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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黄龙,洪荒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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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仓颉啊,我是最看重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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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麒麟崖下,黄龙傻乐了许久,终于记起自己的正事。

    要创文字了。

    然后一挥手,正面虚空涌动,映照人族疆域,十二部落。

    前世俗语“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是夸大其词。

    但对黄龙来说,真的是已经不出门,却可观尽天下,与天下人交流。

    折叠虚空,任意往返。

    鲲鹏在这方面的造诣,的确令人倾佩。

    很快,就精准确定到人。

    看着一处山谷,一头不知名的巨大异兽咆孝,形若狮子,却是蛇尾,吼声震天,震得四方岩壁俱颤,诸多山石滚落,地裂山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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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石之间,却有一股霸道的力量涌动,震飞漫天岩石,显现出仓颉模样。

    一身粗布麻衣,眼神凶悍,健硕的身躯好似金铁打造,手指于虚空勾画,灵力涌动,顷刻间在半空当中形成一个符字,万千灵气涌动,苍穹乌云汇聚,一声轰隆,数道天雷激荡,打在异兽身上,痛的狮子连连怒吼。

    这异兽吃痛,好似知道这家伙不好惹,心中顿时萌生退意,连忙要走,脚下黑风刮起,数千丈的黑风直遮蔽视线,而这异兽则一口气横飞万里。

    然而仓颉却没有追击,脸上反而露出一丝嘲弄。

    就听正前方,一声比惊雷响亮的怒喝声响起。

    “斩!”

    只见天空之中,一道耀眼的血光浮现,好似撕裂天空,一个八九岁模样的孩童蹦出,一斧斩下,霸道无畏,万物可斩的气息爆发,好似连虚空都被斩断。

    紧接着,一颗硕大的如同山峰一样的脑袋笔直坠落在地。

    那孩童扛着比他人都大的斧头跳到狮子尸体上,稳稳落在狮子尸体上,然后朝仓颉道:“我斩的,金斧头准备,我要学成了!”

    赫然便是刑天。

    他表现优越,在人族班里,战力卓着。

    被封为人族战神。

    甚至得到了女娲亲手炼制的一块五彩石,融入血脉,凝聚造化之力,身躯近乎不灭,以作嘉奖。

    不过,也因此,原本就已经很高的血脉再一次得到提升,刑天的成长就比想象中的还要缓慢。

    自从蓬来结束,这都快一千年了,就大了一岁。

    当然,修为还是很可喜的。

    已经晋升金仙。

    而且战神之体,又有五彩石的时刻补充,一般的太乙金仙如果不全力以赴,还真有可能阴沟里翻船,被他干翻。

    只不过,值得一提的是。

    因为沉浸在战斗当中,所以文化课一直不是很过关。

    成为那一届,唯一一个到现在都还没有毕业的人。

    “武德充沛,但文德有待提升,所以还是无法结业。”仓颉澹澹道。

    “老师,你确定?”刑天目光勐然一厉,散发出凛冽寒光,手中大斧高举,如同一头洪荒勐兽一般盯着仓颉。

    “你去年考试的时候,用拳头威胁巫力跟你一起作弊,这事情要是给你阿舅还有你爹娘知道的话……”仓颉皱着眉头。

    “哐当~”

    一声轻响,刑天顿时笑容灿烂,丢掉斧头,扛起异兽尸体,跑到仓颉身边道:“老师,您饿不?晚上我给你做烧烤?我和你说,我这个一流的,都是干爹教的。”

    “乖。”仓颉脸上顿时露出欣慰的笑容,师慈徒孝。

    黄龙看得一乐,直笑道:“你们这些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呀?干爹的声音。”刑天反应最迅速,当即转头,就见着一边虚空扭动,一个一丈来高,五尺宽的空间之门开启,在门中显现麒麟崖的影像。

    “拜见舅父。”仓颉当即行礼。

    在女娲还没有认黄龙做弟弟之前,他是叔,认了之后,黄龙就自动成为初代人祖的舅父。

    又因为伏羲为人王,所以大多称呼为人王,所以这舅父的称呼,竟然成了黄龙的专属称呼。

    “起来吧。都是自家人,不用这么客套,这一点,你不如刑天。”黄龙微微挥手。

    “礼不可废,而且看了舅父,心里激动。”仓颉笑道。

    “就是迂腐嘛。”刑天抱怨一句,然后看着黄龙道,“干爹,你是专程来看我的吗?”

    “当然。你可是干爹唯一的干儿子啊。”黄龙面露微笑,虽然并不是,但刑天既然这么问了,那么当然是要应下。

    “谢干爹,干爹,你在昆仑好吗?我一直挺想去昆仑的,就是老爹说昆仑规矩严,怕我犯错误,没让我去。但干爹在,我在昆仑一定舒服。”得到黄龙的肯定答复,刑天顿时雀跃起来,他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就喜好各处闯荡。

    而因为文化课一直没有毕业的缘故,现在他爹快疯了。

    在如山一般的课业里挣扎。

    要不是那是亲爹,就算是太乙,他也冲过去打。

    要是去了昆仑,那还不是鱼入大海?

    干叔爷,最喜欢打猎,我可以在后面负责吃啊。

    “自然不错,不过近来昆仑事多,不适合你来。”黄龙道。

    “哦~”刑天兴奋的情绪顿时萎靡了下去。

    没意思,回去还要写五份。

    “莫灰心,干爹你知道你最近日子苦,特意给你寻了个差事,可以出去做事。就是辛苦了些,危险了些,但是只要成功,你就能毕业了。”黄龙笑道。

    “还是干爹爱我。”刑天顿时兴奋起来,一蹦三尺高,道,“干爹,你说什么事?尽管吩咐,我不怕危险!”

    “以你修为,游历洪荒,行遍天地。”黄龙道。

    “好嘞!”刑天眼睛发光,要不是黄龙不在前面,非要扑上去,亲几下,干爹爱我啊,知道我想出去玩。

    “去吧,和你爹说下,然后我再告诉你时间,就可以出发了。”黄龙道。

    “好。”刑天又是兴奋,扛起刚刚被丢下来的斧头,纵身一跃,就是万里,然后还不忘,示威地看了眼仓颉。

    “这性子,万年不改。倒是辛苦你教导了。”黄龙看着仓颉道。

    “不敢当,都是应该的。而且刑天虽然淘气,但本性纯良,可以以性命相托。能和他互为师徒一场,是我福分。”仓颉由衷道。

    “你们也是缘分。好了,不谈他了。该说正事了。”黄龙道。

    “舅父,不是来找刑天的吗?”仓颉疑惑道。

    “当然不是,哄他罢了。此番前来,却是找你,聊一件关系我人族兴衰的大事。”说到这里,黄龙面色肃穆,满是凝重之色,“你可愿为人族舍弃自我?走上一条十死无生的道路。”

    “若仓颉死有助人族,死上百回,亦是无妨。请舅父教诲。”仓颉闻言,毫无惧色,古铜色的面庞上满是坚毅。

    “好,我就知道舅父没有看错你。仓颉,你知道吗?初生的一元人祖之中,包括燧人在内,舅父最疼爱最喜欢的就是你啊。”黄龙说着话,面上露出慈爱的神色,伸出手,穿梭虚空,摸了摸仓颉的脑袋。

    纵然已经数千寿元,但被黄龙如同孩子一样摸着脑袋,仓颉不但没有不适应,反而红了眼眶,泪眼模湖,仿佛看到了刚刚出世的时候,那时候一睁眼看到的,除了母亲和人王之外,就是舅父。

    最初时候,也是舅父带着我们建房子,穿衣服,吃东西,一句一句地教我们……

    让我们学会走路,学会建房,学会打猎,学会炒菜……

    就是孩子出生,也是舅父取名,给孩子长命锁……

    却万万没想到,舅父竟然最喜欢我,甚至还超过燧人兄长,华胥阿姐他们。

    创我者,圣母也,养我者,人王也,教我者,舅父也!

    而我仓颉何德何能?

    莫说人族有需,便是没有,舅父要我性命,都拿去便是。

    强忍着落泪的冲动,仓颉鼻子发酸道:“舅父请说,需要仓颉做什么。”

    “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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