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发女子名叫路歌,大学时期曾和莫一帆是一个学院的同学。
那时的路歌便是学校出了名的大美女,追她的人就像地里的韭菜一茬接着一茬往外冒。
许久不见路歌,路歌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清秀明媚的脸在妆容的勾勒下变得更显妩媚动人。
毕业后两人几乎断了联系,时隔数年,在这个边缘小城再次相见,两人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大学时的莫一帆长相也算俊朗。
路歌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莫一帆时的情景。
那时校园里的樱花正开的烂漫,林清挽着她的手红着脸说要去偷看一个人。
那时她还不以为意,还打笑着林清。
可当她在球场外看见那个跳跃投篮的身影时,她发现自己错了。
她从来不相信小说里的“一见杨过误终生”,只是后来越来越多的从林清口中听到他,她心底的按耐的那份情愫竟然变得越来越浓。
路歌有点不相信眼前的人就是莫一帆,他的变化很大,大的差点让她不敢认。
那双剑眉下的那双桃花眼还是那么好看。
他满脸的疲惫,身材发福,早就没有了当年大学时意气风发的状态。
岁月真是喜新厌旧…
可是那又怎样?他是莫一帆。
那个刻在她心里的名字。
莫一帆走上去,微笑着伸出手,“好久不见。”
收起自己的情绪,路歌粲然一笑,回握住他的手:“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一行人中一位满身名牌的金发碧眼的男子有些不快的站出来嘟囔到,“他是谁?路歌怎么笑的这么开心?”
金发男子身形健硕,身高约有180cm,长着一张典型的白人面孔,高挺的鼻梁,眼睛深邃。
金发男子有些不愉快地看着莫一帆,眼神中的敌意丝毫没有收敛。
捕捉到了金发男子对他的不屑,莫一帆对着路歌开着玩笑,“哟!路大美女风采不减当年!”
眼神若有若无地打量起路歌来。
路歌听出了莫一帆语气中的调侃,有些恼怒,语气中莫名带着几分娇嗔,“胡说,我跟他不熟。”
看着路歌有些娇羞的神态,一时间,在场的众人便有些震惊。
这还是那个油盐不进的大美人吗?
……
莫一帆爽朗一笑,“你别介意,我这是夸你貌美依旧。”
路歌也不理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很快便敛去神色。
此时,一个约有三十多岁,身形壮硕的黑人男子突然站了出来,用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断续地说道,“哥们,你是路小姐的朋友吗?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吃饭。”
还不容莫一帆回答,黑人男子便自来熟地搭起莫一帆的肩膀,推着莫一帆入了座。
金发男子神情更加怪异,对着黑人男子就说到“威尔士,你在干什么?你又不认识他。”
威尔士?
原来黑人男子叫威尔士。
“哈哈哈哈哈”,威尔士笑声非常响亮,爽快地不加遮掩。
“中国有句古话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路小姐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大家一起吃个饭不就认识了。”说完威尔士还朝着莫一帆的方向双手抱拳作礼。
莫一帆心里一笑,没想到这个黑人男子还挺风趣,随即表情郑重地又向威尔士回了一个礼。
两人就像古代的侠士见面一般,逗的其他人也笑了起来。
路歌表情沉稳,神采却也变得明媚起来,拿着菜单招呼了服务员,干练地点起了菜。
莫一帆的位子很自然的被安排在了路歌的一侧。
而路歌的另一边则是那个的金发碧眼的男子——麦克
一行五人,这一桌除了路歌,麦克,帮他解围的黑人男子威尔士,还有一对戴着眼镜的夫妻。
这对夫妻都是华裔,男的叫唐鹤德,女的叫黄云璇,同桌的人都叫他们为唐老师、黄老师。
莫一帆便也和他们一样叫了起来。
饭桌的氛围其实有些冷清,路歌并不怎么搭理莫一帆,纤细的手指专心的夹着菜,然后轻轻的送进嘴里,慢慢咀嚼。
路歌的气质还是那么出挑,长相美艳,充满了攻击性。
她在哪里,哪里就是中心。
秀色可餐。
莫一帆也不多言,这样想着,胃口也好了很多。
一筷子夹起一块肥而不腻的五花肉,送进嘴里。
“嗯,高原的藏香猪,味道真不错!”
桌上的一群人来自不同的国家,穿着打扮都比较朴实简单,最让莫一凡惊讶的是他们对东方文化的了解十分的深刻,从文人墨客到星宿八卦……
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队伍,尽管他们很刻意的保持低调。但莫一帆一想到坐在旁边的路歌,就觉得这个队伍似乎怎么都低调不起来。
路歌一直以来给他的印象就像摄人心魄的彼岸花,让人捉摸不透,危险而神秘。
饭桌上,觥筹交错间,氛围也渐渐的活跃了起来。
威尔士问着莫一帆:“一帆兄,你这次是准备去哪啊?”
莫一帆随口答道:“去稻城。”
不想,整个饭桌突然就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望着莫一帆。
桌上的人神色各异,麦克刚准备站起来,大声地说着,“你去那里干什么?”语言中的不悦没有半分隐藏。
路歌看情况不对,迅速拉住麦克,威尔士也眼疾手快的凑了过上去按住了麦克。
“麦克,你不要这么敏感!”,威尔士说到。
莫一帆有些不解,心中更多了几分好奇。
明明自己只是回答了威尔士的一个问题,便引得麦克反应如此过激。
他们也要去稻城吗?
心中的疑惑更甚。
“的确有一件很重要的私事。”莫一帆坦然道。
这行人中有着像唐老师一样的资深学者,背着昂贵摄像机的威尔士,身强体壮,一身名牌加身的麦克…
这绝不是一只普通的队伍,他们之间彼此的关系也并不熟络。
与其说是朋友,可能更像是工作伙伴?
……
酒足饭饱,威尔士似乎与莫一帆很投缘,顶着路歌意味深长的眼神热情地加了莫一帆的微信。
两人交流了几句,威尔士便笑着,“一帆兄,今天太累我就先告辞啦,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聚。”威尔士说完,便扶着有些醉醺醺的麦克走了。
麦克最开始在饭桌上还自诩酒量惊人,三口青稞酒下肚,便醉的分不清东西,在众人的哄笑中逞强着又喝了两杯,整个人便不省人事。
此刻哪还有空去管路歌和莫一帆。
高原的青稞酒醇香诱人,后劲却还是却很大的,莫一帆笑着摇摇头,便招手挥别了威尔士。
“有机会再聚。”
没过两分钟,黄老师就将莫一帆拉到一边,千叮咛万嘱咐,“小莫啊,你一定要照顾好路歌,记得等下把她安全送回酒店。”
这架势全然把路歌当成了自己的她女儿一般。
莫一帆有些无奈,“黄老师,你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听完莫一帆的话,黄老师便急不可耐地拉走了唐老师,全然不顾唐老师还悬在空中夹菜的手。
“老太婆,你别着急啊,我还没吃饱。”唐老师埋怨。
“走走走,等下再找点其他吃的。”黄老师拽着唐老师的手就直接往外跑。
“老婆子,你不要掐我啊!”
“你干什么,臭老婆子。”
“你说谁是臭老婆子。”
……
唐老师和黄老师的争吵声越来越小,消失在了路的尽头,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样子。
莫一帆等路歌结完账,餐馆外下起了淇淇沥沥的小雨。
从餐馆老板那里借了一把雨伞,两人并肩,路上的灯光在雨里不是那么分明。
“你去稻城,是因为林清吗?”路歌突然问。
其实路歌明明知道答案,却还是忍不住开了口,骄傲如她,怎么会问出这样卑微的问题。
莫一帆没有回答,算是默认。
对于林清和他的事情,路歌自然清楚。
思绪纷飞,林清这个名字一直是刻在莫一帆心上的一道伤。
伤口虽然会随着时间愈合,但那个疤会一直在那里,时时刻刻提醒着他那股痛永远还在。
莫一帆沉默了一会,转开话题说,“你听过傲寒那首歌吗?”
那是林清还没出事的时候,她最喜欢哼的歌。
路歌当然知道,“听过。”
林清,那个笑起来路歌都会嫉妒的女孩,像是一朵安静盛放的白百合,恬淡大方。
路歌想着她,一滴眼泪就溢出了眼角,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孩,路歌现在可真想她啊。
“生活其实挺扯淡的。二十五岁之前,我以为我有点能力,长的不错,女朋友漂亮,我想要的总会拥有。”莫一帆语气有点悲凉。
可是幸福美满的童话故事里,他却不是男主角,就像是中了一张特等奖彩票,规划完自己的所有计划以后,兴高采烈地去兑换时才发现那是上一期的号码。
“我只是有点想她了。”莫一凡语气无力。
看着眼前的这个男子,路歌有些迷惘,她脑袋晕乎乎的,醉人的酒意席上心头,昏暗的灯光中莫一帆仿佛还是那个白衣少年。
“林清失踪以后,我活的很窝囊。我试着让工作填满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忘记她。”
可是他失败了,莫一帆自嘲地扯了扯嘴角。
“我想通了,我要和她告别,然后再重新开始。”
莫一帆一只手摸了摸胸口的位置,外套下是一串林清送给莫一帆的黑色挂坠。
吊坠精致奇特,展开是一个小巧而精致的天文球,合并起来则是一枚层叠的戒指,而戒指环中心上刻有司南图腾,周围是一圈又一圈密密麻麻的纹路,做工精美绝伦,巧夺天工,透着一股灵气。
重新开始,真的会那么容易吗?
路歌不信,“你真的忘的了林清吗?”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了一丝期待。
一道闪电划破了此刻的沉寂,惊雷轰鸣,暴雨倾盆,如一根根银剑疾射而下,狂猛暴唳地向四周溅射。
“你说什么?”莫一帆大声地问道。
“你真的…”
—————轰隆
又是一声轰雷。
路哥笑着摇摇头,大声地回答,“我没说什么。”
逼着自己释怀。
街道上人来人往,两边的楼房都只有三四层高,带着很明显的藏式风情,街边的小铺里传来高亢悠远的歌声,“在那东山顶上,升起皎洁的月亮,年轻姑娘的脸庞,浮现在我心上,啊咦呀咦,哎——,玛吉阿米…”
“天不早了,我想我该回去了。”路歌说到,语言中听不出任何情绪。
“好,我送你回去。”莫一帆点点头。
路再长,也终会有终点。
在酒店门口,路歌犹豫了一会,对着莫一帆艰难地说道,“你相信这个世界吗?”
相信这个世界?
莫一帆不解,但还是回答道,“与其说相信这个世界,我们难道不应该去相信自己吗?”
路歌点点头,在晦涩的灯光下眼波流转,顾盼生烟,她吐字如珠,“我只是随便问问。”
眼前的女子定定地站着,明眸善睐,仪静体闲。
两人相视一笑,竟都有了些依依惜别之意。
“后会有期。”莫一凡抱拳对着路歌,一如当年他们毕业时那样。
路歌,“幼稚”,转身的一瞬间眼泪就掉了下去。
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多希望以后还会有机会再见到你啊,莫一帆。
路歌这样想着。
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着每个人的命运轨迹,路歌想起毕业那年,林清离校的时候还抱着她哭成了泪人,说着“路歌,我真舍不得你啊。”
那时她还抱着林清打趣着说,“不要哭了,哭的这么丑,被一帆看到了,没准就不要你了。”
林清破涕而笑,反击道,“路歌,你真讨厌。”
时过境迁。路歌本以为自己经过这几年的历练,已经修炼成了百毒不侵的女魔头,没想到今天再次见到莫一帆时,心里还是年少时那份悸动。
躺在床上,路歌辗转反侧。
耳机里广播温柔的男低音响起“我们总是很容易忽略我们的脚下仍旧有一条路,或是平坦,或是充满泥泞,但是却能够通向未来的四面八方…”
路歌沉沉睡去。
谁又知道这场冥冥中的相遇离别不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呢莫一帆终究是路歌生命中的一个路人。
晦暗深邃的宇宙下,地球在静静地绕着太阳转动。一颗颗落寞的星辰在孤独的幕布下闪闪发光。
整座小城已经陷入了沉睡,偶有几辆摩托车在马路上疾驰而过。
此时此刻,大陆的另一端红日正高悬当空,大西洋海域上狂风大作,厚重的云层密密麻麻交织叠加,电闪雷鸣,九个巨大的水柱从天交接的远处而来。
海浪疯狂咆哮,海浪被大风卷起,水花旋转直达云端,九个巨大的龙卷风像是从从海底拔地而起,巨大的引力似乎要将海域周围的一切吞食殆尽。
云层中,有一个不明生物在咆哮,黑色的影子长达五十米,反重力的在云层中蜿蜒游动。
多么震撼人心的画面,可惜大西洋上的这片死亡海域少有冒险家敢踏足,即便科技文明发展到了今天,也没有一班航线从这里经过。
人类对自然的观索从未停止过脚步,生命的未知吸引着一代代科学家向前。郑和几下西洋去寻找新世界,哥白尼用日心说去反对神学,牛顿因为一个苹果发现了万有引力…科学在不断的试错中向前发展,那么眼前的这一幕又该怎么解释呢?
大西洋死亡海域上厚重的云层里蜿蜒盘旋的究竟是什么生物?
没有人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