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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千年泪 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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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看千秋(《千年泪》修改版)

    作者:金面佛

    未知来电

    我爱的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比肥皂剧更烂的戏码。上演到自己身上时,疼痛却一点儿也没因情节老套缺乏噱头而减轻。恍若失去的难过虽不至于撕心裂肺,收到喜帖的瞬间,面容惨淡但也还是无法避免。本以为早已放下,看到大红的底色上那个熟悉的名字时,心底却仿佛有碎玻璃片深深地碾过,空气突然变得稀薄;鲜红的请贴上烫金的“喜”字灼伤了我的眼睛。

    我可不可以不勇敢?不勇敢地用他的幸福来凸显我的支离破碎?

    当然可以。

    于是落荒而逃。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大度到可以微笑着祝福背叛自己的旧爱永远幸福的女人。我害怕自己会在婚宴上喝得酊聍大醉,再酒后失控、抓着他的领口哭着问“为什么?为什么”,在他面前丧失最后的自尊;更害怕一年未见的大学同学会混淆新娘,让正主儿难堪。瞧,我多善良的一好孩子,都被伤得体无完肤了,还不忘维护前男友的颜面。为自己鼓掌鞠躬落幕,趁着暑假,我往西藏去也。

    丢下二百块的红包托朋友届时转交给那对璧人。开始还有点怕两张纸币拿不出手,转念一想我酒没喝他一杯、菜没吃他一口,能出份财礼已经是够仁至义尽的了。想想我一个月的研究生补贴才多点啊。反正他林墨轩少爷不缺我这点钱。

    在旅行社交完钱,几乎让我私蓄殆尽。摸着鼻子苦笑,难怪我不爱出门,旅行真的是有钱人的专利,对吾等无产阶级而言,实在是件奢侈品。跟团出发,赶上了刚开的青藏铁路的头班车,真是不胜荣幸。

    日光城的阳光灿烂的名符其实。站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头昏目眩得几欲晕倒。虽然早早做好了预防高原反应的准备,到了目的地才发现高估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吃了几颗据说是特效药的小黑丸,头还是昏昏沉沉的。只好留在旅馆里休息。同房间的人已经散尽,剩下我百无聊赖的窝在床上半睡半醒的打盹。早饭进肚没多久就叫嚣着原路返回,胃里窝心似的难受。茶水有股酸涩的怪味儿,喝的我肠胃更加不舒服。

    不要啊!我呻吟,我该不会因为强烈的高原反应而客死异乡吧。有没有充足的卖点,够不够上头版头条?我虚弱地冲发黄的墙壁微笑,自作孽不可活,独自一人默不作声来西藏果然立刻遭了现世报。如果母亲知道我的际遇会怎么做怎么想?我不知道。因为她对我的事情通常都一无所知。我不需要安慰,我也不需要同情,我只要安静,绝对的安静.

    毕竟,被男友甩了不是什么普天同庆的喜事。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难堪,即使是自己血缘关系最近的亲人也不例外。

    我不习惯向别人倾诉自己的痛苦。如果倾听者不关心你,倾诉只是一种讨嫌的聒噪;如果倾听者对你疼惜入骨,你的痛苦便会成为强加在他(她)身上的负担,陪着你难过却不能减轻你的痛苦,这实在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罪过。

    楼下不时传来一阵阵的嬉闹声,夹杂着婴孩的啼哭声,搞的我头痛的更加厉害。觉是坚决睡不成了。我心烦意乱地在巴掌大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希望能够借以安神。结果越走越浮躁,心里干渴的要命,小小的房间似乎要把我*疯了。

    低声咒骂了自己一声,明明是来拉萨散心,结果却成了更加窝心。这旅游叫闹的。整一超烦。

    留了张字条——我可不想导游为找我而闹的J飞狗跳的,我拎起随身携带的包包,走上了街头。不愧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城市,街上热闹非凡。据说这里还只是城乡结合区,要是到了市中心,就能看见真正意义上的人头攒动。不过光这儿,就已经大有热闹可瞧了。摆摊卖货的本地人,观赏买东西的游客,各色新奇古拙的玩意;热烘烘的气氛让我心底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暖暖的氤氲。

    游人往来,纷错如织。走在热闹的街头,那些不相干的人的快乐也能让我觉得很温暖,虽然快乐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

    不时有商贩向我兜售各种小商品,甚至还有一个彪悍的藏人竭力向我推销据说是削铁段金的藏刀,因为我“很有英气”。实在是盛情难却,我只好收下了一把半卖半送的小藏刀。临摊卖藏服的大婶立刻撺掇我买下一套鲜艳的藏装来配这把藏刀。我的笑脸顷刻垮台,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送孙子原来是为了卖爷爷。不过,藏服确实很漂亮,砍了一番价后我买下了一套别致的藏服。人生苦短,难得有自己中意的事物,既然碰到,又在我经济承受范围之内,自然要收为己有。

    换上新买的藏服,配上镶银的小藏刀。精神头好些了,虽然阵阵尖锐的刺痛不时袭击我的脑神经,搞得我眼前一黑一黑的。不过心里那种涩涩的阻滞倒散了大半,脚步自然也轻快起来了。搭上去布达拉宫的车,车窗外的景物飞快地向后退去,那些流动的画面组成了不知内容的电影,意识流的连最著名的欧洲艺术大师都自愧不如。随着熙熙攘攘的游人,走进门去。布达拉宫比我想象中的更为雄伟,拉萨的天空湛蓝的仿佛最眩目的水晶,纯粹而美丽如梦。最美的天空下的红墙,典雅得让我眼角湿润。

    我记得于光中老先生曾在一篇散文里说当我们遇到极致的美景时,感动就变成了唯一的情绪。

    跟在别的团队后面,我静静地欣赏着那些在风雨中飘摇了千年的建筑。时间的沉积是生命最好的证明。布达拉宫是一座融宫殿、寺宇和灵塔于一体、规模浩大的宫堡式建筑。居中的红宫,横贯两翼的白宫,皆是精美绝伦的艺术瑰宝。红宫有历代达赖喇嘛的灵塔和各类佛堂及经堂。专职的解说人员向我们介绍眼前的所见,肃穆庄严的气氛让原本唧唧喳喳的游人也渐渐安静下来。

    从玛布日山的东山脚沿着之字形的石阶拾级而上,一大群人来到了彭措多大门。天气突然沉闷起来,我的心情也随之烦躁。不愿再听导游喋喋不休的解说。我独自向东平台…德阳厦走去,过去每逢喜庆节日,总要在那儿举行跳神和歌舞表演。现在恐怕没这种眼福了。幽暗弯曲的走廊长长的向前曼延,仿佛永远也没有尽头。

    没有尽头!我忽然意识到有点不对,身旁的游客似乎变成了漂洗过的图片。我努力睁大眼睛,想看真切一点。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跳动的屏幕却没有显示任何号码。我迟疑地握着小巧的移动电话,心头迷惑,会是谁呢?谁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要不要接听?在西藏我的卡可是长途加漫游。没等我想清前因后果,手仿佛已经有点不耐烦了,大拇指下意识地按了绿色的接听键,然而电话那头只有令人窒息的安静,绝对的安静。

    头痛欲裂,一道白光后我眼前一黑,好象跌倒到地上了。仿佛有轰轰的雷声,下雨了吧,这是我脑海中最后闪过的念头。

    眼前的黑雾渐渐消散,脑子里旋昏的感觉也一去而空,眼睛重新恢复清明。好象睡了很久,雨已经停了,清爽怡人的空气中混合着青草的淡淡芬芳,微微刺激着我的鼻黏膜。我习惯性地揉揉额头,眼前的景物让我讶然。我不是在通往东平台…德阳厦的走廊上晕倒的吗,怎么会躺在草地上?下意识地看看握在掌心的手机,奇怪!通话记录中根本就没有未知来电。简直跟做梦一样。最近心神恍惚的厉害,大概是出现了幻觉。我苦笑着摇摇头,把心头的疑惑暂时抛诸脑后,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回旅社的路。

    布达拉宫早已在视觉范围之外,周围除了一望无际的草原,就只剩下偶尔飞过的不知名的鸟。地上湿漉漉的,草叶上还沾着水珠,润得我衣服也湿了大半。我皱着眉头,无可奈何地从地上站起来,用面纸揩干净手。定定神,开始翻看手记里的电话簿,寻找可以求助的对象,未果。我自嘲的勾了勾嘴角,依赖惯别人的人果然容易摔的比较惨。举目四望,碧草青青,找棵树观察数皮粗糙程度以辨南北是没可能的了;抬头看天,夏日的万丈光芒下,北斗七星或许可以看见我,但我绝对看不到它。

    缺乏独自旅行经历的我想了半天,终于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先找到人再说。手机根本没信号,连拨sos都没有反应,我豁出去打110向警察叔叔求救的勇气白凝聚了。命苦不能怪政府,点背不能怪社会。我认命的看着自己的两条小短腿叹气。以前坐车经过时只是觉得草原好大好美,一望无垠的绿色清爽宜人。可现在……

    这个“一望无垠”,我真的很想哭。据手机上时间显示我已经走了近三个小时,可眼前仍然是一成不变的牧草,幸好今天为出行方便穿了双旅游鞋,要是那双尖头小高跟,我的脚还不得断了。但照这架势走下去,就算我脚走到抽筋也找不到能帮我的人。双腿灌了铅般沉重不堪,已经走了太久,每一次落地,疲乏的脚都像是走在刀刃上一样痛苦。头上密匝匝地虚汗连连,残酷地挥发着我残存的体力。有多久没有这样徒步旅行过了?上次还是和轩在清境挪威森林里徜徉,淡雅的百合花香似乎到现在还萦绕于鼻端。日出而林菲开,薄薄的晨曦沾着露水的沁凉。

    我用力甩甩头,司嘉洛,长点志气,独自一人,你不也可以旅行吗?你现在不正站在世界屋脊上,欣赏这美丽的风光吗?。

    你看,草原上的天空澄澈碧蓝,朵朵白云不仅没有破坏这几近完美的蓝色,反而趁得它更加透明如水晶。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底下马儿跑。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在青草之中,是厚绒毯的纹理。草原上有几个面积不大的湖泊,湖水清澈,印着蓝天白云,恍若远离尘嚣。

    良辰美景,赏心乐事,有什么好难过的。我的心忽然沉静下来,步履也轻松了许多,无论这种轻松是否刻意而为。为了证明我心情愉悦,我甚至哼起歌来,阳光太强烈了,所以我的眼睛很酸涩。

    马匹的嘶鸣声把我从恍惚中拉回现实世界,我的精神为之一振。一个身形高大的骑手正在极力控制一匹烈性的马匹,后面跟着一队骑手大声叫嚷着什么。我还来不及赞叹宝马神骏,骑手潇洒,那匹马就失控了,直直朝我冲过来,然后清醒了不到四个小时的我再一次晕了过去。

    靠,这叫什么世道,四条腿的畜生就可以欺负我两条腿的人。我在眼前完全漆黑的前一秒钟忿忿的发誓,我一定要向这个纵马行凶的家伙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只道撞到墙

    睁开眼,我茫然的打量四周,运气不错,我躺在干净的卧榻而不是泥泞的草地上。我勉强支撑起身子,帐篷内的布置一览无遗。保持着原始风格的矮小桌子上的花瓶里,桑格花开的热烈;花瓶的造型古朴而别致,这样的花纹和烧制手法我从前还只是在博物馆里见到的。地上铺着厚厚的纯手工编织的羊毛毡毯,花纹繁复精致。我忍不住啧啧赞叹,光这两样,得花费多少银子;所谓反璞归真也得靠雄厚的经济实力支撑。我下意识的想打个电话报平安,手机握在掌心却忽然不知道该按下谁的号码好。有谁会关心我的平安与否,我苦涩的摇头,手机屏幕上善解人意的显示出信号为零,直接为我搭好了下来的台阶。

    芙蓉满月般的美丽面庞在门口怯怯的露出半张,看见我醒了,豆蔻年华的藏族女孩低着头走进来,放下一碗热气腾腾的汤药。

    “谢谢你救了我。”我点头示意。年轻的女孩子只是微笑,指了指药碗,然后撩开帘子走了出去。

    我疑惑的摇头,看看药碗,实在没什么勇气去尝试神奇的藏药。

    “你醒了,感觉好点了吗?”

    仿佛有无数洁白的鸽子从我眼前扑楞楞飞过,阿波罗的万丈光芒从层层的羽翼中透S出来。满室的光辉里,似曾相识的眉眼若隐若现,带着关切的微笑。他周身眩目的金色如温暖的春风,熏的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谢谢,我已经好些了。”我收敛心神,轻轻的点头。一开口,沙哑的嗓音把自己都吓了一跳。吃惊之下摸摸头,温度着实不低。

    “你发了高烧,已经昏睡了三天。来,把药喝下。”来人笑容温润如玉,端起药碗道,“虽然有些苦,忍一忍就好了。”

    “你说什么?!我已经昏迷了三天!”我目瞪口呆。完了完了完了,我报的是西藏三日游,现在旅行团恐怕早就回去了。我可怜的荷包,又得大出血自己买车票。

    “别担心,我为你把过脉,并无多少大碍,细心调理几日便可安好。”善良的救命恩人不清楚我心中的小九九,温和地宽慰我,“那匹马被及时拉住了,姑娘你只是受了点惊吓。”

    “谢谢你这几天的照顾。”我微笑着点头,“既然已经没事,那我就不再叨扰您了。我想我还是早点回家的好。”三天,那么林墨轩的婚礼也应该早已华美落幕,我没理由继续浪费钱在千里之外当鸵鸟。

    “你还没有完全康复,多留几天,把身体调理好再走也不迟。到时候,我们再让人送你回去。”

    “那麻烦你了。”我脱口而出的话让自己愕然,旋即有些默然的惆怅,也许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回去面对。那么好吧,就再给自己一点时间,再长也长不过六年的时光。想了想,我又问:“附近有没有电话,我想给家人报个平安。”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母亲应当还是关心你的,只是她太忙太累,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留意她敏感又淡漠的女儿。

    “电话?”

    “对啊,不好意思,这里手机完全没有信号,只好麻烦你了。要有电脑也成,应该可以上网吧,我只需要发一封email。”

    他神色古怪的盯了我半晌,在我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沾了碎草屑或是泥土的时候,他忽然叹气道:“看样子,你的情况比我想象中的严重。已经口发呓语了。来,喝药,然后好好休息……”

    “我不喝,谁神经不正常了?”我不悦,笑容也无法继续伪装下去,“我的精神状况很好。——不正常的人是你吧,穿的这么奇怪。”话说到现在,我才注意到他穿着月白色的长袍,头发还盘成了发髻,搞得跟个古人一样。他们不会是在拍古装剧吧。拜托,拍戏也不能太瞎掰,这儿是西藏,起码应该穿藏服。心到嘴到,我说出了心头的猜疑。

    长袍帅哥看我的眼神仿佛在看et,“古装剧?你都在说些什么?”

    不承认!他们肯定是在做棕艺节目,这应该是整蛊环节。

    “拜托,大哥,你别玩我了。我都已经生病了,没精力陪你们做综艺节目。”上电视我当然不反对,可当着那么多观众的面被人耍我就不乐意了,我不是艺人,不需要为了搏曝光率而把自己搞的像白痴一样。这位是谁?新鲜出炉的好男儿吗。俊美优雅的外貌,沉静如水的气质,应该具有走红的潜质。

    “病的不轻。说话伤神,你还是休息吧。从你口音推断你应该是中土南方人氏。西秦不太适合你这么文弱的江南女子生活。”

    西芹?我还百合呢。

    “你还好吧?21世纪你还能使用通用名词哩。”什么中土,要不要再来一个大唐?很好玩吗,我头都快炸了。

    “21是J?”他挑着眉头,疑惑地对他的同伴说了句什么,转头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丝怜悯,“你还是好好休息把。等到神智清醒后,我们再送你回去。”

    “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只不过是高原反应加上喝多了酒而已。麻烦你们送我去市中心,剩下的事情我可以自己搞定。”我客气而生疏地淡淡开口。帐门是遮住的,周围没有摄影机,那么不是在做综艺节目。至于他和他的同伴为什么看起来装扮这么奇怪,也许是恶作剧,也许是受古装剧荼毒过深,反正不是我有闲神关心的问题。

    结果他根本就没继续搭理我,深深看了我一眼后,就转身离开了。

    “喂——你别走啊。”我急了,跌跌撞撞地从塌上爬起来追出去,不想撞上了一人高马大的藏服男子,可怜我本来就脚软,加上我撞的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铁柱,晃荡一下,我就硬生生地跌坐到地上了,疼的我龇牙咧嘴。

    “你这样,不去做摔交运动员实在是可惜了。”我倒抽着凉气,勉力在罪魁祸首的帮助下站起身来。罪犯呐,罪犯!男人长成这样绝对是罪过。这么一张个性分明的脸偏偏丝毫不给人任何粗鲁无礼的印象,幽蓝深邃的眼睛如同广袤的夜幕,闪烁着点点繁星。宽宽的下颌印证着主人坚毅的性格,上面有短短的微青的胡茬,一小圈,淡淡的,就好象唐诗里刚冒出芽的春草,草色遥看近却无。这个高原上的男人就是生的好,比一般东方人面孔深刻,又比西方人来的柔和。

    宾果,这个男人同胡狼一样,是草原上的特产。

    “姑娘也懂摔交?”胡狼的眉毛微微上挑,古今中外的男人表示疑惑的反应出奇的一致。

    “好哎!”我开心地拍了记手,看他一身藏服站在旁边一语不发,刚开始时,我还以为他不会说普通话。

    “他不说你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相识就是有缘,帮帮忙,告诉我市中心怎么走?乘哪路公交车最快?或者打的也行,起步价是多少,远不远,哎呀,算了,还是乘公交呢。……“

    “姑娘!”他终于忍不住打断了我的话,“本王实在不知你口中的‘始终心’是个什么地方,但是就小王所知,西秦没有这个地名。也许是你的家乡?你好好想想……”

    “想什么想!”我嗖的火起,“不要告诉我你挺大的一个人连市中心都听不懂!!!拉萨终究知道吧,送我去那里就行了,真是的,你到底是不是西藏人,就跟天外来客似的。”

    “我不是西藏人,我是西秦人。”胡狼一本正经地纠正我。

    唱戏唱全出,这么有娱乐精神的人还真不多见。

    我怒极反笑,凉凉地白了他一眼,还本王!穿上龙袍就真当自己是太子啦!

    “这位兄台,敢问今夕是何年?”我双手横抱胸前,凉凉地斜睨他,拜托!晚生了几个世纪就不要随便玩朱三太子的把戏。

    “西秦77年,也就是你们的中土56年。”难得藏袍男好性子,竟似对我言辞间的嘲讽毫不芥蒂,大有作戏到底的架势。

    黑线,几欲暴走,我自认性情温吞与人为善(至少看上去如此),此刻也禁不住有想破口大骂的冲动;tnnd,还真把无聊当幽默。我冷淡地乜了他一眼,缓慢而平稳地站起身来——不能再犯突然直立导致脑部血Y回流不及而头昏目眩的错误。

    条条大道通罗马,我还不信我找不出个正常人来。

    “等等。”

    “什么事。”我没好脸色,人长得帅顶个p用,脑子不好使,基努•里维斯也白搭。

    “你……”他盯了我半晌,看得我浑身不自在,突然他饶有趣味地将目光聚焦到我的脚上,“你的鞋子……蛮特别的。”

    我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我脚上穿的明明是最普通的白色旅游鞋!跟脑电波不在同一频率的人实在是无法沟通。我认命地朝帐篷顶翻白眼,却不小心捕捉到了他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顿时了然。

    哼!男人。

    故意凑近他,踮起脚尖,挥手示意他侧弯身子,呃~不得不承认跟个子高自己太多的人咬耳朵还挺麻烦,好容易嘴巴快碰上他耳廓,一字一顿:“想泡我,拜托换个好点的搭讪方式。”眯着眼睛打量一脸茫然的男人,啧啧,真是可惜了,这么不入流,生生浪费了一副好皮相。

    自称是王爷的男人默然,面肌疑似痉挛地抽搐了几下,却终是不再开口。

    主人不发话,我也不好抬腿就走,只能大眼瞪小眼的干耗——具体点讲是他一直若有所思地望着我,我则百无聊赖地盯着毡顶发呆。这样的古怪造型一直维持到先前那名藏族少女的到来,这应当是他的妹妹吧。我的猜想刚成型,美丽的姑娘就刷的跪下去,以一种……卑微……对,就是这个形容词……的姿态恭敬地聆听男子的话。

    我愕然,投向男子的目光里增添了一丝惊异。他应当是在吩咐少女做什么,简短而详尽的命令;他的声音并不高,语气也谈不上严厉,却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尊贵得浑然天成。少女的谦卑和男子的威严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我几乎以为是在欣赏一出古代宫廷戏。

    我被脑海中闪过的念头骇了一跳,旋即哂然,都什么年代了,西藏已解放半个多世纪,哪来的王爷和侍女。

    “姑娘,前几天小王驯服新得的一匹野马时,不小心冲撞到姑娘,令姑娘受惊了。小王对此非常愧疚。今后姑娘就暂且委屈住在舍下先调理好身子再说,有什么需求就尽管跟本王提,不必客气,你的起居就由卓玛照应。”循着他的手指,少女恭恭敬敬地朝我磕了个头,惊得我目瞪口呆,搞什么,跪式服务很流行吗?会折福的。

    “府上奴婢太苯,不会说中土话,”他歉意地对我微笑,“不周之处,还请姑娘多多见谅。”

    已然石化的我只能呆呆地点点头,忘了跟他商讨精神损失费的事,眼睁睁的目送他离开。回头目光撞上低眉顺眼站在一旁却依旧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怯怯地打量我的少女,眼神交汇处,我习惯性地微笑,她却扑通一声跪下来,咚咚地直磕头,几时见过这等仗势,慌得我连忙用手去拉她,地上铺的毯子虽厚,磕上去还是会痛的。她却怎么也不肯起来,一下下叩得更加用力,连我这个自诩生性凉薄同情心缺缺的人都看的于心不忍,却也无可奈何,只好竖起食指摇摇手,示意朽木不可雕也;有人非得作践自己,我有什么办法。

    结果她会错意,以为一根手指就是一百,真咚咚地叩满一百个响头才罢休。我的天,幸好她没理解成一千或是一万。

    桌子上的药已经凉了,我冷冷地扫了眼,趁旁边没人注意,偷偷地倒掉。谁知道这些奇奇怪怪的人会给我吃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晚饭看上去倒是很正常,香气四溢的糍粑和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我想了想,被迷晕总比被饿晕强,抓了几个糍粑就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年轻慎微的少女卓玛看我吃得香甜,脸上露出了开心的微笑。我对她点点头,不管她到底是不是真听不懂,轻声道:“谢谢你,我不是坏人,你不要再给我磕头了。”可怜的姑娘茫然不知所措地看我,明亮的眼睛里滟着盈盈的水光。我立刻头皮一阵酥麻,匆匆往嘴里塞了几个糍粑就逃似的跑出帐外。

    斜阳懒懒的赖在半山腰,落日的橙色晕染了草原上奔跑追逐的人群。他们居然踢足球。旁边站着那个白袍帅哥,正关注着场上的战局。看见我,他微微一笑,点点头,目光继续落在奔跑追逐着的众人身上。我点头回礼,注意力同样转移到场上。其中一队以胡狼为首,其他人都争着给他喂球,他也算不负众望,组织了好几次有声有色进攻,可惜每每到最后关头功亏一篑。场上的球员跑动积极,人人拼抢凶狠,个个脚法娴熟。谁说13亿中国人找不出11个踢球的人,高手在民间。我看着全神贯注,注意力全心投入脚下的球身上的胡狼,不由得有些刮目,看来他还真是个不小的官。蓝天,白云,远离尘嚣的宁静;碧茵,足球,挥汗如雨的奔跑。他们的球门很简陋,足球同样是手工制品,然而这种追逐却带着发自内心的热情。

    在天然的足球场上,认真的奔跑踢球,享受足球这项运动带给我们的快乐和感动。

    韩日世界杯的vip贵宾席上,林墨轩附在耳边,轻声说。

    何德何能,不懂得越位和带球过人的区别我,居然可以亲临赛场,目睹了中国队尽吞九蛋,铩羽而归全过程。

    不过是因为有他,因为有他。我甩甩头,想把这如影随行的Y霾甩开,习惯性想起真是个不好的习惯。

    中场休息,两队人马分散开,其中一队围着胡狼,后者低声吩咐着什么;另一对笑着互相推攘着向白袍帅哥走来,想不到他竟然是他们的教练,真是人不可貌相。比起前面一队,白袍帅哥这一组氛围明显轻松平和,大家倾听着教练的指示,不时C上几句。几分钟以后,除了笑容和煦帅哥外,其余人重新回到场上。

    “药吃了没有?烧有没有退下?”他一面看着场上,一面分神问我。夕阳的余辉打在他脸上,让他的面部轮廓有些模糊,记忆中另一张关切温和的面孔若隐若现。

    大学新鲜人司嘉洛漫步校园的第一天就被校学生会主席的一记倒挂金钩送进了医院。从此以后开始了一段轰轰烈烈的现代灰姑娘的童话剧目,五年后悄然无声的落幕。这个世间可以容纳的童话是白雪公主与王子,而不是灰姑娘的午夜奇缘。

    “加油加油!胡……王爷加油!e on!进球进球!”我忽然朝场上大喊。胡狼循声向我看来,我立刻比划了一个加油手势,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他愣了一下,也对我点头微笑,脚下丝毫不含糊,直接带球过了两个人。

    “go; go; gol!! ale; ale; ale,h-e-r-o,加油加油加油。”我大声叫着,硬生生的把心中的酸楚压制下去。旁边的白袍帅哥你惊讶什么,谁叫你说我脑子不正常,本姑娘小心眼,记着愁哩!

    胡狼脚下的球应声入网。

    噢也!这叫什么,足球乘着歌声的翅膀飞翔。为我的比喻鼓掌,我多有想象力啊。我大声的笑,然后假装被自己的笑声呛到,用力咳嗽,眼底的氤氲被剧烈的咳嗽震的烟消云散。

    “姑娘也懂得蹴鞠?”胡狼从身旁的跟班手里接过一碗水递给我,他额头冒着腾腾白雾。我老实不客气的接过来喝下去,水可真清甜。

    “我知道的是足球,不叫蹴鞠。”我凉凉的白了他一眼,没事拽什么文言文。还蹴鞠呢,我就不信,没有电脑字典在手边,你会写这两个字。

    “足球?”

    “对,用脚踢得不叫足球叫什么?”我没好气,足球正好滚到我面前,我随便一脚飞过去,球成一道弧线落入网内。

    “想不到中土的女孩子居然也会这么剧烈的运动。”胡狼的夸奖叫我哭笑不得。什么叫中土的女孩子会这么剧烈的运动,拜托他大哥,别的不说,体育事业上,咱中国的女性撑起的何止是半边天。

    “这个小case,中学时还考排球篮球什么的,幸好上大学以后我修了跆拳道,不过也就是应付考试的水平。”

    “你说什么?排球,跆拳道?那是什么东西?”胡狼脸上疑惑看上去像真的一样。

    “别逗了,雅典奥运会上中国女排夺冠的时候,全国都沸腾了。别告诉我你归隐山田,与世隔绝。”我笑着伸手拍他的肩膀,够不着,只能沦落为打他的胳膊。

    “¥%……%&……%”他的小弟恶狠狠的跳出来,对着我张牙舞爪,有一个人甚至把腿上的藏刀都拔出来了。呃~藏族男人随身佩刀的习俗真具有妨碍社会安定和谐的危险系数。

    “¥……%&”胡狼厉声斥责,手下人全都退了下去。

    “不好意思,下人鲁莽,唐突了姑娘。”胡狼歉意的对我点头,笑道,“不过姑娘倒是镇静的很,丝毫不变色。”

    “我是被吓懵了,根本来不及变色。”我抚了抚胸口,笑道。

    “对了,姑娘,你刚才唱的是什么?中土的民歌?商兄,你有没有听过。”

    “没有。”白袍帅哥摇摇头,“我也是第一次听到。”

    我简直连白眼都懒得翻了,这么冷的笑话,难怪帐蓬里没有装空调。

    “《生命之杯》,98年法国世界杯。”我懒懒的开口,“拜托二位玉树临风貌比潘安的帅哥,你们的笑话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两个人对视一眼,投向我的目光充满了含蓄的怜悯和同情。

    “天已经快黑了,你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多调理一段时间也许就会好起来。”白袍帅哥温和的劝说,可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气让我蓦的火起。

    “好起来?什么好起来。你是不是还认定我脑子有问题。”我怒吼道,“你们无不无聊,为什么非要捉弄我。我要回家,马上就回家。”

    “别激动,姑娘,你身体还没完全好。”白袍企图安抚我,旁边的胡狼开口想说什么,被他用眼神制止。

    “回家的事,还是等姑娘身子好了以后再说。”

    “你们这是非法禁锢,我要报警。”我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狠狠撂下一句根本就没有任何威慑力的话,气冲冲的回帐篷。

    我苏醒后的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总计遇见一美女两俊男,可惜脑子都不太好使。

    手机依旧是屏幕一片漆黑,我没带充电器也没找着电源。我没找到电话,根本就没办法报警。想来胡狼就是在这一点上有恃无恐,也不限制我人生自由。可惜我走断了腿也没找到可以脱身的途径。

    想不到在这个时代还有这般的世外桃源,一点现代文明入侵的痕迹也没有;居然还点着那种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油脂灯!我也就叹为观止了,都可以送进历史博物馆当文物了,不是这个地方着实欠发达就是有人刻意而为之,由我居住的环境推断主人也穷不到哪去,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起人参雪莲招待不相识的路人甲的。看到这里,我隐约有些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人工营造的世外桃源,估计过不了几年又是一处旅游胜地。说来说去都是钱闹的,人啊人,甚至不惜作弄我这个无辜的过客;其实有必要吗,大家心知肚明,所谓遗风不过是广告词上吸引游客的噱头。

    眼球经济时代,谁会真的当真,图的不过是个新鲜。

    我以为我已经解释清楚了我奇怪的际遇,可是接下来的所见所闻让我原先的笃定一点点的动摇。姑且不谈众人对我事无巨细的照顾:白袍帅哥(他自称是大夫,注意,是大夫不是医生)隔三差五就来给我检查一次(用的是最传统的望闻听切,连听诊器也没有),美女卓玛一步不离的贴身伺候,几乎让我产生我就是传说中的千金小姐的错觉。如果真的是像我最初设想的那样,他们只是怕我出去乱说断了未来的财路,那么完全可以敲昏我丢到草原上听天由命,就算为人所救我又知无不言,世人也会当我跌坏了脑子滋生幻觉以致满口胡言;实在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地浪费人力物力和才力,我学过药理,知道那些人参雪莲的货真价实。真正让我满心疑窦的是军队,士气昂扬纪律严明让人无法误认为是土匪之流的军队。我没有扯到将他们与东突联想到一起,因为他们用的都是冷兵器,而且他们若真是恐怖分子,我估计早就连骨头渣也不剩了。

    难道不正常的人只有我而已?哦,天!假作真时真亦假。

    崩溃。

    我开始求助于书,既然我无法从仅有的两个会说和我同样的语言的人嘴里获悉我想要的答案,那么我亲自去寻找。

    厚厚的史书重重地砸到了我的脚上,耳边嗡嗡的乱响,怎么可能,春秋战国后明明是秦朝,赢正一统六国的史实连理工科的学生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怎么会是子虚乌有的西秦和中土;架空时空捏造历史来增加卖点的解释牵强的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置身疯人院还是来到了异度空间?

    我的希波克拉底,谁来救救我。

    夜无眠。

    不如归去

    老实说,我并不反对穿越,也许我潜意识里就有穿越的欲望。这个世界冷冷清清,孤孤单单的,始终只有我一个。

    刚上大学的那会儿,受小说刺激的。我几乎是处心积虑的想穿越。

    很多人是在电梯里穿越的,所以尽管我们班的自习教室在三楼,我还是愿意坐电梯到四楼,再跑到三楼。上完课后又不辞辛苦的上四楼乘电梯(校方比较小气,四楼以上才能用电梯。)

    结果,我如愿以尝的遇到了电梯故障,在里面闷了整整一个下午,在几近窒息的边缘,电梯门打开了,站在门外的男人英俊的有如太阳神。可惜是个短发、脚登黑皮鞋的消防队员。

    以后我再也不敢乘电梯。就算是去图书馆顶楼也一步步的爬楼梯。美名其曰:减肥。

    后来为什么放弃了穿越的念头。

    因为有一个人出现在我身旁,让我以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孤单。

    以为始终是以为啊。

    我无所谓的笑了笑。

    卓玛给我找来的大铜镜安静的立在榻旁。我站起身,走过去,镜中的女子同样同样笑容淡漠。我静静地观察铜镜中印出的身影。

    没错,我还是我,无论是灵魂还是R体。腰腹间的的红痣,左臂上月牙形的胎记,清晰的映现在微微反光的铜镜上;手腕上烟光紫的珠子下是浅白色的疤痕。我无意识的抱着胳膊打量镜中的脸庞,神色跟面容一样平淡。半眯的眼睛不动声色的注视着前方,仿佛看清了一切,又好像什么也没看。淡漠的眸子中没有任何讶然的神色,似乎这一切是理所当然全在她的意料之中。这些天的调理休息让镜中人看起来气色颇为清爽;窝在帐篷里这么久,晒黑的肤

    色也已经恢复了大半,领口间黑白分明的界线模糊近似无。

    不错,真的穿越了,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实体穿,连借尸还魂也省略了。想不到西藏三日游还附赠古代观光的门票。说起来老天爷真不厚道,虽然满足了我少女时代的梦想而且怕我一高中学理大学学医的非才女历史过于够呛,非常善解人意的把历史顺便给架空了;可在处理穿越方式这一点上,他未免敷衍的我紧。

    人家穿越都是在一张温暖奢华的大床上醒过来,顶着万众瞩目的身份,不是公主格格也是个大家闺秀。床边一溜的丫鬟、老妈子,还有个风韵犹存的中年美貌贵妇拉着我的手欣喜若狂,调料丰富的情况下还会有个二娘或是三娘在一旁煽风点火的大讲风凉话。这时候,女主只要假装失去记忆,就会有嘴快的小丫头对我痛说苦难家史,忠心的还会告戒我该信任谁,又该提防谁。然后知己知彼的女主就在古代大展雌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n角恋,让无数个优秀到令雌性生物大流鼻血的极品男黯然神伤。

    事情到我这好了,刚来就几乎曝尸荒野,眼睛睁开没几个时辰又被一匹马吓晕过去三天。然后天空里也没个声音通知我,“司嘉洛,你穿越时空了,你抓紧时间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异时空之旅。”搞得我沦落为众人眼中的精神失常女,至关重要的第一印象其差无比。连装贤良淑德拐个帅哥谈恋爱的机会也早早丧失了。

    好在我也清楚自己没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实力。有些事情,我始终聪明不起来,所以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不知道站了多长时间,忽然觉得有点冷,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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