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清晨七时,萨克森的警戒部队发现了普鲁士人和罗马人的异动,毫无疑问这是敌人发动进攻的前奏。
萨克森选帝侯大早地让人从温柔乡里叫起来很不满,现在正在营帐处大发脾气。不过军队有没有那位选帝侯大人都无所谓,因为施泰瑙伯爵在这里。
施泰瑙伯爵让随行的侍从帮忙穿戴完毕,站在营帐镜子里的自己,仔细打量了一眼嘴边的胡须,然后他让侍从帮他挂上肩带和勋章。这些勋章便是他一生为之奋斗的荣誉。作为一个巴伐利亚伯爵,他并不缺乏地产,但同样,作为一个贵族,一个有理想的贵族,他也不甘于整天钻女人的裙底。把目光投到侍从递上来的长剑上,金质的剑柄,再配上价格不菲的象牙,握在手上能感受到那种温润细腻的手感,拔出来以后,剑身还精美的纹理,这边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赐给他的奖赏。
施泰瑙伯爵仍然记得那个激动一生的时刻,四周赞赏、艳羡、嫉妒的目光让他觉得这辈子历经的苦难非常值得。在美因茨的绝望根本不值一提。同样,那个躺在乱七八糟堆放了一大堆东西的桌子上,带着金色星星的绿色元帅权杖更是他人生的巅峰。当他握着这个权杖走在萨克森,穿梭在宴会里,所有的女人都对他青眯有加,所有的男人都嫉妒地想成为他。不过能够获得今天这个成就,他并不是没有付出代价。在波兰,他跟当时北欧最出色的一群将军较量过,有胜有负,不过也就只有那个年轻的瑞典国王给过他一种锋芒在背的感觉。但现在,还没有开战。他就感到了一股不安。
两军将在莱比锡交战,萨克森选帝侯经过他的建议从德累斯顿抽调一千三百人进来,然后从其他地方调兵到德累斯顿,这样萨克森人就有了一万四千三百人,虽说他的谨慎建议让那位同为元帅的瓦克巴斯嘲笑为胆小如鼠,但幸运的是选帝侯还是按照他说的做了。
施泰瑙伯爵非常清楚他那位选帝侯的性格,那就是万事以保全萨克森为主。若是他当时在选帝侯身边,哪怕明知会被拒绝他就会建议选帝侯派出他麾下的四千骑兵疾驰到德累斯顿,一分为二。一路佯装后方截取敌人的退路,另一路前面挤压敌人的行动空间。然后就等着敌人不战自退吧。
只是萨克森选帝侯的野心很大,他想占领安哈尔特,还想吞掉一半的普鲁士,自然不可能想被这支敌军拖住后腿。而让领土被入侵,这更不可能被接受。于是那支敌军跳出包围圈之后,施泰瑙伯爵便觉得最少有一半的几率会跟敌人进行一次正面碰撞。因为萨克森选帝侯绝不容许在没有做出尝试之前就后退。
也就是说。这次如果能胜就最好。不能赢,那么至少也要保住全军的战斗力!从容地安排撤退。这不难做到,因他的建议,萨克森人一万四千打一万七千入侵的普鲁士保王党联合军,数目尚未处于绝对的劣势,更重要的是。萨克森人有着数目庞大的骑兵!
不管是进攻还是撤退,这对接下来的战斗非常有利!
早晨九点,蓝白色军服构成的普鲁士列线部队踩着整齐的鼓点,迎着清晨的微风。与白绿相间的萨克森军队一同出现在莱比锡附近的村庄里,这里便是胖子希庇亚斯选择的战场。
我们罗马的军队就站在这支普鲁士保王党联合军列线的中间。
金光闪耀的展翅双头鹰下方,是第三十三斯巴达军团的鹰旗徽记,这支出身安纳托利亚的军队选择了一只奔驰的战马作为军团幸运标志。
与二线军团的大红色外套军服和白色内衬不同,一线的军团,脚上套着及膝的皮靴,黑色的马裤上方是一件加厚的浅紫带点粉色的马甲,就是那种二十一世纪餐厅使者穿在身上的双排扣马甲。马家里面是白色的衬衫,而外面是长衣摆的紧袖开襟淡紫外套,翻开的大领口却用了黑色的面料,武器带和肩带固定住这件外套,军官们的打扮也跟此差不多,但那件长衣摆外套却成了大风衣,肩部更是多了肩章,双手则由长皮手套护住双手,顺带着还有一件深紫色斗篷从左侧斜扣在肩上。
“大人,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我们将作为整支军队的中心,有必要那么拼命吗?”希庇亚斯对我在昨晚向普鲁士人做出的巨大让步表示不解。
“那你觉得我们的军队该安放在哪里?左翼还是右翼,又或者是第二线?那样我们还没开打就相互猜疑,等到两兵相接,任何一点猜忌和犹豫以及故意拖延都可能导致失败。现在我们承担了中间的防御,但也用这个代价换取了两个团共两千多个普鲁士人的调动,这不是很好么。”
德绍亲王将他的二儿子莫里茨带着他的两个团来到我的麾下听命,眼下这位年轻人正用着单管望远镜仔细地打量着萨克森人。
“不过萨克森人那里可是至少四千人的骑兵啊!”
希庇亚斯说的没错,早在被围困的时候,我们就发现给力王亲自带领的主力里,萨克森人那里骑兵在全军比例很高,甚至高达了一比三的程度。不愧是历来以骑兵和骑士出名的萨克森。
“利昂!”
“在!”
两个利昂不约而同地应道,然后两者意外地大眼瞪小眼。
“我的军团副官。”我的叫喊让护卫利昂识趣地退了回去,“第三十三斯巴达军团可以挡得住骑兵相同数量的冲锋吗?”
利昂科穆宁哈哈一笑:“大家又不是没见过骑兵冲锋的小红人,当然可以!”
小红人就是二线军团和三线军团穿戴的服饰而繁衍出来用来称呼新兵的单词,我点点头:“到前线去吧。”
“为罗马服务是我的荣幸!”
“喂,阁下,我说你这排兵布阵的方式很有问题啊!你把我们的两个团步兵一起压上也就算了,但怎么能够,每个团只保留一个营作为预备队?我们的中间防线太单薄了,连点预备队都没有的话,若是战斗吃紧,左右两翼就是想派援兵来协助防御都办不到啊!”莫里茨打马走上来说道。
“阁下也担心我们的厚度不够,很容易被突破吗?”我反问道,却换来莫里茨一阵白眼。
“废话。”
这老小子还真是一点没有他老子的涵养。
“阁下听说过罗马的一句关于来自安纳托利亚地区的罗马军团名言吗?”
“没有!”
“来自安纳托利亚的罗马人自1207年以来只为伟大的帝国做过两件事。第一,我们组成罗马军团。第二,我们进入前线为罗马赢取胜利。”我话音刚落,只听到那位军团副官便用激动的嗓音在列线的前方大叫到“第三十三斯巴达军团!”
“罗马帝国的第三十三斯巴达军团!”
“在此!!!”
“我的同伴们,我们,将作为罗马的军队,代表罗马,在距离遥远的奥古斯都时代,易北河之败的一千年以后又再次深入到欧洲这么远!哪个军团拥有我们这样的荣誉?没有!你们感受到了吗?荣誉!力量!以及荣耀!!但是我相信这仅仅只是开始,更大的荣耀还在等待着我们去夺取!而今天,眼下,就有那么一个机会,一个更大的荣耀就在我们眼前!那就是击败那边的敌人!!!杀光他们!这样我们第三十三斯巴达军团不但是第一个重返欧洲的军团,还是第一个为罗马赢取胜利的军团!是的,兄弟们,同伴们,战士们,罗马人!!!洗刷罗马帝国在条顿堡森林的耻辱,日后,我们的事迹将成为永恒!还有比这更能荣耀我们伟大罗马的机会吗!!!”
这位安娜科穆宁娜的后代在草坪拽着焦躁的骏马转了两圈:“但是你们也要记住!今天!今天的战场,第三十三斯巴达军团必须胜利!一旦失败,这将令整个第三十三斯巴达军团蒙羞!不但帝国将视第三十三斯巴达军团为耻辱,哪怕是你们死后的日子,你们的家庭也会在日后遭到唾弃!而其他军团也会去告诉那些新兵们,我们第三十三斯巴达军团是第一个举着鹰旗重返欧洲的军团,也是第一个被打败的军团!你们想出现这样的情景吗???”
“如果不想!那么,第三十三斯巴达军团!哪怕是死也要铭记当年瑞恩斯坦大帝对所有斯巴达军团定义:不管敌人有多少,我们只问敌人在哪里,然后,杀光他们!!!明白了吗?!”
这位副官先是摆了一个大蛋糕在军团士兵面前,然后又威胁他们,看着那一个个士兵进入了打鸡血的状态,他最后举臂高呼:“罗马万岁!”
“罗马万岁!!!”
只是利昂的一通大喊大叫让我的处境一下子变得好尴尬。
如果第三十三斯巴达军团全体战死,那就不是将士不用命的问题,而是主帅太白痴的原因。得了,一下子就把我推上风浪尖头,这跟他过来背黑锅任命完全是不相符合啊。利昂这背黑锅的太不敬业。既然别人靠不住,那么只希望我接下来的布置会成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