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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起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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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五章 世间无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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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花飞下,浑似江南画。

    一人两兽蹲坐在墓前,已是舞象之年的徐清沐给墓前倒了一杯酒,随后用脚将土踏平,自己仰头喝了口后,将杏花酒扔给一旁体型已如大象般的七上。

    已不能称为“小家伙”的七上,后腿盘坐,两只前爪抱住酒壶,如人般仰头喝了一口,伸出舌头咿呀有声。

    “王将军,这两年,蛮荒又后退十里,当初那批七百弟兄,死伤近二百。”徐清沐接过七上扔回的酒,仰头又喝了口:“司月湖那批老兵,又有十二人去世,想来,也是追随你而去了吧。”

    ......

    一直到中午,已经十六岁的徐陌上才掸了掸身上的落雪,返回玄虎营。如今的玄虎营,有一面独立竖立起来的旗帜,上写“乂”字,所到之处,蛮荒皆退避。

    徐清沐呵口热气,搓着手进了军帐。曹彤已是十四芳华,出落得愈发出众。模样七分似曹丹。

    “胖子呢?怎么不在?”

    徐清沐询问道。虽说嘴上喊着胖子二字,其实已不能称之为“胖子”,四年的边塞生活,让那浑身有些赘肉的沈修齐显得更加健硕,铮铮铁汉。

    “......”

    依旧得了个白眼。

    曹彤还是如四年前那般,对徐清沐不冷不热,说不上来的疏远。

    徐清沐不以为意,也不去惹恼那军帐中独自练字的曹彤,而是转身去了另一所相对较大的军帐——藩王之女徐洛的住所。

    大概两年前,长陵王之女徐洛突然来到边塞,已是二八芳龄的徐洛当时就吸引了同龄人胖子的注意力,胖子自那时起,练剑更加勤快,也更殷勤。如今两年下来,两人关系也更进一步,战事松懈之时,几乎天天腻在一起。对此,长陵王也毫不阻止,想来三姓家族的影响力,也算得上门当户对。

    除了徐洛公主,还有一位紧随而来的世子——徐澄狄。

    对于这位如今而冠的世子殿下,徐清沐打心眼儿里喜欢不起来。如果说徐洛公主是可爱的平易近人,那世子徐澄狄就是可怕的难以接近。修习武道的世子如今已入筑基前期,虽说天赋比不上那虎痴,却也属于人中佼佼者。

    最让徐清沐不舒服的地方,是那徐澄狄的心狠手辣。

    虽说与蛮荒作战,本就是冲着杀敌而去,可徐清沐顺承了王子乂将军的心怀,一是休战期间,给予蛮荒匈奴足够的尊重,二是绝不虐杀俘虏。可那位世子殿下,尤其以虐杀俘虏为乐。

    玄虎营王钟鑫将军也曾劝谏过,结果被骂了声:“你算个什么老东西?”,徐清沐等一众士兵差点动手,被王钟鑫将军拦了下来,这却更加让其在军中肆无忌惮。

    没办法啊。

    藩王徐永本就是当今皇上亲哥哥,加之这徐永向来知书达理,远政务而亲笔墨,九五庙堂之上本来还有老臣上谏以表忠心,说那徐永如何如何,请徐衍王务必提防小心。可这十几年下来,朝廷非议少之又少,到最后,竟无人再次提及。

    而徐永膝下,唯有一子一女。这徐澄狄,便是徐永的心头宝。世子的蛮横,徐清沐可以忍,毕竟还有一个多月,这不可一世的世子便需要回京,继承那世袭罔替。

    听说徐永半年前入山,回来便大病一场。心怀愧疚的另一位灵邑王徐亮,便出了山。徐亮是徐氏家族中年龄最小的一位,却也是前朝皇帝最害怕之人。一手惊动天下的棋艺最是了得,懂兵法,擅谋略,尤其在收拢人心方面,连坐稳了江山的徐衍王都自叹不如。

    好在,徐亮心中对这江山并无兴趣。

    可大哥生病,卧床不起,这做弟弟的再次出山,便有点顺理成章,无可厚非了。

    于是,长陵王密函,通知世子徐澄狄入京,世袭罔替。

    这四年中,天下除了边荒战争,似乎更加和平。官民同乐,万物安宁。皆是颂徐衍王之功德,念大好世道。更有文官数百,齐齐磕头以求徐衍王修千丈金身,立于九五广场,以供后世颂千秋功德。

    对此,徐衍王只是一笑。

    除此之外,皇帝禁卫队中的四虎,也于灵邑王徐亮出山后解散。其中白虎戈弋与青虎张宁二人追随灵邑王徐亮而去。这两人本就是前朝征战时徐亮的死士,战后徐亮归隐山林,才让这二人任徐衍王禁卫队。如今再次出山,难免念旧,便辞职回了身边。

    这次世子徐澄狄回京,便是这二虎前来接应。

    对于回京,徐洛便耍起了性子,死活不跟着那杀气太重的哥哥一道。要不是碍于藩王世袭之礼必须要求徐洛在场,这性子极其跳脱的女娃估计连回去的念头都没有。

    于是,在一众人好说歹说,并且沈修齐允诺亲自护送下,才捏着鼻子答应。于徐澄狄世子启程后三天,由沈修齐带领的队伍,也浩浩荡荡护送藩王公主而去。

    王钟鑫将军本想留下徐清沐,可耐不住徐洛公主抱着膀子撒娇,便只得同意,让徐清沐等人一同前往,护送她而去。于是边塞“乂”字军,选五八打杂扈从,一行人由边塞出发,向王朝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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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的司月湖,更经得起读书人的推敲。

    一名依旧身穿破烂衣服的青年男子,口含三寸芦草根,双手负后悠哉悠哉,在岸边闲逛。

    身后跟着的绒毛狐领大衣,身下却光腿清凉女子,缓缓跟在身后。若有自金陵城而来的骚客,必然可一眼认出,这便是四年前冠绝整个金陵城的陈双冠——陈赟。

    那男子笑容可掬,一副人畜无害模样,转头笑嘻嘻看着容颜绝美的女子:“小猫咪,冷不冷?”

    这陈赟确是从心底发寒,没有人比她更了解眼前人的恐怖。虽说这四年中,男子从未欺凌过她,最过分的要求便是不允许她穿亵裤。可发自骨子里的惧意确是从见到他时,便深深刻在了骨子里。

    泗阳城被之前,她还不叫陈赟,叫赵赟。前朝旧臣赵顺王之女。眼前男子如般自天而降,带走了她。从那时起边,名叫芦三寸的男人便开始教自己音律,直到十四岁那年,以五两银子将她卖给了夜香楼。刚懵懂的她有史以来第一次开始了反抗,可被他一个眼神,吓得差点昏死过去。

    也是从那个时候,定下了不允许穿亵裤的规矩,还有从赵,改为了陈。

    “不冷。”看着眼前容貌十几年来几乎从未改变的男子,惧意横生。

    “那就好那就好,嘻嘻。”男子转过头,看向已经结冰的司月湖,湖中有两只水鸟,不停用嘴啄着冰面。

    “陈赟,恨我吗?”芦三寸开口道。

    “奴婢不敢。”

    “哈哈,我就喜欢你这聪明劲。”芦三寸笑嘻嘻道:“以前我同样问过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女子,你知道她怎么说?”

    芦三寸歪过头,脚步却不停。

    “奴婢不知。”

    “她说啊,恨不得我去死。”芦三寸一脸惬意,接着吐掉了口中已经被嚼的发白的芦草,漫不经心道:“所以啊,我就让她死了。”

    陈赟浑身发颤。

    “五马分尸吧,还是六马?记不清喽,肠子内脏一地都是。那时候她的眼睛还睁着,那嘴巴还想说什么,估计还是骂我的,我便将地上一块血肉,塞进她的嘴里。”

    陈赟面色惨白,站立不动。

    “所以说,我最讨厌别人不听话了,你说呢?小赟赟?”

    那被无数男人奉为天仙的女子,颤抖着跪下,将今儿偷偷穿戴的亵衣取下:“奴婢再也不敢了。”

    看着那抹红,芦三寸重新丢了一根新的芦草,拍拍手道:

    “真厉害,我又猜对了。”

    不待那女子有何动作,芦三寸看向那块被叶妃娘娘题字的石碑,漫不经心道:“收着把,有人会用到。”

    又自言自语般:“很快的。”

    …………

    陈赟瑟瑟发抖,站起身来加快速度跟上前面男人。

    芦三寸在一处湖边渔民家蹲下,一名小女孩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在门口独自切着冰块,脸蛋冻得红扑扑,煞是可爱。

    芦三寸三步并做两步,也蹲在女孩身边,开口道:“小妹妹,家中就你一人吗?”

    “嗯,爸妈都去更远处的湖里捕鱼哩,还需要三两天才能回来哩。”

    芦三寸笑到:“大哥哥好饿,能不能请大哥哥吃顿饭?”

    小女孩看着嘴里嚼着草根的面前人,衣衫褴褛,特别是那双鞋子,更是破败不堪。心中便有些同情,可脸上又有些羞愧:“大哥哥,我们家没有吃的了……我也好久没有没吃上一顿饱饭了。”

    “没事没事,半块饼就好。”

    一番挣扎后,女孩还是进屋,取了桌子上唯一剩下的半块饼。

    看着几口吞下吊饼的男子,小女孩吞咽几口口水,眼中却含着笑意。

    几口吞完,芦三寸却恩将仇报,一手刀将女孩击晕,招呼陈赟过来。

    “安排随从将她送至夜香楼。嘿嘿,起码能卖……”

    男子看着两颊通红的少女。

    “六两?怎么着也比你卖的多吧?”

    心情大好。

    抱着小女孩的陈赟,心中更加惊惧。

    这世间,岂无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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