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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史论事品人:李国文说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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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应该是上个世纪70年代,或者还要早一点,两位国外学者谈起中国的事了。

    日本创价学会的会长池田大作,在一次聚会上,与英国的历史学家汤因比,兴致勃勃地谈起了华夏文明。这位日本作家、政治和宗教活动家,忽发奇想,问这位专门研究东西方文明发展、交流、碰撞、互动的英国学者:“阁下如此倾情古老的神州大地,假如给你一次机会,你愿意生活在中国这五千年漫长历史中的哪个朝代?”

    汤因比略略思索了一下,回答说:“要是出现这种可能性的话,我会选择唐代。”

    “那么——”池田大作试探地问:“你首选的居住之地,必定是长安了。”

    中世纪的长安,作为唐朝的首都,幅员广阔,人口稠密,商业发达,文化鼎盛,是公元9世纪前全球顶尖级的都市,堪与古罗马帝国的大罗马地区媲美。现在的省会西安,不过是在原来皇城及部分宫殿基础上建起来的小而又小的新城,与当年庞大的长安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在今天的西安,仰望苍穹,很难想象当年那近一百平方公里的唐朝都城的天空,该是何等的气势。

    1924年,鲁迅到西安去了一趟,就是为了这个天空。他一直有个长篇小说的写作计划,主人公是杨贵妃,因此,他来到故事发生的背景地,无非实地考察一下,寻找一点感觉。这种做法,在当今先锋才子眼中,自然是老派作家的迂腐行为了,他们一定会大摇其头,面露鄙夷之色的。

    “唐朝的天空”这个说法,是鲁迅30年代致日本友人山本初枝的信中提出来的。他说:“五六年前我为了写关于唐朝的小说,去过长安。到那里一看,想不到连天空都不像唐朝的天空,费尽心机用幻想描绘出的计划完全被打破了,至今一个字也未能写出。原来还是凭书本来摹想的好。”

    生活之树,有时也不常绿。不看倒好,一看,结果却大失所望。

    此长安已非彼长安了。在唐以前,这里曾是西周、秦、西汉、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其中还包括黄巢的大齐等十一朝定为国都的城市,时间长达千年之久。但到唐代末年,有一个比黄巢更残忍的朱全忠,“毁长安宫室百司及民间庐舍,取其材,浮渭河而下,长安自此遂丘墟矣”(《资治通鉴·唐纪八十》)。经过这次彻底破坏以后,如刘禹锡诗云“金陵王气黯然收”,长安风水尽矣!嗣后,除了李自成的短命大顺,没有一个打天下坐江山者,有在这里建都立国,作长治久安之计。所以,鲁迅以为来到这个以羊R泡馍和秦腔闻名的西安,就能够看到大唐鼎盛时期的天空,那自然要徒劳往返了。

    鲁迅此次访陕,看过秦腔,买过拓片,有没有吃过羊R泡馍,不得而知。但这些离唐朝太远的事物,大概无助于他的创作。于是,那部长篇小说《杨贵妃》,遂胎死腹中,成为现代文学之憾。

    不过,唐朝终究是伟大的唐朝。英国的汤因比,如果让他再活一次,竟愿舍弃伦敦而就长安;从来不作长篇小说的鲁迅,却要为唐朝的杨贵妃立传,还破天荒地跑到西安去寻找唐朝的天空。我一直忖度,应该不能以今天基本贫瘠的西部状况,来考量两位智者对于那个伟大朝代的认知,从而觉得他们的想法,属于“匪夷所思”之类。看来,这个朝代,这座城市,不仅在中国历史,甚至在全人类历史上,也有着难以磨灭的影响。

    在中世纪,自河洛地区、关中地区,以及长安而西,越河西走廊,一直到西域三十六国,由丝绸之路贯穿起来的广袤地区,由汉至唐,数百年间,中土与边陲,域外与更远的国族之间,没断了沙场厮杀,兵戎相见,金戈铁马,狼烟鸣镝。即使到了隋末唐初的公元7世纪,李世民开始他的贞观之治的时候,据钱穆《国史大纲》:“自隋大业七年至唐贞观二年,前后十八年,群雄纷起者至百三十馀人,拥众十五万以上者,多达五十馀,民间残破已极。”但是,应该看到,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无论怎样铁蹄千里,怎样倾国来犯,其实,倒是某种意义上的“绿色”战争,相当程度上的“环保”战争,对人类居住环境的危害,不是那么严重。甚至不如现在一个县城里的小化肥、小造纸、小化工,更能糟蹋地球呢!古人打完仗,拍拍P股,回家继续种庄稼。所以,地照样绿,水照样清,空气照样清新,天空照样明亮。

    唐朝的天空(2)

    中古时期,由于森林的蓄积,植被的完整,水土的保持,雪山的融化,河川湖泊的蒸发和补给,都还处于正常状态,因此,历经战乱的古都,由于“八水绕长安”的大气环境,能够保持空气湿润、林木苍翠、鸟语花香、郁郁葱葱的氛围。所以,才有可能出现王维《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的场景。

    虽然,诗的后两句“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似乎有点悲凉,那也只是我们读者的感受,当事人就未必了。实际上,元二出了阳关,到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使至塞上》),“暮云空碛时驱马,秋日平原好S雕”(《塞上曲》)的安西之域。别看气候干旱,人烟稀少,沙尘肆虐,烈日炙烤,那也是引人向往的一个去处。

    第一,当时的汉民族,还不那么深受礼教的束缚,敢于向往自由,能够追求率性,比后来的中国人要敢爱敢恨一些;第二,当时的少数民族,尚武少文,更为放荡放肆,感情强烈。来自长安的元二先生,会在那弦歌嘈杂、觥筹交错、灯红酒绿、舄履杂沓的帐篷中、毳屋里,生出“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吗?光那些达坂城的姑娘,就够他眼睛忙不过来了。

    由于南北朝到隋唐的数百年间,中原的汉民族与边外的少数民族,不停地进行着胜者和败者角色互换的战争游戏。一个时期,大批被掳掠的汉人,被胡骑裹胁而西。一个时期,大批降服的胡人,进入汉人居住区域,打仗的同时,也是一个相互影响,此消彼长的融合过程。胡汉杂处的结果,便是汉民族的血Y里,大量搀进胡人的剽悍精神,而胡人的灵魂中,也铭刻下汉民族的文化烙印。犹如鲁迅给曹聚仁的信中所说,“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这种种族的交融趋势,一直没有停止过,到了唐代,达到了顶峰。

    正是这种异族血脉的流入,唐人遂有与前与后大不相同的气象。

    今天还能看到的唐人绘画,如张萱的《虢国夫人游春图》《捣练图》,周昉的《簪花仕女图》,永泰公主墓壁画《宫女图》中,那些发黑如漆,肤白如雪,胸满欲溢,像熟透了的苹果似的健妇;那些亭亭玉立,身材窈窕,情窦初开,热情奔放得不可抑制的少女。如阎立本的《步辇图》《历代帝王图》,懿德太子墓壁画《仪仗图》,长乐公主墓壁画《仪仗图》中,那些策马扬鞭、引弓如满月的壮士,那些膀阔腰圆、面赤髭浓的官人。试想,若“金风玉露一相逢”,恐怕连整个大气层,也就是整个天空,都洋溢着难以名状的张扬气氛。

    因此,出使安西的元二,也许在极目无垠的大漠里,驼铃声细,马蹄声碎,会感到寂寥和单调。但当在绿洲憩息,与那些食牛羊R,饮葡萄酒,骑汗血马,跳胡旋舞,逐水草而居的胡人,葡萄架下,翩翩起舞;席地小酌,美女如云;弦索弹拨,耳鬓厮磨;毡房夜宿,玉体横陈,那肯定是乐不思蜀了。

    唐贞观四年(630)平###厥,在蒙古高原设置行政机构。九年(635)败西部的吐谷浑。十四年(640)灭高昌,打通西域门户。公元7世纪,丝绸之路重现汉代的辉煌。以长安为始发站,出玉门,过敦煌,经焉耆、龟兹、碎叶,可以到大食(波斯)、天竺(印度)和更远的拂菻(拜占廷)。一直到9世纪,丝绸之路还是一条充满生机的,联结东西方的纽带。

    由于丝路重开,商贸的往来,行旅的流动,文化的互动,宗教的传播,甚至比战争行为更能加剧这种民族之间的沟通和融合。当时的长安城里,到底生活着多少胡人,至今很难从典籍中查出确切数据。从唐刘肃《大唐新语》中一则案件的记载,便可想象胡人在长安城里数量之多。正如文中所说,胡人戴着汉人的帽子,汉人穿上胡人的衣衫,孰胡孰汉,怕是官府也查不清楚:

    贞观中,金城坊有人家为胡所劫者,久捕贼不获。时杨纂为雍州长史,判勘京城坊市诸胡,尽禁推问。司法参军尹伊异判之曰:“贼出万端,诈伪非一,亦有胡着汉帽,汉着胡帽,亦须汉里兼求,不得胡中直觅,请追禁西市胡,馀请不问。”纂初不同其判,遽命,沉吟少选,乃判曰:“纂输一筹,馀依判。”

    唐朝的天空(3)

    依此推论,当时长安城内居住的胡人,要比现在北京城里的老外多许多。因此,胡人在唐代诗人的笔墨中,便经常出现。如李白诗:“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少年行》),如岑参诗:“君不闻胡笳声最悲,紫髯绿眼胡人吹”(《送颜真卿使赴河陇》),如李贺诗:“卷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如元稹诗:“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 (《法曲》)……这证明当时的长安城里,胡人之无处不在。

    据陈寅恪《读莺莺传》考证,胡人的行踪,更渐渐由西而东,直至中原。他认为那位漂亮的崔相国之女,其实是诗人元稹有意模糊的一个文学形象。实际上,她是来自中亚粟特(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儿罕北古布丹)的“曹”国女子,移民到长安洛阳之间的永济蒲州。他们以中亚的葡萄品种,酿成“河东之乾和葡萄酒”,那是当时的一个名牌。既美且艳的莺莺,其实是一个当垆沽酒的“酒家胡”,用今天的话说,一位三陪小姐而已。

    从元稹笔下“最爱软欺杏园客,也曾辜负酒家胡”来判断,张君瑞不过是诗人自己的化身罢了。如果曹九九(陈寅恪设想出的这位小姐芳名)不是胡女,真是相府千金,也就不至于被 “始乱终弃”了。

    总而言之,唐朝的天空下,是张开臂膀,拥抱整个世界的盛世光景。

    对于李唐的西向政策,对于边外胡人的大量吸纳,唐初有过一次讨论。唐吴兢所著的《贞观政要》一书,在《安边第三十六》中,记载了各个论点的交锋。中书令温彦博主张:“天子之于万物也,天覆地载,有归我者则必养之。”秘书监魏徵认为:“且今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后,滋息过倍,居我肘腋,甫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凉州都督李大亮更上疏:“近日突厥倾国入朝,既不俘之于江淮以变其俗,乃置于内地,去京不远,虽则宽仁之义,亦非久安之计也。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理多靡费。以中国之租赋,供积恶之凶虏,其众益多,非中国之利也。”

    讨论的结果,只有四个字:“太宗不纳。”

    于是,用温彦博议:“自幽州至灵州,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以处之,其人居长安者近且万家。”

    如果依统治者维护其政权的需求,一个由僧侣统治的国家,被统治者的最佳状态,是庙宇里的泥塑木雕;一个由法老统治的国家,那就应该是陵墓里的木乃伊;一个由太监统治的国家,其公民应该全部都是性无能者,至少也是阳萎患者;一个由警察统治的国家,其被统治者最好都是“从现在起,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要呈堂作供”的嫌疑犯。这样,“普天之下”、“率土之滨”,就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

    然而,厚德载物的李世民,却是一个懂得“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的明主,他相信,“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贞观政要·政体第二》)。因此,他以大海不择细流的精神,汉人也好,胡人也好,中土也好,西域也好,都是大唐的臣民,不分畛域,不计人种,不在乎化内化外,不区分远近亲疏,都在他的胸怀之中。因此,他不害怕别人的声音,更不忌惮与他不同的声音,他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如果不是唯一,也是少有的能听得进反对声音的君主之一。

    于是,我开始理解汤因比为什么要选择唐代为他的再生之地,鲁迅为什么要寻找唐朝天空作为他长篇小说的背景了。这两位大师看重的,在中国,甚至世界历史上,也就是李唐王朝,曾经达到如此器度闳大而不谨小慎微,包容万物而不狭隘排斥,胸怀开放而不闭塞拒绝,胆豪气壮而不畏缩懦怯的精神高度,这是其他历朝历代所不及的。

    太宗自即位之始,霜旱为灾,米谷踊贵,突厥侵扰,州县S然。帝志在忧人,锐精为政,崇尚节俭,大布恩德。是时,自京师及河东、河南、陇右,饥馑尤甚,一匹绢才得一斗米。百姓虽东西逐食,未尝嗟怨,莫不自安。至贞观三年,关中丰熟,咸自归乡,竟无一人逃散。其得人心如此。(《贞观政要·政体第二》)

    到了贞观四年(630),“天下大稔,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那一年,李靖破突厥,唐王朝“东极于海,西至焉耆,南尽林邑,北抵大漠,皆为州县,凡东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一万九百一十八里”(《资治通鉴·唐纪九》)。所谓“唐朝的天空”,从广义上讲,以长安为中心,向东,江湖河海,向西,丝绸之路,既无边界,也无极限,因为这是一个高度开放,略无羁束的精神天空。你能想象得多么遥远,它就是那样的毫无止境;你能想象得多么辽阔,它就是那样的无边无沿。

    唐朝的天空(4)

    就在这一年,李靖凯旋回朝。据《新唐书》:“夷狄为中国患,尚矣。……唐兴,蛮夷更盛衰,尝与中国亢衡者有四:突厥、吐蕃、回鹘、云南是也。”曾经不可一世,曾经*得李渊俯首称臣的颉利可汗,由于李靖出奇兵,终于将其擒获。现在,这个最能带头作乱,最狡猾,也最卑鄙,最反复无常,也最能装孙子的,为唐之患久矣的颉利可汗,束手就擒,俯首降服,李世民等于祛除了一块心病。于是,在长安城的南门城楼上,搞了一次盛大的顺天门受降仪式。这位突厥族首领终于不得不承认李世民为天可汗。

    时为太上皇的李渊,很大程度上也是拍自己儿子的马P,连忙出面,在兴庆宫张罗了一个小型派对,赶这个热闹。“上皇闻擒颉利,叹曰:‘汉高祖困白登,不能报;今我子能灭突厥,吾托付得人,复何忧哉!’上皇召上与贵臣十馀人及诸王、妃、主置酒凌烟阁”。那时不兴开香槟庆祝,也不搞焰火晚会助兴,但李靖缴获的战利品中,肯定少不了产自中亚的葡萄酒。那时胡俗甚盛,街坊多酒肆,遍地皆醉人,宫廷也不例外,大家喝得醉意盎然的时候,晚会上出现了一个史官不经意写出来的细节,但仅这一点点精彩,却表现出来只有在唐朝的天空下才会有的精神状态:

    酒酣,上皇自弹琵琶,上起舞,公卿迭起为寿,逮夜而罢。(《资治通鉴·唐纪九》)

    宫廷舞会,在西方世界,是习以为常的。在东方,尤其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里,九五之尊的天子,庄严肃穆还来不及,哪有一国之主“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道理?因此,凌烟阁里的这场舞会,正是钱穆在《国史大纲》中所说“其君臣上下,共同望治,齐一努力之精神,实为中国史籍古今所鲜见”的最好写照。你也不能不服气在唐朝的天空下,这种在别的朝代少有的百无禁忌的强烈自信。

    200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匈牙利犹太裔小说家凯尔泰斯的《大屠杀作为一种文化》中,曾经引用乔治·桑塔亚纳(geoge santayana)的名言:“一个有活力的社会必须保有它的智慧,以及对其自身及自身条件的自我意识,并且能够不断地予以更新。”老实说,很难想象,我们中国的皇帝,从宋以后,直至清末,这一千年间,由赵匡胤数到爱新觉罗·溥仪为止,可曾有过一位,在大庭广众,即兴起舞?而且,还要跳一种高难动作的少数民族舞。因为李渊手里的琵琶,是胡人的乐器,那么李世民跳的舞蹈,也可能就是当时流行的“胡旋舞”。这一通狂舞,绝对是那个时期大唐帝国活力的最高体现。

    按《新唐书·礼乐志》,这种“舞者立毯上,旋转如风”的“胡旋舞”,节奏极火爆,情绪极热烈,动作极狂野,音乐极粗犷,是从西域流传到中土的舞蹈。白居易有一首诗《胡旋女》描写了一位女舞者的表演:“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可以想象李世民伸展双臂,在舞场上或旋或转,老爷子反弹琵琶,亦步亦趋,该给这个唐朝的天空,增加一抹多么鲜丽的亮色啊!

    于是,我对于这位自称“年十八便为经纶王业,北剪刘武周,西平薛举,东擒窦建德、王世充。二十四而天下定,二十九而居大位。四夷降伏,海内乂安”的李世民,钦服不已。就凭他以万乘之尊翩然起舞这一点,其豁达豪爽之中,浪漫风流之外,所表现出来的万物皆备于我的大手笔,大作为,大自信,大开放,应该是英国的汤因比、中国的鲁迅这样的大智慧者,才对盛唐的辉煌,格外刮目相看的。

    汤因比(arnold j。 toynbee;1889~1975)生前曾经预言:“21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

    若如此,我相信,那时中国的天空,将更灿烂。唐朝的声音

    唐朝的声音(1)

    李清照在她那篇最为直言无讳的批评文章《词论》开头,讲了一个唐朝歌者的故事,很精彩,很提气:

    开元天宝间,有李八郎者,能歌擅天下。时新及第进士开宴曲江,榜中一名士先召李,使易服,隐名姓,衣冠故敝,精神惨沮,与同之宴所,曰:“表弟愿与座末。”众皆不顾。既酒行乐作,歌者进。时曹元谦、念奴为冠,歌罢,众皆咨嗟称赏。名士忽指李曰:“请表弟歌。”众皆哂,或有怒者。及转喉发声,歌一曲,众皆泣下,罗拜曰:“此李八郎也。”

    李肇的《唐国史补》也有类似记载:

    李衮善歌,初于江外,而名动京师。崔昭入朝,密载而至。乃邀宾客,请第一部乐及京邑之名倡,以为盛会。绐言表弟,请登末座,令衮弊衣以出,合坐嗤笑。顷命酒,昭曰:“欲请表弟歌。”坐中又笑。及喉啭一发,乐人皆大惊曰:“此必李八郎也。”遂罗拜阶下。

    李清照的《词论》,所以从李八郎讲起,她是强调,诗和词,作为一门艺术,不仅仅是文学的,更是音乐的。对歌手而言,字正腔圆,可唱是第一诉求。必须朗朗上口,能够唱出来,方算合格。

    因此,词对声韵的考究,胜过对文义的推敲。那时,李清照二十出头年纪,才高气盛,说话不留馀地。对当代名家,甚至对欧阳修,对苏轼,也不怎么放在眼里。她说:“盖诗文分平侧,而歌词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在她眼中,这班大师的作品,虽然文义不错,但是音律不协,她调侃之曰:“则不可歌矣。”并放言:“词别是一家,知之者少。”这一句,把北宋词坛,统统否定。

    这小女子,实在够有勇气的。

    在宋代,词可唱,在唐代,诗也可唱。

    因为,那时的印刷术不发达,而诗人很多,诗的产量也很高。如果只是停留在文本上,依赖于书籍的传播,流通范围是相当有限的。而诗集的出版,可不是如今花几个钱,买个书号那样简单。印书是一种奢侈,一种高消费,寒酸文人筹措大笔资金,自费出书,谈何容易!因此,即使很有名气的诗人,也得靠这些男女歌者,咏他们的诗,唱他们的词,这才能家弦户诵,把自己推销出去。所以,唐代为中国音乐史、诗歌史上双双丰收的时期,也是歌唱家最吃香、最光彩,诗人最张扬,或者还可以说是最牛皮的时期。

    道理很简单,诗人推动着歌手这个行业的兴盛,歌手促进着诗词这门艺术的繁荣。唐朝的诗人,要买歌手的账,同样,唐朝的歌手,也很买诗人的账。歌手没有诗人的诗,出不了名,诗人没有歌手的唱,成不了名,他们是互相需求的关系。特别是有些歌手,专门唱某位诗人的诗,合作久了,那关系更密切,更亲近。例如——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杜甫《江南逢李龟年》)

    唱得凉州意外声,旧人唯数米嘉荣。近来时世轻先辈,好染髭须事后生。(刘禹锡《与歌者米嘉荣》)

    前诗中的李龟年,后诗中的米嘉荣,都是遐迩闻名的歌手,也是诗人的莫逆之交。而米嘉荣,更是从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以东的米国来长安献艺的洋歌手。由此想见,当时长安城里的东市、西市,类似三里屯的歌厅、迪厅、酒吧、ktv里,吃演艺饭的唐代“京漂一族”,不仅有中土人,还有西域人。在这样华夷杂处,中外合璧的声色世界之中,唐诗跳出书面文字的羁绊,是一门益之以声韵、旋律、伴奏、表情,边歌边舞,以声音为表现手段,既有读者,更有听众的艺术。

    唐玄宗李隆基,能写诗,更喜唱诗,凡搞文艺晚会,这是不能少了的节目。开元中叶,海内升平,某年某月,沉香亭畔,牡丹盛开,他兴致一来,便偕杨玉环作月夜之游。这位算得上中国最懂得人生享受的皇帝,一句话吩咐下去,烛光如炬,夜色如昼,那姹紫嫣红的花朵,那千娇百媚的美人,相互辉映,别有情趣。唐玄宗,陇西贵游子弟,非蠢Y之徒,颇懂得一些风雅。于是,把这场宫廷里的烛光派对,搞得极有诗情画意。这种场合,凑趣的诗人不可少,酬应的诗作不可少,如同药中的甘草,菜中的味精,是不可或缺的,于是文人就派上用场了:

    唐朝的声音(2)

    上曰:“赏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词为?”遂命龟年持金花笺,宣赐翰林学士李白,进《清平调》词三章。上命梨园弟子约略调抚丝竹,遂促龟年以歌。太真妃持玻璃七宝杯,酌西凉州葡萄酒,笑领意甚厚。上因调玉笛以倚曲,每曲遍将换,则迟其声以媚之。(李浚《松窗杂录》)

    那天,###事先喝得高了一点,轿子将其抬到宫内,“犹苦宿酲未解”,懵懵懂懂,不知所云。但到底是天才,援笔即成。尽管醉了,打着酒呃,写出来的诗,却能表达出那个时代的风采。《清平调》三首,现在读起来,仍是富丽堂皇的盛唐气象。

    大气,高昂,雍容,华彩,是唐朝声音的特色,也是那个时代精神的实质。

    每个时代,都有其相对应的声音表征,譬如,上世纪60年代,《大海航行靠舵手》,你会想起三面红旗,浩浩荡荡;譬如,70年代,《文化大革命就是好》,你就会想起革命狂飚,歇斯底里。所以,宋人李清照女士,很不满意宋词之不可歌,遂著《词论》以正视听。若以她的可歌性而论,当代文人所写的旧体诗词,就不敢恭维了。除了五言为五个字,七言为七个字,没出数学错误外,能如美国流行音乐rap,能如顺口溜、莲花落、快板书、三句半,合辙押韵,###不离十,可以说而唱之,也就谢天谢地了。

    因此,说唐,不能不说唐诗,而说诗,不能不说李白,而说李白,在他全部作品中,不能不说他这首饮酒歌: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李白《将进酒》)

    他的这首代表作,这首表现唐人风流的诗,也是他放纵不羁的性格之歌。必须交给一位出色的歌手,持卮而唱,淋漓尽致,声情并茂,酒酣耳热,方能唱出诗人的豪迈。而从“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到“岑夫子,丹邱生,将进酒,君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能唱得举座皆惊,心惕神励,抚髀击案,胸膺和鸣者,除了李清照《词论》里提到的那位念奴小姐,再无别人。

    这位唐朝最出色的金嗓子,五代王仁裕的《开元天宝遗事》也讲到了她:

    念奴者,有姿色,善歌唱,未尝一日离帝左右。每执板当席顾眄,帝谓妃子曰:“此女妖媚,眼色媚人,每啭声歌喉,则声出于朝霞之上,虽钟鼓笙竽嘈杂而莫能遏。”宫妓中帝之钟爱也。

    念奴,皇室歌舞团中的大牌歌星,李隆基的“钟爱”。一位歌手,在最高层那里,够这两个字的级别,非同小可,其御用性质,不言而喻。不过,她人美艺高,声色俱佳,人长得漂亮,歌唱得更漂亮,别看意大利的帕瓦罗蒂,能唱到高音c,也就是简谱两个点的“do”, 就让全世界的男高音敬服。而唐代的这位女高音,其音域之宽之高之广,估计那位巨无霸,也望尘莫及。据野史,有一次,玄宗驾幸灞桥,万民欢腾,声震天日。有近侍进言,若能念奴引吭高歌一曲,其声所至,四野屏息,则微风拂柳之音,河水流逝之声,陛下也会听闻。一试果然,证明其穿云裂石,金声玉振的歌喉,确非虚言,也难怪具有艺术秉赋的帝王,为之倾倒而“钟爱”了。

    此说或系夸张,但词牌之一《念奴娇》,因为“其调高亢”,为她所擅长,成为她的主打歌曲,遂以她名为名,口碑相传,直至今天,也是众所周知的。我也纳闷,那时没有作协、音协搞排行榜,搞金像奖,没有电台、电视台搞十大金曲、四大天王之类的评比,怎么她就能获得以个人名为歌曲名的光荣?显然,这中间有一位不容置疑的权威说了话,才拥此不朽声名。在唐开元年间,那唯一的谁也不敢反驳的人物,我想,该是有功夫赞扬一位小姐的眼睛,还有兴趣发表一番音乐评论的,日理万机的万乘之尊了。

    金口玉言,自然他说了算。

    唐玄宗干得出来。第一,他有这份艺术鉴赏力,不是抖小聪明,小机灵,玩小花活;第二,他也有这份风流,堂而皇之,不扭扭捏捏,光天化日,不遮遮掩掩,直截了当,不假模假势,敢作敢当,不矫情装蒜,半点不想隐讳对这个歌手的“钟爱”。

    唐朝的声音(3)

    这大概也就是唐朝的浪漫了。

    李隆基,不是好皇帝,但他真风流,很个性。唐以后的宋元明清诸朝,休说一国之主了,连稍稍有点权势,有点身份,有点级别的臣宰员吏、藩台府臬,也只敢偷偷风流,决不敢公开浪漫。两块“肃静”、“回避”的牌子,在前面开道,脸部肌R不硬不僵,也不对称啊!

    于是,凡官必摆谱,走路迈方步,有权必拿架,张嘴说官话。于是,不苟言笑,喜怒不形于色,不让人猜透他心里的想法,便是官员们的标准面孔。因此,说他是活着的尸首,可以;说他比尸首多口气,也可以。他们即使想将这个漂亮歌唱家搞到手,绝不可能像唐玄宗那样本色,那样潇洒,那样性情中人。“哇噻,这小妮子的一双媚眼,真能放电啊,让朕实在有点吃不消呢!”

    这一点,你得佩服李隆基,你得佩服唐朝出现的这种大气,你得佩服那整整一代人的张扬放肆的精神。据《旧唐书》,说这个玄宗——

    听政之暇,教太常乐工子弟三百人为丝竹之戏,音响齐发,有一声误,玄宗必觉而正之。号为皇帝弟子,又云梨园弟子,以置院近于禁苑之梨园。太常又有别教院 ,教供奉新曲。太常每凌晨,鼓笛乱发于太乐署。别教院廪食常千人,宫中居宜春院,玄宗又制新曲四十馀,又新制乐谱。每初年望夜,又御勤政楼,观灯作乐,贵臣戚里,借看楼观望。夜阑,太常乐府县散乐毕,即遣宫女于楼前缚架出眺,歌舞以娱之。若绳戏竿木,诡异巧妙,固无其比。

    唐代宫廷的礼仪乐队,共分十部,每部又分为坐位和立位,整个加在一起,足有数千名乐手。这时的玄宗,我觉得更像那个日本人小泽征尔,在指挥着一个世界上从未有过的最庞大的交响乐团。因此,李隆基恐怕是中国历史上最能玩闹,而且玩闹得绝对正点的皇帝了。唐朝的声音到开元达到峰巅,与他有着莫大的关系。如果说,李世民二十三年的贞观之治,只能算是一次盛大彩排的话,那么,在李隆基的统治下,二十九年的开元之治,才算是正式的演出。中国文化史上的名诗人,名画家,名歌手,名乐手,几乎都在开元年间联袂出现。西方历史上,也许只有15世纪的文艺复兴,差可比拟。

    应该看到,唐玄宗如此大排场,大铺张,除了雄厚国力的支持,承平岁月的逸乐外,就其个人而言,是与他沉溺声色,生性放荡,纵情恃性,不拘形迹的胡人血统分不开的。鲁迅说过,“唐代帝王,大有胡气”, 这胡气,还不仅仅是因为唐高祖李渊的从母,为隋文帝的独孤皇后,据此判断,李姓皇帝带有鲜卑或拓跋的尚未驯化的民族本性。有朝一日,挖开乾陵,查一查dna的话,匈奴、羯、羝、羌的基因,在李姓帝王的遗骸里,可能都混有一点的。

    因此,一方面,唐代与前朝,与后代采取了绝不相同的对外政策,张开怀抱,展阔胸襟,以海纳百川的气魄,去拥抱整个世界;一方面,中土的华夏正声,已不能适应丰富多彩的盛唐气象,需要新的音乐元素,需要新的旋律、节奏、声韵、调式,使唐朝的声音更闳大,更壮观,这也是势之所趋。于是,大肆扩张的胡风胡气,从未像唐朝这样,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地进入中土,其潮蜂涌而至,其势锐不可当,其变化不可遏止,其影响波澜壮阔。

    从《太平广记》卷二○四的《李謩》篇这一个极不起眼的小故事里,也能看出胡乐逐渐融入听觉主流时,新旧力量的碰撞,此消彼长的争斗,也是一个相持不下的过程。但是,旧日的风韵,不管你多么惋惜,终究是要淡出的,而时代的声音,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不请自来,登堂入室,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也是万事万物新陈代谢的必然。像李謩这样一位在教坊中,坐在首席位置上的笛手,也不得不在时风的感染下,在其特擅的笛子曲目中,注入新腔。一是潮流所至,二是饭碗所*,这位名笛手无法抱残守缺,誓不与时代同步,那是不可能的。

    有一次,在越州镜湖,也就是绍兴的鉴湖吧,众人泛舟于碧波万顷之上,喝花雕酒,吃茴香豆,听这位长安特邀而来的吹笛国手,独奏其拿手的《凉州》一曲。顿时,“昏噎齐开,水木森然,仿佛如有鬼神之来,坐客皆更赞咏之,以为钧天之乐不如也”。在座知音,击节赞叹,偏有一位老者,不发一言。李謩认为他看不起自己,又“作一曲,更加妙绝,无不赏骇”。但这位老人,仍旧只是微微一笑,不置一辞。李謩沉不住气了,“你这是瞧不起我呀,老先生,难道你是此中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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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的声音(4)

    独孤生乃徐曰:“公安知仆不会也?”坐客皆为李生改容谢之。独孤曰:“公试吹《凉州》。”至曲终,独孤生曰:“公亦甚能妙,然声调杂夷乐,得无有龟兹之侣乎?”李生大骇,起拜曰:“丈人神绝,某亦不自知,本师实龟兹之人也。”又曰:“第十三叠误入水调,足下知之否?”李生曰:“某顽蒙,实不觉。”独孤生乃取吹之。李生更有一笛,拂试以进。独孤视之曰:“此都不堪取,执者粗通耳。”乃换之,曰:“此至入破,必裂,得无吝惜否?”李生曰:“不敢。”遂吹,声发入云,四座震栗,李生蹙踖不敢动,至第十三叠,揭示谬误之处,敬服将拜。及入破,笛遂败裂,不复终曲。(《太平广记》卷二○四引《逸史》)

    这无疑是一次复古派的胜利,但故事的结局,却并非如此。

    明旦,李生并会客皆往候之,至则唯茅舍尚存,独孤生不见矣。越人知者皆访之,竟不知其所去。(同上)

    胜利者的子虚乌有,这种否定之否定的收场,颇有点调侃的味道。正如李清照《一剪梅》中“花自飘零水自流”句,古老的,垂暮的,完成了历史使命的,无论是人,是事,是物,或是一种精神,哪怕有再美好的愿望,该终结的,该衰朽的,或者该完蛋的,也总是要消失在天际的,那是一个不可逆的进程。

    所以,王之涣诗《凉州词》:“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这位笛子名家李謩,终于改用来自西域的羌笛。同样,杜牧诗《寄扬州韩判官》“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中只有夜深人静才能听到的D箫,也被改良的乐器“尺八”所代替。正如最近入选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古琴一样,中土的传统乐器,由于音量的局限,注定了逐步边缘化、雅玩化的式微末途。

    因此,魏晋时的嵇康,被判了死刑,上了法场,在千百名看热闹的市民围观下,抬来桌子,铺上台布,还要架上焦尾琴,弹一曲《广陵散》,绝对是后人的夸张之笔。古琴,只宜士大夫在书斋里写不出文章时,小姐在绣房里找不到对象时,文学大师在府上发现无人捧臭脚时,抚一曲《流水》,聊以Z慰。除非司马昭派电工给他接上电子音响,嵇康想在杀头前做闭幕秀,是做不成的。

    于是,长安城里,自关陇直至中原;宫廷上下,自君王直至百官,无不陶醉于来自西凉、龟兹、疏勒、高昌,甚至更为遥远的域外音乐,无不耽迷于富有表现力的羌笛、胡笳、觱篥、羯鼓等胡人乐器,这样,使得唐朝的声音,出现前所未有的生气。

    而在诸般乐器中,最强烈,最狂放,最亢激,最为玄宗所爱者,莫如羯鼓。

    玄宗性俊迈,不好琴。会听琴,正弄未毕,叱琴者曰:“待诏出!”谓内官曰:“速令花奴将羯鼓来,为我解秽。”(王谠《唐语林》卷四)

    羯鼓出外夷乐,以戎羯之鼓,故曰羯鼓。其声焦杀鸣烈,尤宜促曲急破,作戟杖连碎之声。又宜高楼台晚景,明月清风,凌空透远,极异众乐。(南卓《羯鼓录》)

    李龟年善羯鼓,玄宗问卿打多少杖。对曰:“臣打五十杖讫。”上曰:“汝殊未,我打却三竖柜也。”后数年,又闻打一竖柜,因赐一拂枚羯鼓卷。(《太平广记》卷二○五)

    一个皇帝,练他的羯鼓,打断的鼓槌装满了好几个柜子,其执着,其专注,其孜孜不倦,你不能不敬佩。人们也许可以指责他一千个不是,痛斥这个如此不务正业的帝王。但是,有一条,或许更为重要的,这种在羯鼓上的投入、专心,不管不顾地我行我素,他在精神上的无禁忌,他在心灵上的无拘束,他的个性自由,他的特立独行,他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他的做他想做的事情,他的找他想找的快乐,那种敢作敢为的丈夫气慨,可不是所有中国人都能具有的。他用他的鼓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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