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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谪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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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送上门来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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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武神鼓武当真无愧于“武神”之名号,以霸气到不能再霸气的手段,不到一炷香的功夫里,便将整整一百名死囚尽数诛杀,一个活命下来的都没有,全部都沦为他脚边的凄惨尸体。

    最关键的是,众囚犯罕有全尸,几乎清一色都丢了身体的某一部位,或肋骨脑袋,或胳膊大腿,亦或者是整根后背处的脊梁,都被硬生生从身体里面给抽拔了出来,其状之惨烈,已然到了不忍直视的程度!

    鼓武这种酷爱虐杀敌人,不喜欢让手下败将留下全尸的脾气,无疑是传承了他的师父林清林老九。

    那位折腰山真武峰峰主历来都有着极度血腥残忍的杀人手段,与人厮杀时从来不用武器,面对有武器的敌人也是照杀,一般来说会先夺走对手赖以成名的宝贵武器,让其成为手无寸铁的废物。

    然后待敌手方寸大乱之际,林老九便会用自己最为擅长的拳脚功夫,打得敌人无还手之力,且大部分攻势都不直接性针对人体要害,仅是哪儿疼打哪儿,而非哪儿伤害大打哪儿。

    因为招数都不是能快速死透的致命伤,所以和林清对战之人,往往很难死得轻松,除非是林老九有意速战速决,那才有可能赏赐他们一个较为利索痛快的死法,比方说把“龙筋”从后背里面抽出来这样的残酷方式。

    其他人打斗如果比喻成狗咬狗的话,那么林清和人对战的场面,大概可以理解为是“猫戏耗子”,战斗狂人林老九极是享受那种虐杀敌人的极致快感,他钟情于一点点消磨人的意志力,一丝一毫的减损耗尽人的身体机能,要保证自己的对手在死前,彻底丧失一切斗志,以及决战的能力。

    不管是杀还是不杀,对手都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就算是留着不杀,那他也这辈子都站不起来了,甭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已经“站”不起来了。

    到了时候,生性异常残忍的林清才算是真正玩腻了,他才会勉为其难的赏给对手一“死”。

    正是因为和林清一战,是天烛国公认最危险的事情之一,故而也有一种说法,那就如果你不小心惹了折腰山林老九,那么最好尽快跟家里人交代完全部后事,留好遗言以后,拿刀把脖子一抹,轻轻松松上路,当个自了汉。

    毕竟和与林清战斗而死这种事情相比,自我了断简直是再舒服不过的一种死法了,至少用不着一整根脊柱都被别人捏在手里,那样死无全尸了吧。

    和“人间真武”林老九较量过一场后,留下一具全尸的概率,基本和在折腰山老大诸葛长怀的面前,数落大汗府诸葛女帝种种不是以后,能还侥幸活下来是差不多的。

    都难逾登天!

    天烛龙蒙族人嗜血成性,而本地出生的纯粹武夫林清,毫无疑问将这种“血性”,发扬到了极致,在中原地界,能和林老九比比杀人血性的,恐怕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想来也就那位天下第二大魔头,现任活埋谷三代谷主凌云罡有资本在与之相比后,坦然立于不败之地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武神鼓武有一个把“杀人”当成生平莫大乐趣的师父,潜移默化的拥有了这等凌驾常人的心性,也实属正常,完全可以理解。

    还记得当年,彩灯大会第一次设立“一人战百人”这一项目的时候,亲眼目睹足足一百名死囚葬身在鼓武手下的时候,饶是胆子大、够硬够狠的天烛国百姓,都结结实实吓了一跳,所受的震撼着实不小。

    转眼几年过去,还是一样的时间地点,还是一样的大会和大会项目,观看此番残忍活动的蛮族百姓们的心里,都已不再有什么恐惧害怕,胆子很明显比几年前要大了许多,对一下子死掉一百号人这样的事也都习以为常,司空见惯。

    换言之,就是整体群众的“血腥心性”都有所显著提高!

    就照这个看来,昔日大禹王朝琅琊王麾下武将韩骧,派手下兵卒在沐河城街头大摆“人蛊”擂台,为了让城中百姓人人都躲增加几分“血气”,这种说法虽然不太禁得起宣传,也算不得光明正大,但却也当真有理可依,不是没有道理,至于成效几分,那便须等战事带来之时方可一辨分晓了。

    百人之战已经宣告落幕,士兵们在城主蓝关的招呼下,纷纷上去清理广场上堆积着那些残肢尸块。

    天幕中仍有万千盏诸葛祈天灯在徐徐上升。

    摘星楼底的那片百姓攒簇着的广场之上,终于要开始下一个项目了。

    投壶。

    五十多个来自中原的百姓被强掳至此,皆被粗麻绳子紧紧捆绑住了身子,动弹不得,挣脱不了,下巴更是被人用大力掰成了脱臼的状态,以至于不管怎样都无法合拢嘴巴,就只能像只池塘里癞蛤蟆似的张着。

    今夜,这群命运无比悲惨的中原人,将以狼蛮族有钱人“玩具”的卑贱身份死去。

    对于花了六十两银子买到前排票子的蛮子来说,他们能通过投射羽箭的方式取乐玩耍,并且一旦成功将一支利箭投入“人壶”的嘴巴里面,那就可以免费领取到一百两黄金,作为勇士的奖赏,自己的投射能力,也将得到所有围观者们的认可,在崇拜的注目礼下领赏,面子十足,就算失败了也什么都不会损失,反正横竖都完全不亏!

    而对于那些马上要当众受刑的“可怜虫”而言,这场所谓的彩灯大会,就是他们必然要命丧当场的公开处刑。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接受自己不多时就要来临的结局,乖乖等死,届时痛痛快快的上路。

    哪怕再屈辱再痛苦,也绝不能反抗,那样的话,只会死得更惨更不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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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沾满浓浓血泪的钢铁道理,是他们在见证了许多同族人被蛮子残杀以后才得出来的。

    前排围观的有钱人们,每个人手里都捏着一支锥头尖锐的羽箭。

    皆在反复地确认精准位置,要保证让手中利箭能够不偏不倚射进那些“人形茶壶”的嘴巴里面,使自己一举拿下百两黄金的赏钱,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焦点,风光无限!

    随着城主同意射箭的命令一下,众人都先后将手里的羽箭投了出去。

    就在这时,两匹高头骏马如流星疾影,自拥挤的人群中飞速冲出。

    一匹毛色鲜红如血,一匹通体纯白如雪。

    体型雄壮,神骏绝伦。

    与其说是马,倒不如说是一红一白两条陆地蛟龙更加贴切!

    红马和白马背上,分别骑乘有一名红绸年轻人和一名青衫剑客。

    二人及时纵马奔至此地,挡在了那群受刑的可怜百姓前头。

    尽力挥舞手中利剑,斩碎一支支羽箭。

    确保无一个老百姓死于非命。

    中原伯乐孙阳的徒弟蓝关蓝城主“啊”了一声,亲见此情此景,他两眼顿时放出金光,神情振奋,盯着那两匹姿态万分华美的骏马,喃喃道:“这不是送上门来的好东西吗?”

    身为阳凤城一城之主的他,旋即朗声叫道:“来人呐,给我把这两个家伙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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