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启大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九十八章 天子赐颜色(十)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夜入敌营,他是凭仗着自己对于京城保卫战的记忆,记得在彰义门外,于谦击败了也先的先锋,当时就夺回一批俘虏,可见这些俘虏不是单独关押,而是分散于各个部落的,或者是分配给攻城部队作为前驱?否则的话,前锋部队为什么会有俘虏?总之,丁一绝对确定今夜潜入的营盘里,肯定是有俘虏的。

    他敢这么做,不是因为丁一有多能打,也不是自持武器有多精良,在没有一定的人数规模之前,便是传说中的神兵利器,而对十万铁骑,又能济什么事?特种部队基层指挥官除了个人军事素质过硬,也就是能打能拼枪打得准刀使得狠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在特定的地形上,制定出确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若无风,你们应能看到明天的太阳。”丁一对着那几具篝火边的瓦剌人尸体,淡然地说着。

    没有这风,或这风的方向不对,丁一是绝对不敢实施这个胆大包天的计划。

    若用华夏古代的兵法来说,风是天时,对于京师周围早就勘测过的地势,就是地利,丁一训练的那些弟子,远超过这个时代的作战配合就是人和;特种作战环境合适的行动方案,就是多算!

    缺一而不可。

    俘虏棚外几个看上去要比其他帐篷华丽些的大帐外面的卫士,在这天气里都缩进了帐篷里或是用毛毡将自己包裹起来,草原的军队除了成吉思汗年代之外,向来就别提什么令行禁止。所以那些哨卫才敢聚在避风处吹牛,否则小汗、长老们身边的护卫看着,他们也不见得就有这种胆子。

    丁一拗断了缩在帐篷南面、披着两领毛毡的哨卫颈子,然后取下他的毛毡披在身上,大摇大摆在火把光照下走进了那帐蓬,当丁一从那里出来的时候,身上浓浓的血腥味,连他自己也皱起了眉头。

    他没有再去其他的帐篷里观光了,因为这浓烈的血腥味,丁一很担心,可能把让那些久于沙场的瓦剌人,在睡梦中惊醒。

    其实,他从来都很少去冒险,至少到目前来说,都是这样。

    普通人看着高悬的钢丝望而生畏,但若是以走钢丝为生的人来说,那不叫冒险,那叫职业。除非在钢丝上做出高难度翻滚动作,才叫冒险。

    他在马棚和牛羊棚里都扔下了好几颗手榴弹并点着引信。

    然后丁一快速地奔离这个驻地。

    他没有去找一匹马,不是丁一能不能降伏战马之类的事,而是马这生物和狗一样,说它有灵性也好,说它很敏锐也好,就丁一这一身血腥,入得马棚,战马必定会嘶鸣的,沙场厮杀倒是不怕,翻身上了马,就看骑士与战马谁硬朗了。

    问题是马棚的马是没有上鞍的,而且战马的长嘶在这夜里,几乎对于丁一来说,就是死神的号角。

    当丁一奔出数十步之后,雪,竟然停了,风也渐渐敛了许多。

    丁一不禁吓得恨不得生多两条腿出来。

    夜里本就是视野不良,加上雪花飘洒,基本只要在火光照耀之外,别弄出太多声响,丁一有信心和把握潜入瓦剌人的营地,全身而退。但雪停了就不一样啊!不说别的,就杜子腾领着那三队人的脚步声,尽管走远了,但丁一停下步子静心听,还是能听得到啊!毕竟七百多人一千多只腿,又是杂乱无秩的,踏在雪地里,哪里能没有声响?

    这时丁一福至心灵向左前方扑出,“唰!”一枝羽箭钉在雪地里,箭羽犹在颤动着。如果他不改方向继续前奔,这箭的落地,大约就是丁某人的背心或是后脑了。丁一回头望去,却见身材修长的瓦剌长一手持着牛角吹响,一手持着长弓冲自己奔来,此人脚底下跑得极快,丁一向前跑了三十余步回身去看,那人已将原本八十步左右的距离,缩短到五十步左右,此时弃了牛角,弯弓搭箭,所谓左手如托泰山,右手如抱婴孩便是如此。

    只不过丁一此时无闲去叹息每个行当做到极致都是艺术,逃命,是他唯一的念头。

    因为他身上除了两把刀和一把匕首长短的战术直刀、屁股后面的工兵铲,便什么家什也没有了。

    背包让杜子腾捎了去,只留下那些手榴弹也都扔在它们该在的地方了。

    根本就无法对抗这个神箭手。

    绝对是神箭手。

    百步,射中固定靶,就是史上能留名的神箭手了。

    八十余步,一百六、七十米左右,射的是移动目标,弓箭准确度达到这水平,不论是力量还是箭术,都是极为可怕,何况这厮现时还把距离缩短到百余米!别说这箭没射中,弓箭,尤其是这种没有机械、光学瞄具的直拉反曲弓,跟使用狙击枪的难度,提前量的估计,那绝对是成倍的增加。这绝对不是千百年后奥运射击金牌得主那样的牛人,这是二战时期芬兰白色死神的角色啊。

    丁一这回往右前方扑去,心中却不禁悲从中来:这他妈的跟守门员扑点球一样啊!

    也许唯一可以让丁一高兴的是,守门员很大比例上是扑不中点球的,而扑不中就是丁一的目标;只不过守门员会输掉比赛,丁一会输掉性命,如此而已。

    一时之间,丁一真的有无尽的不甘!

    这个行动方案明明到这家伙出现之前,都极为成功,怎么会突然生出这个家伙来讨命!

    第二枝箭,擦着丁一的头顶而过,直接把丁一束发的头带射断了。

    丁某人根本不顾形象,也不敢再说什么“怎不晓得,黑暗之中,我便是神!”之类的话,披头散发形如丧家之犬,不断变向、变速,向前狂奔。虽说丁一的速度还是要比对方快上一丝,但他在变速变向,后面的神箭手却是全速赶来,此消彼长,这距离便又渐渐缩短。

    丁一心里在咒骂着吉达,他也曾和吉达用无头箭较量过,号称射雕者的吉达,根本就和这家伙差了不是一个层次,要是知道神箭手厉害成这样,丁一会大幅度修改行动方案……也许可能根本就不会执行这次行动!

    那神箭手射出第三箭,已将丁一左大腿擦出一道血痕,如不绑在大腿外侧的战术直刀将那箭撞得变向,怕就不是一道血痕,而是一道血流不止的血沟了。这是真正的大师,他没有奢望如小说、评书里一样,一箭穿心干掉丁一,他很正确地评估着自己和丁一之间的实力,要通过削弱丁一的灵活性和敏捷性,最后才达成射杀的目的。

    便在此时,被丁一跟那神箭手抛在身后的瓦剌前锋营地里,传来了几声爆炸,在这风雪晴去的黑夜里,格外的清晰。那神箭手不禁愣了一下,丁一连忙捉住机会,向前冲刺而去。不知道他是把那神箭手抛开,还是要把将近千俘虏将成诱饵的内疚抛开?

    是的,丁一知道那些没有被他选上的俘虏,活下去的可能不大了。

    但如果丁一带上他们,这近千虚弱的俘虏,根本就没有半点战斗力,除了把大家一起拖死之外,不存在什么正面意义,无论对于丁一,还是对于大明都是这样。所以丁一从京师出来时,就已经决定把这部分人,当作诱饵了来掩护还有战斗力的人撤退。但丁一知道,对于那近千俘虏的家人来说,却就不是这样,于他们的妻子父母来说,绝对不是这样,丁一掐掉了他们最后的一点希望。

    事实上,已有三支百人队在追击那三支逃亡的俘虏队伍,尽管他们还没有赶上任何一支队伍,但雪地的足迹,还有俘虏们羸弱的体力,被这几支百人队赶上其中一支、屠杀、再赶上另一支,只是时间问题,而这个时间,绝对会在俘虏们抵达京师城墙之前。

    这是丁一为什么要留下断后的根源。

    如果没有这些手榴弹的爆炸,被这几支百人队赶上的俘虏,几乎不会有人幸存。

    而此时,那几支百人队犹豫了。

    尤其是陈三领头的那支百人队,当陈三对他们说:“我们的那颜中,教我们看守着营地,没有叫我们出来追杀明狗的硬探;我们的缴获,我们的奴隶,都在营地里,我要回去,按那颜的吩咐守好营地,看好的我的缴获,我的奴隶。”然后他就带马往回,毫不迟疑。

    陈三的手下已经习惯随从于他的命令,就算再也没有其他师兄弟帮他维持队伍,但他的手下至少纪律性要比草原上其他部队好一些。看着陈三的人马折返回去,与他随行的那两支百人队,犹豫了一下,便也跟着折回了,毕竟陈三说的是实情。

    更多的爆炸声响起,那是先前留在篝火边烤火的那五个弟子的杰作。

    当手脚暖和之后,他们就把背包里的手榴弹放置到各个部落的马棚、大帐门口、牛羊棚等等地方。在爆炸的此时,他们开始叫喝着:“阿傍罗刹来了!阿傍罗刹来找特知院厮杀!不干我们的事啊!”然后四散着跑开,融入黑暗之中,不知道所踪。

    只是他们却不知道,丁一现在正披头散发,挣扎在生死的边缘。(未完待续。)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