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粉柔顺Y,只有被挤揉成团的皂角,搓衣板和洗衣棒。我第一次随阿朵丽大嫂去铜厂河边洗衣服,因为不会用那个棒槌,用武松打虎的姿势差点把衣服打烂,惹来河边其他女人的哄笑。
洗完衣服回家时,街上碰到的人,还是对我避让三尺。告诉自己,没关系,不要介意别人怎么看。挺胸收腹,昂首做人。一个女人突然上前拦住我,吓了我一跳。却见她递给我一把菜心,犹犹豫豫地说:“公主,这是刚摘的。法师为我家孩子祈福治病,是法师的菩萨心肠救了他。家里穷,没有别的,公主别嫌弃。愿公主与法师,平安吉祥。”
我怔怔地接过那把菜心,油绿的嫩叶上还滴着水珠。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家人以外的祝福,一时除了道谢,说不出其他话来。回去后,我对着那把菜心瞪了很久,一直到罗什回来。开心地告诉他这菜的来历,他只是微笑着,陷入了沉思。
第二天他居然比平常更早回来。我正在厨房学做馕,他让我洗掉满手满脸的白粉,换身干净衣服,却不说明要做什么。等我莫名地按照他的要求换好衣服出来,他拉着我的手,向街上走去。
心下震惊,我从来没有这么公然地跟他走在一起,还是手拉着手。想抽回手,却被他握得更紧。他对着我微笑,那笑容仿佛春风,心里流淌着暖暖的感动。挺起胸膛,回他一个微笑。与他一起,走进苏巴什的街道。
看到我们的人,果真露出吃惊的表情。他却一如既往地跟人打招呼,谦虚恭谨,却气度非凡。这么多年主持雀离大寺,他跟这里的所有居民似乎都认识,带着我一家家串门,仿佛只是寻常夫妻晚饭后的闲聊散步。从起初的不解尴尬到后来的缓和接纳,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跟我们谈话,对着我叫“公主”。路上还碰到不少僧人,走过时虽然诧异地盯着我看,却仍对着罗什合掌敬礼。罗什神色如常地回礼,坚持让每个僧人叫我“师母”。走回去时已经天黑,我和他手里捧着满怀东西。各种菜、水果、日常用品,都是群众给的,怎么推辞都没用。
从那以后,我出门不再受到白眼,每日经常有人串门、送东西、跟我话家常。虽然不太习惯他们这种好奇的方式,但,能被民众接受,我已经很开心了。
他在油灯下看书,我端着针线钵箩坐到他身边。放张素描纸在地上,让他脱了鞋踩在上面,用铅笔勾勒出他的脚样。这几天我在跟大婶学做布鞋,纳鞋底,我的铅笔素描本终于有了另一项用途。针线钵箩里有一件他的单衣,肘部磨出了一个小D,他不让丢。描完鞋样后,我便安静地坐在他身旁,剪一小块同色的布打补丁。
“嘶!”果真刺到了,他丢下书,查看我的手指。然后,如我所想,他将我的手指放入嘴里吸吮。哈哈,我要的就是这种期待已久的温馨。
“你何须做这些活呢?”他抬眼,看见我傻笑,有点生气。“为何不让大婶做?”
我冲他调皮地抬抬眉,不敢告诉他其实是我自己想体验。古装电视剧里经常演绎的场景,便是书生丈夫坐着看书,娴淑妻子在一旁做针线活。然后妻子被针刺到,丈夫心痛地含着妻子的手指。呵呵,每次看到这样温馨的场景,我都会感慨好一阵子。21世纪,男人女人们都太匆忙了。现代夫妻就算同时在家,也是一个看足球一个上网。这样“共剪西窗烛”相视一笑的温馨,已经难寻。
这样的心境,却不知该怎么解释给他听,只好傻笑着顾左右而言它:“在看什么书?”
随口的一问,居然让他飘起一片红晕。好奇心大盛,拿起他的书。他涉猎很广,几乎什么都看,速度很快还过目不忘。他在看的是本汉文医书,我知道他懂一些医学,有时也会给百姓看病。可是,为什么要脸红呢?疑惑地翻开他正在看的那张,“癸水”两字跳进眼里,我的脸也一下子红了。
与他在软禁期间时,他看到我苦哈哈地趴着敲腰,可把他吓着了,赶紧给我搭脉诊断。我红着脸跟他解释何为痛经,我第一天时都会这样痛上好几个小时。而他窘得手脚都不知该往哪里放,一直不停追问我“还疼么”。第二次被他知道已是我们成亲后了。他积累了点经验,那几天里极尽温柔,帮我揉肚子,用手温暖我的小腹。没想到他现在居然看起了如何治疗痛经的医书,暖流涌过,看着他绯红的脸止不住笑。
“还有三天便又要疼了。”看到我笑,他有些着恼,“明天我叫乔多罗去抓药。你坚持喝,应该能好。”
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时间?”
“我是你夫婿,自然能记住。”他敲一敲我额头,脸还是红红的,“只有你这傻头傻脑的女子,连这个都不记。”
我吐吐舌头。说实在的,我还真的从来记不清楚自己的经期。因为要用二十八天为周期,与我们常用的阳历月天数不一,所以我老是犯迷糊。反正觉得快了,便卫生巾随身带。穿越来的时候,我的大包里塞了两年的用量,占了挺多位置。圈住他的腰,趴进他怀里撒娇:“你记性比我强多了,有你帮我记着就行。”
“你啊……”
我搂紧他的腰,埋首进他的胸膛,猛吸一口他的味道:“被爱的人才有资格懒惰。”
他笑了,将我拉起坐在他身上。双手勾着他脖子,头枕在他肩膀上,静静地跟他一起看书。他是我舒舒服服的凳子,永远的凳子。
老歌里唱的“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再绚烂美丽的爱情,最终都会归于平淡。可是平淡生活中的相濡以沫,与他点点滴滴的温情,让我甘之如饴。
这样无风无浪地进入公元384年的冬天。他的工作卓有成效:出逃的僧人大多回来了,寺里一切已经恢复正常。战争的惨痛让民众更加虔诚信佛,每日他都愉快地忙碌着。而我,也掌握了更多古代的生存技能。会做饭、洗衣、缝衣、纳鞋底、做酱菜。我每天跟着大婶上街买菜,与街坊邻居家长里短,日渐融入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生活。
当然吕光迟早会想起我们。所以,龟兹飘第一场雪时,看到门外站着的氐人士兵,我有些苦笑,时间提早到了。
临行意迟迟
我们被接回王城,安排住进了宫里。虽然不是先前那个奢华的乌孙公主寝宫,但一应用具不缺,还有服侍的宫女。而且比起先前来,我们是自由的。吕光说要听法,让罗什每天陪伴左右。于是罗什成了顾问一样的角色,每天被吕光带在身边,无法再参与寺院里的任何活动。
当听罗什描述他每天无聊的行政事务时,我便明了吕光的目的。他已经不想再打压罗什,也放弃利用他做喉舌的企图。但是,罗什热衷于事业却让吕光起了戒心。雀离大寺离开王城有四十里地,僧人连同苏巴什居民在内上万人。可以说,只要罗什登高一呼,便是一支强大的力量。所以吕光不放心把罗什放在自己无法控制的地方。他要罗什每日跟在身边,便是为了监督他。
告诉罗什,当权者历来如此。历史上,皇帝都不会愿意有号召力的高僧居住在自己控制不严的偏僻山林。否则,万一信徒过多,有人打着你的旗号谋反呢?玄奘如此受唐太宗信赖,晚年曾请求去嵩山少林寺译经,却被严厉地驳回。帝王的极端自我主义,由此可窥一斑。
罗什长久沉默着。先天的优越条件让他傲然漠视世俗权力。其实他现在还没领悟,宗教永远都摆脱不了也超越不了世俗权力。中世纪时的罗马教廷势力遍布全欧洲,俨然是整个欧洲的统治者。可是,欧洲小国的王室们不甘屈从,纷纷掀起宗教改革。最有胆色的便是英国的亨利八世,自己搞了个国教,宣布把罗马教皇开除教籍。宗教与世俗权力的纷争,充斥着整个中世纪欧洲历史。而最终,宗教退后一步,成为依附王室的精神统治工具。
自吕光破龟兹后,罗什用生命与尊严维护的一切,在与当权者激烈对抗中其实一直处于劣势。就算Y差阳错地成就了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难道不也是宗教的落败么?可是这些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我却不想告诉他。无论接受与否,他都不应该受我的现代思想影响。但我相信他最后还是会悟出这个道理,所以当姚兴出现时,他便借助世俗力量最终完成了使命。只是,这领悟,要用十七年来思索,在姑臧碌碌无为的十七年。是他的可悲么?还是,从乐观的角度看,那十七年是他在韬光养晦,为生命最后也是最绚烂的一段旅程做准备。
倚靠上他的肩,默默将我的力量传递给他。无论如何,那十七年,希望我的陪伴能让你幸福。
“艾晴姑娘!哦,不对,该叫公主。”
回转头,看见穿着羊毛大袍的段业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向我走来。此刻我正在王宫外的大街上,准备去国师府看望那两个可爱的孩子。
段业走到我面前,作了个揖,笑着对我说:“许久不见公主,倒是比前日气色好多了。”
我赶紧向他回礼。他也跟着吕光去了雀离大寺,但认出我却是在我们回到王城后。龟兹民风开放,王宫也没那么多禁忌。所以吕光的将领们都能进出王宫。当时他跟着杜进碰见我,杜进告诉他我便是嫁给鸠摩罗什大法师的龟兹公主,他脸上的震惊久久不消。
“公主,天寒地冻的,段某请公主喝杯暖酒,如何?”段业指一指街旁的酒楼,用眼神向我打着暗示。我点头,正好,我也想从他这里套点消息出来。
段业要了个雅间,我们让侍从在外等候。等屋里就剩我们时,段业压低声音说:“公主,长安正为鲜卑人慕容冲*围。天王束手无策,急发了四封诏书催吕将军速速回军长安。”
我抬头看他,默不作声。慕容冲,《晋书》上的评语是“有龙阳之姿”,是前燕皇帝慕容俊的幼子。前燕被符坚所灭,慕容冲十二岁便随着姐姐清河公主入符坚后宫,姐弟俩受尽宠爱。王猛多次劝谏,符坚才把他放出宫做平阳太守。
段业嗤笑一声:“这慕容白虏小名凤凰,以前长安城内有谶纬言:‘凤凰凤凰止阿房’。天王以为吉祥,专在阿房城内植几十万株梧桐和竹子,做等候凤凰之意。可笑慕容冲却是在阿房大败天王军,可不正应了谶纬之言?天王不听王景略劝告,如此纵容鲜卑人,如今却得这般田地。”(注:王猛字景略)
鲜卑人与汉人不是同种族,皮肤白皙,欣长矫健。慕容王室尽出帅哥美女,被氐人称为白虏。慕容冲此时不过二十五岁,带着一群乌合之众,却将强弩之末的符坚*得放弃长安。出逃后被羌人姚苌抓住,公元385年5月,十六国的悲剧英雄符坚被姚苌这个落井下石的小人所杀。而有倾国倾城容貌的慕容冲,占据长安后纵容士兵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将千里关中沃土尽变成阿鼻地狱。又因为畏惧叔叔慕容垂的强大,不敢东回鲜卑人的故地。称帝后不到一年,便被手下所杀,死时才二十七岁。
这惊心动魄的历史,正在离我几千里之遥的古都长安上演着,我自然是感慨万千。但是,段业跟我说这些,是为了什么?
看到我眼中的疑惑,段业继续压低声音说:“现下吕将军踌躇不已。若是回长安,如今天王被鲜卑人与羌人夹击前途堪忧。吕将军回去也是损兵折将,他必不甘心。不归,倘若天王渡此劫难,日后追究,吕将军亦会大难临头。”
“那段参军希望妾身做什么呢?”我不动声色地喝一口暖茶。
“如今法师跟在吕将军身边,若能借法师之力,以谶纬之言劝吕将军速回长安,吕将军虽不信佛,但谶纬之言应该能听得进。”
我心念一动,问到:“段参军为何希望吕将军回去呢?”
“与军中大多数人一样,段某家在关中,思念父母妻儿,故而盼归。”他满含深意地一笑,声音压得更低,“‘初见伟业是建康,功业成就在河西。’无论建康河西在何处,都不可能是西域。段某要有成就,必不可一直逗留龟兹啊。”
我张张嘴,却是无语。他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论段业自身本事如何,他跟这个时代自诩英雄的男人们一样有野心。沉默了一会,说道:“妾身出门已久,该告辞了。”站起身向门口走去,稍微停顿一下脚步,“怕是法师一人无法让吕将军下定决心。段参军为何不试试让杜将军去劝呢?若是回去晚了,怕是天下已经分割定局,吕将军只能捞到残羹冷炙了。”
吕光最后的决定当然是走。现在是十二月底,丝绸之路上因为大雪阻挡无法通行。所以他起码还要磨蹭两个月才会出发。那天跟罗什分析了中原的局势,然后说:“罗什,你得去劝他回中原。”
史料记载,吕光是听了罗什的劝告才回去的。但我不相信罗什对他能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他们俩之间的敌意,没可能这么快消除。他磨蹭,一方面是搜刮龟兹的财富,另一方面是在观望中原局势。而他走,也不是因为忌惮符坚,而是打算从分崩离析的前秦帝国手中捞块地盘。毕竟西域,因为地理原因,戈壁沙漠里的一个个绿洲小国,单个国家实力过小,而要占据整个西域,管理成本太高。不如中原的沃野千里,更容易建立稳固的政权。何况他的士兵都是来自关中,时间久了,必定思归。所以,权衡再三,走是上策。现在,只要罗什和杜进从旁敲击,他的决定,应该在近期便会定下。
“罗什明白。若能让他走,对龟兹是一大幸事啊。”看向窗外飘得正紧的鹅毛大雪,眼里流出不舍。再过两月,他便要离开故土,从此故乡路断不再回。手指交缠进他的手,倚在他肩上,一起静听外面簌簌的落雪声,这是最后一次看到龟兹美丽的雪景了。
汉历新年吕光办得很热闹,氐人受汉化已久,风俗与汉人无异。王宫里到处张灯结彩,除夕那天我们被邀请去大殿里参加新年晚宴,吕光当众宣布开春便回中原,将领们一致欢呼。吕光特意对罗什说,应大秦天王之令,请罗什去长安讲法。罗什平静地点头。歌舞表演开始,吕光不许罗什提早退席,只答应让他以水代酒。一直熬到午夜,漫天烟火中曲终人散,公元385年来到了。这一年发生的最大历史事件,便是符坚的死。随着他的死亡,中原大地重新洗牌。
这一年,以男色侍符坚的鲜卑人慕容冲称帝,史称西燕。因为政权混乱,只有一年便灭亡,这个西燕并不被算进十六国。
这一年,后秦第一代国主姚苌用弓弦勒死符坚,进攻占据长安的慕容冲。于第二年进入长安,从此后秦以长安为都,直至刘裕北伐灭后秦。
这一年,陇西鲜卑人乞伏国仁在今甘肃南部及青海北部建立政权。因势力弱小,依附在几个强大的政权间,只称单于,都督,秦王。史称西秦。
也就在这一年,内蒙草原上,崛起了一个英雄人物。鲜卑拓跋部,在十六岁的拓跋圭带领下复国,建立北魏。公元439年,北魏灭掉十六国最后一国——北凉,中国北方,在混乱了一百三十五年后,终于统一。从此开始了长达一百五十年的南北朝对峙,直到隋统一全国。
我在院子里带着求思泳思堆了个雪人。两个小儿浑身裹得严严实实,红通通的小脸蛋让人爱不释手。堆完雪人玩剪刀石头布,谁输了就蒙上眼捉迷藏,院子里清脆的笑声不断。我故意输了一把,蒙眼做大灰狼,两个小红帽玩得疯极了。
“哈!捉住了!”嗯?不对,这个身形绝对不是孩子。拉下眼罩,弗沙提婆笑盈盈地站在我面前。“艾晴,你跟二十多年前一样笨!”
他身上挨了个雪球,不是我砸的,虽然我很想。求思咯咯笑着跑开,轮到弗沙提婆做大灰狼了。他玩闹一会,见孩子们身上都是汗,叫下人把他们带去换身干净衣服。
我看着孩子们,笑着感慨:“唉,真想有这么可爱的孩子。”
“你当初若肯嫁给我,他们就是你的孩子了。”
猛地抬头,看见他正挑眉冲我笑,眉目俊朗,依旧帅气*人。有一阵恍惚,仿佛看见了当年对我说“你愿意自己丈夫是个平凡人”的那个他。他见我不出声,咳嗽一下,柔声说:“进屋去吧,身上有汗,免得着凉了。”
晓宣正在厅堂里一边烤火一边做针线。看见弗沙提婆,眉梢带喜,上前接过他的外套。
“这些天忙得要命。吕光心太贪,什么都要,恨不得把整个龟兹搬空。”他撇撇嘴,不满地发牢S,“王为了让他走,什么条件都答应。”
他走到火盆边,夹了块炭进去,一边说着:“吕光已经定好三月一日出发。他说把大哥带上是为符坚传法。”他横眉冷笑,“符坚现在哪还有心思听法。他若倒台,中原局势必定大乱。”
抬头看我,眼里写满担忧:“艾晴,你和大哥现在去中原,危险重重啊。”
“这怎是我们自己做得了主呢?”我看向烧得通红的火盆,“你放心,路上不会有事,我们也不会走到长安,而是会停留在姑臧。”
“还会回来么?”沉默一会,终于问到了这个伤感的话题。
“不知道,希望吧。”不敢看他的眼,知道其实此生无望再见了,心酸得绞成一团,“今天晚了,我得回去了。”站起来向晓宣告别,匆匆要走。
“等等!”弗沙提婆一把拉住我,浅灰眼珠一直落在我脸上,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
“我……”他的胸膛有些起伏,眼光飘开,怔怔地说,“这么大雪,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也将眼光瞥开,却见晓宣拿来他的外套,默默地为他披上。
我们在雪地里走着,拉出一小段距离。鹅毛大雪纷纷飘落,不一会儿就在肩头积上一片白。他没有走平常走的大道,却绕路弯进了王宫后的一条巷子。里面无人,只有我们簌簌的脚步声在雪地里空空回荡。
走在我前面的高大身影停顿住,他转身望我,一脸严肃地说:“艾晴,告诉我实话,还能再见到你么?”
我闭一闭眼,再睁开时仔细盯着他,在脑中一笔一划雕刻他的脸,喃喃念出: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艾晴……”
随着我凄婉的声音,他呼吸渐沉重,泪水聚在大眼框中。向我颤抖着伸出手,抚上我的肩。当最后一个字念完,他已泣不成声,一把将我搂进怀。贴在他肩上,感受他起伏的宽阔胸膛。飞扑到脸上的雪迅速融化,混在泪中,冰凉地滑落,如同我的心境。
“好好对待晓宣还有孩子们……”我哽咽着,“我会一直想念你……”
“我会的……”他帮我擦去泪水,自己的泪却怎样都忍不住。嘴角颤抖,几次张嘴都没有吐出完整的句子。猛一吸气,努力对着我绽放出笑容:“要保重啊……”
“我会的。”我也用力喊,似乎只有这样才足够表达我的内心,“弗沙提婆,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再次把我拥进怀,手臂上传来一阵大过一阵的力气:“你知道的,只要你能幸福,我什么都会做……”
“我很幸福,真的,很幸福。是你为我带来的,谢谢你……”
我倚在窗前,怔怔地看着手中一只玲珑剔透的玉簪子。金片做成的凤凰口里,垂下一串细珠。这是弗沙提婆在跟我道别时送给我的,他还记得我的生日。他在我额头印上带着冬日寒气的吻,一如当年我离开时。一个记忆一辈子的吻……
“在看什么呢?”
赶紧两手抹脸,回转头,对着他笑。他的眼光一直落在我手中的簪子上,半晌,才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递给我。
我打开,里面是两枚小巧的金戒指,简单的花形,却很精美。他拉过我的左手,把小的那枚戴进无名指上。然后将自己的手伸到我面前,微笑着看我。
他曾经问过我,现代的婚礼是怎样的。我描述给他听,告诉他,男女要交换结婚戒指,而且要戴在左手无名指上。没想到他却记住了。
将大的那枚戴上他的无名指,我抬眼看他。他仍然温柔地笑着,将那只簪子拿起,C进我发里。
“生日快乐!”
他贴着我的耳朵,轻轻唱起了歌。曲调已经跑得不成样子,可是,仍能听出那是我在二十三年前教给他和弗沙提婆的生日歌。他轻柔的声音仿如仙乐,一拨一拨地抚弄我的心弦。
“看你憋了很久了。”唱完了,他搂着我,“想哭就哭吧……”
在他温暖的怀里,我终于遏制不住地哭了……
暂时空章
先把这章空出来,会放上晓宣和弗沙提婆的番外,写他们在长安的相识过程。不过,呵呵,还在构思,没有写出来。又在看相关的专业书了,要先了解公元378年的长安和中原局势才好下笔。我会先写下去,等一段时间构思成熟后再回头写这个番外。所以先空出一个章节,到时写出来了再贴上去。
有亲亲问我要写多少,什么时候完结。什么时候完结我还真说不好,因为我的速度不快。小春希望写的不光是言情,如果只是言情的话,两人结婚了就可以完结了。我更希望写的是他的一生,以及他所处的时代(呵呵,我颇有点野心呢)。接下来场景会到姑臧,突出乱世中的相依相守,以后还会到长安。
如同艾晴对小弗说过的:“男人和女人邂逅,互相吸引,是相吸。相爱是思想全被控制,快乐与痛苦都由他而来。相有是欣赏、接受、思念、迁就、引以为荣。而相依,才是爱情的最崇高境界。爱无论多炽热,终会变平淡,一男一女如能相依为命相随终老,才是牢不可破的关系。”
小春的文,也是依照这个步子,从相吸相爱,到相有相依。不过,我最怕的是虎头蛇尾,所以不会写太长,免得到后来江郎才尽。我的打算是四十万字左右。
也有不少亲亲说我的文很科普,我倒觉得这是对我的认同呢。用这种让大家感兴趣的方式多知道一些知识,不也挺好的么?既然已经那么讲究史实了,我就一定会讲究到底。连那个时代有没有桌子出现我都会去查资料,就是希望大家在看文的时候,能通过这个文同样得到除了爱情以外的知识。说句玩笑话,大家跟人聊天时,能多些谈资,多点吹牛的东西,不也很好么?当然,百密一疏,我肯定还是会有错误出现,所以希望大家火眼金睛一些,多多帮我抓些错出来,哈哈
第四部:凉州岁月
望乡
王城东门外的大片空地挤得满满墩墩。两万多匹骆驼负着装满奇珍异宝的沉重行囊,一万多匹西域良马,还有中原没有的殊禽怪兽千百余品。六万多名将士,五千多骑兵,一万名龟兹乐师舞伎手工艺人等,放眼看去,密密麻麻无立锥之地。白震带着王室成员和龟兹官员站在城门口为吕光送行,弗沙提婆站在他身后,无暇与吕氏诸人寒暄,只顾将眼光定在我和罗什身上。
昨夜他和晓宣带着孩子跟我们道别,每个人都哭了。两兄弟平生第一次拥抱,却是在离别之时。夫妻俩为我们准备了很多衣物用具还有钱,将马车装得满满。
白震正在跟吕光客气地道别,突然身后送别的人群里挤出一队僧人,身上背着行李,急匆匆地冲罗什而来。
“师尊,带我们走吧。”有上百号僧人,向罗什哭喊。其实要跟着罗什走的僧人不止这一百来人。走之前几天,就不停有僧人从王新寺,雀离大寺,奇特寺及龟兹其他寺庙来王宫,恳求罗什带上他们,有千人之多。罗什向吕光请求,却被一口拒绝。其实吕光的心思也很好猜,他不信佛,带上僧人对他毫无价值,反而消耗口粮。而且这么多僧人,只听从罗什,万一路途上有变,吕光岂不麻烦。他之所以带上罗什,还是不确定符坚能否得胜。如果符坚无恙,他还可奉上罗什作为礼物,也算有个交差。
罗什自然也明白吕光的心思,所以走之前几天里,他每日苦劝那些要跟从的僧人们。本以为能让他们放弃,不想今日还是有那么多人坚持。眼见吕光眼里已经蓄着不满,罗什赶紧上前劝说,终于还是让他们哭着回了头。
一声鞭响,前头车队开始动了,送行的人群爆发出哭声。罗什的脸有些苍白,拉着我的手,向弗沙提婆一家拜别。他深吸一口气,抬头看着龟兹的蓝天,似乎想将这方天地永远刻入脑海中。我看着他眼中浓浓的眷恋,心中凄然。蹲下抓起一把泥土包进手帕,递给他。
“这是龟兹的土,带在身上,就如同见到故乡一样。”
他接过,珍视地看着,郑重包起,放进怀中。然后,我们转身上了马车。车轮缓缓向前,我掀开帘子,与罗什一起看着三月早春寒风中的弗沙提婆。他的衣角被风鼓起,迭迭荡荡。高大的身影在视野中越来越小,终于混在一群黑点中无法分辨。视线被泪水模糊,永别了,弗沙提婆,我会永远记住你。谢谢你……
温暖的胸膛贴近我,他搂着我的腰,眼里有些晶光。我回头抱住他,让他在我怀中尽情为了家乡,为了亲人留下最后一次泪。马车带着我们,去那乱世纷争满目苍痍的痛苦大地。从此后,我们的命运便与中原紧紧相连。
古代出行,若乘马车,每日平均可走三十公里。但我们的队伍太过庞大,有两万匹骆驼,还有六万多名步兵,步行速度每天最多只能走十五公里,难怪要用半年才抵达姑臧。我们所走的路,便是沿着塔里木盆地边缘的丝绸之路南段。这条道路一直延续到现代,标为314国道,从托克逊一直到与巴基斯坦交界的红其拉甫口岸,最后可达印度,这便是玄奘西行所走的路。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路上看到最典型的西部景观,无边无际的戈壁沙漠,形态各异的雅丹地貌。现在是浅水期,沿路河床大半干涸,由于泥土富含矿物质,这些盐滩呈现出大片彩色的不规则纹理,在阳光照耀下闪着令人炫目的光芒,美得让人屏住呼吸。天际勾勒出连绵不绝的天山山脉,平坦的戈壁滩上,丛生着沙棘,红柳等耐旱植被。不时能看到远处有野骆驼群,野驴群,野马群在晃晃悠悠。这些地方,到了现代探测出富含石油和天然气,整片戈壁都是开采石油的磕头机,冒着火苗的天然气采集机。在现代,我去库车考察时,坐着汽车行驶在314国道上。开阔的视野内,满目都是缓缓拉动的磕头机,在夕阳余辉下,令人荡气回肠。
到了轮台境内,我们几日都行进在胡杨林中。这是新疆最多最大的胡杨林之一,每年十月,金黄色的胡杨将天际都染成金色。而在轮台,我看到了汉代屯垦戍边的故城和亭燧。西汉时,大军远征,为了解决给养,战士们平时种粮,自给自足。这样的屯田一步步推进,将大汉的军威遍布西域。柯格拉克古城,卓尔库特古城,乌垒城,皆是汉代屯田卫城。而龟兹最前哨的轮头国王城,由于西汉时李广利两次伐大宛,经过轮头国时“攻数日,屠之”,导致轮头彻底亡没。我们在轮头故城中留宿了一夜,周围只有几个残破的村庄,这屠杀早已历四百多年,却仍无法使一个小国恢复,可见当年屠杀的惨烈。
轮台这个地方在现代,是塔里木沙漠公路的起始点,为开发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石油而造。这条公路是世界建筑史的一大突破,总长550公里的路,有450公里建在流动沙漠上,是21世纪世界上在流动沙漠中修建的最长的公路。在马车里眺望远处的浩瀚沙滔,那是塔克拉玛干,没有任何植被能生存,“进去出不来的地方”。得意地告诉罗什,为了体验这条造在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沙漠中的公路,我用了四个时辰横穿了这片“死亡之海”。他当然是目瞪口呆不敢相信。我不无自豪地告诉他,这条公路为了防风固沙,每隔五百米便有一个水房,沿路用细水管喷水养草。有水的地方便能长出草来,再远几步的距离,用芦苇防护栏和芦苇方格防沙体系。五百多公里的长路,入眼的都是一个个水房,沿着水管长的草,铺天盖地的沙丘。这样的单调景色要看六个多小时,过了塔里木河才能见到胡杨林。
自从知道我未来人的真实身份,他便时常问我千年后的情况与知识。他的智商,领悟能力,以及对我的信赖让我不想对他有任何隐瞒。所以虽然旅途艰苦,可是每天能有那么多时间交流,让我们把之前几十年的空缺弥补回来,每天聊不完的话题,倒觉不出路上的苦来。我针对见到的沙漠戈壁特殊之处,跟他讲基本的地理物理历史气象学等知识,每每让他惊讶赞叹甚至不解。我现在已经对他完全敞开了心扉,除了,我穿越的代价……
走了一个月,才进入焉耆境内。首先进的,便是焉耆最前哨的铁门关,这座汉人建立的关隘矗立在孔雀河西岸。张謇出使西域时两度此处,班超也途经此地,在孔雀河边饮马,所以孔雀河亦称饮马河。这条源于博斯腾湖终点为罗布泊的无支流内陆河,孕育了下游的千古文明——楼兰。
我所处的时代,楼兰已经衰败。十来年后,东晋高僧法显西行取经,途经楼兰,已是“上无飞鸟,下无走兽,遍及望目,唯以死人枯骨为标识耳”。问起罗什,他摇头叹气。他说小时候曾听人说起过,楼兰因河水改道,水分减少,盐碱日积。气候的反常导致瘟疫横行,大半人死亡。剩下的人被迫迁涉,楼兰这千年古国,已在混浊模糊中轰然而散……
我们北行上焉耆,一路都在孔雀河边走,玉水如带,水波清亮,完全看不出在它断流的下游,离此两百公里处,是漫天黄沙掩埋的楼兰。现在此处除了铁门关,并无繁荣的大城市。到了21世纪,这里是库尔勒,一个为了塔里木石油而建的新兴工业城市。
离焉耆王城还有大概不到百里时,我们在太阳余辉下进入了一片狭窄的山谷,吕光下令扎营休息。我看着忙碌扎营的众人,突然意识到,这里,将会有一场惨剧发生……
峡谷惨变
在所有人忙碌之时,罗什一直沉默着看天,又蹲到草地里看了一会,担忧地摇头:“黑云压顶,虫蚁匆忙,今夜应会有雨。怎可在此山谷中停留?全军将士必定狼狈不堪,应迁往高地才行。”
他还是坐不住,去吕光帐中劝说,而我则在搭好的帐篷里整理东西。过了半小时他回来,沉闷着脸说:“吕光说将士已休,不宜再动。”他吐出闷气,奇怪地看着我,“艾晴,你在做什么?”
我笑着把行装扎紧:“准备随时逃命啊。今晚上会下大雨,这山谷中到时水会积到数丈深。”
“艾晴,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他扳过我的肩,犀利的眼光在我脸上转。我吐吐舌回应他。
“艾晴,人命宝贵,怎可视而不救?”他放开我的肩,语气有点责备,“既然知道今晚必定会下大雨,罗什怎可只顾自救?”
想到书上说这场大雨会淹死数千人,心里也同样不忍。可是……犹豫着说:“罗什,不是我不想救,而是我不希望因为我的介入改变历史。每个人都有自己已定的命数,如果我……”
“艾晴!”他打断我,神情严肃,“那你的出现呢?罗什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未来一千多年的人,命数不是照常运行?”
他转头望向帐篷外渐黑的天,紧锁清俊的剑眉:“总之,不论结果如何,罗什绝对不会淡然坐视。人命乃世间最宝贵之物,历史不过是后人评说,不足为惧。”
“我知道了。”抛开顾虑,用力点点头,握住他的手,“吕光不会采纳你的意见,我们去找能听进话的人。罗什,你去跟杜进说,他是吕光身边唯一明理的人。我去每个营帐里通知所有人今晚不要睡,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
他眉心的锁打开,会心一笑,对我点头:“艾晴,谢谢你……”
“夫妻俩,谢什么。”拉着他的手一起走出帐篷,“管它什么改变历史,我只想做一个有良知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做的事情。”
不出意料,吕光对杜进的话也听不进。我和罗什只好分别到每个营帐中通知。人实在太多,又有那么多行李,大部分人还将信将疑,费了很多口舌。幸好杜进也相信罗什,暗自传令让士兵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我走出最后一个营帐,已经快至午夜,风穿过峡谷呼啸而来,打着卷把我身边的落叶灰尘扬在半空。正拖着疲惫的身躯一边避着风一边往自己帐篷走时,突然头顶淋到豆大的雨滴。一道闪电在山谷前方划过无边黑暗,随后闷雷声隆隆而来。雨滴越来越大,越来越密,我赶紧向自己营帐跑去。半边身子被淋湿时,突然身旁跑近一个黑影。听到呼唤我的声音,是罗什!他跑到我身边,把我掩在怀里,挡住风雨。
跑进帐篷时,我们都被淋湿了。赶紧换了身干净衣服,穿上蓑衣。外头的人声和马嘶渐渐喧杂,只一瞬间,电闪雷鸣,大雨滂沱而下。
罗什把我搀上马车,车夫和行李都已经准备好了。他自己却不肯上来,在雨中对着我大声喊:“你先走!我去找杜进。得赶紧撤出山谷,不然等大雨引发山洪,这峡谷之中无处藏身,便来不及了!”
我不肯,要跟着他去,他坚决挡住不让我下车。“听话,你不能在雨里淋太久,会生病的。你跟着我,反而拖累,我找到杜进就回来。”
他对车夫叮嘱几句,便匆忙跑开。马车刚驶一会,我听到一阵杂乱的声音,夹着女人的哭声。朝外面望去,是乱成一团的乐舞和工匠队伍。他们没有正规军人的纪律,现在无人组织,马车和骆驼堵塞着,将出谷的路都封住了。我跳下车,挥手大叫让所有人不要心急。如此混乱的场面,马嘶人哭雷声雨声,我的声音根本传不了多远。心里焦急,从怀里掏出手电筒拧亮举高,这道稳定的光亮果然让人群安静下来。这个手电我一直舍不得用,怕电池用完就没了。今天看到情况紧急,又是在漆黑的深夜,才装上电池放进怀里备用,现在果然有需要了。
我大声喊着要所有人不要乱,看我打光的手势一辆辆通行,每一队的领头出来协助。我在雨中充当交通警察的角色,这样指挥了一个小时,乐舞队和工匠队已经撤出。接下来是骆驼队,带着吕光从龟兹搜刮来的财物。我在雨里站得太久,蓑衣也抵挡不住,新换上的衣服全湿了。四月上旬的午夜,这样湿漉漉地一直站着,我冻得手都僵直了。两只手交替举手电,空下的一只手便赶紧放嘴边呵热气,却是徒劳。
实在冻得支撑不住了,牙齿开始咯咯响,喊出来指挥的话越来越不连贯。可是如果我走开,场面又会乱。吕光的前军和中军还卡在山谷中部,这些排在队伍后面的辎重现在反而成了累赘,又沉又慢。不赶紧退出去的话,后面的大部队会被堵死。我在积水的泥地里跺着脚,鞋子也早就进了水,脚冰得快失去感觉。我哆嗦着咬咬牙,继续挥着光源指挥。
正冻得有些头重脚轻神思恍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