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咸山脚下。
金市银市交界分割处的那座高台之上,有个头戴斗笠、身穿红绸的年轻剑客以极度潇洒脱俗的放松姿态,轻描淡写举起了那杆远超两百多斤分量的镀金长枪,并如握无物般的将沉重巨枪扛在了右侧肩头,仿佛他肩膀上压着的根本不是什么将近三百斤的金枪,而是一根没什么重量的轻飘木棍,毫无压力,单手即能拿捏。
脖子上挂了串红豆色定心佛珠的斗笠年轻人挺胸立于高台中央,睥睨四周,发现台下百姓们那份崇拜敬佩的夸张眼神,对此他甚感受用,那张俊秀超群的脸上,浮现出自豪快乐的神色,心下暗道:“想不到装高手的门槛都已经这么低了么?我不过是扛了根稍微重那么点儿的金枪而已,竟然就能收获如此多的注目礼……那他们若瞧见我那日,脚下以飞剑作阶,自悬崖顶端落入峡谷的那一幕,还不得把我当神仙供奉起来?”
魏颉并不知情的是,其实早在那日玎州礼阳城,他以坚韧无双的青龙体魄,硬扛数百官兵一盏茶时间的狠厉劈砍后,就已有不少平头老百姓将其看作是那天庭神明下凡了。
只是那个时候的魏颉以西域胡人那副金发金须的怪异模样视人,外貌瞧起来绝然没有似今日那么风流洒脱罢了。
世间强者即使是在自古推崇“以和为贵”的中原大地,都能得到那般程度的追捧仰视,放到素来嗜血尚武的天烛国地界,修为高超之人又该享受到怎样不凡的待遇呢?
答案在这一刻揭晓。
看着台上那名红绸年轻人以肩负重、单手扛枪的霸气姿态,原本已明显下降的气氛热度一下子暴涨沸腾了起来,台下围观的天烛百姓或大力鼓掌,或振臂欢呼,呼声高亢而激昂,叫人听了便浑身热血澎湃,恨不得在原地对着空气“嗙嗙”来上两拳,以抒发满腔难以遏制的豪情胸臆!
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负责此次招募活动的官府士兵,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极度激动亢奋的神色,就好似扛起了那杆鎏金长枪的并非身为陌生人的魏颉,而是他们自己一样。
瞧着高台下面那些宛如打了鸡血似的闹市群众,魏姐仿佛一下子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血性”。
可以预见,像这样的民族、这样的国家,一旦真正打起仗了,到了全民皆兵的关键时候,到底该会是何等的悍不畏死,何等的所向无敌!
这恐怕就是这座少咸山碎肉城如今之所以会被规划入北方天烛国版图疆域的原因了。
狗屁一般的怀柔德化策略是没有半分意义的,要想让一个人、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沉浮沦陷,唯有使用暴力,用铁血手腕和足够硬的拳头来讲“道理”,这样讲出来的道理才会有人愿意去听!
年轻剑修魏颉心念移动,改用双手把持金枪,将力拔山兮气盖世之拔山拳法的发力基础,与魏家枪法之运劲技巧两两结合,以极度行云流水的顶尖身姿形态,耍动起了那杆通体镀金的英武长枪。
金枪晃眼,魏颉招式动作如鱼得水,变幻扭转间几无任何停滞凝堵的迹象,流畅至极,眼见台上那名红绸年轻人舞枪时竟变得愈发帅气霸道,“舞台”之下的欢呼雀跃声更加炽烈,百姓叫喊之声已到了震耳欲聋的程度。
魏颉手中那杆长枪的金属枪头与高台台面发生激烈摩擦,倏然间产生了高温火焰,“轰”的一声,锋锐枪头瞬时便被熊熊烈焰所紧密包裹,本就威武似仙家兵器的锐利长枪,在那一刻恍若凤凰浴火涅槃重生,真正神圣无限,凡人敬仰得五体投地!
擦枪走火!
那袭红绸疯狂且恣意的甩动火焰长枪,枪势固然绝伦,火势则更是惊人万状。
魏颉脚步扭转连带腰身,融合司徒鲛的引水诀和阮苍龙的胆气神通,不可思议的拉出了一条极长极粗的烈焰火龙,眨眼间,烈火喷薄直奔上空而去。
本命真气递送外泄,狰狞带角火龙骤然离开长枪枪尖,如蛟龙奔离水面,龙吟啸天,场面之惊世骇俗,无疑已到了足可写入说书条目里面的水平!
在享受够了台下观众们的注目礼和赞赏眼光的魏颉收束招式,再度换用单手握枪,力从根起,转髋拧腰带肩,那杆已经没了滚滚火焰附着的沉重金枪在年轻人的猛力投掷之下,如标杆一般挟风呼啸着飞了出去。
这正是魏家枪法中杀力最强、投掷范围最广的掷枪破竹势,一枪掷出,势如铁骑凿阵,长驱破入,直捣黄龙!
昔日在锦瑟城金梁王府内的春心池上,白袍玉面的儒将东方梧桐就是用的这招,轻松射死了前来刺杀藩王嬴昆的裘家连体两兄弟。
分量几乎要达到三百斤的丈余长枪破空而飞,在数百丈远的距离之外才堪堪停了下来,尖刺枪头倾斜着深插入地面,几乎有一大半都陷进了土里,魏颉这一掷所带来的冲击力有多么雄壮可想而知。
这回围观看戏的天烛国百姓们,可当真是把魏颉当成天庭烛龙转世般的至高英雄级存在了。
那么大的一条庞然火龙,那么重的一杆长枪,说扔就扔出去了,而且一扔还扔得如此之远,一眼望不到尽头,凡夫俗子怎么可能做得到?这不是神仙是什么?
试问被那样的一根火龙长枪射中胸膛,这世上有谁能安然无恙?这不是天下无敌是什么?
如果人人手里都拿有几束高香,那魏颉今日非得好好受用一顿“香火情”,才能脱身得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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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今日这个活动的那些天狼府官兵们也都纷纷凑了上来,殷勤询问魏颉名姓,并想要将这位年纪轻轻的好汉壮士引荐给镇守碎肉城的持节令长官慕容击筑。
长身玉立在高台之上的戴笠年轻人闭口不言,他对此事表示极度的不屑唾弃,毕竟魏颉这番前来异国他乡为的就是能多杀些狼蛮族胡人,以砥砺淬炼心境,想不到这会儿居然还有狼蛮士卒反过来邀请他去加入天狼府长官的部下,投递叛变,做与虎威韩骧那厮一样可耻可悲可恨可杀的卖国贼……这个笑话,其实一点儿都不好笑!
魏颉低着头,面色铁青,只是有斗笠遮掩着,不易察觉到他的神情有多么僵硬糟糕。
如若那些官家士兵得知了眼前这名使枪如有神助的青年公子,乃是当年那位战场所向披靡,杀得耶律镇江大败、吓得耶律巫沉北逃的狼煞魏魁的亲儿子,他们的脸上又会露出怎样震撼到头皮发麻的诡异神情和激烈无伦的反应来呢?
魏颉斜着眼睛瞥了凑近上来的那几个家伙一眼,嗓音带冰,用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口气说道:“我这人有点脾气,不爱给人当狗,你们另请高明去吧。”
听得此番无礼至极的言论,走上前来的十几名狼蛮官兵都明显不乐意了。
十几个装束严格统一,腰间配挂圆月弯刃的魁梧兵卒将红绸剑客团团包围了起来,势要与之讨一个合理的说法。
“你倒是说说,什么叫不愿给人当狗?你是在说,我们都在给慕容大人当狗吗?!”
“无论如何,你今朝非得给我们,一个解释,否则休想离开这里!”
“你可知在天狼府,有多少人做梦都想加入我们慕容大人的麾下吗?这么一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儿落在你的头上,为何不好好珍惜?丢掉了,你会晚上睡不着的!”
魏颉被他们一通叽里咕噜半胡半汉的怪话,吵得头脑发昏发胀,委实烦躁难安,也懒得君子动口不动手,抬起一脚就将挡在自己面前的那个狼蛮壮汉给狠狠踢飞了出去,挨踢者倒在地上后才开始兀自呕血不止,很快便因剧痛而昏厥了过去。
心情勉强变得舒畅了的魏颉轻哼一声,优哉游哉大模大样地走出了包围圈,出来后立即扭过了身子,趁着剩下的几名狼蛮子还没追赶上来的时候,及时祭出了冰塞川雪满山两柄细小通灵飞剑。
深蓝、墨绿两条巴掌长短的小飞剑,就那样紧紧抵压在了冲于最前头的两名狼蛮士兵的脖子上面,但凡这两人往前冲的势头再快那么一点点,想必喉咙要害处就要被剑锋给生生割断了。
被飞剑控制住的两名狼蛮子顿时吓得魂不附体,哪儿敢动一下脖子?两眼直勾勾朝下盯着那两柄细小灵气飞剑,害怕得连轻轻咽一下口水的胆量都没了,噤若寒蝉。
顺利实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魏颉通过冰塞川雪满山双剑威胁住了十几个胡族大汉,身穿鲜艳红绸的年轻人扬起下巴,冲着那十来名天烛官兵朗声道:“让我去投效你们的那个什么慕容大人?就他也有资格让我给他办事?真是痴人说梦!哦,对,那个复姓慕容的家伙,是你们天狼府的持节令吧,官儿倒是还挺大的,如果你们主子能腆着个脸过来求我,说要好好的伺候我,给我当奴才使唤,只要语气足够诚恳、态度足够卑微,那本公子也不是不能稍微考虑一下同意收他当个端茶送水的下人。至于你们这几条连狗都算不上的狗腿子,我奉劝你们还是本分一点,识相一点,别什么人都敢拦,比如说我。本公子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玉皇大帝来了都拦不住,就你们这几棵小帮菜,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阻我的道?这是嫌自个儿命太长了,想早死早投胎啊?如果不想那么早死,就麻烦他-娘的给我多长点眼力价儿,什么样的人能惹,什么样的人不能惹,给我分清楚看仔细咯,别浪费爹妈生的一对好招子,当个睁眼瞎!”
十余名佩刀士卒皆已丧失战意,只敢怒,却无一人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