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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一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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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0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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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警察,持别是新疆刊警工作条件比内地要艰苦得多。杨德禄厅长曾著文《新疆刑警“五大”析》,分析过新疆刑警工作量大、困难大、风险大、费用大、压力大的基本状况。由于警力所限,也由于新疆案件多,地域广,新疆刑警超负荷运转是家常便饭。同时,新疆刑警又是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他们敢破大案,忠于职守,有着对工作负责,对案件负责的精神和连续作战的作风。

    “8·19”案件发生后,乌鲁木齐市局刑侦处的侦察员们,夜以继日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黄亚波始终是冷静的。他首先把工作重点放到中心现场及周边地区,派出警力,全面进行梳理。同时派侦察员,围绕着被害人的情况,到喀什、阿图什等地区进行调查。随着案情的推进,其他方面的可能性一块块被排除,工作重点越来越清晰地转向石河子方向。按照他的说法:我们的工作已经完成,在乌市,没有事情可做了。

    乌鲁木齐的刑警,是有着破大案、打攻坚战的光荣传统的。1996年以来,他们连续破获多起特重大暴力案件。比如,1996年“6·22”市电信局特大盗窃传呼机案;1996年“8·8”大西门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1997年“1·31”特大杀人焚尸案;1997年“2·25”公共汽车系列爆炸案等。“2·25”系列爆炸案,震动了全国。案件于2月25日下午18点发生,犯罪分子同时在五辆公共汽车上放置定时炸药,其中3处爆炸,炸死8人,炸伤67人。案件来得迅猛,案情错综复杂,乌鲁木齐的刑警仅用了3天时间,就将此案破获,把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8·19”案,犯罪嫌疑人光天化日之下开枪抢劫,在乌鲁木齐的繁华区,打死7人打伤5人,抢劫人民币近140万元,这是对乌鲁木齐刑警的公然挑衅,激起了乌市刑警的极大的愤慨。他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希望着在自己手上破获此案。然而,随着案件的深入,侦查重点却不在他们的辖区,大家都有有劲使不上的感觉,纷纷向市局请战。

    案件的侦查工作是要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的,刑警是个整体,但侦察员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他们都希望能够参与此案,为侦破这起全国一号案件尽一份力量,作一份贡献。

    单笑夏是乌鲁木齐市刑侦处一大队大队长,是黄亚波手下的一员干将。他热爱刑侦工作,为此付出过重大的代价。1996年,单笑夏因忙于破案,把两个女儿锁在家里,不幸他所居住的单元房失火,两个可爱的女儿双双离他而去。这是一件他不愿提起的往事,却从内心激励着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刑侦事业中去。

    单笑夏现已提升为天山分局副局长,对刑警生活仍然情有独钟。他喜欢动脑筋,在刑侦处担任大队长期间,每接手一个重大案件,他都要认真做好侦查日记。把当时遇到的困难,他对案情的分析和想法,把作为一个刑警大队长的他当时的种种心情,都记载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厚厚的几大本。单笑夏告诉我,将来有时间的话,他一定要写一本关于侦破凶杀案件的书,按照他的经历,挖掘这类案件的侦查规律,同时也描写一下刑警们的思想和生活。我想,他在这条特殊的战线上工作多年,有着切身体验,又勤于思考,这本书如若写成,一定会很精彩的。

    我阅读过单笑夏大队长关于“8·19”案的侦查日记,蒙他允许,在这里摘录几段,从中可以看出乌市刑警求战的迫切心情,也可以看出他们对投身侦查工作的渴望和对案件的高度的责任感。

    1997年8月21日星期四

    案子发得太大也不好,在协调上难以认同。

    “8·19”边疆宾馆现场,拾到一个用细毛呢缝制的提枪袋,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物证。因为它的缝制方法非常特殊,寻找缝它的地点和人,对寻找嫌疑人、划定嫌疑人的活动区域有重大意义。

    我认为这项工作非常非常重要,依我的想法,派专人去石河子,请石河子方面配合寻找目标。案件发生在乌鲁木齐,乌市公安局可以派人前往。这是非常关键的。

    在处长室(黄亚波办公室)我看出厅里的意思,是把此项工作移交给石河子市公安局去做。我就有点坐不住,把黄亚波叫到屋外,谈自己的看法。

    我说;“处长,我看我们应该派人前往石河子,顺线索查下去。”

    “这需要局长同意才行,我看局长不会同意。”黄亚波说。

    我无心坐在处长室听领导们对此案的分析,回到我的办公室,关上门,打开电视机,把音量调得很高,让体育节目的快节奏音乐冲掉我脑子里对案子的思绪……

    1997年8月22日星期五

    我们继续待命,似乎只有待命。我和处长不只一次谈到我的感受,这么一起大案件,我们似乎没有什么事情可干。

    边疆宾馆中心现场,访问工作一遍遍反复进行着,希望发现点什么,回到处里汇报,却都一无所获。

    昨天,厅里治安处接到一个匿名电话,是个女人打的,说她知道凶手是谁,只要找到伊犁巴音代乡街上开铺面的一个叫刘某的人,就能找到凶手,他们是同伙。问她是谁,她说,我不能告诉你,他们知道会杀死我的。还说,他们共有两个人。

    指挥中心迅速派人前往伊犁,日夜兼程,算时间该来电话了。

    中午接伊犁方面电话,说确有刘某此人,现在不在家。据反映,兵团的尹某某知道刘某的下落,尹的具体地点在奎屯水利处可以查到。

    我分析,一、匿名电话和调查地点有一致性;二、伊犁与乌鲁木齐边疆宾馆的联系似乎有些勉强;三、这是条线索,应尽快查清。

    可是,这条线索怎么也让人感到来得有些快。这样大的案子,线索上得快,似乎马上就有重大突破,反而让人难以接受和疑虑重重。

    前往奎屯。我要求前往,带两位同事一起上车。

    下午4点,我们风尘仆仆来到奎屯市公安局,奎屯市局钱局长当场表示,全力支援我们的工作。

    调查结果是:兵团第二工程团的确有个叫尹某某的人,现住在距奎屯90公里的水库工区。

    此时天已经黑透,没商量,只有前往水库工地。不知疲倦的汽车,马达声又轰轰响了起来……

    1997年8月23日星期六

    让人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一场闹剧,令人啼笑皆非。向“家里”打电话通报线索时,黄亚波处长指示:放弃这条线索,立即返回。

    原来,前往伊犁工作的同事已在伊犁找到刘某,刘是个地道的当地农民,而其妻就是那个打匿名电话的报案者。二人发生一些矛盾,其妻为给刘某一点颜色,恰好到乌鲁木齐购货时听到边疆宾馆的案件,乘车返回伊犁前,在长途汽车站打了电话。

    实在让人太气愤了。

    回到乌鲁木齐,休整,等候命令。

    1997年8月24日星期日

    经过长期酝酿,上级终于下决心,将工作的重点战场摆在石河子。决定抽调乌市部分刑侦力量,到石河子与石河子市公安局共同工作,为了协调工作,派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张卓敏牵头指挥。我的心情,立刻兴奋起来。

    作为刑警,没有什么比能够参战更重要了。我带领10几名同志,立刻驱车前往,和石河子的同事一道工作……

    单笑夏并不遮掩日记中流露出的那种情绪,他说:“你可以看看,我们在侦查破案中都是怎样想的,那都是我们刑警最真实的感受。”

    这种求战的心情,不仅单笑夏大队长有,乌市其他一些侦察员也同样有。作为一名刑警,参加这样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知道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这是一场战斗。案子越大,案情越复杂,越能激励起他们的战斗精神。这也是一种较量,是警察和罪犯的高智商的角斗,就业务角度看,其中有着无穷的魅力,吸引着他们。

    请战当然只能向黄亚波请战,通过黄亚波再向市局、向区厅请战。请战也是渗透式的,一遍遍地提出建议,一遍遍地磨。当自治区公安厅做出决定,增派骨干支援石河子时,单笑夏才真正高兴起来。

    三、石河子片普摸工作迅速铺开

    8月30日,各路人马集中到主战场——石河子莫索湾垦区147团场。专案组副组长杨海峰,专案组成员张卓敏、刘钊、周传强在147团召开了“97系列枪案”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由周传强主持,市刑警大队龚兴言、党新民、莫索湾公安局副局长何强,乌鲁木齐刑侦处一大队大队长单笑夏等参加了会议。

    张卓敏传达公安部“京冀新系列枪案并案会”会议精神和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关于97系列枪案的部署。杨海峰就如何落实会议精神做了具体指示。会后就石河子片的分工,做了安排。

    物证组由江援朝负责,重点落实套狗杆、鞋印、撬痕等查证工作。

    调查访问组的工作分为两大块。一是搞好对石河子垦区的四太监狱(石河子监狱、北野监狱、新安监狱和钟家庄监狱)的调查,由石河子的朱明武、乌市的楼军负责;二是搞好重点区域的摸排。普摸工作要全面开花,不留死角。石河子城区由党新民负责,下野地垦区由黄传峰负责,莫索湾垦区由何强负责,新湖农场由胡爱新、傅明国负责,沙湾县由王云(乌市刑警)负责,玛纳斯县由张证(乌市刑警)负责。调查访问组要紧紧依靠地方公安机关,地方公安机关也要抽调警力参与工作。

    重点线索组分作两个小组,龚兴言、单笑夏各带4名刑警,对摸上来的重点线索进行查证。

    内勤组设在石河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内,由姜笑天和吴丽负责。

    石河子区片面上的工作由张万顺局长牵头,重点区域的摸排工作由周传强负责。

    8月31日,97系列枪案石河子片再次开会,召集涉案地区的当地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参加,要求他们把侦破“97系列枪案”作为头等大事,制定相应措施,配合专案组的工作,以保证普摸工作在10天内完成。

    与此同时,根据区公安厅和专案领导小组的要求,石河子市电视台及周边各县、市有线电视台,反复播发案件新闻稿、主要现场物证和犯罪嫌疑人摹拟画像,对提供线索者,悬重金奖励。配合普模工作,发动群众,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

    根据区公安厅的部署,在专案工作深入开展的同时,乌鲁木齐至石河子公路沿途所设卡点始终没有撤消,乌鲁木齐至阜康的公路,以及铁路、民航方面的缉查工作都在夜以继日地进行着。他们按照“以摹拟画像发现嫌疑人,以查枪发现嫌疑人,以查包、查大宗现金发现嫌疑人”的工作方针,不分昼夜地检查过往行人、车辆。

    设卡工作既艰苦又危险。因警力所限,上卡的人员不可能太多,一般每组只有3—4人,配备的武器也不够精良,多数没有防弹装备。

    一位始终在卡点上值勤的民警告诉我,他们每时每刻都做好了牺牲的准备。检查车辆时,三人做好分工,一人上车检查,一人守在车门口,一人在车下掩护。隔几辆车一轮换。犯罪分于是携带着武器的,持有杀伤力极大的“八一”式自动步枪。他们要考虑不能让犯罪分子逃跑,又要考虑车上旅客的安全,这种“三一制”是他们创造的一个模式。这样我方的机会多一些,虽然车上的民警与对方短兵相接,牺牲的概率极大,但同时能够赢得时间,我方另两个人可以做出动作。

    这些卡点,自8月19日下午起,一直到9月7日凌晨,接到白宝山已被逮捕的通知止,前后坚持了19天。这是侦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因为他们的辛勤工作,限制了白宝山的活动空间,使他难于在短时间内逃离新疆。

    四、物证调查又获进展

    调查“套狗杆”,是公安部并案会上专家组规定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项工作具体由江援朝科长负责。

    8月28日,江援朝带领史宏、张春雷、李江3人,走访了石河子城区的5家渔具商店。从而查清,套狗杆上的鱼钩为上黑钩,产地是汕头伽玛卡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由乌鲁木齐市四方贸易公司代销。渔线为华强牌,北京产0.35毫米强力线。渔线在石河子渔具商店均有销售。钩线结合处为“外绑式”,是钓鱼者通常采用的捆扎方式。

    套狗杆的树种经农科院、农学院专家鉴定,一致认为是两年生白榆。

    获得这些情况之后,江援朝等人于8月30日来到141团场林业站了解情况,站长和技术员接待了他们。林业站站长介绍,团场种有一片白榆苗圃林。当天下午,林业站技术员带领他们来到这片白榆林带。

    这片树林在“7·5”现场之东,约600米处,距两边公路均为300米。江援朝带领侦察员对白榆林进行了拉网式搜索,在林带的深处发现一株陈旧性折断树枝,断茬距地面80厘米。用实物对接,二者树种一致,断茬吻合,完全可以确定,该树就是犯罪分子制作套狗杆时砍伐的母树。

    江援朝指挥侦察员围绕断技,在附近搜索,结果在周围的草丛中发现撬杠一根,长80厘米,为直径2.5厘米六棱钢打造而成,一头尖,一头扁,扁头宽2.1厘米。撬杠已锈蚀,但锻造特征明显。撬杠附近,发现“郑荣”牌火腿肠包衣两块,红色,已污染严重;娃哈哈纯净水瓶一个,旧细帆布套一个,质地与“8·19”枪袋带相同。已褪色塑料绳一段,78x50厘米透明塑料袋3个。

    撬杠等物带回石河子公安局技术科鉴定,与“7·5”现场撬压痕迹的形态、种类基本吻合。撬杠扁头附着物与“7·5”现场铁门上的红油漆颜色相同。

    8月31日,石河子片专案领导小组周传强等人来到现场,经过复查确认:该现场应为“7·5”案犯停留地点,现场物证是“7·5”嫌疑人遗留的重要物证。

    为慎重起见,同时又不影响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决定将提取的纯净水瓶、火腿肠衣、帆布套(内有附着物)、塑料袋、塑料绳、树杆断枝、撬杠上的附着物等,送北京检验。撬杠暂时留在新疆。

    撬杠——是这次新发现的最重要的物证。

    物证组在保护好撬杠的细部特征的前提下,召集机修工、锻工、机务人员进行分析辨别,确认其加工方法为汽锤打制,打制工艺较为粗糙。

    专案领导小组决定,要求物证组沿着这一线索,继续深挖,以撬杠实物,寻找打制人,希望打开新的突破口。江援朝接受了这一任务,他率领侦察员,配备了车辆,自141团场始,向周围各团场,逐单位展开了调查。

    五、普摸工作艰难推进

    自“7·5”案件发生,石河子市局刑警大队的侦察员们,在副局长周传强的率领下,就在下边的垦区摸爬滚打,调查取证,逐层逐片展开摸排工作。到9月初,他们已连续奋战了近两个月。从141团场,到149团场,扩大到周边的142、148等团场,再集中到147团场,他们做了大量艰辛的工作。在奔波查证中,吃不上饭,睡不好觉这是经常的事情。一次,朱明武小组三名侦察员执行任务半夜回来汇报,周传强、江援朝看着三人脸色不对,从脑门向下,越来越黑,像涂了炭一样。嘴唇也变成乌紫色。朱明武觉得心慌,烦躁。江援朝给他号了下脉,心跳110多下。原来,三人回来,匆匆地在一家小馆吃了盘新疆“大盘J”,店家黑灯瞎火地把芒硝当作食盐放进去,造成三人硝中毒。马上送医院输Y抢救,按照江援朝的说法,他们的脸色才由上到下变了过来。

    现在,石河子刑警大队与乌鲁木齐刑侦处两地侦察员汇集在一起,力量得到了增强,排查工作的意义也与从前不同。如果说,“7·5”以来是我们与嫌疑人的前期接触的话,现在我们已临近了决战阶段。

    8月下旬,正是新疆的棉花收获季节。棉花是新疆的主要经济作物之一,石河子又是新疆的重要产棉区。近年来,棉田已承包到团场农工,收棉季节人手少,时间紧,工作量大。每年一到这个季节,团场的农工都是全家出动,白天黑夜滚在棉花地里。石河子垦区的各级党政部门、机关学校,也都有收棉花的任务。这为我们的普摸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

    虽然公安机关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不断在做群众的动员工作,各地方政府也将侦破“全国第一案”作为政治任务,大力提供支持,但由于各家农工都在地里,家中无人,我们的各个小分队不得不下到棉田地头,一边帮助农工劳动,一边向他们了解情况,或抓住农工休息的机会,拿出犯罪嫌疑人的画像,请他们辨认。这样,深入到田间,一户一户地去做访问,显然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有的小分队,利用夜间1—2点农工回家睡觉的机会敲门入户进行访问。因农工白天劳累一天,夜间访问妨碍了他们休息,不受欢迎,甚至发生争吵。

    在这种情况下,区片领导小组提出的“团不漏连,连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显然不能落到实处。

    对指挥部最大的冲击还在于:被确定为重中之重的石河子147团,普摸工作已基本结束,依照条件,没摸上重点人来。被列为重点排查对象的侯新强,在147团曾杀害一名牧羊人,抢走10o多只羊,作案后在逃,并没有返回147团的任何迹象。两劳释放人员中有个叫吴子明的,据群众反映,和北京来的一男一女打得火热,但我们的侦察员始终没有找到其人。后在排查中,据市场上群众反映,吴子明在8月19日当天在147团出现过,排除了前去乌鲁木齐作案的疑点。

    单笑夏带领刘兵在147团派出所进行户口底卡相片辨认,其中有包括吴子明在内的两劳释放人员照片,但刘兵均未辨认出缝包人。

    周边地区的普摸工作也大抵与147团相仿佛,未出现令人为之一震的线索。

    群众反映,玛纳斯县六户地乡刑满释放人员杨某某有一辆黑色油箱的红摩托车,并有盗窃行为,经查,案发期间杨某一直在家干活,被否定。

    另据反映,与149团马某某有关的两名外地人曾在石河子地区贩枪贩毒。龚兴言亲自前往调查,查实其贩卖的是小口径枪,案发前已被公安机关收缴。

    下野地垦区122团派出所民警通过画像辨认,提供了一名叫郭某某的重大嫌疑人。此人因伤害罪被判刑,服刑地就在141团场,刑满后因其女友提出分手,郭认为是其姐挑唆。1997年3月29日,郭某持匕首将女方的姐姐刺成重伤,其姐夫刺死,畏罪潜逃。

    这条线索,专案组设专人进行查证,但距系列涉枪案件,似乎遥远。

    141团在1989年曾发生过一起抢劫军械库案,犯罪分子三人,一人被枪决,两人判刑。其中陈某在钟家庄监狱服刑,周某在新安监狱服刑,现仍在刑期中。监狱调查组前往调查,未发现新线索。

    ——问题还在147团。

    我们手里掌握的大量线索,都指向这里,为什么147团场不出情况?这对我方的判断提出重大挑战。

    无非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犯罪分子的落脚点在147团附近的判断是错误的,我们掌握的所有线索,都是犯罪分子故意制造的假象——这似乎不大可能。

    二、犯罪分子的落脚点在147团附近的判断是正确的,我们的摸排工作有漏D。1,可能留有死角;2,摸排条件可能有失误处。

    三、犯罪分子落脚点在147团附近的判断基本正确,关键是这个“附近”的范围应该圈定多大?

    无论如何,147团没出情况,这是指挥部面临的一个大课题,不突破它,整个的侦查工作就无法向前推进。

    就面上的工作而言,目前的动员力度显然是不够的。这不仅需要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更需要地方政府,特别是兵团系统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需要更广泛地走群众路线,需要真正把下边的群众都动员起来,需要能够开起会来——这在农忙季节的兵团垦区决不是件小事。只要把群众的动员工作做透,大家心明眼亮,该搜集的情况都能搜集上来,147团就不会不出情况,犯罪分子无论藏得多深,也能够把他们挖出来。

    为此,区公安厅与兵团公安局研究,由兵团公安局向兵团党委全面汇报了“京。冀、新系列枪案”案情和公安部“8·27”并案会议情况。兵团党委决定,尽快召开一次兵团系统的动员大会,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布置下去。

    就在警方把主要侦查力量投向石河子147团场的时候,案情突然发生了变化。

    第十五章

    一、天池,发现无名男尸

    1997年8月31日下午,97新疆系列枪案领导小组联络员靳鹏,接到阜康市公安局电话,电话报称:阜康市天池风景区大锅底发现一具无名男尸。

    因这种案子与新疆97系列枪案风马牛不相及,靳鹏说:“这是什么时候,这样的事情你也向我报告?”

    阜康方面说:“暧,是枪打的咧。”

    靳鹏的眼睛立刻睁大了。新疆警察,所有的神经都绷在系列枪案上,打给靳鹏的热线电话,应该与案件有关。这时他反倒沉住了气。

    “喂,你别着急,慢慢说,是怎么个情况?”

    阜康方面汇报了尸体发现的过程。

    靳鹏问:“是什么枪打的?”

    阜康方面说:“是五四式手枪哦。”

    “确实吗?”他问。

    “当然,现场有弹壳,尸体是五四式手枪打死的。”

    149团姜玉斌被抢劫的正是一支“五四”式手枪,“8·19”案小个子所持的也是“五四”式手枪。“8·19”案发生后,犯罪嫌疑人的逃跑方向始终是个谜,我们把侦查重点放在了石河子,而阜康天池风景区却发生了新情况——事情重大,靳鹏马上打电话直接向杨德禄厅长做了汇报。

    杨厅长当即做出指示:“请他们马上把现场枪弹拿过来,送区厅检验。”

    美丽的天池风景区,在乌鲁木齐东北100公里的阜康市境内。天池湖面海拔2150米,清澈的湖水映着对面的天山的雪峰。天池周围星罗棋布漫布着哈萨克族的帐篷,在松树林中若隐若现。

    凶杀案选择了这样一个地方,颇让人感到意外,也与这里的幽雅气氛极不协调。

    尸体发现的过程是这样的:

    8月27日,哈萨克族青年牧民吾那尔拜克到天池上方的阿巴依草原找马,看见天池侧峰大锅底坑附近的草地上睡着一个人。开始时他并没有理会,天池附近的游客很多,为看博格达雪山经常有旅游者沿旗杆山爬到锅底坑这地方来,休息一下他还会走的。

    归来时,吾那尔拜克没走这条路。

    然而,第二天(8月28日),他放马回来,看见那个人仍在原地方躺着,连姿势都没有变。他觉得奇怪,骑马赶到近处,才发现那是具尸体,面部被人放火烧过,周围的草地上,有被火烧的痕迹。

    8月29日,吾那尔拜克在其姐夫的陪同下,到天池公安分局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立刻向阜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反映了情况。

    接到报案后,阜康市局刑警队长张广山召集侦察员出现场,碰巧刑警队法医张凤祥出差,队上只有刚分来的实习法医王强在家,张广山带领侦察员马成江、郭新军和实习法医王强驱车向天池出发,在路上打电话给准东油田公安局,请他们派法医支援一下。准东油田总部距阜康市不远,两家经常合作,油田公安局派法医杭往直接赶往天池现场。

    锅底坑在天池的上方的阿巴依草原,海拔在2500米以上,距游览区有七八里的山路,不能通车,只能骑马或步行。

    高山气候多变,张广山等人来到山上,天上突然飘起了雪花,气候变得十分恶劣,气温也骤然降到零度以下。

    张广山等人冒着风雪步行上山,一蹬一滑。来到锅底坑,王强检查了尸体。因没有经验,他只看到死者身前的不规则创口,认为是刀伤,但拿不大准。随后准东油田的法医赶上来,因天色已晚,加上锅底坑地区风雪交加,光线昏暗,两位法医只把外表看了看,未做大面积翻动,简略做了验尸记录。

    天气太冷,大家找地方生了堆火,也无济于事。当晚,一队人马退回到风景区有人的地方,在山上哈萨克族的毡房里住了一夜。

    晚上,王强对尸体检验感到不放心,对张广山说:“明天早晨我再上去看一看。”

    张广山说:“可以,明天你和玉石(维族侦察员)先骑马上去,我们随后就到。”

    8月30日一早,王强和玉石二人骑马上山。王强再次翻看尸体,玉石在附近搜索,忽然他眼睛一亮,从草丛中拣起一枚黄澄澄的手枪子弹壳。

    事情有了本质的变化——这不是一具普通的尸体,而是一起涉枪凶杀案。王强对玉石说:“你赶快骑马下山,报告张队长,这人是被枪打死的,”

    张广山带领侦察员、技术员再次赶到山上,再次组织了对尸体的检验。尸体被烧得面目全非,创口不典型,在辨别上存在一定困难,初步认定是枪伤。与此同时,大家相继又找到两枚弹壳和一枚未打响的臭弹。

    张广山打电话给阜康市局刑警大队,汇报了现场情况,并把案情上报昌吉州公安局。

    8月31日早晨,出差的阜康市刑警队副队长兼法医张凤祥连夜赶回,这时,昌吉州公安局技术科科长魏韦,刑侦科副科长何春明也率侦技人员来到阜康。

    各路人马会齐,又一起到山上看了尸体。

    按照规定,涉枪的重特大案件,当地公安机关要基本保留原状,给上级一个原始的感觉。因此,他们在做尸体解剖时很注意了分寸。

    尸体前胸的创伤不规则,的确不像枪伤,而且,当时未找到其它伤口。在魏韦科长的指挥下,张凤祥等人把胸腔打开,取出心脏,发现死者心脏上有一个绒毛状的创口——这是典型的枪弹贯通伤。翻动尸体,又在死者的背部找到两个枪眼,均已收缩。

    现场勘查工作由州公安局刑警科长张建新指挥,十几名警察,以尸体为中心,在周围做螺旋式搜索,在尸体的上方的山坡上又找到两枚弹壳。弹壳地点做了标记,测量了到尸体的距离。

    从现场情况看,持枪者是在追逐中边跑边向被害人S击,S击位置距死者较远,最远处大约有100米,另一枚弹壳约50—60米。由于山路陡峭,追逐路程较长。

    死者身上除枪伤外,头部有D穿性骨折,头皮开裂,为钝器击打所致。

    现场勘测工作一直延续到下午,有关人员做出勘查报告。当天,阜康市公安局和昌吉州公安局通过不同渠道,把情况上报到自治区公安厅四处——这就是我们前边介绍的那一幕。

    9月1日上午,按照杨德禄厅长的指示,昌吉州公安局技术科魏韦、何春明等人把现场弹壳送往区厅十五处进行技术鉴定。上千11时,鉴定结论出来,证实天山天池锅底坑所发现的弹壳,为石河子“8·8”案件被抢劫的“五四”式手枪所发S。据此,天池无名尸案,被定为“京、冀、系列枪案”第10案。

    杨德禄副厅长原计划同刘晓辉处长奔赴石河子,由于天池案件的发生,并与系列枪案并在了一起,杨厅长敏感地意识到,这一案情的新变化很可能会影响到侦查处工作的全局。刘晓辉是极为重视现场的指挥员,在这一点上他与杨厅长心照不宣。他们改变了计划,带领区厅四处、十五处的侦技人员赶赴天池现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海、刑侦处长黄亚波,昌吉州公安局副局长那吾尔孜拜等也奉命来到。

    大队人马上山,马匹不够,七八里陡峭的山路,大部分人员都是徒步跋涉,走上去的。

    来到马牙山阿巴依草原大锅底坑,区厅和市局的侦技人员再次对现场进行了联合勘查和搜索。

    当天晚上,尸体用棉毡裹覆,用马匹驮下山,专车送往自治区公安厅,做进一步解剖,确定死者的其他特征。

    尸体被汽油焚烧过,脸部正面左半部碳化,右半部头部被钝器打击,颅骨变形。两处枪伤,背部中一枪,子弹穿过心脏,右臀部中一枪。死者身高1.72米,下巴较尖,偏瘦。突出特征:门牙较大,上颌第四齿镶包金牙。死者左手指纹较好,右手的差些。

    现场遗留物:死者一只布鞋在脚上,另一只离尸体63米远。布鞋较新,泥土不多,鞋底有老字号字样。此种布鞋,阜康市内有售。

    死者腰带上别着一个轮胎气门嘴,不是汽车轮胎的,是毛驴车之类的气门嘴。

    现场捡到4枚“五四”手枪弹壳和一枚臭弹。

    死者虽经过焚烧,但衣服留有残片。

    现场留有蛋糕皮,阜康食品厂出品,出厂时间8月24日,出售此种蛋糕的工厂有5家。

    死亡时间:锅底坑现场附近有三顶帐篷,里边的哈萨克牧民分别叙述有一天中午曾听到三声枪响。推断是26日,案发时间约为中午北京时间2点。

    死者是谁?他因何被杀?

    根据现场情况推断,死者很可能是两名犯罪嫌疑人中的一分子,因内证,或因分赃不均而杀人灭口。根据我们已掌握的情况,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素质差异很大,在“8·19”现场,一个疯狂开枪杀人,一个一枪未发。因此推断,是持自动步枪的大个子将小个子杀害。区公安厅张秀明厅长听取案情汇报后,一言以蔽之:“这是北京人把我们新疆人杀掉了。”

    很快,公安厅十五处对死者身高、血型、年龄、指纹及牙齿特征等鉴定结果出来。杨德禄副厅长连夜签发了关于查找死者身源的通报,附死者照片,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立即部署,紧急协查。

    尸体的照片,杨厅长原要求整容,但他考虑到死者虽被焚烧毁容,但脸部基本特征还能辨认。加上死者的宽板牙、第五齿镶有金牙的特征明显,杨厅长经过慎重考虑,决定采用原始照片发出。

    协查通报,成为一线侦察员手中又一件锐利武器。

    二、大规模搜山

    天池无名尸的出现,使案情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原案发地之外,又出现了第三现场。石河子、乌鲁木齐、阜康市形成了一个大的旗形三角地带,侦查范围又扩大了。

    “8·19”案发生后,犯罪分子的逃跑方向始终是个不解之谜。根据种种迹象分析,犯罪分子逃回石河子的可能性较大。天池无名尸的出现,提出了新的课题,警方的侦查工作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

    为了查清犯罪嫌疑人在阜康市的行踪,昌吉州公安局、阜康市公安局出动警力,对全市25家旅店进行了清查,对来往于天池风景区的200余辆各种车辆及天池风景区周围的50户居民、31顶毡房逐家进行了走访。同时,在阜康市、米泉市境内的公路上设卡,盘查来往车辆行人。

    9月2日,天地附近的哈萨克族牧民向警方反映,有一对不明身份的C外地口音的男女,半夜里连续敲开几家哈萨克毡房,要求留宿,被拒绝后面露凶色,尔后则去向不明。

    9月2日下午7时,牧民热巴依在山上找羊,在距无名尸现场约2—3公里马牙山下,听到了4声枪响,他立刻藏到树林里,未看见开枪人。事后,他立刻向派出所报告。

    9月3日上午10时,牧民加纳提在天池哈熊沟的森林里看见火堆,他向警方反映,有人在山上点火,烧掉了一棵像房子那样大的树。

    9月3日中午,哈萨克族妇女乌纳汉来到派出所,也反映她听到了枪声。民族侦察员问:“你会听枪声吗?”她说:“我丈夫会听。”

    天池风景区连连出现异常迹象,引起了公安部门的严重关注。

    为了预防突发事件,阜康市局岳欣局长、张粤副局长率武警、消防警、刑警40余人上山,进住天池风景区。同时命令交警、巡警在通往天池的公路上设卡,另集结4o名民警备勤待命。

    昌吉州公安局应阜康市公安局的请求,部署米泉、吉木萨尔两市县公安局在天池东西两侧分头设卡拦截,把天池周围山地的通路全部封锁,严防犯罪分子潜逃。

    根据以上反映,区公安厅决定,对阜康市天池风景区一带的山林,进行一次大规模搜山,杜绝犯罪分子在山间牧区找到落脚点。

    9月4日凌晨,根据区厅的部署,昌吉州公安局长罗振海率领刑警、武警、消防警40人组成的机动队达到天池地区,区厅专案组9人,带领警犬队也先后到达,会同阜康市局120余名民警组成了搜山队伍。

    区公安厅四处韩倚副科长参加了这次搜山行动,他非常生动地向我讲述了当时的情景。

    9月3日晚11点,韩琦接到靳鹏电话,要他带领侦察员霍宏伟、薛鹏,赶100公里路,到天池集中。他们赶到天池风景区已是半夜2点,阜康市局的同事已经到了,警犬队也跟上来。昌吉州公安局的人是晚些时候赶过来的,由局长罗振海带队。昌吉州武警支队的官兵于早上7点抵达。

    队伍集合起来,成立了搜山指挥部。指挥部把搜山人员分成两组,每组带民警30余人,武警2o人,警犬队带来6条犬,每组带3条,分别沿发现火堆和打枪的两条山沟向上搜索。指挥要求,一直要搜到对面大山的森林上面,抵达雪峰,不留死角。

    韩琦和昌吉州罗局长带领一队,沿马牙山的哈熊沟朝山上搜索。

    沟谷里没有路,都是雪水冲击地带,满沟都是大石头。他们聘请了向导,是个放羊的哈萨克巴郎子(小伙子),大家手持武器,分散开,拉成网状梯队,谨慎地向上搜索。

    大约进到沟谷的三分之一地方,发现了引火的现场。

    就像哈萨克族牧民反映的一样,一棵独立的大树被烧毁了。

    罗局长指挥大家停住,让警犬队先上。三条警犬在烧毁的大树周围嗅足迹,显得非常兴奋,一路蹿了上去,带着警犬队沿山坡朝对面的山梁走。大队人马仍在沟里搜索。不一会双方就失去了联系。对讲机通不上话,山坡那边情况不明。大家紧张了好一阵,韩传和罗局长商量,为了防止警犬队单独与嫌疑人遭遇力量单薄,分出一队人马,摸过去与他们会合。

    这时的山林是幽静的,在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天山的主峰博格达雪峰。无人欣赏山林景色,武警战士带着自动步枪,警察握着手枪,两人一组,拉开距离,搜索着前进。

    中午时分,他们与警犬队联络上了,双方通报了一下,那边没发现情况。罗局长决定,在这里休息一下。上山的各路人马都是连夜赶过来的,都没有吃饭。早晨在山下集结的时候,天池派出所的同行烧了点茶,拿出十几个馍,大家谁也不好意思吃,现在肚子早饿得咕咕叫了。民警也没带水,只有武警战士背着水壶,大家很有点上甘岭的味道,尽管嗓子干得冒烟,一壶水大家谦让着喝。

    再向上搜索,大约两点钟,快接近雪峰的时候,山上有动静。像是有人折断了树枝,发出喀吧吧的响声。

    当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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