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肯尼迪国际机场乘专机到丹佛市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的时间,但不太好走的70号主公路硬是整整磨了8个小时,当小队成员终于在高路镇会合时,所有人都跳下车,捶打着僵硬麻木的腰背。
“队长,我们已经在周围一百英里范围内克鲁下了skpf(震动感知系统),只是,这些人,不太好交流。”
负责技术支持的李是一位带有印第安血统的美国青年,据资料上显示,他的能力非常独特:用他的头发丝可以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上互联网,而且没有带宽限制。
“什么意思?”
“前天和昨天,镇上已经失踪了十七个人,他们认为是我们带来的灾难!”
“放屁!带我去见镇长!”
李领着队长去镇公所,阿莱德则和几个先到的队员吹牛打屁,莫丽莎拿出了镜子靠在车边补妆,张虎恩无聊地打量着这个地方。
高路镇,一个贫瘠落后的小镇子,至少在张虎恩眼中,这比他老家鹅城差多了,在这些美国人那空洞无神、麻木到抽筋都不会的面部表情上看出,他们似乎已经对经后的生活全然没有了信心,积满灰尘的窗户、随处可见满地乱扔的破烂儿,无聊地坐在酒吧门外栏杆上酗酒的中年人和那些蹲在远处废旧卡车上吸食dama的年轻人,构成了整个高路镇破败的景象。
“这真他妈是个鬼地方。”
夸梅克斯不知什么时候窜到了莫丽莎身边,以一句同仇敌忾的泄愤语言开始了他的搭讪。在他看来,像莫丽莎这种高挑性感的白人女性是绝对会迷恋上自己阳刚俊朗的外表加古铜色皮肤和壮硕肌肉。
更何况他还有一个讨女人喜欢的能力:可以散发出各种品牌古龙水的体味。
可惜莫丽莎根本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她把镜子一收,挽上了张虎恩的胳膊道:
“走,咱们去喝一杯!”
这让夸梅克斯相当郁闷。他搞不懂为什么这个黄种人大叔有能力勾搭上莫丽莎这样杰出的女人。
“滚出去,你们马上滚出去!”
“我们不欢迎你们,你们是瘟神!”
“回去告诉那些外乡人,不要再来招惹我们了。”
李和兰斯狼狈地跑回队里,后面跟着许多当地的居民,只不过他们骂骂咧咧地同时。手里都拿着猎枪、步枪、手枪、散弹枪等武器。
同时,那些酗酒吸毒的人也聚拢过来,将fbi的全体成员团团围住。
“冷静,大家保持冷静!”
兰斯慌忙挥手制止大家拔枪,可惜他的威望实在不咋地,除了张虎恩和莫丽莎,其他人全部掏出了各自的格莱克手枪,张虎恩看着这些所谓的fbi精英们,发现他们在微微颤抖。
“不要射击。不要射击,大家退回车里,然后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
阿莱德见事情要糟,连忙下达了撤退命令,所有人迅速地上了两辆凯雷德,向南边镇的出口驶去。
“欧欧欧欧!”
听着镇子里的居民发出胜利的嗥叫,这让兰斯队长很不爽。开车的夸梅克斯迎合着骂道:
“这群混蛋,真该让怪物干掉他们!”
“够了。你们应该清楚这群混蛋还有个别称叫纳税人。”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貌似这帮纳税人不打算让我们在这里住宿了。”
张虎恩从车窗外抽回脑袋,问道:
“你放心吧。美国政府是不会让它的员工露宿街头的。”
“但愿如此。”
凯雷德在北104公路上平稳地行驶,今天的事让大家心里很郁闷,连夸梅克斯这样的活宝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趣,张虎恩奇怪地发现莫丽莎从上车到现在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怔怔地看着窗外一望无际的麦田,于是他轻轻地将手放在了莫丽莎的肩上。
“怎么了。莫丽莎?”
“。。。。。。没事,只是有点奇怪。”
与此同时,兰斯的手机响了起来。
“队长,skpf有反映了,就在我们前方右侧不到3000米远的麦田里。正在向你们快速地靠拢,估计还有25秒接触!”
“比尔,停车!莫丽莎、公孙千华,准备敌情接触。”
“嗷呜!”
“这是什么声音?”
“维拉,不要大惊小怪,如果你在2队待过就应该知道这是狼嚎!”
“副队长,难道说真正的凶手是狼人?”
“闭嘴!”
阿莱德紧张地看了看站在路中间的两人---莫丽莎、张虎恩,这连个怪物的档案他偷偷地看过,那简直是惊世骇俗,所以他把两人当神龛一般摆在心中供了起来,划上了绝对不能得罪的等号。
就在刚才,下达了敌情接触命令后,所有的fbi精英们都按照惯例埋伏到了左侧的麦田里,而莫丽莎和张虎恩则大摇大摆地站在北104公路的正中,背靠着两辆凯雷德(空车),吸着烟,说着笑话。
“莫丽莎?”
看着莫丽莎强颜欢笑,让张虎恩很不好受,要知道他在情感方面一直以来都非常木讷,不过再木讷的情感也无法让他能够对多日来和他肌肤相亲的女人所表现出的失落视而不见,他只能轻声地安慰她:
“有什么事情,你可以和我说,说出来就好多了。”
“我的第二名字来自那两个轮(w)我的狼人。。。。。。”
莫丽莎吐出了一直挤压在心中的苦恼,她害怕,因为她已经爱上了张虎恩,她怕他因为她的不纯洁而嫌弃她,可张虎恩并没有这种想法,他抱住了莫丽莎,轻声说:
“放心,我一定会把他们两个的脑袋留给你处置。”
莫丽莎的情绪有点失控。她靠在张虎恩的肩膀说,喃喃道:
“那天,我正在等我的男朋友来接我,可谁知道出现确实他们。。。。。。他们杀死了他,并非因为饥饿,只是无聊了想要杀人取乐。。。。。。只是为了取乐。你知道吗,这个世界有多少狼人仅仅是因为想要杀人,想要看着他们眼中的恐惧和听到临死前的哀嚎而杀人。。。。。。”
张虎恩抚摸着莫丽莎的背脊,他能感觉得到,这个女孩子所遭受的噩梦是多么可怕,同样,他也为自己的谎言感到恶心和愧疚。若论杀人,他张虎恩杀死的人比这些所谓的狼人们多多了,他可以对陌生人残忍。但却不能对有着肌肤之亲的人残忍,他触碰着莫丽莎颤抖的身体,温柔地说:
“那我就把你所受到的伤害十倍、百倍地还给他们。”
“不。。。。。。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你的泥潭中,除了我的父母,还从来没有人真正关心过我,我怕失去你,真的。因为我爱上你了,可你。。。。。。一切都是那么神秘和飘忽。你就像空气一样,我觉得能够抓住你却总是抓不住,我害怕,我害怕你有哪一天会突然离开我。”
“不会的,莫丽莎,我不会离开你的。”
张虎恩的心又被触动了。他对女人,尤其是美女的抵抗力几乎没有啊。
“莫丽莎,公孙千华,敌人的数量正在增多,鬼才知道它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你们。。。。。。草,妈的!”
伴随着李的惨叫,一条黑影叼着他从伏击部队的后方跃起,像一只超级青蛙一般跳上半空,又远远地落在人们的视线以外。
“这是什么鬼东西?”
虽然天气很好,太阳很耀眼,麦田中的微风吹在身上也很温暖,但张虎恩依然能够感到一股寒意朝他袭来。
“看我的!”
莫丽莎的变身已经趋于完美,如果是皇帝金狼,变身与不变身的差距仅仅是指甲的长度,而莫丽莎除此以外就是身体上出现的金色毛发。
速度,莫丽莎那种像金色闪电一般的身姿让张虎恩可得充满了魅力,她的速度比那个跳走的怪物快了整整几倍,只见一道光闪过,莫丽莎已经跳上了那只怪物的背脊。
“欧,女神?”
李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突然间在面向太阳的方向出现了一个金色的女性,她那修长的指甲像搅蛋器一般将怪物的心脏绞碎,那怪物发出凄厉的鬼叫,扔下了李,飞奔而逃。
“怎么回事?即便是同级别的血族,在这样的打击下也该死掉了?”
莫丽莎怔怔地看着那个家伙逃走,一种危险的气息从四面八方传来,她用鼻子嗅了嗅,飞快地退往张虎恩身边。
“撤退,撤退,莫丽莎、公孙千华掩护,其他人全部撤退!”
四周不断有怪物出现,而且他们的数量绝对在十只以上,fbi的干探们不断开枪射击,可惜成效不大,就算脑袋掉了,那些怪物依旧可以张开血红色的翅膀飞过来。
怪物还是交给怪物去对付吧,这是兰斯队长的想法,他的蜕皮已经救了他三次,如果再来两次就达到他今天的上限了,而其他的队员在这种凶险的情况下用处不大,只能继希望于他们两人。
“扑!”
锋利的爪子划过张虎恩手臂,一只高速俯冲的怪物从张虎恩身边掠过,能够轻易撕碎铁皮的爪子只是给张虎恩的手臂留下了三道白痕。
张虎恩反射性地挥出一拳,只激起了一阵破空声,连怪物的毛都没有挨上。
“咕哇!”
刚刚偷袭了张虎恩的怪物被飞速赶来的莫丽莎扯掉了脑袋,她头也没回,一脚将继续扑上来的无头怪踹飞,来到张虎恩身边说:
“我们马上离开,我感到了危险!”
“危险,你说什么,莫丽莎,兰斯叫我们断后。”
张虎恩一把抱过莫丽莎,用背部挡住了两只跳跃落下的怪物,莫丽莎抓住两只怪物的脑袋,远远地扔了出去。
“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当fbi?”
莫丽莎的话像当头棒喝一般砸中了张虎恩,他看着莫丽莎清澈的眸子,坚定地说:
“我当然爱你,去他妈的fbi。咱们去哪里?”
“回家,回我父母的家!”
“好。”
就在两人你侬我侬的眉目传情之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插了进来:
“抱歉,恐怕两位是哪里也去不了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