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了马棚,也只是这碧水滩前乱了起来……”事实上金六牛并没有发现,当他抚摸着自己唇上稀疏的几根胡子的时间,更让他自己的形象贴近一头大老鼠,“……不如他老母的,咱们把事做绝!给骡马的尾巴绑上草、浇上油,点着了往九层楼山那里赶上去!”他说着自己也觉得这是一个绝对的恶作剧,“嘿嘿,侯逆在山道上设了许多陷阱,这大畜口一疯起来,都他老母全趟平了!就算在半路摔下山去摔死,也能把侯逆吓出一身汗来!哈哈!”
金六牛,他并不是张良也不是三国的毒士贾诩或是卧龙诸葛亮,他只是一名膝盖中了一箭的老义军,或是说,资深反贼。所以他并没有拿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妙计来,他只是想尽量恶心侯大苟,以此讨好丁一的手下,算作一个投名状,对他来说也就是这样。
但听着副连长和司务长的耳里,却就醒觉起来:这绝对是一条毒计!
点火烧了寨子的粮草也好,他们两个跟三连长商量的,把畜口棚子一并点掉也好,不外乎就是制造混乱,引发义军骚动,能不能引起营啸暂且不管,至少能吸引义军的注意力,就是让在九层楼山上防守的义军团,看着一个接一个的寨子,从远至近被点着了起来,必定也是心浮气燥的慌乱,这样,对于指挥排长谭风和侦察班那些狼兵出身的侦察兵,必定就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但这却又如何能比得起:许多大牲口,疯狂往山上奔跑而去,连绵急剧的马蹄,乱人心弦!到底是官军杀近,还是怎么一回事,山上的守军,如何能够不慌乱?副连长和司务长对视了一下,都点了点头。副连长对金六牛说道:“好,老兄,这事要能做得成,必记你一功;只是……”
他没说完。金六牛就涎着脸笑道:“官长、官长,草民知道,要把这些大牲口赶到山下,只怕会惹得那些侯逆手下疑心!这不打紧!”说着他指向那些魁梧的汉子说道,“这寨子就是用来看马,五百匹马二百多骡子,约莫八九百人守着,里面至少有三百人,是先前跟着他们的……寨子的头领这时节,他娘的早去钻孙寡妇的暖被窝了……”
于是在这个夜。碧水滩前的寨子里,便格外的血腥起来,在那老义军金六牛的献计之下,那些魁梧汉子就三两人一拔向寨子里各处潜入,没有人比他们更熟悉这寨子的了。本来这就是他们看守的寨子。
他们走进各个义军憩息的房子,出来时,要不就多了一小队人马,要不就是一身的血腥。他们可以为了看不惯官府或是豪绅的行径而杀官造反;此时已决了心,要去投丁一,对于杀人,真的就没什么所谓心理压力了。愿意跟着他们走的。便提刀追随,不愿跟他们走的,一刀下去也是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过了半个时辰之后,重新回到牲口棚子外的那八九个魁梧汉子,身边已多了黑压压的四百来人。以至三连长不得不把自己的小队往外撤出,以免陷入对方的包围:尽管知道对方是反正,但作为特种部队的军人,三连长很清楚自己是不能冒这个险。
但事实上他是过于小心了,那四百多人很快就把骡马尾巴扎上了干草。然后开始牵着骡马向九层楼山的山道而去,中间还有不少夜盲症严重的,不住地摔倒,只不过对于熟悉的道路,就算火把不多,但扯着旁边同伴的衣角,把骡马牵到山道下面,也没花费太多的功夫。
而当远处山南、石门、紫荆等寨子所在的方位,从远至近地亮了了火光的时间,资深反贼金六牛颤动着他稀疏的胡须,兴奋而疯狂地举起了手里的火把,点着了身前那匹骡子的尾巴上的干草,还吆喝了一句:“上路啊!”
几乎在他身边刚刚反正的义军们,还有副连长与司务长都可以做证:那是一种恶作剧工的兴奋,大约跟调戏小寡妇、偷看大姑娘洗澡的猥琐行径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兴奋,绝对不是什么智珠在握的感觉。
但火焰灼烧尾巴的疼痛,却让骡马疯狂地奔跑了起来,它们大约是无闲去理会金六牛到表是如何下作粗俗的表情。于是便如金六牛所预料的一般无二,连绵、急剧的蹄声就在山道中响起,间中不时传来骡马踏上陷阱或是摔下山崖时悲嘶——并不太多,老马识途,九层楼山的山道对于骡马来说,并不陌生。
而山道上的各处就陆续地着起火把,还夹杂着各处义军慌乱的叫声,无论是谁,都无法在这陆续接近的火头,和奔腾向上而来的蹄声里保持冷静。“动手。”对于仍潜伏在寨子里的三连长,却并没受那些马蹄声、呼喊声的影响,他对着身后的士兵下达了命令。
于是他们忠实地执行着作战方案,点燃了寨子里的各处粮草、辎重,尽管这一切对于引起骚乱已经基本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但他们仍如一架精密的机械,执照着设定好的动作,不缺失任何一个环节。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并不可能每一次行动,都能策反敌军部队反正,来取得超出作战目的战果;但他们可以在每一次行动里,都尽最大的努力,去保证实施自己的作战任务,这是走向胜利最为稳妥的方式,这也才是丁某人所期望的军队。
而在九层楼山的后山,谭风领着几名狼兵,在夜色中攀爬于大仰角的悬崖上,尽管手上带着丁一“发明”的攀岩手套,脚上的牛皮靴也是专门特制的,但不能打保险钉——谁知道这种声响会不会引起山上敌人的注意?在这种情况下,黑夜里攀爬这样的大仰角峻壁,毫无疑问,这是一条走向死亡的坦途。
谭风用力地抽动着鼻子,而跟他一起紧贴在峻壁上的其他几个狼兵,从呼吸上就可以感觉,似乎比他还要更加的不堪。换了一只手做三点支撑来固定身体,寒月那清冷的光,谭风不知道,自己做出一个纵跃之后,是否有一脚踏空,或是月光下那个似乎可以作为支撑点的岩石缝障,会否受力之下就崩裂,变成一个死亡陷阱,他不知道。
而就在此时,九层楼山上传来嚣喧的声响,有战马的嘶鸣,有混乱的人声、脚步声,谭风仰头向后,望了望上面自己将要面对的大仰角岩面,他没有再犹豫,从腰间掏出一枚岩钉插进了石缝,然后用登山镐把它砸牢,再把身上背着的绳子固定在上面,然后再取出另外一柄,重复着自己的动作。
其他的狼兵在看清他的动作之后,也跟着做了同样的事情。
登山镐砸在岩钉上,金属撞击的声音很清脆,如果不是山顶的纷乱声响作为掩饰,那么他们刚才的举止,就无异于自掘坟墓。但现在就不一样,在山顶的纷乱之中,嘈杂的声响,足以掩饰这一切,系好保险绳之后,谭风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并不想死,尽管他毫不恐惧,但他也没有自毁的倾向;事实上他身边几个狼兵更是松了一大口气,他们压根就不想在黑夜里来干这样的事,只不过出于瑶人的骄傲:谭风这个汉人都敢爬的山壁,在十万大山里长大的瑶人,实在没有什么理由退缩。
当那些声音为他们的攀爬提供了保护之后,一颗颗岩钉的砸下,对于谭风和其他几个侦察兵来讲,大仰角的峻壁,难度一下子降低了许多倍,就算失手,也有保险绳扯着,不至于直接摔成肉酱,这种心理上的平和,使得他们在翻越那个大仰角的岩面时,动作格外的稳健。
只有在这种离地上百米的峻壁,才能明白一根保险绳和几枚岩石钉所提的安全感。
用现代的语言来描述,那几乎就是一次可读档的机会。
尽管直到他们翻上后山也始终没有用到这个机会。
不过没有这种心理的安全感,很难说他们是否还能如此出色地完成这种行动。
谭风伏在那崖边被雷击之后只余下半截的老树边上,冲着刚刚爬上来的几名狼兵做了一个手势——天知道微光之下,他们能不能看见?但谭风顾不了那么多,他缓慢地进行着低姿 匍匐前进,直到确定二十步内没有义军的守卫,他才停了下来,开始往悬崖下放下绳索。
毕竟从来没有人从后山那如鹰喙一样的峻壁攀爬上来,也没有人敢这么做,除了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军人之外;并且这个年代,使用保险绳和岩钉、登山镐的攀岩者,也便只有丁一手下这支特种部队了,侯大苟没有理由,把自己的兵力浪费在这个不可能出现敌人的后山峭壁。
特种大队的军兵很快沿着谭风他们放下的绳索,上到了这后山。
甚至除了文胖子之外,没有人需要用到救命的保险绳。
侯大苟企图对丁一实施的行动,丁一也同样这么打算。
所区别的,只是执行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