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不仅做贼的心虚,挖坟的也心虚。
毕竟不是件光彩的事,秦堪也不想再提,推人及己,丁顺能想到把这件事办了,不得不说是个人才。
“侯爷,属下对风水什么的不大懂,不过属下请的风水堪舆大师倒委实有点名气,属下陪着他在秦庄外转悠了十来天,终于在一座山上找到了一块宝地,只见到那位大师倒吸了口凉气,两眼睁得跟铃铛似的,属下虽然什么都不懂,却也清楚这块宝地一定很不寻常……”
秦堪苦笑数声。
他骨子里是现代人,对所谓的风水命格是决计不信的,迁移祖坟是因为自己缺德事干多了怕遭报复,却没想到丁顺对此事如此上心,虽说那所谓的风水大师表现得很惊讶,什么“倒吸一口凉气”,无非也是种自我宣传手段,风水知识就是他的商品,不用点手段付出点演技使劲鼓吹一番,怎能将商品卖个高价?怎能拿得到丰厚报酬?
“花了多少银子?”秦堪斜眼睨着他。
“一百两……”
果然……
见秦堪无语的样子,丁顺急忙补充道:“是大师花了一百两……”
秦堪:“…………”
“本来等秦家太爷太公们安寝新陵之后属下打算找个没人的地方剁了这位大师,永远守住这个秘密,没想到大师瞧出了属下的杀机,二话没说掏出一百两银子求我饶命……”
“后来呢?”
丁顺叹道:“萍水相逢的,无缘无故送我银子。属下十分感动,最后还是一刀把他剁了……”
…………
…………
当然,丁顺干的事情不全是没脑子的。
伤好了一半丁顺便开始处理公务,当初从辽东回京后,关于辽东叶近泉和朵颜部落等等诸多事宜,秦堪便交给丁顺打理中转。
秦堪曾经给叶近泉发过指令,以牵制和练兵为目的,主动寻找战机,于是从去年冬天开始,叶近泉发动辽东都司大军分化为小股军队。主动寻找瓦剌或鞑靼部落。小规模地发动突袭,战果不错,虽然大明军队也有死伤,但也算难得的占了便宜。
接连不断地攻打小部落。避开大部落。运动迂回的作战风格令蒙古人颇为头疼。大大小小的战报也源源不断送进京师,有了这些战功垫底,本来朝中对赫然坐到辽东副总兵位置的叶近泉不满的大臣。现在也渐渐无话可说,而叶近泉凭着一战又一战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勇猛作风,也渐渐赢得了辽东将士的爱戴,叶近泉对辽东都司的掌控越来越稳固。
这是好事,秦堪乐见其成,辽东直面北方的瓦剌和鞑靼大小部落,是大明除宣府大同之外最重要的边镇,叶近泉有大将之才,由他把守大明的北方门户没什么不好,总比那些尸位素餐,喝兵血,把军士当农奴,与蒙古人一对仗就吓得落荒而逃的**将领要强上许多,秦堪乐意见到叶近泉逐步掌权,甚至不介意下令辽东的锦衣卫千户所全力配合叶近泉,将那些暗中捣鬼企图动摇叶近泉地位的麾下将领除去。
“造作局已量产了一百门佛朗机炮,这些都是好东西,明日我想办法将这一百门炮提出来,送到辽阳府去,有了这一百门炮,叶近泉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丁顺迟疑道:“侯爷,属下说句不当的话,您是国侯勋贵,也是锦衣卫指挥使,但造作局造出的这一百门炮,侯爷怕是调不出来……毕竟侯爷没法干预国事军务,而且火炮归兵部管,兵部尚书刘宇那家伙可是老早便投靠刘瑾了。”
秦堪想了想,道:“这事不通过兵部,我请御马监掌印张永帮忙,抢也好夺也好,先把这一百门炮抢回御马监,然后让叶近泉给京师送道奏疏,就说边镇战事吃紧,请求朝廷支援火炮,我再让张永中间转圜一下,以御马监的名义将这些火炮送去辽东,中间无非多走几道手续而已,如此不仅避开了兵部,张永也可以落个‘心忧边镇战事’的好名声。”
丁顺大为叹服道:“侯爷高明。”
秦堪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道:“丁顺啊,你如果不放弃治疗,原本也可以和我一样高明的……”
丁顺:“…………”
叶近泉的顺风顺水只是暂时,瓦剌和鞑靼不会容许这种攻守态势渐渐转换的,可以想象,不久之后蒙古人会集结大军对辽东来一次大规模的进攻。
所以火炮的事情必须抓紧,相信古代人一定没见过大规模火炮集束群射的威力,冷兵器到热兵器时代的转变,攻与守自然也会随着转变,文明将渐渐征服野蛮。
相比叶近泉的顺风顺水,朵颜部落传来的消息却不怎么好听了。
不出秦堪所料,塔娜带着秦堪的使命回到草原,朵颜的花当果然想也没想便拒绝了汉蒙通婚的阴险建议。
塔娜年轻单纯不晓事,但花当不一样,塔娜将秦堪的原话一字不差转述,话没说完花当便马上意识到这是明廷的阴谋。
血统这种事不可儿戏,上下数千年以来,不论古今中外,对血统都非常看重,哪怕是五百年后的世界里,血统问题也是决定地位高低的第一因素,——不仅是人,畜生也一样,杂种土狗和纯血藏獒从价格上来说就很不一样。
尽管朵颜部落如今混得很落魄,但花当首领还是固执的认为自己是血统高贵的一类人,——也不知他这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从哪里来的,秦堪提出的汉蒙通婚,筑城教授朵颜农耕等等建议,且先不提汉人儒家文化包容一切同化一切的险恶用心,对花当来说,这个建议首先便降低了朵颜部落的血统纯度,从此汉不汉蒙不蒙的,一两代人以后,无论朵颜打劫北方的蒙古部落还是打劫南方的汉人城池村镇都不好意思下手,毕竟两边都是熟人……
花当拒绝得很果断,甚至对秦堪感到有些愤怒,他认为受到了侮辱,侮辱的程度大抵等于一条杂种母土狗强奸了一条纯血藏獒,一点也没考虑这条高贵藏獒的感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