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冷的帐篷里,除了边角火盆的一点点热气,其他的位置真的就冷得不行,也许对于蒙古人来说这是一个可以卸了甲可以入睡的温度,但对张懋来说,真的很难受,比丁一出关带着他北上的一路,那宿营的雪窝子更难受。。。
因为丁一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不是白搭的,不单会选避风的所在,而且在雪窝子里,都会放置几个精致的铜制小暖炉,通风做好了,也不会有中毒的危险;并且还有英国公府里带出来厚重的皮裘,能够很好的保温。
这一些装配,因为出任务轻装和伪装的前提下,都被留在都音部落了;而守卫也先的士兵,当然是哪处地形险要,就在那里扎营,不太可能选择避风的所在,所以在这帐篷里,张懋是极为难受的,并且那一帐篷的脚臭味,更让他闻之欲吐。
所以他根本就睡不着,坐在丁一边上看着就要哭起来。这让丁一很无奈,只好坐起身来,挤到火盆边那个散发着酒气的壮硕蒙古人身边,轻轻拍了拍他,那人反应极为神俊,回手一拳就捣了过来,这年代一般人就算身手再好,也是冷不防就中招的,因为这人看着就是喝到烂醉,谁料突然就这样暴起?
但丁一却从容偏头避过,双手一错架住对方的肘、腕关节,膝盖顶在对方后腰,用蒙古话低声笑着说道:“别闹,一会贵人们听见了,又该吃鞭子……我部落里有一头小狼崽子跟着出来。弓马是极好,就是身子骨有些弱,扛不寒气。都音部落的帐里。都是孬种,连个小狼崽子都容不下,我听说阿勒赤歹是个英雄,带那小狼崽子过来你这边挤挤,成不?”
刚才跟着那巡逻队走了一段路,却不是白走的,丁一是留心着巡逻队里的那些人说的每一句话。例如阿勒赤歹这个名字,就是巡逻队里提了几回,说是脾气不好。喝了酒又好闹事,他们都说只要不是打死人,就别去理会这厮。
所以丁一才专门选这帐篷,就算没有张懋这孩子。天亮了。丁一也是要和这个阿勒赤歹拉拉交情的——整个帐篷就此人身上洋溢着酒味,丁一想认错也不行,就算认错人,其实也不打紧,对方必定会说自己不是丁一要寻的人,那么,如是对方凶恶,结果了就是。
那蒙古人闷声闷气地说道:“有什么不行的?你去领那崽子来就是。有本事的崽子都冻死冻伤了,部落以后还怎么活?多大一个事。赶紧领过来!”他不见得就是这么好说话,只不过左手被压在自己身下,右手被丁一卡住,腰眼又被膝盖顶着,除非拼着肘关节折断,要不然压根就动弹不得,再悍勇的人,也不至于为了火盆边的一点位置,去拼着断手的代价吧?
丁一对他道了谢,松开了他之后,那蒙古人一下子坐了起来,不哼不哈又是一拳擂了过来,不过这拳去到一半,就停下来了,因为丁一的手已经伸到他眼前,掌心上托着两个压扁了的金戒指,对他说:“我得回去,不然一会该说我逃了回去,小崽子还请你平日照看一下。”
那蒙古人沉默了一阵,收回了悬在半空的拳头,取走了丁一掌中的两颗金戒指,点了点头道:“成,阿勒赤歹收了你的东西,定办妥你的事,那崽子要真是弓马过硬,平日不会有人害了他,但要是那颜教上阵……”
“上阵自然是生死怨不得人了。”丁一笑着接了下去,然后又赞了一句,“你的身手很好,哪日我得了马奶酒,来寻你摔角玩耍。我叫扎达兰,是随都音部落一并出来的,这崽子叫双乎日,我们的部落小,头次打密云就死得差不多,都音部落……”
阿勒赤歹叹了一口气,摆了摆手示意丁一不用说下去:“都音的人,真和野狼一样,寻常别去惹他们,你不和他们闹,却是对的,你打得赢十个,打不赢百个,小崽子,过来这边,睡吧!”又对丁一说道,“天亮了你来寻我,阿勒赤歹这边是有酒喝的!”显然他对丁一的身手也很赏识。
丁一点了点头,揉了揉张懋的脑袋,便出了帐去。
至于张懋在帐里如何存活之类,那不是丁一担心的事情,他不可能全程照料着张懋,那样的话,出关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人总是要自己成长的,丁一帮到这里,也算很到位了。
他并没回都音部落,而是就近摸进另一个帐篷,丁一只对帐篷里还在赌钱的人说了一句:“阿勒赤歹是必定要全身流血而死的!借个地方挤挤,明天天亮了,我再去跟他做过一场!”便有人同情地劝丁一算了,还有人听着,却就说是能跟阿勒赤歹动手还没躺地上的,也算身手过人了,便伸手过来搭丁一的手臂,意思就是觉得丁一吹牛,要伸量他一下。
有人就劝算了,不过更多的人是看热闹,丁一也不躲闪,任由对手搭着自己的手臂,便在对方将要发力之际,腾空朝对方腰腹一踹,将那人摔得飞了出去,立时也就没人再找丁一的麻烦,倒还在中间不算太靠近帐门的地方,腾了点位置给丁一。
丁一这一晚很快就睡着了,那几个在耍牛骨赌钱的蒙古人,原本还有些想头,觉得丁一这厮颇有点来历不明,不过看他身手不错,又是和阿勒赤歹结怨,又睡得安稳,也觉得若是有什么问题的人,哪能睡得这般安心?反正天明了,去寻阿勒赤歹问一声就是了。
天亮不等这个帐篷里人去问阿勒赤歹或是盘查丁一,自称名叫“扎达兰”的丁一,就自己去找阿勒赤歹了,虽然雪还没停,不过丁一走过去,就冲阿勒赤歹招了招手,后者显然没有辜负巡逻队对于他的评价,没风都要折腾出三尺浪的货色,一见着丁一,想起昨晚吃的亏,哪里还按捺得下?立时拔开身边同伴,便冲了出去。
丁一也不客气,用擒拿手法迎了上去,准备一搭着对方,直接一个十字绞就准备将他固定解决战斗。因为这是守卫也先大帐的帐篷,装逼不能在这里装逼,战斗一拖久了,惹得也先和赛刊王那些人关注,那他们跟丁一的距离倒是近了,只是丁一动手之后怎么跑?难不成丁某人来这里殉国当烈士?不论是他和张懋,都是真的没有这种打算啊。
但这一回丁一失算了,阿勒赤歹硬生生就刹住了前冲之势,能进出这左右帐篷里的,哪个是庸手?那都是能看得懂门道的,一时不禁喝起采来,有人已在和同伴说道:“扎达兰倒是摔角的好手,只是那体格吃了亏,阿勒赤歹这么站着,一个都顶他两个了!”
这是很实在的,丁一的身体的根骨,压根比不起他在现代那因为天赋出色而被选拔去特种部队的身躯,这原本就是一个秀才的根底啊!在搏击上,这玩意到了一定程度,真的要看天赋的,正如苦练上几十年,再怎么刻苦,要没天赋的话,怎么成不了林丹、李娜、马拉多纳还是许海峰、王义夫,到这个层面上的水准,天赋的优势就显出来了。
“阿勒赤歹若是夹拳脚,扎达兰不用三合就输了!”有人更是下了定论,因为摔角还可以借力,技巧在这里面还占着很大的比例;但如果夹杂了拳脚,那黑熊也似的阿勒赤歹,相比之便是穿着牧民破羊皮外套也一样显得体态修长的丁一,那拳脚的力量,真的任谁来看,都明白那是强大太多了。
别提什么古典式摔跤,这不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赛场,古代奥林匹克早在千年前就被罗马皇帝废除了,现代奥林匹克还要再过几百年才开。这是瓦剌常备军的精锐所聚集的地方,什么规则?对于沙场喋血的人来说,弄死对方就是规则,唯一的规则,对于同伴来说稍好说,关键时刻大约能收手的话,就是弄残而不是弄死,不能收手?蒙古人向来有习惯,失败者为战胜者的奴隶嘛,打死自己奴隶,只要不是和贵人干系,谁耐烦理会这点破事?
所以阿勒赤歹一收住脚,咆哮着,两只拳头便飞舞着擂出,那真是每一击都带起破空声,没有什么虚招实招,随便挨上一下,基本就是废了。边上围观的人已有忍不住开口:“阿勒赤歹,又没什么深仇啊!”阿勒赤歹也算是个小小名人,若他和丁一有深仇,大家也应平时听他说过的。所以好几人劝道,“那瘦的认个输吧!”、“他叫扎兰达,扎兰达,认个输吧!”、“对啊,阿勒赤歹夹了拳脚,你拼他不过的!”
其实丁一的脚步并没有乱,甚至在这过程里,他还用低鞭腿扫中了阿勒赤歹的小腿五六次,只要坚持多一阵,拼着受伤,丁一也不是就没有击杀阿勒赤歹的机会,哪怕只用拳脚。是的,击败这个如熊一般的蒙古人,丁一是做不到的,这是天赋和体格的差别,六十五公斤级的拳击冠军和九十公斤拳击冠军打,又不是算点数,怎么在不杀死对方的情况下击败对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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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章是凌晨不敢睡,喝着浓茶、捂着冰袋码完的传上来的。因为我担心明天弄完牙,会痛得不可交关完全码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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