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风骚重生传 正文 第两千六百五五章 联防队员
“我们也可以融入一下之前我说过的设定,比如说让韦恩少爷假装是残疾……”贾鸿渐突然如此说道,“他整天出场都需要坐着轮椅,通过这种掩饰,来让人想不到他就是蝙蝠侠!”没错,贾鸿渐想到这个桥段,最主要的就是因为他记得90年代的时候,历史上他看过一部发哥的片也用过这么一个桥段。这个片名字叫《纵横四海》,周闰发演阿海,然后张国荣演阿占,钟雏虹演红豆。三个人是一个黑涩会大佬所收养的孤儿,用处就是长大了当艺术品大盗。
结果有一次帮着黑涩会大佬偷盗一副法国名画的时候,却遭到了伏击,最后三个人逃跑的时候,开着车冲到了码头,并且车冲出了码头,跟海边的游艇撞上了。接着阿占和红豆在没找到阿海的情况下,只能离开。结果大家就这么失散开来了,多年以后再见面,红豆他们发现阿海居然残疾了,整天就只能坐在轮椅上行动,而红豆则是跟阿占结婚了。后来黑涩会大佬又逼着他们去偷画,然后再潜入一个舞会还是什么的过程之,阿海和红豆两个人就是装成被邀请的宾客进了晚会,然后发哥愣是摇着轮椅特别潇洒的跟红豆跳了一段舞!结果到了最后,那黑涩会大佬又派杀手来杀他们的时候,这阿海突然就从轮椅上跳了起来,原来他之前都是伪装成残疾的!
这么一个片那是吴宇森原创的,也是吴宇森当导演拍成了电影了。至少在那个年代,真心让贾鸿渐觉得好看,就是觉得红豆这个美女错过了阿海这样的大哥好像有点不爽,别的倒是没觉得哪里不好看。特别是装成残疾的这个桥段。简直就是神来之笔,让他这么多年下来了还都记得!可以说就是这么一个桥段引发了贾鸿渐的灵感!那么咱可不可以弄一场车祸什么的来安排布鲁斯韦恩少爷在外界眼里是一个“残废”呢?这样一来总不会有人认为一个只能靠着轮椅行动的富豪会变身成为了拯救苍生的超级英雄吧?
“轮椅?这个倒是可以……也许我们可以安排他是第一次回到了高谭市,然后还没有蝙蝠装的时候,在路边看到了有人被抢劫之类的事儿,他去帮忙。结果被车撞了?或者是被枪击了?比如说脊椎稍微伤到了一点,本来是可能需要几个月左右的休养时间就能好,但是几个月里面要坐轮椅,结果他们就宣传是终身都要乘坐轮椅了,怎么样?”诺兰顿时开始发挥他的聪明才智了。贾鸿渐倒是觉得这样的一个初始设定不错,配合着“蝙蝠侠不是神是人”的主题来的话。还是相当的贴切的,谁说蝙蝠侠不会受伤的?超级英雄照样受伤!在贾鸿渐眼里,英雄不应该是一种高高在上,轻轻松松就可以拯救苍生的那种人!英雄应该是拼尽了全力,吃了无数的苦头,咬牙硬忍着去拯救苍生的。那种才更让人感动!所以这么的一个蝙蝠侠受伤的设定,当然让他满意了!
“那如果蝙蝠侠是一个这么现实的普通人的话,那么他的设备套装什么的应该怎么设计?还是凯夫拉纤维的?”诺兰一下就来了情绪了,拉着贾鸿渐就讨论啊!“你是说在电影世界里面的概念?那个无所谓,随便编一下就行了,咱们不是内行,回头完全可以找武器专家或者防弹衣专家过来给咱们出主意。比如说可以跟重型防弹衣,也就是那种内插钢板陶瓷板的防弹衣一样,外层是凯夫拉,内层是高强度钛合金插片,或者直接做成肌肉爆棚的胸铠样式,里面再有龙鳞状的套磁插片之类的,这样可以提供多重防护,甚至可能0.5英寸,也就是12.7毫米口径的反器材步枪都没办法穿透蝙蝠侠核心区域的装甲……不过估计那动量太大,蝙蝠侠内脏会受不了那种冲击力……”贾鸿渐随口说道。虽然他还是顺着诺兰的请求开始设计了。但是作为一个对蝙蝠侠故事不太感兴趣的电影公司的老板来说,蝙蝠侠的设备有什么科学原理管咱屁事啊!
真心的!这种装甲啊,什么各种小道具放在哪里啊,这是贾鸿渐这个电影公司老板、电影制作人应该关心的事儿?这种东西让编剧找俩顾问打听一下商量一下,那就能编出来一套似是而非听起来像是那么回事儿的说法!这种东西需要贾鸿渐这个外行人来想么?再说了。这玩意儿就算只是钢板,就算只是凯夫拉纤维,这难道就会影响整个剧的风格么?毕竟这是一个边角料的边角料,根本无关紧要!
所以贾鸿渐此时也不给诺兰再说话的机会了,他直接就换了一个话题,换到了更加宏观的问题上发问了。“对了,蝙蝠侠为什么叫他是黑暗骑士?我知道邓特或者说丹特是光明骑士,但是不是因为两个人一个白天干活一个晚上干活,就是一个光明骑士一个黑暗骑士吧?”说真的,贾鸿渐连蝙蝠侠的动画片都没看过,就只看过几部电影,而且也从来对这蝙蝠侠的故事不感兴趣——按他小时候的看法,这蝙蝠侠的电影都很奇怪,到处都是很阴暗的,到处都是各种怪人,哪儿有有意思的地方啊?
“唔?不是说黑夜和白天,而是说遵守不遵守程序正义……也就是您以前说过的体制内体制外。所谓的黑暗骑士,也就是说蝙蝠侠不遵从法律,以私刑来逼供和绑架、限制没被逮捕的嫌疑人,然后把他们给送到警察局……总的来说,就是有点以暴制暴,但是只是不杀了对方,可能会狠狠的揍对方一顿,甚至打断对方的骨头……这是有点反英雄的做法,就像是漫威旗下的惩罚者一样。惩罚者原来是海军陆战队的教官,后来因为一家几口人出去野餐,不小心看到了黑道私刑的过程,结果妻孩都被杀了,而且自己也重伤。他把对方送上了法庭,但是对方却轻易的逃脱了法律制裁。在这种情况下,惩罚者就选择了以暴制暴,任何罪犯都会被惩罚者处以极刑,甚至有时候都会伤及无辜,比如把卧底警探也给打死了……而蝙蝠侠为了让自己不变成类似的邪恶存在,他就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杀人……”诺兰解释道。
“不杀人?不杀人他折磨人么?比如说把坏人关在自己的私刑监狱里面,不停的折磨但是不让对方死的那种?”贾鸿渐突发奇想的问道。不怪他问这种问题,因为他真的不了解蝙蝠侠!像是惩罚者他还有点印象,因为小时候玩儿街机是有这个游戏的!就是一个身穿蓝色衣服然后胸口有个骷髅头的那么一个角色横版过关嘛!然后角色如果死了,就是有人给那个角色做心肺复苏术,如果这时候投币继续打,角色就被救活了,如果10秒钟没投币,角色就死了……
“不不不,蝙蝠侠不做这种事儿,最多就是在抓捕罪犯的时候会打伤对方……他不杀人,也不恶意的去折磨对方,就只是把对方送进监狱和啊卡姆疯人院……”诺兰赶忙解释道。贾鸿渐这时候还没说话呢,静突然又插嘴道,“那这样的话蝙蝠侠算什么以暴制暴?说白了就是私下抓人?这在国都是正常好么!国法律规定所有居民都有权扭送不法分到当地的警局送交警察,甚至一些必须的泄愤暴力都是会被官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比如抓住了小偷私下打了一顿,然后再扭送警局,警局绝对不会记录平民殴打他人之类的……所以这么说起来,蝙蝠侠其实就是一个国市民移民美国了之后,抓捕以及扭送犯罪分去警局的过程呗?这有什么好黑暗英雄的?”
噗!听到了这里,贾鸿渐都想对妹竖大拇指了好么!妹的吐槽功力日益见长啊!没错,国法律规定公民都有扭送不法分到派出所的权力,就跟国的媒体都有权报道不法事件一样,这都是国人习以为常但是外国人可能就觉得很神奇的地方!国刑法第63条里面可是明确规定了公民有这个权利的——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甚至关于扭送这一点,那都是有详细解释的:公民将当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强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
所以,说白了,蝙蝠侠同学弄的那么高科技那么拉风的cospla套装,还给自己规定了不杀人的条款,每天劳心劳力做的事儿,不过就是国人民都有权利做的那种发现犯罪分然后扭送公安机关呗!说白了蝙蝠侠不就是一个“义务反扒员”的身份么?不就是相当于8090年代国大陆经常常见的联防队队员的身份么?这你妹的太掉范儿了好么!本来高大上的超级英雄这下怎么变成了联防队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