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之大总统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七章 妓馆存废争议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ps:  感谢书友“plzj”的宝贵月票,求月票、点赞、打赏支持正版

    女子大学开办后,沈佩贞等女权主义者欢欣鼓舞,她们想乘胜追击,更多改变当时的社会。沈佩贞更是异想天开,她和唐群英等人组织“女子参政联盟”,大闹国会,要求国会立法禁止全国的妓馆营业。青楼行业在中国历史悠久,当时在欧洲和全世界大部分国家,都是合法的,所以自然遭到了多数国会议员们的反对,议案没有获得支持。沈佩贞大怒,竟然收买二十多位青楼女子,到总统府门前请愿,请宋骁飞下令宣布妓馆非法,国内很多报纸也报道了此事。青楼的存废,在当时的社会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舆论一时哗然。

    因为在中国历史上,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设立国营妓院,收取税金,汉武帝又创立营妓制度,让妓女作为慰安妇为军人服务,体现出雄才大略的皇帝善解人意,关心士卒性苦闷的仁慈心肠。而到了隋朝,隋炀帝设立教坊,广纳歌舞艺人,纵情声色。唐朝沿袭了隋朝的教坊制度,风流皇帝唐玄宗更是扩大教坊机构,教坊艺人达到一万多人。

    过去有的官员还以妓女送人情,有贵宾过境,就送妓女侍寝。有的官员看中某个妓女,也可借给他狎玩,如著名诗人,也是大官僚,也被后人怒斥为大淫棍的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就让元稹把杭州歌妓商玲珑借去玩了一个多月。他有不少诗歌,充满自豪地记载他嫖妓宿娼的行径。唐朝著名诗人杜牧在扬州当官时,也常常出入扬州妓院。他的上司牛僧儒出于关心,暗地派人跟踪保护达数年之久。

    但宋元之后,理学兴起,重男女之防,对于官员狎妓有所限制,规定妓女只能为官员提供歌舞和陪酒这类活动,不能提供特殊服务。违者要受到各种处分。到了清代,商界人士交往谈生意,大都讲究在饭店和妓院“吃花酒”。也就是请客吃饭的时候有妓女坐在旁边唱曲子侑酒并在客人豁拳输了的时候替客人喝罚酒,称为“代酒”。

    在当时人的眼光中,不论纳妾还是嫖娼,一般都不认为是“品质败坏”、“道德沦丧”。不会从家族方面或社会方面得到太多的舆论谴责。特别是依附于贵族的文人墨客。还把这种行为描绘为风流韵事。而对于“淫人妻女”的行为,则认为是“道德败坏”,因为妓女可以防止“淫人妻女”的行为,所以一直合理存在。

    上世纪早期,社会上一些文人名士,去八大胡同的妓馆风流不算什么大事,更不是新闻。历史上,到五四那一年。报界还爆出北大某文科陈教授狎妓行为过分:“与北大诸生同昵一妓,因而吃醋。某君将妓之下体挖伤泄愤”。所以沈佩贞这一闹,等于捅马蜂窝了。

    而且,古代的妓女,和现在的不一样,多是从小学琴棋书画,当了船娘还得会吹箫,文艺女青年气质。而那些书生文人,家里的妻子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什么共同语言。跑到外面,不仅风流,而且还有共同语言,说得来,所以有好多千古佳话,当恋爱自由典范的。历史上,白居易、杜牧、柳永、苏东坡,都留下了千古名句。李师师、柳如是之类的,也都是留名青史的。不像现在,因为成了地下行业,没办法转型升级,彻底三俗,女子们就光卖身,没艺可卖了,即便命好混进了娱乐圈,也是堕落了。

    据说苏东坡当杭州通判,有个营妓投书,申请脱籍从良。老苏大笔一挥:“五日京兆,判状不难,九尾野狐,从良任便。”这是准了。消息传出去,另一个妓女也要求从良,苏东坡又判道:“慕周南之化,此意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请不允。”这回没同意。为啥一个准一个不准啊?因为这一位色艺绝佳,“艳帜冠全郡,先生惜其去”。所以,从这故事可以看出,古人是以比现在更开放的心态看待青楼女子的。而且,社会上所说的妓女概念,比现在说的性工作者范围要宽广一些,有艺妓和色妓之分,前者主要从事艺术表演活动,像今日一些文艺工作者,娱乐明星,当时卖艺的女子地位也低下,如杨翠喜,也是可以买卖的,后者主要出卖色相。

    北大教授辜鸿铭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在报纸上发表一篇很有深度的文章,说:“妓女这行当,在中国春秋时就有,管仲设女闾七百,用嫖资抽税来补充军费,所以该行业都拜管仲为祖师爷。才女薛涛小时候有诗句‘枝迎南北鸟,叶送往来风’,被当成了妓院门口的对联。可见这是件可以张扬的事。元朝妓女,多和卖艺的分不开,两者职业有交叉重叠。元朝的宫廷教坊设在现在的北京东城一带,明朝时叫黄华坊。姑娘们请老师学艺方便。后来正德皇帝把整个艺术机构一锅端搬到宫里,那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红灯区。到清朝,闲杂行业一律轰出城,这才重心转移到宣武门外八大胡同。也就是说,纵观中国历史,从古至今,从来没有哪个朝代认为妓女非法,朝廷历来将妓女置于合法经营的青楼之上,规范管理,提高了妓女的文化水平,也给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二来也给国家增加了很多税收。可见,妓女之与社会,并非如洪水猛兽,既非偷盗,又非抢劫,充其量只不过为淫,‘万恶淫为首’,罪责要归也只能归在淫的男人身上,于妓女何干?而且如果妓女的身份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她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不得不以一种老鼠的姿态生活,低调而且阴暗,昼伏夜出,抑或打着个合法的幌子,像《济公》中的九世妓女,门口挂个卖豆腐的门帘,门内做着啊啊啊啊的勾当。”

    在辜鸿铭的笔下,妓女都倒成为一种神圣伟大的职业了,他还考证出:在国外,历史上盛行一种妓女起源于宗教的说法,在大多数宗教祭祀活动中,有很多靠某种宗教礼仪来献祭的性活动。例如建立于公元前3000年的巴比伦王国就出现了妓女,在汉摩拉比王当政时,神殿里除了男祭司、佣仆、工匠外, 还有不少很受人尊敬的女祭司, 她们通常来自有钱的家庭;另外,还有居于“神”与“祈祷者”之间服务的“圣职妓女”,她们的收入似乎是神殿主要的经济来源。公元前五世纪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描写巴比伦神殿里的妓女说:“每一个当地的妇女在一生中有一次必须去神殿里,坐在那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将她带出与他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女人没有选择的权利,她一定要和第一个投给她钱的男人一同去。当她和他共卧,尽到了她对女神的职责后,她就可以回家。”所以,那时做妓女并不感到耻辱。西方的国营妓院始于雅典的大政治改革家梭伦,他决定开设国营妓院还受到群众的赞美,说这满足了许多青年男子的需求;并保护了良家妇女,使她们出门时免受一些壮年男子的追逐。

    章太炎则通过调查研究,写了一篇文章,说妓馆解决很多人的就业问题。上海的十里洋场,方圆二三里地之内,先后开张了几百家妓院。妓女的来源,主要是江浙两省的穷苦人家因天灾**无力偿还债务等原因,把稍有姿色的女儿卖入妓院,当时妓院的行话叫做“讨人”。那些姿色稍差、“档次”稍低或不愿意卖身当妓女的,则到妓院去当女佣人,赚几个工钱,当时的行话叫作“小大姐儿”,简称“大姐儿”。在妓院里,大姐儿只管整理房间和接待嫖客,也就是供应茶水、果点,一般不接客也不卖身,收入和生活水平比在一般人家当“娘姨”要稍高一些。至于妓院中的龟奴、轿夫等打杂人员,则主要来自苏北扬州一带。总人数已经达到了十多万。而保留青楼有几个显而易见的好处:

    一、政府规范化管理,妓女将被登记入册,通过颁发营业执照来管理,直接增加政府税收,妓女不需将大部分收入交给老鸨或者黑保护伞;

    二、做婊子无需立牌坊,让社会正确看待这一行业,避免歧视;

    三、有利于对社会道德,设立红灯区之后,男人们要想光临,势必会三思后行。

    四、妓女们的选择毕竟是在不损害更多人的情况下,让自己的状况变好。

    宋骁飞和教育总长严复、司法总长梁启超、农工总长张謇、中国廉政总署署长谭翤同等人商议后,觉得当前这发展阶段,为了社会稳定和妓女的合法权益,尊重人性的欲望,还是暂且保留青楼,由政府规范管理为佳。

    沈佩贞等人不理解,依旧跑到国会里大闹。沈佩珍、唐群英等人趁参议院开会之机,竟然率领一群女子冲进会场,打碎参议院玻璃窗,一脚踢倒警卫兵,造成轰动全国的“大闹参议院事件”,宋骁飞大怒,下令解散“女子参政联盟”,女权运动在中国一时陷入低谷。(未完待续。。)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