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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擒故纵之策一出,不消片刻门就打开了。门内是一名瘦弱的老人,他有明显的驼背,站起来头部只到我胸腹之间,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脸色很苍白,而且一直在咳嗽,但双眼却意外地炯炯有神。他开门后并没有说话,只是盯住我手上的二锅头。虽然这种酒并不贵,但对于靠低保金度日的老人来说,也不是经常能喝上的。
我把已拧开的那一瓶递给他,他一言不发地接过,仰首便灌了一口,随即转身返回屋里,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把门关上。我向蓁蓁扬了扬手,便走进屋内。
这是一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房子,以青砖砌成,没有任何装修,屋里屋外皆能直接看见那些“年纪”比我还大的青砖。房子的布局很简单,一厅一房一厨。客厅内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件木制家具,而且“年纪”也不轻,仿佛随时都会散掉。
志伯坐在那张似乎经常在古装电视剧的酒馆中出现的四方桌前,往对面的位置指了指,然后又仰首痛饮。刚才他还一脸敌意,但随着烈酒下肚,脸上渐见欢颜。仅从这一点,我便能肯定他不是凶手,因为死者的衣袋里还有十块钱,用这十块钱一瓶二锅头足够有余。酗酒的人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喝上酒的机会。
我坐下来把下酒菜和另一瓶二锅头放在桌上,蓁蓁则没好气地站在门旁,她不是不想坐,而是没地方能让她坐,狭小的客厅里就只有两张凳子。志伯把手中那瓶酒喝得一滴不剩,脸色不但没变得红润,反而更加苍白,但咳嗽竟然比刚才少了很多。他毫不客气地拧开另一瓶二锅头继续喝,这次没之前喝得那么急,边喝边吃下酒菜,略现红丝的眼睛闪烁着诡秘的光芒,凝视着我良久才开口:“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就当我付你的酒钱。”
喜欢喝酒的人大多都比较爽快,既然他让我尽管问,那我也不客气,直接问道:“为何不再做忤作?”忤作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职业,有很多规矩及禁忌,因此很重视师徒转承。虽然他已经年过七十,很多需要体力的活儿做不来,但他拥有经验,只要愿意授徒,必须能继续在这一行立足。倘若思维清晰,没患上痴呆症之类的疾病,要干到百年归老亦非难事。
他愣住了片刻,双眼闪过一丝微仅可察的惊惧,但立刻就恢复过来,苦笑道:“二十多年了,也许我该把这段埋藏在心里二十多年的可怕经历说出来……”接着,他便一边喝酒一边向我诉说他不当忤作的原因,虽说酒能壮胆,但他在讲述的过程中瘦弱的躯体仍然经常不住地颤抖——
当喃呒佬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胆子小一点也做不来。我父母早逝,无亲无故,识字又不多,因此十来岁就跟着师傅做喃呒佬。
我在师傅身上学了很多实用的东西,尤其是取骨,在师傅未过身之前,这一带就只有我们俩师傅会这手艺。后来师傅百年归老,会这手艺的就只有我一个。其实取骨这活儿,要说难也不难,但说易也不容易,关键是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
第一次取骨的时候,我的年纪还很小,但已经跟了师傅一段日子,见死人的时间不见得比见活人少,但要我亲手为一具腐烂不堪的尸体刮R取骨,还真不容易下手。可是师傅却拿着一根G子硬是要我把尸体的骨头取出来,手脚慢一点也得挨上一G。当时我挺恨师傅的,但长大后我才明白他的用心,要是我没学好这门手艺,以后想要两餐温饱也不容易。
第二章 刮R取骨(下)
师傅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过身了,在此之前他已教会了我一切。因为附近一带只有我才会取骨,所以很多人家要办丧事,首先会来找我,有时候生意还多得忙不过来。因此,我当时的生活还过得不错,可惜我天生驼背,而且又是做死人的活儿,所以一直都没有姑娘愿意嫁给我……
我之所以不再做喃呒佬,是因为二十多年前发生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还很记得当时是冬天,那天还下着雨,天气很冷很冷,那天我要为六婆起骨。起骨必须在黎明时分,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进行,我和六婆的六个儿子一同来到埋葬她的地方——一片茂盛的荔枝林。
进行了拜祭仪式,又烧过香烛冥镪后,我们便动手把棺材挖掘出来,然而一开棺,我们就惊呆了。六婆的尸体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跟刚下葬时没两样,更可怕的是,她的右手竟然按在左胸上,而我明明记得下葬时她的双手是放在身体两侧的。
虽然做了多年喃呒佬,但眼前的情况还是把我吓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六婆的六个儿子全都吓得脸无血色,大家面面相觑,一时间谁也不知该怎么办。
虽然我并不懂得风水术数,但多年的起骨经验让我知道这儿一定是养尸地,六婆已经尸变了,如果不立刻将她火化,肯定会炸尸的。于是,我告诉她的儿子,要他们立刻拿柴枝来把尸体烧掉。可是当时正下着雨,要生火并不容易,而且这场雨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如果把尸体放任不管,很可能雷声一响,她就会“醒”过来。
按照起骨的规矩,一旦开棺就不能再葬回去,因为开棺已经打扰了先人休息,葬回去的话免不了要再次开棺。所以,开棺后必须妥善处理先人的遗体。我建议先把六婆的遗体停放在她其中一个儿子家中,待雨停后立刻火化。
然而,这六名孝子谁也不愿意把母亲的遗体带回家,他们都害怕雷声一响,母亲就会“醒”过来。他们商量了一会后,决定给我双倍酬金,要我立刻为六婆取骨。
虽然我很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取骨,但也别无他法,在这种雷雨天气,她随时会因为一个响雷而炸尸。如果她是因我经手起骨而炸尸,那我的罪名可大了。
取骨的过程,孝子是需要回避的,因此我只能独自在茂盛而Y森的荔枝林中为六婆取骨。起骨偶尔会遇上尸体不腐的情况,所以取骨的工具我早就准备好了,孝子一走,我便立刻为六婆取骨。
在这之前,我已经不知道为多少先人取过骨了,对比那些腐烂不堪的尸体,这次取骨要轻松得多。然而,我心里一点也不觉得轻松,每次雷光闪现,我的心就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握着,那感觉就像快要窒息一样,因为我不知道眼前的尸体会不会因此而炸尸。
我先为六婆的四肢刮R取骨,这样做会让我觉得安全一点。不过在取骨的过程中,我又发现了一件让人心悸的事情——割开皮R中所流出的血竟然是鲜红色的!人死后快则三、五天,慢则十天半月,血就会变成黑色,但六婆已经死了三年多,血竟然还像活人一样鲜红。
恐惧已把我的神经麻木了,我只想尽快完成我的工作,尽快把六婆的骨头取出。我以最快的速度为六婆取骨,但也花了一个上午才把四肢及躯体的皮R、内脏完全除去,最后只剩下头颅还没有去皮刮R,不过这也是取骨中最麻烦,最花时间的。
雨越下越大,虽然我穿了雨衣,但雨水仍从衣领飘进来,把我的衣服沾湿了。汗水与雨水内外夹击,使我的衣服几乎完全湿透,透心的寒意使我的双手变得迟钝。而且虽然时值中午,但天上尽是厚厚的乌云,加上茂盛的荔枝树阻挡仅有的光线,比没有月亮的夜晚亮不了多少。
我就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的头颅刮R取骨,双手不灵活使我越急就越快不来。好不容才把鼻子以下的皮R刮去,正准备往上刮的时候,四周突然一遍光亮,一声惊天动地的雷响随即在头顶上炸开,把我的耳朵也轰得嗡嗡作响。可怕的事情就发生雷响的那一刻,眼前那张失去了近一半皮R的脸,猛然睁开了双眼,愤怒的目光从圆睁的双目中S出,仿佛能穿透皮R,甚至穿透我的灵魂……
之后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印象中我好像把六婆的头扔掉,像个疯子似的在雨中奔跑,怎样回到家里也不知道。自此之后,我就每天都用白酒把自己灌醉,使自己暂时忘记那可怕的一幕,那张失去了一半皮R但却双目圆睁的脸。这种烂醉如泥的日子,一过就好几年,直至我把所有积蓄花光。钱没了,但人还活着,还得吃饭,还得生活,可是我却不敢再触及任何与死人有关的事情,所以只能做些脏活累活。后来老了,什么也做不了,就只靠村里发的低保金过日子……
三国时期,关羽败走麦城为吕蒙设计所擒,后因宁死不降,父子同被孙权下令斩首。孙权心知刘备痛失义弟绝不轻易罢休,便听从张昭的嫁祸之计,将关羽首级送与曹C。据野史所载,曹C在打开装有关羽首级的木盒时,关羽双目突然怒睁,吓得曹C大病一场,急令以王候之礼将其厚葬。然而,正史并无首级睁目之说,厚葬关羽除了因为关曹二人交情非浅,更因为曹CD悉了孙权的用心。
首级睁目之说是否可信,也许流年能给点意见,不过无论此事是真是假,似乎也与本案没有多少关联。虽然志伯与本案应该没有关系,但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反正也是闲着,就跟他多聊了一会。毕竟,他与尸体打交道的时间超过三十年,或多或少也能给我们一点帮助。
然而,当我向他道出山坡上发现骨架的情况后,他一个劲地说不可能:“说尸体九天能腐化成骨架简直是天方夜谭,要是尸体那么容易能化掉,还用得着取骨吗?要知道取骨通常是在尸体埋葬了三年以上,仍然没有完全腐化的情况下才进行的。”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能让尸体在这短的时间内化成骨架呢?难道是被人剥皮刮R吗?”我问。
“也不可能,我干过取骨,所以我很清楚,取骨虽然不算难事,但取骨的过程中难免会在骨头上留下刀刮的痕迹。而且取骨是一块骨头一块骨头那样取出来的,不可能还保持完整的人形,要是给骨架穿上衣服就更难了。”志伯在这方面的经验比任何人都要丰富,他的意见很有参考价值。
“如果不是被人剥皮刮R,又是什么原因呢?”这个问题可让我一个头三个大。
此时志伯已经把酒喝光了,沉思片刻,脸色突然一寒,声音颤抖地说:“我想起来了,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似乎的事情……”
第三章 修女牧师(上)
用两瓶二锅头从老忤作志伯口中换来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反正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所以我就继续和他聊天,没想到他竟然说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类似的化尸事件。
正想追问的时候,发现志伯手中的酒瓶已空,但他显然还未喝够。虽然以他的年纪不宜喝这么多酒,但古诗有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不烟不酒戒色禁欲固然能长寿,但如此的长寿又有何意义呢?倘若能用十年的寿命换十天的欢乐时光,我也愿意换,不是有句话叫“一日快活敌千年”吗?
我把正在门边发呆的蓁蓁叫来,让她去买酒,她虽然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去了。此地虽然较为偏僻,但她双脚修长,跑起来挺快的,一去一回应该不用花多少时间。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谊婆说蓁蓁是处女,但像她这样的疯丫头,整天上跑下窜的,那片薄膜恐怕早就完蛋了。这种因运动而造成的破裂,谊婆大概也看不出来吧!
蓁蓁走后,志伯开始向我讲述发生在五十多年的怪事——
那时候大概是五十年代中期吧,我已经二十出头,跟了师傅也有好几年。当时虽然已经解放了,但很多事情还是按老规矩办,像我和师傅这样的喃呒佬还是经常会帮公所做验尸的工作……哦,那时候公所好像已经跟现在这样,叫派出所了。
我记得当时是夏未秋初,应该也像现在这样是八、九月左右吧。那天我和师傅正在吃午饭,派出所的人过来说在村子外面发现了一副人骨,叫师傅过去帮忙。师傅连饭也顾不上吃就带着我过去了。
从那副人骨的身高看来应该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皮R全没了,就只剩下骨头和头发,看上像已经死了好几年。可是衣服却还好好的,虽然是旧了点,还打了不少补丁,但怎么看也不像在野外放了好几年。
那年头,人不像现在这么多,谁家的小孩不见了,一问就能知道,当时村里就只有田叔的大儿子强仔不见了。可是,强仔不见了只是五天前的事情,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变成一副骨头呢?然而,田叔俩夫妇来到,一看见穿在骨头上的衣服就哭了。衣服上的补丁都是田嫂一针一线地补上去,那会不认得呢!
当时这件事弄得人心惶惶,大家都以为附近来了专吃小孩的妖怪,而派出所又一直都没把这件事查清楚,害得大家都把小孩关在家里……
志伯所说的位置与发现疑似周少龙遗骨的地点相隔约一公里,而且死者的情况如出一辙,这两件事肯定有关联。可是,这两宗案子的发生时间相隔超过五十年,如果是人为的凶案,就算凶手当时只有十来岁,现在也已经是个古稀老人,就像志伯那样是否能打得过一个花季少年也是个疑问,剥皮刮R这种极消耗体力的事情应该做不了。
此时蓁蓁已经把酒买回来了,很没礼貌地丢到桌子上,差点没摔破。志伯可没理会她的恶劣态度,一看见酒眼睛就亮起来,拧开瓶盖就往嘴里灌。我问他当年发现人骨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边喝边想,但因为已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情,细节已经很难记起来。
良久,他似乎想起了一点儿:“当时人骨附近好像有些……那叫什么草啊,就是那种紫色的……”
“薰衣草?”印象中在这一带,紫色的植物就只有薰衣草。
“对,就是薰衣草,在发现人骨的地方有些薰衣草,应该是小孩子贪玩,在附近摘的……”志伯说着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看着桌子上那三个空酒瓶,我想要是我的话,半瓶没喝完就倒下了。
我把志伯抱回他那间不足十平方的卧室,为他盖上被子便与蓁蓁离开。
刚出门口,电话就响起了,是悦桐的来电:“阿慕,你猜对了,这宗案子果然与邪教有关。”
“知道是什么教派吗?”我焦急问道。
“基督教。”听见这话,我差点没摔倒。
“你又找我乐子了。”我无奈地说。如果是其他人跟我开这样的玩笑,我一定会问候她母亲,但是悦桐就算是怎样耍我,我也只能认命了,谁叫我欠她的。
“从死者书包里找到的那张纸,经常处理后已能看清楚上面的字迹,上面写着的不是‘信什么得水牛’,而是‘信上帝得永生’,下面是一些关于基督教的介绍,还写上了附近一间教堂的地址。而自行车齿轮上的植物残渣经化验后证实是薰衣草,你也许该到那间教堂附近看看。”
志伯不是说,五十多年前的化尸事件现场也发现薰衣草吗?难道两名死者因为去过同一个地方而遇害?
“死者的身份确认了吗?”这个问题很重要,不能确定死者的身份,调查方向就容易出现偏差。
“已经确认了,经过dna检测证实他就是周少龙。”
结束与悦桐的通话后,我拨了个电话给流年询问首级睁目是否有可能,得到的回答是:“可能性非常低,但也不能说绝不可能。人在死亡之后一段较短的时间内,有可能出现肌R收缩的现象,因此而睁开眼睛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发生机率恐怕只数十万分之一。像你说那样,死后三年还能睁眼,可能性就更低了,也许只有亿万分之一,只可以说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
我之所以特意请教流年,无非是为了证实志伯是不是喝醉了说胡话,既然流年说有这个可能,那么志伯的话便有一定的可信性。
挂掉电话后,我和蓁蓁来一间位于怀石中学与周屋村之间的孤儿院,其位置距离那两宗事隔五十多年的化尸案件的发生地并不远。这间孤儿院名为史密斯儿童福利院,看样子应该是非政府机构。我们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孤儿院里有一间教堂,而那张手写宣传单上所说的教堂就是这一间。
教堂的规模不大,采用欧式巴洛克风格,应该建于民国初期,恐怕已经有超过一百年历史。不过,看样子还挺坚固的,不像现在那些豆腐渣工程,三五十年就已经被列为危楼。
第三章 修女牧师(下)
今天是星期天,教堂内正在做礼拜。我们到达时,牧师已经在带领信徒唱阿门颂,看来礼拜马上就会结束,因此我们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站在门外等候,顺便也观察一下里面的情况。这儿毕竟是间位处偏僻的小教堂,所以来做礼拜的信徒并不多,但竟然让我发现外国人的身影。与我们相比,外国人十分重视宗教信仰,虽然在个角度看来,宗教是政治下的产物,但是没有信仰的人的确较容易堕落,甚至犯罪。
庄严的礼拜仪式结束后,一名六十有余、面容慈祥的老修女与信徒有说有笑地送对方到门外,当看见我们的时候,便向我们露出友善的笑容,谦卑问道:“需要帮忙吗?天父的孩子。”
“您好,我叫慕申羽,是刑侦局的探员,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所以我们过来询问一些情况,希望能从中得到线索。”我出示了警员证,又说:“请问该如何称呼你呢?”
“愿主宽恕逝者的罪过,引领他的灵魂到达天堂,阿门!”老修女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你像其他弟兄姐妹那样,叫我袁修女就行了,希望我能帮得上忙。”
“你见过这个少年吗?”我递上周少龙的学生证,上面有他的大头照。
袁修女看了一会便把学生证还我:“这孩子前段时间经常过来玩,但这几天并没有来过……愿主保佑他的灵魂!”
“他在这里有跟那些人接触过呢?”
她脸露慈悲之色,缓缓道:“他是个好孩子,经常在放学后过来和院里的小朋友玩,还教他们写字,跟院里的人都接触过,前些日子还向梁牧师告解。”
告解是一种宗教仪式,简单而言就是在神职人员面前忏悔的自己罪过,以求得到上帝的宽恕。然而,一个花季少年会有什么罪过呢?或许,我能从他的告解内容中得到一些线索。可是,当我请求袁修女为我们引见牧师,并表示希望能从牧师口中得知告解内容后,却得到这样的答复:“我很乐意带你们去见梁牧师,但是他恐怕不会把告解的内容告诉你们,因为作为神职人员,我们有义务保护信众的私隐。”
“可是,这也许关系到周少龙的死因,与其保护他的私隐,还不如还他一个公道,把凶手找出来。”虽然我也明白对方的苦衷,但我觉得为死者伸张正义比为死者保留私隐更有意义。
“这孩子已经得到了脱解,人世间的事情已经与他再无关系,主自会有安排。我们要做的,应该是为他祈祷,而不是揭露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事情。”她的神情虽然很和蔼,但态度却很坚决。
硬碰硬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既然不能强迫对方说出周少龙的告解内容,那只好用旁敲侧击的方式套取相关的信息。因为袁修女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所以在给我们引见梁牧师之后就离开了。
梁牧师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态度很友善,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教堂后面的房子里教孤儿院的小朋友写字。这些小朋友的年龄在三至十岁之间,大多都是女孩,男孩只有两个,但都有明显残疾。其中一个的智力似乎较低,傻笑着在纸上涂鸦。另一个要好一点,智力应该没问题,但天生的兔唇使他的样子有点怪异。我留意了一下他们在写什么,年纪小的在写自己的名字或者胡乱涂鸦,年纪较大的则在抄“信上帝得永生”的宣传单。
“弟兄姐妹,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呢?”梁牧师吩咐较年长的小朋友照顾弟妹后,就跟我们到外面的小花园里散步。
“你认识他吗?”我递上周少龙的学生证。
“认识,他经常会过来帮忙教院里的小朋友写字,虽然有时候也会很顽皮,不过他很有爱心,是个善良的孩子。可是,我已经有几天没见他来了,不知道他现在怎样?”梁牧师说着,脸上露上忧虑之色。
“他已经……过世了。”要把这个不幸消息告诉对方,我心里略有不忍。
梁牧师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回复平静,在胸画了个十字:“愿主引领他的灵魂到达天堂!”
我们同时沉默,片刻后蓁蓁打破了这份沉默:“孤儿院不是有政府资助的吗?怎么没有老师教小朋友读书呢?”
梁牧师微笑回答:“本院是由一位名叫史密斯的牧师创办的,并不是政府机构,所以没有得到政府的资助,日常的开支主要是靠信众的捐献。因为政府没有给我们分配教师,所以我们就自己教小朋友读书。”
蓁蓁似懂非懂地点头,我接着问:“一般的孤儿院都是由政府部门管理,你们怎么会是自行运作的呢?”
梁牧师徐徐解释:“其实,在我来这里担任牧师之前,政府的确曾经要求接管孤儿院。但因为本院是史密斯牧师创办的,院长便向教会求助,教会出面与政府周旋,最后终于能维持原状。而我也因此而被派驻到这里担任牧师的职责。”
孤儿院是怎样运作我并不关心,我关心的只是周少龙跟这里的人有什么关系,问这个问题目的只在于让对方放松一点,以便我套话而已。我希望能够套出周少龙告解的内容。
跟梁牧师再谈了些无关痛痒的事情,我便开始问及与周少龙有关的问题,但当我试探性地问及告解内容时,他便很尽责地给我解释:“告解是信徒向主忏悔的方式,作为神职人员,我们充当的角色是主的使者,因此我们绝不能向第三者透露告解的内容,除非是得到信徒的同意。”
人都死了,还去那找他同意啊!难道要上天堂找他吗?虽然我平时从不烧香拜佛,但谊婆信奉的婆姐是佛教诸位圣者之一,而我也受婆姐保佑多年,也算是个佛教徒,死后去不成西方极乐世界就得下地狱,跟天堂可沾不上边。当然,就算我能上天堂,那也是死后的事,不见得能解决现在的问题。
一计不成又一计,我打算用另一种方式套取信息:“周少龙在院里有跟谁特别谈得来的吗?”
“他和美珑最谈得来,其实他每次过来也是来找美珑的。”
“美珑是什么人?”
“她是院里的孤儿,唉,其实她很可怜……咦,她就在那里!”顺着梁牧师所指示的方向,我看见一个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她长得很漂亮,但却穿着一身很奇怪的衣服。也许,我能从她口中得到一些线索。
第四章 女婴屠场(上)
从梁牧师口中得知周少龙跟孤儿院里的一名叫美珑的孤儿很谈得来,而且每次到此就是为了找她,恰好此时她就在我们眼前出现。
顺着梁牧师所指的方向,我看见的是一名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乌黑秀丽的头发长及肩膀,脸色欺霜胜雪且白里透红,双眸黑白分明,犹如清澈见底的湖泊,漂亮得让人惊讶。如此美人胚子长大后必定能艳压群芳,怪不得周少龙会经常来找她,我要是晚十年出生,也会天天来这里做义工。
然而,她虽然长得漂亮,但衣着却十分怪异,感觉有点像中东的服饰,是一件宽大的长袍,上身只露出头部和手掌,下身只能看到一双穿着凉鞋的秀足。不过袍子虽然宽长,但感觉却十分合身,就像量身订做一样。而且她还戴着一个很特别的木制发夹,怪异中有种另类的美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非主流?听说时下的少男少女很流行这玩意,不过她显然比同龄人更懂得运用这种另类风格。
梁牧师向她招手,她便向我们这边走过来。在她还没走近时,蓁蓁小声地问梁牧师:“有中东人给你们捐衣服吗?”
梁牧师笑道:“暂时还没有,美珑的衣服是她用捐赠的衣服改成的。其实善心人所捐赠的衣物,有很多都不合身,刚才那些小朋友所穿的衣服都是经过她修改的。还有她的发夹,也是她自己做的。”
“她年纪轻轻就这么能干了?”蓁蓁略显惊讶。
“是啊,这孩子很能干,很多事情都会做。唉,真是个苦命的孩子,愿主能保佑她!”梁牧师叹息着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正所谓“穷人孩子早当家”,环境不好自然会迫使人学会照顾自己及身边的人,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然而,梁牧师为何一再说美珑命苦呢?如果因为她是孤儿的话,那孤儿院里所有孩子都是孤儿,为何单单说她命苦呢?
正想问这个问题时,美珑已经来到我们身前了,她很有礼貌的向梁牧师问好,然后又向我们露出甜美的微笑。梁牧师简单地给我们作了介绍,然后就让美珑招呼我们,自己则继续去教小朋友写字。
“你认识他吗?”我把周少龙的学生证递给美珑,她一看便紧张地问:“少龙怎么了?他已经快十天没来过了。”
“很抱歉,他已经去世了。”
“他,他死了?怎么会这样?”她脸露惊讶之色,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双眼随即涌现泪光,楚楚可怜的样子十分惹人怜爱。
“虽然我们知道你很难过,但希望你能明白,我们必须调查清楚他的死因,把凶徒绳之以法。”
她含泪点头:“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呢?”
“我想知道九天前,也就是上个星期五,他有没有来过?”其实,我说这句是有语病的,因为星期天才是一个星期的开始,上个星期五应该是两天前。不过,很多人都以为星期一是一个星期的开始,所以我才这样说,只要对方能明白我的意思就行了。
“嗯,他有来过。他几乎每天放学后都会来一趟,可是从那天之后就没有再来了……”她说着掏出手帕擦去眼角的泪水。现在这年头,有带手帕习惯的人可说是凤毛麟角,大部分人都习惯用更为方便的纸巾,也许只有像她这样的孤儿才会有这种节俭的习惯吧!
“能详细告诉我那天的情况吗?譬如他有没有跟谁生过气,又或者有没有向你提及过一些特别的事情。”
“他那天去过地下室……”她的脸色突然一寒,似乎想起了一些可怕的事情,徐徐向我们讲述九天前的情况——
那天天气不太好,少龙刚来到就开始下雨了。我们一起教小朋友写字,教着教着,他突然问我教堂里是不是有个地下室,因为他看到内堂的地上有道木门。我听袁修女说过地下室的事情,她说在解放前,院里收到的孤儿都会先放到地下室,但后来就没有这样做了,现在地下室是闲置的。不过,袁修女不喜欢我们到地下室玩,所以我和院里的其他人都没下去过,也不知道下面是什么样子。
少龙似乎对地下室很好奇,不停问我下面会不会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我给他说得也很想去看看,可是又怕袁修女会不高兴,所以就没理他,去了厨房帮忙做饭。做好饭后,我本来想问他要不要在这里吃饭,可是却没找到他,就想他会不会跑到地下室去了,于是便到教堂的内堂里找他。
我刚来到内堂,就看见地下室的木门打开了,袁修女正和他一起走出来。袁修女还说他不该这么调皮,跑到地下室去,说那里已经很久没使用,不但空气混浊而且地面湿滑,要是在里面摔倒就不好了。
袁修女走后,我问他在地下室有没有看见有趣的东西,他当时的脸色不太好,说话也支支吾吾的,只是说下面什么也没有。不过,我心里总是觉得他在撒谎,就缠着他问。当时雨刚停了,他就说要回家吃饭,甩掉我就跑了……
从美珑的叙述中可以得知,周少龙在失踪前曾经去过地下室,或许能在那里找到一点儿线索。于是我便叫她帮忙把袁修女找来,带我们去地下室查看。
“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色,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小声说:“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但终究还是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
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性而言,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
第四章 女婴屠场(下)
“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色,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小声说:“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但终究还是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
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性而言,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
已经过了礼拜时间,袁修女和梁牧师都去了照顾小朋友,所以教堂内空无一人。内堂的地上有一块约120厘米长,80厘宽的活动木门,其所在位置不算显眼,但在内堂遛达一圈肯能看见。木门和这教堂一样,应该有上百年历史,不过并没有损坏的痕迹,似乎是用上好的木材造成。我拉着门板上的铁环,费了不少劲才把这块厚实的木板拉起来,我想周少龙在打开这道木门时应该也很吃力。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这道木门关上了,那么地下室就算有人呼救,外面的人也很不容易听见。怪不得袁修女不喜欢有人到里面遛达,要是在里面出了什么意外,还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打开木门后,是一条不算很长的梯道,但由于角度问题,光线并不能照进梯道里。因此,在我眼前的是一条下半段隐没于黑暗之中的梯道,地下室是什么情况根本看不见。
蓁蓁问美珑地下室有没有电灯,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因为她没进过去,不过她上次见袁修女从里面出来时是拿着手电筒的。这间教堂应该有过百年历史,以当时的条件没安装电灯也不稀奇。
“我知道那里有手电筒,现在就去拿过来。”美珑说罢不等我们答应就跑了。其实我口袋里有火机,也能应付一下。
大约等了五分钟,还没见美珑回来,蓁蓁有点不耐烦了:“这丫头跑那里去了,我们先下去看看吧!”
反正美珑也没进过地下室,她来了也不见得能帮上忙,于是我便掏出防风打火机,借助那蓝色的火苗所发出微弱光线,与蓁蓁一同走进漆黑的地下室。
地下室比我想象中要宽敞得多,应该有一百二十平方左右,但高度较低,大概只有两米高左右,我总觉得很容易会撞到头,虽然我的身高还不足一米八。借助打火机发出的微弱光线,能看见这里空无一物,只有四面以古朴石砖砌成的墙壁,墙上有烛台,但却没有蜡烛。这里的空气稍微混浊,且地面及墙壁上长有少量苔藓,要是独自进来,一旦滑倒可麻烦了。
查看了一圈并没有特别的发现,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蓁蓁突然惊叫一声,指着进来的梯道口叫道:“那是什么?”
我往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地上竟然有一件黑色物体正向我们这边快速移动。这东西黑黝黝的,大概有米许长,半米宽,扁平得像贴着地面。因为光线不足,一时间也看不清楚是什么东西,感觉上像是一块会移动件黑布,又像一条被压扁的黑蛇。
黑色异物在短短的一瞬间便移动到我们身前,蓁蓁抬脚一踩,想把它的“头”踩住,但它的“头”竟然能瞬间空出一个鞋印状的窟窿,刚刚好让蓁蓁这一脚落空。它的形态似乎能随意改变,蓁蓁的脚还没来得及提起,它已经往鞋子上裹。
蓁蓁被脚下的异象吓了一大跳,不过她这散打冠军也不是吃素的,立刻就反应过来,脚丫一扭就把鞋子脱掉,并往后跳开。鞋子离脚后,瞬间便被异物包裹,感觉像是鞋子被一块黑布包着似的。可是,当异物从鞋子上退下来时,这只质量挺不错的真皮运动鞋竟然变得千疮百孔,就像给腐蚀性Y体泡过一样。
我和蓁蓁四目对视,大家都从对方惊愕的表情中得到一个信息——逃!
异物离开鞋子后便向我们袭来,而且它竟然能一分为三,从三个方向把去路封锁。我们只好往里面逃,但逃到墙角就无处可逃了。眼见它们已经来到我们脚下的时候,一道强光从入口处照过来,照得我下意识地用手遮挡,蓁蓁也一样。虽然眼睛暂时看不见周围的景象,但我的耳朵并没有问题,听见袁修女的声音:“你们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跑进来了?”
待强光从我们身上移开时,我看见手持手电筒的袁修女站在入口处,美珑就在她身旁不安地玩弄着衣角,似乎知道自己犯错了。再看看周围,黑色异物已不知所踪了,仿佛从没出现过,地上只留下一只千疮百孔的运动鞋。
突如其来的变化使我的大脑没反应过来,倘若不是这只破烂的运动鞋,我还以为刚才只是做了一场噩梦,但这显然并非梦境,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我与蓁蓁对望了一眼,对方的眼神也给予我肯定,这绝对不是一场梦。
“孩子,你们不该来这里。”袁修女向我们招手,示意我们跟她离开地下室。
蓁蓁一跳一跳地去拾回她的运动鞋,鞋子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她竟然还打算穿上。我把鞋子抢过来,叫她先单脚跳着,这鞋子待会交给悦桐化验。她气鼓鼓地瞪着我,我以“迷人”的微笑回应,她最终还是妥协了,放下只穿着白色袜子的秀足,一脚高一脚低地和我离开地下室。
走出地下室我便向袁修女讲述刚才的情况,并向她展示千疮百孔的运动鞋。她的神情很哀伤,长长地叹了口气,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愿主解救这些可怜的灵魂,阿门!”
“袁修女,这地下室是什么回事啊?难道下面闹鬼了吗?”蓁蓁望着那漆黑的地下室入口,似乎刚才的事情仍让她心有余悸。
袁修女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想把木门关上,我和蓁蓁马上上前帮忙。把木门关好后,她才说:“我之所以不想大家进地下室,是因为里面有很多女婴的亡魂。”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能说详细一点吗?”我严肃问道。
袁修女请我们坐下,然后才慢慢讲述在这个诡秘的地下室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孤儿院是上世纪初由史密斯牧师所创办的,刚开始时,经费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教会资助,所以当时的经费很充裕。因为经费充足,当时院里的孤儿生活过得并不差,甚至过得比大部分穷人还要好,因此很多穷人会把自己无力抚养的女婴送到教堂。
后来,史密斯牧师返回天父的怀抱,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