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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当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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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二章 寒蝉凄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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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院沿着秦淮河,十余间独门雅院挨着河岸一字排开,均是两层小楼,上下各两间,这种房子,搁现代,叫做江景别墅,贵有贵的道理。

    更何况三两银子一天,王宵也不觉得贵。

    王宵领着香菱楼上楼下看了一圈,便道:“两间房,我们一人一间,这间我住,那间你住,收拾好了我们就下去用膳。”

    香菱眸中闪出一抹奇怪的光芒,小声道:“妾先伺候公子更衣洗脸吧。”

    “我没什么好伺候的!”

    王宵摆了摆手,径直回了屋。

    香菱怔了半晌,总觉得王宵的行为不大正常,随即回了自己的屋子。

    二人各自洗了把脸,又把自己收拾了下,才去前面用膳。

    大厅里,已经有不少人了,一名小二招呼道:“公子,您是要坐前面听曲儿,还是要坐个僻静处?”

    王宵往台上一看,正有个和香菱差不多大的小姑娘在伊伊呀呀唱着曲儿,当时已经有戏曲了,柳湘莲便是靠唱戏闻名,但多数还是翻词牌,与宋词颇为相似,只是苏轼、柳永那批人给换了,词也有所不同。

    “听曲吧!”

    王宵沉吟道。

    “公子,请!”

    小二把王宵和香菱引领到了靠墙的位置,一张小桌子,正可坐两人。

    王宵拉开椅子坐下,见香菱站着,不由问道:“你怎么不坐?”

    香菱喃喃道:“妾伺候着公子就好。”

    王宵拉开椅子,不悦道:“我早说了,我不需要人伺候,你也不是我的丫鬟,坐下!”

    “噢!”

    香菱坐了下来,眼眶有些湿润,拿衣袖擦了擦眼角。

    “公子,您要点些什么?”

    小二又殷勤的问道。

    王宵随口道:“上几个拿手的小菜,清爽些,再来一壶桂花酒!”

    “好咧,公子您稍等!”

    小二转身而去。

    香菱显得很拘束,低着头,束着手,王宵暗暗摇了摇头。

    如醉仙楼这样的酒肆,真正名气大的姑娘,都是包厢里面唱,顺带给客人陪酒,而一般的,只能在大厅里唱,台上那唱小曲的女孩子,正是如此。

    其实她唱功是可以的,但姿容算不上绝美,词曲也一般,一曲唱毕,打赏寥寥,现出了明显的失落之色。

    “你过来下!”

    王宵心中一动,招了招手。

    “这……”

    女孩子略一迟疑,回头看了看,走了过来,问道:“公子有何吩咐?”

    王宵直接道:“我给你写一首词,你再唱一唱试试。”

    说着,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唤道:“拿纸笔来。”

    这种现场填词的事情在金陵虽不多见,却也不少,偶有文士墨客兴之所致,提笔挥毫,以搏个文名。

    小二很快拿来了纸笔。

    王宵蘸了蘸墨,问道:“雨霖铃可会唱?”

    “会的!”

    那女孩子点了点头。

    “行,稍等片刻,我为你填一首词!”

    王宵提笔书写,正是柳永的名作:寒蝉凄切!

    雨霖铃在地球时空,是唐代的乐府词牌,而此世,是大隋乐府词牌,格式与地球一样,都是双调一百零三字,前段十句五仄韵,后段九句五仄韵。

    王宵随着文气与修为日深,一手颜体字也是越发入神。

    不片刻,一曲写完,王宵揭起,吹了吹,递过去道:“拿着,去唱吧。”

    “噢,谢谢公子!”

    女孩子接了过来,并不是太在意,她刚刚唱的,是当代词作名家兼戏曲大家柳湘莲填的词,这名公子论起名气,能大得过柳湘莲?

    连柳湘莲这样的大才子都捧不红她,她不指望唱王宵填的词就能走红,只是出于礼貌,才接来罢了。

    可是细看下去,渐渐神色变了!

    她敢发誓,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凄美的词,她意识到,这或许是自己的一个机会,当即以极为专业的素养,将词生生记下,又在心里默唱了数遍,才向王宵施了一礼,款步回到台上。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

    凄婉的歌声传遍了整个大厅,食客们被那凄美的歌词吸引,不自禁的停箸聆听。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那女孩子自己都被唱感动了,眼角有了蒙蒙雾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一曲唱罢,整个大厅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沉浸在了意味当中。

    “呜呜呜~~”

    突然那姑娘掩面大哭,情绪崩溃了。

    “好,好哇,好词,我金某舞文弄墨半辈子,却从未想过,一首词能如此传神,令人哽咽,来人,打赏!”

    一名三十来岁的中年人抚掌叫好。

    有伙计托着个盘子过去。

    中年人掏出一锭五两的银子,咣当一声,搁在托盘上!

    “好曲子,我打赏二两!”

    “三两银子!”

    ……

    大厅里,打赏声不断,那女孩子流着泪,捂着嘴,眸中满是喜悦。

    香菱也崇拜的看着王宵。

    是的,王宵有担当,敢于从小霸王薛蟠手里将她抢来,又有武力,有文才,本身相貌也清秀,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如意郎君啊,一丝夹杂着钦慕的爱意,油然而生。

    最终,女孩子收到了近百两的打赏,搁在以往,一个月都挣不了这么多。

    “妾多谢公子成全!”

    女孩子又过来,向王宵道谢,眸中春意荡漾,仿佛只要王宵勾勾手指,今晚就能共赴巫山。

    王宵笑着挥了挥手:“是你自己唱的好,我只是锦上添花罢了,不用客气,姑娘请回罢!”

    女孩子现出一抹失望之色,但并未纠缠,再施一礼,翩翩而去。

    “请问公子如何称呼?”

    这时,掌柜过来,拱手问道。

    王宵回礼道:“在下王宵,字静之,乃是赴金陵参加乡试!”

    掌柜啧啧赞道:“王公子才情卓绝,此词,足以名动千古,今科必高中举人,不知王公子可否为小店留墨?”

    墙壁上,有些诗词,这也是文人扬名的一种手段,与店家是双赢的关系,王宵自然不会拒绝,点头道:“那在下就献丑了!”

    有伙计搬来人字梯,还有专人托着墨盘,王宵取了支硕大的笔,登上梯子,蘸了满墨,提笔书写。

    “好字!”

    有食客赞叹!

    王宵写的是颜体打底的行书,笔锋挥动,连绵不绝,力透墙壁,给人一种用剑在墙上刻写的感觉,锋芒毕现!

    一副寒蝉凄切写完,掌柜大声朗诵了一遍,笑道:“此字此词,实令鄙店蓬壁生辉啊,鄙店无以为报,今晚就给王公子免单了,来人,上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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