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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妻要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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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为何物?之奴妻要翻身

    作者:猫眼黄豆

    【简介】

    罗朱,可怜一热爱生命的旅行女娃于某高原一座寺庙外转经转穿越了,不幸沦为奴妻,折磨、训教、吞吃……各种苦难各种磨练接踵而至。

    万事万物都有个忍耐限度,忍无可忍则小宇宙爆发。所以——

    禽兽,趴下!

    魔鬼,退散!

    伪童,滚开!

    奴妻誓要翻身把主做!

    =====================================================

    【奴妻要翻身 i】

    ☆、第一章 转经路上的悲催

    澄蓝的天空高远辽阔,漂浮著朵朵棉絮般的白云,不停地幻变出各种各样的形状。初晨的阳光利剑一样从苍穹斜S而下,带著高原特有的热情与灿烂。远处是连绵起伏的群山,山顶在阳光下反S出耀眼的白光,那是终年不化的皑皑积雪。

    这一天是藏历四月十五,是佛祖释迦牟尼诞生、得道、圆寂的日子。四月,按藏历的说法,星象上将出现28宿的萨噶星宿,拉萨人便称该月为“萨噶达哇”,而这一天的祭佛日也简称为“萨噶达哇节”。在这一个月中,信徒们不杀生,不吃R,专意朝佛、供佛,有的还会闭斋修行,或是去转经磕长头。只因佛祖释迦牟尼说:“此日行一善事,有行万善之功德。”

    朝佛的转经路上高挂著无数亮丽的经幡,高原的风将大红、大绿、杏黄、藏蓝、R白的五色旗幡轻轻吹出“哗啦哗啦”的响声,不断地吟诵著古老的经文。

    拉萨城在这一天万人空巷,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信徒们左手或拨著佛珠,或摇著经轮,边走边不停地捻动佛珠,转动经轮;右手拎著糌粑口袋,腋下挟著香柏枝,口里反复诵念“唵、嘛、呢、叭、咪、哞”六字真言。转经队伍里不时传出清脆的铜铃声,三五只雪白的绵羊尾随著主人转经。颈上都系著一束五彩吉祥布条,显示它们是经过了放生的神羊。

    药王山、功德林一带,人头攒动,信徒聚集在药王山下的摩崖石壁前和功德林煨桑台前,摩肩接踵地对著摩崖石壁上雕刻的众多佛像叩头膜拜,每个人的额上都留著前额触地时沾染的尘土。功德林高高的煨桑台上浓烟滚滚,柏枝燃得劈啪作响。人们争先恐後地从自己的!粑口袋里往外抓糌粑,往桑火上抛撒。然後又从腋下香柏枝中抽出一两束添加在上面,口中高声祷告,最後走到近旁的神石上叩头膜拜,虔诚地用两手摩挲石壁。

    那是一种信仰,一种虔诚的信仰,一种让人灵魂震撼的信仰。夹杂在队伍中的无数游客身上的浮躁渐渐被洗涤,被沈淀,呈现出肃穆默然。

    罗朱身上只有四分之一的藏族血脉,但在最接近天的高原屋脊上,那传承自古老神秘民族的一线基因仍然让她在这样的信仰中战栗了,融化了。

    背著大大的行囊和帐篷,套著一件简单而又宽松至极的褐色藏袍,束著马尾,手握转经筒的她在转经队伍中并不显得突兀。她口里含混呢喃的不是六字真言,而是一首残缺的六世达赖仓嘉央措的情歌。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她的父母如果不相见不相知便不会相恋相思,甜甜蜜蜜,在无限憧憬中生下她。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她的父母如果不相伴不相惜便不会相欠相忆,合合离离,将她当作一个球来抛。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她的父母如果不相爱不相对便不会相弃相会,恩恩怨怨,让她在路边流浪徘徊。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她的父母如果不相误不相许便不会相负相续,纠纠缠缠,徒留她对镜孤单成双。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她的父母如果不相依不相遇便不会相偎相聚,恩恩爱爱,耗尽了她对他们的爱。

    同为孤儿的父母自由相爱,生下她却又吵吵闹闹地分开。分开後,又你侬我侬地聚合,然後再分再聚。那时,她一会儿住东家,一会儿住西家,一会儿跟著父亲,一会儿跟著母亲,一会儿跟著父母亲。後来,他们各自有了新的恋情,却又不想对彼此放手,於是吵闹变成怒叱搏斗,家变成战场。她不敢回家,只能在马路边游荡,与流浪的猫狗一道蹲坐,直到风平浪静为止。再後来,他们彻底负了彼此,各自组成了新家。她成了累赘,守著一个空荡荡的房子,靠著他们拨在账户上的金钱独自生活,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地长大。再再後来,他们因一个偶然相遇,彼此间又燃起热烈的爱火,负了别人,肆无忌惮地欢好,终至一起出了车祸,永远相偎相聚,也让她失去了对亲情的最後一丝企盼和牵挂。

    这样的感情生活到底是爱还是不爱?她一直都弄不懂。作为第一保险受益人的她领著两份巨额保险金,规规矩矩、按部就班地完成著学业。一旦放假就四处游走,成为一个合格的驴行者。

    在行走中,她逐渐明白爱是毒,可以毒杀一切;爱是火,能够焚烧所有。而她,就是这份爱的祭祀品。

    她只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渺小得不能再渺小的人。她不需要父母那种激烈可怕、纠葛万千、任性多变的爱,毒与火她都无法承受,她只要像绝大多数人一样两个人凑合著简简单单过日子就行了。

    转经人流缓缓地往大昭寺涌动,她的身体也随著不断挪移。垂首敛眸,反复呢喃著残缺的情歌,心灵深处的遗憾躁动逐渐被填满,归於安宁。从明天开始,她将不再驴行,她会选择一处温馨美丽的住所,快快乐乐,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

    身周的呢喃念诵声越来越小,似乎在逐渐远去,唯有风声是那般地清晰。鼻端嗅到的不是香柏、!粑、奶汁等混合的特殊焦香味,而是一股含著阳光和些微牲畜粪便味儿的青草香,仿佛置身在广袤的草原之上。

    黑翘的长睫缓缓抬起,朦胧的视线逐渐聚焦。然後,罗朱傻眼了。

    触目的仍然有湛蓝的天空,如棉的白云,灿烂的阳光,起伏的群山。可是,她的身周没有了密密麻麻的转经者,脚下踩著的是碧绿的草原,草原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格桑花,一条玻璃带子般明丽的小河从草原中蜿蜒穿流。不远处还有零星的白色和黑色点缀,如果她一点五的视力没看错的话,白的是羊,黑的是犛牛。

    这里是高原没错,但却不是她身处的拉萨转经路。

    一沙一世界,一瞬一万年。

    罗朱实在不敢相信只不过在一个垂眸念诵间,她就瞬移了。

    是她太虔诚了,还是她太不虔诚了?是佛祖的赏赐,还是佛祖的惩罚?才下定决心要选择一处温馨美丽的住所,快快乐乐,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下一刻就地界转移了。

    远处有一骑人马向她飞速驰来。那是一个身穿简陋皮质藏袍的剽悍男子,头戴毡帽,腰胯短刀,手握长鞭,脸庞是高原人民特有的黑红。

    头顶的太阳太大,晒得她手脚发软,可悲的坚韧神经却始终保持高度清醒,目不转睛地看著那一人一马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作家的话:

    呵呵,一直对世界屋脊及犛牛背上的民族感兴趣,一直梦想著能用上半年的时间细细行走,而非走马观花。(可惜这是个梦啊梦,於是只好让罗朱童鞋穿越了。)

    但此文绝对不是史实,而是架空架空,按照偶滴猥琐爱好来码字滴。

    ☆、第二章 草原定约(一)

    “辽阔草原美丽山冈群群的牛羊,白云悠悠彩虹灿灿挂在蓝天上,有个少女手拿皮鞭站在草原上,轻轻哼著草原牧歌看护著牛和羊。年轻姑娘哪我想问一问,可否让我可否让我述说衷肠,年轻姑娘哪希望我能够和你一起和你一起看护牛和羊……”

    浑厚嘹亮的歌声在空旷的草原上回荡,夕阳虽然已经走到天边,余晖却仍是那般灿烂明媚。轻风拂过,清凌的河面顿时摇曳出点点金色碎光。远方的积雪山顶反S出晕黄的璀亮光芒,腾起令人膜拜的无边圣洁。

    一个矫捷苗条,梳齐腰碎辫的姑娘骑在一匹健壮的黑犛牛背上,手里悠闲地挥著一根小小的皮鞭,一边驱赶牛羊回家,一边欣赏美丽的高原风光。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年了,罗朱也终於弄懂自己不但进行了空间瞬移,还进行了时间瞬移,脚下的大地是数百年前的屋脊高原。

    没有蛛丝般的电缆线,没有电灯电视电话电脑等所有电器用品。衣著古朴的人们不会说也听不懂普通话,连口里的藏语也不完全是藏台电视频道的通用藏语发音,而带著特有的地域乡音。初来乍到,粗通藏语的她几乎是半个聋子,许久才从人们偶尔吐出的奴隶、法王、领主等词汇中琢磨出时光的倒流。

    这里的人们还没有後世“藏族”的称呼,他们自称“蕃”、“博巴”,其服饰和风俗与後世的藏族十分相似,但又有许多不同。所幸作为一个拥有四分之一藏族血统,为了能取得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而在户口本填上“藏”,容貌和生活习惯却已经完全汉化的她在求学时,曾对自己的所属民族有过一定的了解,否则还真难在短短的一个多月中融进古老的生活。

    没错,她现在过的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歇的古老生活。二十一世纪的一切在一年前的垂眸念诵中永远逝去了,心里有失落,有遗憾,却并不感到悲伤和崩溃,唯一揪心的是银行账户上还没用掉的三百多万钞票。早知道会穿越,她就该天天上豪华饭店胡吃海喝,月月打飞的出国旅游,当什麽自我虐待的驴行者。

    果然,这世上最死不瞑目的事就是人死了,钱没用完。她目前虽生犹死,伸长了手也触不到百万钞票。

    当初物质生活富足时,她精神压抑愤懑,嚎叫著空虚寂寞。现在精神生活富足了,她又时时悲叹物质的赤贫,生活的困苦。尼玛的,上帝可不可以不要那麽公平!为毛开一扇窗就要关一扇门,关一扇门才开一扇窗?她就不能物质精神两手一起抓吗?

    收留她的是个坐落在高原谷地中,名叫纳木阿的村落,属於一个小领主所有。领主的雕房建在高高的山腰,能眺望整个谷地,统辖了上百里的高原领地和十几个村落。人们耕种领主的土地,在领主的草甸上放牧,按时向领主缴纳租税,比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农民活得艰难辛苦。封建社会不管咋说,好歹还是“士农工商”,这里的农民和牧民却几乎是半个奴隶,除了干自家的农牧活计外,还得无偿为领主干活。

    农奴制啊,黑暗无比的万恶农奴制啊!一个不慎就将死得悲惨无比的农奴社会啊!她为毛没回溯到汉唐盛世的长安?为毛没回溯到明清的紫禁城?现在的中原是啥朝代?她有没有冲出高原,回归中原的可能性?

    罗朱眯起眼,忧伤地遥望一座又一座起伏的大山。目前的屋脊高原没有青藏铁路,没有国道、省道,市道、区道,只有唐蕃古道和茶马古道。交通工具没有飞机、火车、汽车、马车、J公车,连P股下面的犛牛都不是自己的,她要怎麽冲出高原?靠两只脚板麽?最最关键的是,她连自己具体的位置都不清楚。半年了,也跟著四处放过牧,看见的除了草原就是山峦;除了蓝天白云,就是碧草斜阳。如果靠两只脚板贸然出走,即使她学过防身术,也只有死翘翘的下场。

    第一次登上屋脊高原时,她欣悦碧蓝如洗的澄净天空,崇敬高远肃穆的巍峨雪山,匍匐洗涤灵魂的圣洁湖泊,只觉死在这片土地上也无怨无悔。真穿越了,才悲催地领略到“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两者皆可抛。”的深刻含义。

    人生苦短,如同白马过隙。珍惜有限的生命,好好活著,才是世间最美好最幸福的事。

    为了能保证长命百岁,她还是安安心心地在这个纳木阿村生活一辈子吧。好歹头上的小领主还不算残暴狠毒,大家都能勉强快快乐乐地生活不是?这个风吹草地见牛羊的山区也算个温馨美丽的住所不是?只要她物质要求低点,还是能快快乐乐,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的。

    “罗朱,你听到我唱的歌了吗?”身後传来哒哒的马蹄声,浑厚而愉悦的男子嗓音响起。

    她抬眼看向策马到身侧的男人,鼻梁高挺,五官刚毅,皮肤黑红,一头披肩卷发飞扬不羁,健硕的身躯很有高原汉子的剽悍雄风。

    半年前,就是这个男人捡到自己的。说是男人,其实也不过刚满十九,比她还小一岁。是领主手下一个小总管的儿子。如果他家不是拥有微小的特权,自己这个突然出现的外来户指不定会沦落为领主的奴隶,过著猪狗不如的悲惨生活。

    如今,她是他家雇佣的劳役,帮著他家做做农活,放放牧,顺道陪老年人聊聊天,散散心什麽的。

    “听到了,朗措。”她弯弯眼睛,指了指耳朵,“你是纳木阿村有名的歌手,我怎麽会听不见?”小夥子全名扎西朗措,她习惯只唤他後两个字。

    “那你答应吗?”扎西朗措黑亮的眸子在夕阳的余晖中跳跃出火热的光芒。

    “不答应。”她笑眯眯地摇摇头,第一百零一次拒绝了他的热情表白。

    “为什麽?”扎西朗措第一百零一次追问原因。

    “我是个流落纳木阿村的异乡人,你是领主总管的儿子,身份不配。”

    “阿爸只是个管牲口的小总管,我家也不算富裕。阿祖、阿母、阿兄、阿弟和阿妹们都喜欢你,根本就不在乎你是个异乡人。”扎西朗措不厌其烦地向这个固执的女人讲道理摆事实。

    扎西朗措说的是实话,她能被他捡到真的是不幸中的大幸。朗措家中等资产,家里每个成员都热情善良,诚心照顾她这个一穷二白的人。不但给她个活计,让她能自己养活自己,还将牛棚对面的一间土坯房借给她住,让她有了个安身立命的处所。

    山盟海誓、天荒地老、刻骨铭心什麽的,她看了父母十几年的爱情起伏纠葛,早被吓得一点梦幻憧憬都没了。她只想找个人细水长流,无波无澜,脉脉温情地简单过日子。

    朗措是个诚挚朴实而又勤快勇敢的小夥子,天生一副唱情歌的好嗓子,还是放牧和打猎的专业人才,如果和他一起过日子应该不错。

    可是,他家有六个兄弟啊!在自然条件恶劣,生活艰难的屋脊高原中,现代某些偏远莽山尚且存在共妻现象,就遑论古代高原了。富裕的领主贵族们倒是一夫多妻,那些不想分家分财产变穷的、赤贫的下层人民则大多数都是几兄弟共娶一个妻子,个别还会出现父子、叔侄、舅侄、朋友共妻的。这不是对妇女的严重摧残麽?想想都不寒而栗。

    作为一个深受现代一夫一妻婚姻观念影响的女人,她要找的是一个男人过日子,不是n个男人过日子。可令人绝望的是这方圆百里,包括纳木阿村在内的十来个村落全是共妻婚俗。

    尼玛的这里的男人女人到底吃了啥碱性食物,为毛男性出生比例比女性高?尼玛的为毛那些个领主及领主的亲亲戚戚要霸占那麽多女人?平均分配多好!啊啊,终归一句话,都是财产惹的祸。

    顶著扎西朗措热烈似火的企盼眼神,她觉得自己再东扯南山西说海地找原因拒绝未免显得太不道德了。抿抿嘴,终於期期艾艾地道出了最真实的拒绝原因:“我……愿意和你一个男人过日子,却不愿意和你的兄弟们一起过日子。”尤其六个兄弟中还有两个十岁以下,一个刚满十一岁的儿童,她不想当妻子奶妈!

    扎西朗措愣了下,随即浓眉高扬,眼睛越发晶亮火热:“这……这是你的真心话?”

    “嗯。”在那样专注而明亮的目光中,罗朱移转视线,厚脸皮泛出一层淡淡的羞涩。无关爱情,只是女性对异性的本能羞怯。

    一双坚实的臂膀伸出,身体突然失去重心腾空而起。在她的惊呼中,整个人已从犛牛背上落进了一个宽阔强健的胸怀中。带著淡淡膻腥和汗味的雄性气息瞬间将她包裹,让她心慌地挣扎起来。

    作家的话:

    像是称呼之类滴,为了亲亲们好懂,偶就自我发挥了。

    ☆、第三章 草原定约(二)

    然而她的挣扎对一个剽悍的高原汉子来说显得是那般微不足道,扎西朗措只是紧了紧手臂,便将她牢牢地禁锢在了胸怀里。

    “朗措,放我下来!”二十年来,除了父亲,从未与任何一个男性贴身亲近过的罗朱在温暖霸道的囚禁中更加心慌无措,不由失声喊道。还让她极不习惯的是萦绕身周的那股子膻腥味儿。不愧是牛羊遍地走的高原,几乎所有的高原人民身上都带著股膻味,或浓或淡,因人而异。即使已经来了半年,她也没怎麽闻习惯,平日里更是小心翼翼地保持著自家体味的清新洁净。

    “不放!”扎西朗措干脆地拒绝,凝视怀里惊惶得好似小野兔的女人,心里涌起一股柔软而甜蜜的爱怜。

    半年前,他在草原上捡到她。那时,她将头发高高束起,身上穿著一件简陋的外袍,背上背著个极大的行囊,满脸的茫然与惊惧,仿佛一只迷路的羔羊。无依的眼神瞬间击中他的胸膛,爱火在刹那间熊熊燃烧。

    她苗条的身子像矫健的羚羊,乌黑的发辫像林间的瀑布,细嫩的肌肤像覆了红霞的奶酪,弯弯的黑眉像天边的新月,大大的眼睛像澄净的湖泊,小小的鼻梁如山般翘挺秀丽,红红的嘴唇如花般柔嫩润泽。她是从天上下凡的仙女,落在了他的面前,拨动他的心弦。只要她开口,他可以毫不犹豫地奉上自己的生命。

    他向她求爱,她却拒绝了他,他的心苦涩又悲伤。但博巴汉子绝不是轻言放弃,轻易逃跑的胆小鬼。他毫不气馁地一次又一次地求爱,一次又一次地被拒绝。天神垂怜,终於在今天,他的仙女软化了态度,让他看到了美好的曙光。作为一个优秀的猎手和牧人,他又怎能白白浪费掉这个一闪纵逝的好机会?

    “放开我!”罗朱的脸上腾起一片火辣辣的红霞,眼睛完全不敢与扎西朗措对视。尼玛这小她一岁的男人的眼神太火辣了,活像要将她生生烤化一样。难道他……他真对她产生了火样的爱情?身子悚然一抖,不行,她只要两个人彼此不讨厌,凑合著过日子就行了,不要这种能将人融化的爱。

    扎西朗措闻言将怀里的女人箍得更紧。夕阳的余晖映S在女人红彤彤细嫩嫩的小脸上,把纤细的绒毛染成一片金色,越发地惹人爱怜。他伸手抬起她慌乱的小脸,*著她不能躲避自己,认真道:“罗朱,我的仙女,我爱你,你已经答应我的求爱,我不会放开你的。”

    口胡!她啥时候答应了他的求爱?她刚才只说了愿意和他一个男人过日子,不愿意和他的兄弟们一起过日子,这是种委婉的拒绝好不好?

    罗朱直觉就要反驳,话到嘴边又凝在了舌尖上,只因她从那双火热的眸子里看到了一股发自灵魂深处的诚挚。来到纳木阿村半年,和这些古代高原人朝夕相处,她深深地了解到他们骨子里的淳朴真挚。说是一便不会是二,出口的话便绝对是心里想的,与她在二十一世纪接触到的现代人有著很大的区别。朗措说爱她,就一定是爱她。面对一次又一次捧到面前的火热心意,她突然间没法子断然拒绝了。可是,她心里充其量只是对他不讨厌,愿意和他过日子,真的……能承受他的爱吗?

    “我……我不够……不够爱你……”她嗫嚅著,并不想欺骗这个诚挚热情的男人。

    “我不在乎。”扎西朗措心里虽然有些酸疼,却更欣喜女人嘴里吐出的话。不是厌恶,不是一丁点都不爱,而是不够爱。相信他们成亲後,她一定会慢慢地爱上他,像他爱她一样。

    罗朱一怔,这样……也接受吗?她深深看进那双明亮眸子,又淡淡道:“我的家乡没有共妻婚俗,我……虽然喜欢你的家人,但不想嫁给你所有的兄弟。而且……而且你的两个阿兄不是已经和索格桑村的一个姑娘好上了吗?你又怎麽娶我?”她曾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幅照片,一位妻子的几个丈夫中有个丈夫只有两三岁,妻子是背著丈夫下地干活的。在纳木阿村,这样真实的情景也在她眼前出现过,更让她对这种畸形的夫妻关系敬谢不敏。

    “没关系。”扎西朗措脸上的笑就没收敛过,浑厚的声音低低柔柔,像牛角琴的弦音般悦耳动听,“我入赘到你身边就是了。”

    罗朱惊诧地张大眼睛。在这里,入赘的男人不但得不到家里的分毫财产,还会让人瞧不起。扎西朗措是方圆百里最优秀的小夥子之一,是很多年轻姑娘的梦中情人,如果他入赘了……呃,前景堪忧。

    “你阿爸和阿妈不会同意的。”相信任何一个深爱孩子的父母都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忍受这种屈辱。

    扎西朗措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闪亮的白牙:“不,他们是世上最好的阿爸和阿妈,他们更喜欢看到我幸福地拥抱我的仙女。”

    开明慈爱的父母不是没有,关键是你有没有运气遇上。像她,运气就不怎麽好,遇上一对情感激烈,性格糟糕得一塌糊涂的父母。从来,她就没在父母的心眼中占据过重要位置,真不知道他们为毛要生下她?想到这,她忍不住对扎西朗措生出些嫉妒来。

    “我一穷二白,除了你家借我住的土坯房,送我的一头羊,什麽嫁妆也没有。”

    “入赘的我也是一穷二白,连头羊连块地也没有。”扎西朗措耸耸肩,满不在乎道,“不过我是个好猎手,我们今後的生活一定会慢慢好起来的。”说完,他又狡黠一笑,“罗朱,你已经二十岁了,就算是仙女也到了快没人要的年纪,该好好抓住我才对。”

    口胡,我才刚满法定结婚年龄,大学二年级,正是青春年华好不好?罗朱没好气地白他一眼,忐忑无措的心却慢慢定了下来。是啊,其实她也满了法定结婚年龄,该结婚了。结了婚,就是在这个世界里落下了脚,不再孤单一人。朗措爱她,她对朗措很熟悉,她既然不奢望爱情,那麽与一个爱自己的人结婚应该不会变成父母那样吧?僵硬的身体渐渐柔软下来,她突然轻轻笑道:“我以後会被年轻的姑娘们用口水淹死的。”

    扎西朗措愣了愣,阳刚英气的面庞遽然迸S出灿烂若朝阳的光芒。健臂一抬,在马背上将罗朱自怀里高高举起,开心地大喊起来:“我的仙女答应我的求爱罗!我的仙女答应我的求爱罗!”浑厚嘹亮的喊声一遍遍回荡在空旷的草原上,传出很远很远。

    作家的话:

    鲜网後台抽得好销魂。

    ☆、第四章 草原定约(三)

    “放我下来!下来!”身体的再度腾空让罗朱尖叫出声。她没空去感受扎西朗措的欢欣畅快,无措地在宽大有力的黝黑粗掌中不停地扭动,两手轻拍健壮的臂膀,试图改变这种危险的境地。

    “好!好!”扎西朗措神采飞扬,阳刚的黑红面庞更显英气勃发,大笑著将她重新拥入怀中,“罗朱,我的仙女。”没等罗朱反应过来,他已如苍鹰般精准地攫获住心恋已久的柔软唇瓣,宣泄起禁锢了半年的热情和爱意。

    “唔──”罗朱只觉一阵淡淡的膻腥热气扑面,紧接著唇便被一个火烫柔韧的东西覆盖,才松弛的身体陡然僵直。亲了,被亲了,被个男人亲了!被个男人亲了亲了亲了!满脑子不断地重复著“亲了”这一个词,心里一片空白一片恐慌。无论眼睛睁得多大,也看不清男人的面容,只能看到模糊的肌肤轮廓,感受到炽热的男性鼻息。她反S性地用力推拒,想逃离因不适应和不自在而产生的羞怯恐慌,无奈拥抱她的臂膀却坚如磐石。

    “放……唔──”她才挣扎著努力吐出一个字音,一条滚热湿漉的舌便趁机钻进口中,在里面翻搅驰骋。不管怎麽躲闪,她的舌总会被精明的猎人捕捉到,被迫一起嬉戏起舞,绞缠吮吸。

    扎西朗措一手紧拥心爱的仙女,一手牢牢扣住她的後脑,凶猛的韧舌刷过每一颗洁白如玉的小牙,逐一舔舐著柔嫩细腻的口腔黏膜,努力印上自己的气味。他吸砸著幼嫩滑腻的丁香小舌,不给它半分躲避的机会,贪婪地搅拌出一股股香甜的津Y。

    他的仙女浑身溢散著清茶的芬芳和R奶的甜味儿,让人深深沈溺。陶醉之余,他也清楚地察觉到怀里的仙女由一开始的僵滞抗拒变得柔顺绵软,火热的吻不由愈加缠绵深入,霸道悍然。

    对朗措的亲吻,罗朱并不觉得恶心。想到自己已经答应了他的求爱,那份对男性的羞怯抗拒便慢慢地消褪,取而代之的是对未来丈夫亲热的认同。心理的改变让她的生理本能占据上风,身子渐渐热了起来,软了下来,眼睛不知不觉地闭上。来不及吞咽的津Y顺著两人的嘴角流出,黏湿了彼此紧贴的下巴。

    久久,扎西朗措才餍足地结束热情的亲吻。舔著怀里仙女红肿的唇瓣,将她嘴角边溢出的涎Y一点点卷入口中,黑眸深暗火热,充满了温柔爱意。

    “我的仙女,你放心,扎西朗措一定会让你过上最幸福的好日子。”他捧起酡红的小脸,犹如捧起世间最珍贵的宝石,心里渗了蜜一般甜。心爱的女人此刻像小羊般乖巧地依在他怀里,承受他的亲吻,不正表示了她在一步步地试著接纳他的爱情。

    “嗯……”罗朱依偎在他的怀里,羞得不敢抬眼,哼应的声音好似蚊蝇振翅。她和一个男人亲嘴了,接吻了。她作为女人的初吻没有了,给了一个可能会成为她丈夫的男人。没有小说里心醉神迷的酥麻陶醉,有的是一种淡淡的踏实温馨,这样的滋味恰是她最喜欢最能接受的。决定了,就和这个叫扎西朗措的男人在高原上生活一辈子。

    夕阳已经沈下了半个脑袋,天色开始有些昏暗起来,高原上的风变得遒劲猛烈,挟带冷冽的寒气。

    扎西朗措解开羊皮袍,将罗朱整个身子包裹住。对心上人密切关注了半年,他当然知道她是最耐不住冷的,知道她喜欢什麽,不喜欢什麽。

    被裹在暖烘烘的皮袍里,那股膻腥味又重了许多。罗朱身上热乎,鼻子却遭罪。她皱皱鼻子,从袍襟中探出头,对扎西朗措埋怨道:“好难闻,明天我用野茶草熬水洗洗。”

    他朗朗笑应,对她的嫌弃一点也不恼怒。他的仙女闻不得太过腥臊的气味,来村子不久便找到一种和茶很相似的清香野草,无论是洗衣还是沐浴,都喜欢用上这种草,随身还携带了一个干草囊。为了能和她靠近些,他沐浴的次数比以前频繁了许多。只是长久积淀在身上的膻腥味已经浸入了筋骨,无论怎麽用力清洗,都绝不了味儿,不过他会努力将气味控制在仙女能接受的范围内。

    “该回去了。”拥有一个千依百顺的丈夫,罗朱也觉满意。鉴於名分已定,她不再矜持,懒洋洋地窝在男人怀里,汲取著独属男性的火烫温暖,冰凉的四肢和身体转瞬舒服了许多。

    “好。”扎西朗措点头,忍不住在她光洁饱满的额头落下一吻。

    “朗措阿兄──”

    远远的,风吹送来一阵哒哒的马蹄声和一道清脆如铜铃的呼唤声。

    罗朱身体一震,连忙手脚并用地从扎西朗措的皮袍里钻出来。刚等她在马背上坐定,还来不及端出一副啥都没干的淡定表情,一个明媚矫健的身影已经策马来到面前。

    那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身姿修长,几十根乌黑的细辫子夹杂了彩色的绳线,缀著些小巧的松石。浓黑的长眉,明亮的长眼,挺翘的鼻头,鲜豔的嘴唇,肌肤同样是高原人民特有的黑红。一身朴素的羊皮袍,腰间捆束了绣工精巧、色泽豔丽的五彩腰带。襟口、袖口和袍边镶嵌了灰兔毛,浑身上下充满了青春的朝气和活力,亮丽得让人移不开眼睛,正是扎西朗措的妹妹格桑卓玛。

    “罗朱阿姐,你不用遮掩,我老远就看见你和朗措阿兄亲热了。”格桑卓玛明亮的眼眸闪啊闪的,像头狡猾的小狐狸,“阿祖看你们还不回家,叫我来帮帮你们。嘻嘻,没想到被草原女神赐予了天大的幸运,一来就看到了你和朗措阿兄的好事。我可是等你们亲热够了,才敢出声打扰呢。”

    “你──”罗朱尚余一丝潮红的脸腾地又燃烧起来,嗔骂道,“不知羞的小妮子,看哪家汉子会娶你?”

    “哼,罗朱阿姐忘了吗?我早就和嘎姆村旺毕家的兄弟定下婚约了。”格桑卓玛自豪地扬起螓首,鄙夷地斜了她一眼,“真不知道朗措阿兄看上了你什麽?著魔般地要入赘。”

    “……你知道……朗措打算入赘?”罗朱发愣道。

    “我们全家都知道,连最小的桑吉阿弟都知道,就你这个不贤惠的笨女人不知道,迟迟不接受朗措阿兄的爱。”格桑卓玛挥舞了一下鞭子,笑吟吟道,“带你回家那天晚上,朗措阿兄就在家里宣布他爱上了你,不愿意和两个大兄一起迎娶别的女人,当时阿祖、阿爸和阿妈还发了好一顿脾气呢。”

    呃,原来半年前朗措就在家里表明了态度。面对她这个破坏家庭内部团结的天外来客,这家人还能热忱地照顾她,没让她感到丝毫怨弃,她不能不赞叹那份心地是多麽的纯美质朴。在这里,能够嫁给几个兄弟,一碗水端平,让家庭和和睦睦的妻子才是让人津津夸赞的贤惠好女人。她,明显差了火星到地球的距离。一方一俗,一方一俗啊!

    “对不起,让阿祖、阿叔和阿姆生气了。”她有些愧疚地抠抠脑袋,既是对格桑卓玛说的,也是对身後的扎西朗措说的。

    “哈哈,不用道歉。阿祖他们最盼望子女过得幸福。只是当时生了气,後来就没生气了,还一直把你当朗措阿兄的妻子看待呢。”

    汗颜,罗朱抹抹额头,腹诽了。难怪对她这麽热情友好?原来早就把她视为内定媳妇对待。要是她没和扎西朗措成亲,会不会就翻脸不认人了?幸好,幸好她做了个正确英明的决定。

    一双强健的手臂缠上腰间,头顶响起扎西朗措浑厚而又宠溺的声音:“阿妹,别说了,你罗朱阿姐的脸皮像花儿一样薄嫩,会害羞的。”

    口胡,大多数时候我脸皮很厚的好不好,不然也不会坚持在你家混吃混喝半年了。罗朱悄悄在心里翻个白眼,人却不声不响地将头埋进了扎西朗措的胸怀中。尼玛的,和准老公亲嘴,被未来小姨子逮个正著,她还真做不到面不改色地谈论个人与家庭方方面面的感情问题。

    “知道了,朗措阿兄就可紧疼你的罗朱仙女吧。”格桑卓玛调侃道,“阿祖让你带罗朱阿姐到家里用饭,我先赶牛羊回去了。你们慢慢走,记得别错了晚饭就行。”姑娘挥挥鞭子,很是潇洒地赶著牛羊往前先行一步。

    “坏妮子。”听到鞭声远去後,罗朱才抬起头,朝远处恨声啐道,“看她那捡到宝贝的兴奋样,回去後绝对会向阿祖他们嚼舌根的。”

    “那正好,都不用我们说了。”扎西朗措笑盈盈地将头搁在她肩上,深嗅一口带著清茶香的R甜味儿,满足道,“一起回家吧,我的仙女。”

    她心里一动,轻轻应了一声。

    一起回家,她也即将要有一个属於自己的小家了。对未来的生活,突然间生出了许多憧憬和期待。

    ☆、第五章 合家欢乐

    当扎西朗措裹著罗朱慢悠悠地赶回家时,家里已是欢声笑语,热气腾腾了。

    扎西朗措的家是土石结构的平房,中间有个天井。东屋设了个小经堂,两间正房住著他的阿祖和阿爸阿妈。南屋住著几个兄弟,西屋住著阿妹,还有两个储物间。北屋已经装饰一新,目前暂时空著,不久後将是婚房。

    跨进门便是大大的屋堂,中间的塘火熊熊燃起,家里人围著塘火盘坐。面前摆了四张矮桌,矮桌上搁著用牛骨混煮的土豆萝卜、糌粑、酥油奶茶,都是按人头来分的,一人一份。塘火上吊著一个大壶,里面正熬煮著最粗劣的茶。空气中飘散著含了酥油和R奶的膻腥味儿,有些冲鼻,却又有些温暖。

    罗朱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一开始就被扎西朗措捡到。他们家处在农奴的最上层,所缴纳的租税要少得多。别看一顿饭没有什麽R,生活比起其他农奴来说已好上许多,不但每个人都能吃饱,每天还有茶喝。茶叶虽然劣质,维生素却没少掉半分。

    “回来啦。”扎西朗措的阿祖是个精神矍铄的老太婆。花白的发辫被一根五彩布条笼统系住,黑红的脸上刻满岁月的沧桑,皱纹遍布的眉眼间闪烁著慈爱的光芒。一看见他们,便率先热情地招呼起来。

    “对不起,让阿祖等久了。”扎西朗措有些歉意地弯腰行礼,又向另一侧坐著的阿爸阿妈行礼,“阿爸阿妈,很抱歉,我们回来晚了。”

    “阿祖,阿叔,阿姆,我又来打扰了。”罗朱紧随其後,也规规矩矩地弯腰行礼,“很抱歉,过来晚了。”

    “阿妮子说哪儿的话,你答应了朗措的求爱,阿姆高兴还来不及呢,快到卓玛身边坐好。”

    扎西阿妈笑眯眯地看著她,爽快地摆手示意道。她是个年近四十的妇人,面容比实际年龄略显苍老,五官轮廓长得很端正,看得出年轻时也是一个颇为漂亮的女人。她原本嫁了两个兄弟,去年,小的丈夫进山打猎,不幸摔落悬崖丧命。幸而孩子们都长大了,能干活了,活著的丈夫又特别能干,家里也比较富裕,不然还真难支撑起这个家。

    半年前,朗措捡了个迷路的外乡姑娘回来。第二天就在家里宣布他爱上了那个姑娘,不愿意再和两个阿兄一同娶妻,要入赘给那个外乡姑娘。这方圆百里,有几个男人入赘的?那还不得笑掉人的大牙!她和他阿爸、阿祖自然是怒不可遏,摇头不应。可抵不住朗措的决心坚定,再加上这外乡姑娘长相美丽,勤劳纯洁,说起话来像金雀一样动听,的确很讨人喜欢,最终还是遂了朗措的心意。只一点,朗措要入赘,必须得让姑娘自己点头才行,不能仗著身强体壮*迫。

    半年来,朗措求爱无数次,姑娘拒绝了无数次,他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不能C手半点。不过她对自己的儿子有信心,朗措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好歌手和好猎手,农活与牧活也干得非常出色,这个外乡姑娘迟早会点头的。这不,卓玛出去一趟,回来就大嚷著好消息,他们一家都为朗措高兴。

    “阿妮子马上就快和我们成一家人了,阿叔决定,今晚喝酒。”扎西阿爸豪爽地拍著身边的酒桶,哈哈笑道。他大约四十五六,五官粗犷,一脸的络腮胡子。因有一身好本事,被领主看中,管著领主的牲畜,有时也兼护卫。表面看起来凶恶,为人却热情大方,善良质朴,在纳木阿村很受人敬重。

    青稞酒在这个时代与牛羊R一般,是金贵的东西,平日里根本不会拿出来饮用,只有碰到过节或是重要的喜事时才会拿出来喝。现在被拿了出来,也就是说这个家里有好事了。

    “阿爸说的对,朗措阿兄的好事要饮酒庆贺。”格桑卓玛在一旁点明了大声附和,扎西朗措的两个大兄也撑不住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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