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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法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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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47章 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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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处位于后院的马厩,卫生方面集脏、乱、臭于一身,甚至还不如狗窝干净——至少现在的狗狗还有精美大方的狗屋呢,没事卖个萌,出门溜溜腿,主人好吃好喝伺候着,生活水平不是一般的高~~

    不过林萧并没有轻举妄动,或者说环境适应性极强,面不改色泰然处之,等到确定附近并没有任何的监视与漏洞之后,才终于推门走了出去。

    外面阳光正好,百米远外是一片断崖,隐隐可以听到海潮澎湃的声音。

    “真好,终于可以出来啦!”逃脱危机,雪瑞心情大好,这声音里就透着一股子无限遐想。

    晒着暖暖的阳光,吹着湿润宜人的海风,雪瑞慵懒的舒展自己的身子,熟女的身材一下子展现得淋漓尽致,完美的曲线诱人无比。

    人的声音真心有好听与不好听之分。

    不好听的声音带着一种沙哑与刺耳,不懂得控制说话的语调,习惯将一些本身就刺耳的词过度大声,再加上嗓子本来就烂,听起来就跟掐着脖子的鸭子叫,公众场合里遇到这样的声音你是不用想睡觉的,因为这种声音会让你有“以头抢地”的冲动。

    有些声音听起来就特别的柔和,如泉水慢慢的流淌,有种“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淡薄优雅。又像是被晚风吹动着挂在屋檐下的风铃,清脆、干净、语调舒服,再加上本身嗓音特别训练的话,说出来的声音就像歌声一样飘进来感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刚刚逃脱一场追杀,身边便有大美女相陪,没事看看美女的慵懒情调也是很养眼的事情嘛。

    话说回来,冒险者都市里的美女们明显存在着两极分化现象。

    无论是秦御姐、风小兮、舞倾城、法朵,她们举止优雅、谈吐不凡,美貌和智慧都很出彩,放在现实里绝对算的上女神级别,会被大批的粉丝追捧,惊为天人~~

    而另外一种则实在“不堪入目”了,典型代表便是女猎手文森特,丫的连个人形都没有。

    话说回来,有主宰这个完美无痛秒级“整容师”在,变美女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所以长相不再是评分的首要标准,关键要看气质~~

    起初大家把温柔、体贴、气场又强大的女神称之为雅典娜,不过光从长相上来说,现在都市里的女冒险者个个都是大美女,而不修边幅不注重外表的男同胞们就是一群圣斗士……不是黄金圣斗士,也不是白银圣斗士,勉强是个青铜还带锈迹的。

    不过在都市里,男同胞们已经习惯女神们莺莺燕燕,慵懒悠闲的在沙发上喝咖啡聊名牌,女神们却用她们庞大的气场镇压着这群男人们日常的一些不良习惯……

    比如说抽烟的自动滚出去,爱喝酒自觉去餐馆,爱动不动说脏话的自己漱口去,爱光膀子的自动去死。

    男生的一些坏毛病其实都是因为被放任惯了,被**丝气息笼罩久了,一旦女神的气场更加庞大的时候,这些抠脚大汉的气息自然而然就被镇压了,渐渐的就消失了。

    都说男人喜欢驯服女人,让她们服服帖帖,其实到了这个年代更多的是女人在驯服男人,无论什么出身的男人只要他在某个方面拥有闪光点,以这个闪光点为中心进行收拾、调教、打扮、培养,都会在年龄的增长过程中拥有让少女们痴迷的成熟气质,怕就怕在一个男人永远的放纵下去,一直那样自甘堕落和自我**丝下去,那样就永远在女人眼中毫无吸引力。

    想来都市里的冒险者如果回到现实世界,再重新投入到泡妞之中估计完全能够遂心应手,至少不至于出现面对女生不知道该怎么找话题,无所适从的情况了。

    “喝不喝水?”林萧看她这副样子,心里有些小小的躁动。原谅他,完全是雄性生物对异性的本能反应。

    雪瑞闭着眼睛摇了摇头,发丝飞扬,顿时有一阵清香扑鼻而来。

    “知道自己今天要做任务还洗头打扮了,这么香。”林萧调侃了一句。

    “下流。”雪瑞咬着嘴唇低低应了一声,如果是其他人敢这么跟她说话,自己一定会召唤出熊二将对方一巴掌拍死——熊二是自己宠物的昵称,一头体重2000磅的变异冰原北极熊。因为环境干燥闷热,经常处于暴躁状态,战力常期爆表。

    “你还穿高跟鞋,这不是自己给自己增加难度吗?”林萧嘿嘿笑了一声,往下看去,发现那修长匀称的长腿下正是一双很漂亮的女士高跟鞋……

    “能不说这些吗?”雪瑞额头上已经有了黑线。

    “你们女人真是奇怪,话说你听过那个故事吗?”林萧继续说道。

    雪瑞不回答,估计在开启声音过滤模式。

    林萧自顾自地说:“是一个老故事了。说是有一个女人对生活感到厌倦决定去自杀。”

    “一开始她打算跳楼,可是想到自己跳楼后浑身血浆身体变形,上报纸后会丑不堪言,于是放弃了跳楼的想法。接着她想要去上吊,可上吊舌头会伸出来,整个人脸色会很难看,打粉都盖不住,她死后可不想被那些所谓的闺蜜碧池嘲笑,于是放弃了上吊的想法,最后她决定吃安眠药,吃大剂量的安眠药让自己一睡不醒。”

    “这个办法非常好,当她打算吃下去的时候,心里又再想,既然要死了,为什么不漂漂亮亮的去死,自己卡里又不是没钱,买上那些自己平常不舍得买的衣服。于是她去逛街,买了很多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回到家,她很开心,因为她终于穿上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她一开心,就没有厌世的感觉了,就又不想死了……”

    “由此可以总结,一个女人的爱美之心是多么重要,简直就是她们的生命。”

    这个故事比较老,却很好的诠释了女生们的内心,无论女性是一个怎样暗黑雅典娜的类型,终究是逃不出这个准则,爱美就是女人的生命。当然,这是生命在没有受到威胁的前提下。这也是都市里全都是美女,连个长相稍微平庸点儿的人都没有。

    男人比身家比长短,女人比身材比长相,都是这个道理~~

    当然,林萧也曾见过那些到了大学甚至大学毕业了都还不知道穿高跟鞋,用睫毛膏,穿裙子都没有勇气的女孩,这些女孩并不代表她们不爱美,只是那份打扮了也比不过别人的自卑、懒惰和想要自己能够赚钱再打扮自己的心情充斥在她们身上。

    美是没有上限的,真正的美其实是尝试着改变,在别人看习惯了戴着厚厚眼镜、老色牛仔裤、旧毛衣的你时,突然有一天闪亮睫毛、隐形眼镜、头发清香柔顺、冬日亮色冬裙出现,这种眼前一亮没准就像丘比特之箭射中了那个你中意的人,而事实上这样的打扮也不会花多少钱,不需要追求什么牌子,仅仅是自信与打扮而已。

    不能指望男人喜欢最朴质的你,觉得这样喜欢才是最真的。接纳质朴是热恋之后的事情,连恋爱都没开始,所有人都是下意识认为这个最朴质的你已经是最美丽的你了,这种朴质让别人心里徒增恐惧,害怕这个朴质的你背后还有更“朴质”的一面

    林萧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就在雪瑞满头黑线咬牙切齿要将这个男人踢下悬崖的时候,他突然咳嗽一声,满脸正气的道:“其实,我是一个坐怀不乱的人!”

    “哼,得了便宜还卖乖。”雪瑞噗嗤一笑,心里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味道。至少这家伙不是一块木头,也没有强者的气势,和他在一起舒舒服服的,没有压抑紧张的感觉。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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