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
江湖铁律,雨夜最好杀人。
天烛国英雄府,蓬池城。
有位衣着朴素的男子撑着纸伞缓缓前行,腰间悬剑,衣袂发丝微微淋湿,耳边雨声哗啦,阵阵不绝。
另有一名套着厚实蓑衣的男子踽踽独行,配着一柄长刀,朝着和撑伞男子相反的方向走路。
天地间仅有黑白混沌两色,如水墨般极是飘逸灵动。
狭路相逢,两人几乎在同时止步。
无言语。
有杀机!
堪堪瞬息间的功夫,撑伞男子将手中伞甩向了一边,猛地拔出腰间佩剑,猝然出招,疾风般快准狠,直刺对手的咽喉部位。
说时迟那时快,被刺之人于眨眼的功夫,同样也抽出武器,握刀在手,直面突袭,但听金属相斫之声,撑伞男子的剑被挡开,没能一击攻成,将持刀男子戮成一具尸体。
“方卓然,你妹妹已经是我的人了,是她心甘情愿跟的我,你为何还要如此不依不饶,追杀我至此?”手里有刀的披蓑男子大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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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方名卓然的剑客骂骂咧咧,叫道:“扈蓉龄,你个该死的畜-生,我妹妹才十六岁啊,这你都下得去手,让老子给你当便宜小舅子,我可告诉你,你和我妹妹必须断了,这事我万万不会答应,你现在若肯滚出蓬池城,并发誓这辈子都不回来,那我便可以考虑放过你!”
身穿遮雨蓑衣的扈蓉龄忍不住“呸”了一声,反唇相讥:“什么叫我下得去手,都说了你是妹妹主动的,我有何办法?你这人怎的如此不通事理?!我都答应过你妹方倩了,我知道,你们帮派在城中颇有威望,要娶她不容易,所以我把我们家族收藏多年的宝贝都给你带来了,是一柄黄等品级的剑胚,我们家贯来用刀,这剑无用,也没认主,我带着此剑过来当聘礼,主动登门提亲,就是要明媒正娶你的妹妹,都这样了,你还定要杀我?”
方卓然挑起眉头,皱眉问道:“黄等剑胚……当真有此等宝物?想不到你小子还颇有诚意,我还当你想空手套白狼,就这样空着手把我那好妹子娶回家的!喂,你的剑胚呢?放在何处了?”
扈蓉龄哈哈一笑,抖了抖肩膀,表示就放在了身后行囊里面,用蓑衣披着,挡挡雨,又道:“方兄若不信,可以过来一验,看看那柄剑是否就是黄等品级的剑胚。”
方卓然“嗯”了一声,缓步走上前去查看。
其实扈蓉龄后背包裹里压根就没有什么剑胚之物,他此次孤身前来蓬池城,就是想要白-嫖,运气好的话,甚至还打算带着方倩私奔,哪儿可能还携什么礼物登门,更不会明媒正娶,主动提亲了。
而方卓然城府颇深,他能够避开民众,一路追杀那个和自家妹妹发生了关系的家伙至此,专挑雨夜和狭窄弄堂里阻击杀人,又怎可能再去相信姓扈的鬼话,一个刀修家里藏有剑胚,这样的狗屁之言,傻子才信!
就这样,心怀鬼胎的两人愈来愈近,两者相距不到一丈之际,双双发难,一人持剑,一人握刀,杀向了彼此。
一人招招疾攻,势沉千钧,每一剑皆袭向敌手的命脉要害。
一人以手中刀借力打力,以手腕巧劲和灵动身法,立于不败之地。
一人剑术如火,一人刀法如水,相互针对,又两两克制。
两人都是江湖上久经风雨的武林人士,一招一式间竟会有如此巨大的反差,天地之别,仿佛令雨滴都有万斤之重。
战况异常焦灼,小巷内杀机鼎盛,若寻常百姓入内,恐怕连呼吸都十分困难,直欲窒息!
激斗正在火热进行。
剑客与刀修,在狭路厮杀,要分出一个生死,决出一个高下。
此时,有一个身穿鲜红绸缎的年轻人骑乘烈焰赤马,手里撑着把纯白雨伞,往这边徐徐行来。
方、扈二人都以为来者是对方请来的帮手,立时分开了焦灼战斗,拉开安全距离,做好了及时撤退逃跑的准备。
方卓然厉声质问那名雨中红绸,“你可是扈蓉龄的人?”
赤焰大马背上的年轻剑客用升调“啊”了一声,摇了摇头,道:“什么玩意?你说的人我不认识。”
方卓然心中一块大石头落地,松了口气,“行了,那没你的事了,速速离开此地,不要多管闲事。”
红绸男子魏颉瞬间来了兴致,笑着问道:“让我别多管闲事,你们两个这是在……决斗?”
这时候扈蓉龄已发现了魏颉腰间别着的那柄金鞘长剑,不出意外的应该正是天底下剑胚中品级最好的“血灵剑胚”,只因他虽为刀修,但家中府库内确乎藏有一柄黄等剑胚,是一次意外,从敌人的手中抢夺过来的,故而对剑胚这种极品宝物敏感度极高,眼下一针见血,发现了血灵的所在。未等方卓然接着开口,扈蓉龄便扯开嗓门嚷道:“这位年轻少侠,对面那厮姓方名卓然,是这蓬池城中不凡帮的少帮主,我与他的妹妹方倩是真心相爱的,两情相悦,他却硬要棒打鸳鸯,硬生生要拆散我们,今日在此地设下伏击,要于巷中取我性命!”
方卓然勃然大怒,破口大骂扈蓉龄满嘴胡言,简直大放臭屁,扈蓉龄口才不错,仍梗着脖子自我辩护道:“姓方的,我说的有何不对之处?你难道不是不凡帮的少帮主?你是不是有个妹子叫方倩,你妹妹是不是跟我好了?你今朝来这里,为了难道不是专程要来杀我,不让我和你妹妹双宿双栖,要打散我们这对鸳鸯?”
方卓然气得咬牙切齿,但一时半会儿又不好驳斥,姓扈的所言非虚,假中有真,真有带假,丝丝入扣,叫人只能哑口。不凡帮少帮主满腔尽是恨意,怒喝道:“姓扈的你个王八蛋,你再讲,信不信我一会儿拿剑绞烂你的臭嘴?!”
扈蓉龄继续回骂,保持自己在口舌之争上不落下风。
魏颉却不再顾及二人言语,只是心神飘忽,胸中惆怅。
方倩,倩。
狭路相逢,狭路。
犹记得那日,他和那个喜穿绿衣,扎着羊角辫的小丫头卜倩,最初在是一处羊肠小道的巷弄里相识邂逅的。
这一晃已过去了那么久,自那夜赤霞山兰溪寺分离之后,魏颉便再没见过心心念念的“小萝卜”卜倩。
耶律王府一战过后,魏颉辞别了萍水而逢的黑衣刺客楼燕儿、灰衣女剑修千岩竞秀,还有淮南道第一纨绔子弟,青衫游侠儿苍参。
独自一人北上依旧,策马赶赴一衲禅师临终前说的那方“火之圣地”,位于天烛国最北面莽苍府的炎神山焦叶寺,一是寻求所谓“逆运”的转机,二来,自然便是找寻卜倩了。
因为那天魏颉真真切切的在楚瀚老将军镇守的燕鸣关城墙之上,看到了小萝卜刻下的字。
“大哥哥,我去天烛国了。”
如今上官前辈的血已报,南院大王已死,本来其实已无大事,本可风风光光返回中原。
但就凭小萝卜的那句话,那“大哥哥”三个字,魏颉就一定还有待在北国蛮荒之地的必要,不找到卜倩,誓不回还!
城内小巷,雨中。
青年剑客满腹皆是一个字。
离人心上秋。
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