子?丝毫没有犹豫的酒啊让女孩坐在了他的车子后座上,骑着车子回家。

    在距离家不远的一个鱼塘,女孩悄然下车,他根本就不知道女孩是什么时候下的车,还自顾自的说着话,等到家之后才发现女孩早就不见了。

    一连一个星期,每天下班的时候都会碰到那个女孩,一身洁白的连衣裙,头上戴着一朵黄色的花朵,而且很轻,用愣种的话说,跟没重量差不多,估计也就七十斤左右,那小腰,盈盈一握。

    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的这个词,不过用在这里倒是恰到好处。

    每天到厂子里他都会炫耀一番,说自己昨晚又碰到那个女孩了,准备再过几天就向她表白,看能不能表白成功,要真的能成功的话,自己就可以宣布脱单了。

    对于他的话,这朋友不止一次的劝说他,以后再见到那女的,别理她,往前骑自己的,这样的女人指不定是什么呢。

    劝一次两次的没用,那朋友也就不再劝了,当时他还将这件事当成谈资跟我说呢,并且说,那女的绝对不是人,谁家这么漂亮的正常女孩能看上他这样一个愣种?除非是瞎子。

    一周后的一天,愣种没有来上班,车间主任也没有在意,便记了一个旷工,第二天仍旧没来,一直到第三天,大家才觉得不对劲,就算愣种不来上班,找到更好的工作了,发工资他总得来吧?不可能连工资都不要了。

    这时候,这朋友给那愣种打了个电话,却发现电话已经停机,这时候他才意识到不妙,跟主管说了愣种前几天的经历,提议去柳树林找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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