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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挨揍一百次,我觉醒天生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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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狗皮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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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小天叹气一声,钱都付了,这洞虽然小了点,但起码能过人。

    几人排着序,蹲下身子,一个接一个的钻过了小洞。

    将里面一些散落的砖都递出去后,众人头也不回的就朝着街道走去。

    沿途,他们遇到了一些官兵。

    起初古小天还有一些做贼心虚,故意低着头,尽量不和官兵对视。

    直到那些官兵从他们面前经过,都没过问一声,他才稍微安了点心。

    当到街道后,古小天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这座城里,除了菜农和官兵以外,剩下的人都是佩着剑或者别着刀,官兵一定是误以为古小天他们就是城里的人,所以没去管。

    这倒也算是方便了。

    只是这么一座大城,为什么除了官兵以外,全都佩剑戴刀的?

    古小天假意去到一个正在菜农摊前挑菜的人,在一旁瞎问了几句,实则是在感知。

    当感知到这人的境界只有利境时,古小天一脸的不可思议。

    按常理来说,一座城里,普通人居多,像利境试境这样的普通武者,一般都是一些护卫,是不会出来买菜的。

    而在看看旁边这个人的穿着打扮,虽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但也绝不落魄,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居民而已。

    古小天又感知了几人,这些人的修为,高一点的有飞境,低一点的只有试境,这座城莫非是个全民皆武者的城市?

    古小天绝对不会相信,这些人是水龙吟在这里安插的暗哨,刚刚那些官兵的境界,古小天也感知过,都是意境起步。

    连官兵都是意境起步,就凭这些人的境界,是绝不可能被当成暗哨的。

    一般来说,暗哨的境界绝对会高一些,这样遇到了危险,也好及时出手。

    可这些人,真要是遇到个危险,恐怕活都活不下来。

    不远处,程三一正别着刀在街上乱晃,左右寻找,似乎在找着什么人。

    古小天无意间看到了程三一,他有些犯恶心了。

    这家伙,怎么跟个狗皮膏药一样,甩也甩不掉,而且他是怎么进来的?

    程三一也注意到了古小天,连忙跑起来,边跑边挥手,还大声嚷嚷道:「小天!小天!是我!」

    知道甩不掉程三一,古小天一脸的无奈,等到程三一跑到了他身前的时候,他才没好气问道:「你怎么跟个狗皮膏药一样,你怎么进来的?」

    程三一突然露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拍了拍自己的从龙刀,在古小天耳边低声道:「那些官兵不让我进来,我把他们都杀了!」

    古小天眼睛一瞪,连忙后退几步。

    程三一此时哈哈大笑,没想到古小天这么胆小。

    随后,他在道出实话,「嗨,我真想进城,那些个官兵哪里拦得住我,早跟你说了,我的刀法,天下第一!」

    这一路走来,姚遥肚子也有点饿了,直嚷嚷要去吃饭。

    到了九华的程三一,仿佛就跟回到了自己家一样,连忙道:「我跟你们说,来九华,那必须去一品楼尝尝那家的烤鱼和米酒,那味道,啧啧,别说啦,来来来,我带路。」

    在来时路上的时候,这个家伙无时无刻不在吹嘘自己走了大半个江湖。

    若是到了哪哪哪,只要他一支穿云箭,那便是千军万马来相见。

    甩是肯定甩不掉了,这家伙的厚脸皮程度真是堪称江湖一绝。

    是不是刀法天下第一人不知道,不清楚。

    但肯定是厚脸皮天下第一人。

    来到酒楼中,程三一直接进了后厨,跟后厨那边挑挑拣拣,要了一条最大的烤鱼,一只鸡,以及一壶酒。

    程三一有一点是没有说谎的,来这家酒楼吃饭的,大多是一些穿着华丽的贵公子,要么就是一些级别看上去就较高的官兵,这些桌的人都一个个跟程三一打着招呼,看的出程三一确实有些关系。

    不论是江湖上的人,还是城里人,都要卖他点面子。

    估摸着进城的时候,也是看到了是他,所以没拦。

    饭菜上桌,程三一立马招呼起来,「放开了吃,这家酒楼的掌柜跟我熟的很,不够再要,都不要钱。」

    吃了几口鱼肉,古小天放下筷子,问道:「水龙吟的人为什么会来这里?」

    程三一撇了撇四周,上手拔了一个鸡腿,咬了几口,才小声道:「这都是机密,这里肯定不方便说,你要真想知道,一会楼外找个角落,我偷偷跟你说。」

    古小天切了一声,不知道就说不知道,装什么大尾巴狼。

    随后,他把目光望向了段鹏。

    段鹏此时也是摸着下巴思索,其实自打在九华外,段鹏就在想这件事情,水龙吟与九华到底存在什么关系。

    按理来说,九华这一座城,战略价值不高,算不上什么大城,也是个难守易攻的地方,全武会应该不会傻到入住九华。

    而且从进入九华以来,不管是官兵还是这些城里人,各个都是武者。

    全武会若是真想占领这座城,不说水龙吟的官兵,光是这些个武者,也够他们喝上一壶了。

    除非他们派出手下的精锐部队。

    但那就如同杀鸡用牛刀。

    他们一定还没这么豪气。

    程三一没注意到段鹏,笑眯眯的又抢了一个鸡腿,「快吃快吃,这鸡腿美的,比你们那山鸡强多了,你们不吃,我可都吃了。」

    古小天没好气道:「吃吧,吃死你。」

    饭桌上,那壶酒除了程三一,还没人动过。

    自从襄阳城的事情以后,古小天他们便不在随便喝酒了。

    喝酒误事。

    原本以为这一路,就是走走停停,说说笑笑,吃吃喝喝。

    可哪知,这一路走来,全是全武会,先是一个舵主,再是一个楼主,他们压根不敢喝酒。

    一喝酒,就容易迷糊,一迷糊,小命可就没了。

    姚遥没有那么多心事,跟程三一抢了起来,非说那鸡翅是她的。

    程三一这么大个人了,居然会跟一个八岁的小姑娘掰扯起来,说什么小姑娘吃多了,就容易胖,一胖到时候就嫁不出去了,没人要,看你哭不哭。

    八岁的小姑娘哪里管这么多,一下就窜了过去,程三一高高举着手里的鸡翅,哈哈大笑着。

    姚遥没办法,只好哭唧唧的回来,装作一副委屈脸,跟古小天告状,说程三一欺负她。

    程三一嘿了一嗓子,直道:「小小年纪,怎么就学会告状了?」

    古小天满头的黑线,这两个人简直是一对活宝。

    八岁的小姑娘,心智不成熟,倒也就罢了。

    这个程三一,看上去都有三十好几了,怎么还是这么副活宝样。

    帮姚遥抢来了鸡翅,程三一突然就露出了一副委屈脸。

    古小天自然不会理会。

    都三十多的人了,你跟我这里卖什么萌啊?

    程三一只好从侧面入手,他望着姚遥碗里的半只鸡,馋的流口水,撇了撇放在长凳上的春夏秋冬,说道:「我说,小姑娘,你这剑,是不是春夏秋冬?」

    姚遥满嘴塞满了鸡肉,点了点头。

    「要我说阿,你这身天赋,跟着这几个人,那真是可惜啦。我程三一虽然不收徒了,但你若是能管我叫一声程叔,我可以指点你一番,我保证只要一年的时间,你就能超过他们几个。」

    姚遥本能的摇了摇头。

    道理很简单,她的春夏秋冬是双剑。

    程三一修炼的是刀法。

    刀法和剑法,看似只差一个字,但其实有着天壤之别。

    离东山曾经教导过她,人这一生,想琢磨透剑法就已经不易了,更别提别的刀法、枪法了。

    自讨没趣的程三一只好作罢,用筷子挑着鱼肉。

    古小天他们坐的,是靠近酒楼门口的一张桌。

    此时,原本还在柜台里算账的掌柜,突然站起身来,连忙绕出了柜台,拱手道:「钱堂主,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这就是驻扎在此地的水龙吟四堂主之一,钱风华。

    钱风华的个子算不上太高,唯独那双眼,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

    钱风华对着掌柜拱手还礼,「属下跟我说有个老朋友来了,过来看看。」

    掌柜一听就明白了。

    在九华这座城里,就连酒楼掌柜都是武者。

    而且这掌柜的境界还不低,江湖上的事,多多少少他都知道点。

    酒楼掌柜连忙笑呵呵的点头,指了指古小天的桌道:「那我知道了,他们就在那呢。」

    钱风华进来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但还是致谢了一番,并从腰间掏出几两碎银,让掌柜在去弄只鸡来。

    座位上,古小天几人都看见钱风华了,要不说人家能当上水龙吟的堂主呢,不光境界高,涵养也高。

    唯独程三一,一副难看相。

    古小天好奇道:「你也有怕的人?」

    这话一说,程三一就不高兴了,一拍桌子道:「怕?我说小朋友,我程三一走了大半个江湖,还没怕过谁!那家伙之前就是我身后的跟屁虫,好不容易给送到水龙吟当堂主去了,又来打扰我的生活,真是跟个狗屁膏药一样,甩都甩不掉。」

    古小天听着觉得好笑。

    说别人是狗皮膏药?

    殊不知,最狗皮膏药的人就坐在那里,说别人是狗皮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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