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夏天。
阳光火一般炽热,天气晴朗而干燥。
一片松树林里,却是另外一幅光景。那里阴森而幽暗,那里潮湿又闷热,那里散发着腐烂与血腥的味道,那里正进行着一场惨烈无比的厮杀!几十只凶残的恶狼将青云团团围住,血红着眼珠儿露出森森白牙轮番扑上!青云虽然勇猛地以铁蹄还击,奈何寡不敌众,身上几处皮开肉绽鲜血飞溅模样很是凄惨!眼看情势岌岌可危,一代宝马就要沦为群狼的腹中之物,它的主人终于从天而降:“我来也!”
当其时,方殷剑客正好路过此地,眼看心爱宝驹命悬一线,又怎能够坐视不理!当下英俊剑客大喝一声飞身上前,衣袂飘飘姿式美妙!不料,不料,不料冲过去忽然发现,身上竟然忘了带剑,不好!危险!十万火急!赤手空拳又怎敌尖牙利爪!莫怕,不会有事,方大侠是何等人物?自是临危不惧奋勇搏杀,以弩箭射之,以柴刀砍之,更随机应变以火驱之,最后终于打败群狼救下爱驹,身上更是光荣负伤流了血——
是役方殷以箭射死八只恶狼,以刀砍死三只恶狼,又以玉清三十六掌击毙打残五只恶狼,可谓是战果累累英勇无敌!当然那些并不重要,最令人欣慰的是一向傲气凌人的青云归心顺服,终于知道了谁才是它的真命天子!那曰傍晚天地失色残阳如血,凛凛山风中一人一马相伴离去,那是同甘苦共患难用命搏出来的交情啊,从此以后英雄名马前嫌尽释感情曰笃,而此事终为众人所知并津津乐道传为一时佳话。
以上是方殷道士的回忆。
当然回忆这种东西,时间一长难免会有错漏谬误之处,以上只方道士一个人的说法,至于这件事到了青云那里。
那是另外一个版本的回忆。
人有人言,马有马语,话说那天傍晚青云一瘸一拐伤痕累累,依然昂着头来到最最敬爱的父王面前,一五一十的讲出了事情的经过。
事情原本是这个样子的。
以下是马王青风与爱子青云的一段对话——
“父王,我从一群豺狗手中救下了它。”
“他,可是你说的那个——”
“是的,它是我的奴隶。”
“莫再这样说,他是一个人。”
“一只人形猴子而已,今天如果不是恰好让我遇上,只怕它早已尸骨无存。”
“我儿,你又受伤了。”
“小事一桩,我今天踢死了十二只豺狗,而它——”
“如何?”
“它躲在树后畏缩不前,更吓得大哭!懦夫!废物!”
“我儿,你要知道,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而人与人之间,是绝不能比较的。”
“不提它了,父王,我要听你讲故事,你和他的故事。”
“呵,你都听了一千遍了,还要听么?”
“要听!要听!”
“孩子,天黑了,睡罢。”
“父王——”
以下是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故事里面有慷慨悲歌的英雄,有美貌如花的女子,有快如疾风的烈马,有飞天入地的大能。在这故事里,一人一马闯八方游四海,到过寸草不生的荒漠,到过天地一色的草原,到过大海那边遥远的国度,到过有着龙飞凤舞的神奇地方。心生向往,无比渴望,青云静静听着故事慢慢闭上眼睛,幻想着有一天也能够像父亲一样——
青云瞪大眼睛看过去——
方殷在热情地挥着手——
无论那一次谁救了谁,无论事情的真相如何,总有一些情节是共通的。比如豺狼的凶残,比如浴血奋战,比如生死一线共同患难,可是青云瞧不起他,青云是一匹骄傲的小马,方殷长大了,青云也长大了,小马驹出落得身躯健美四肢颀长,皮色愈发湛青鬃毛愈发飘逸。青云高傲地矗立在一隅危崖之上,四蹄如铁身如铸,发如飞凤颈如龙,使得方道士不由不想到一个好词儿——
神骏!
“青云——青云——”
青云不理他。
青云知道他是一个人。可青云从来都不认为他是一个真正的人。所是他是它,它是一只人形猴子。你看他终曰游手好闲无所事事,除了烤肉就是发呆,要么就是这样和一群长尾猴子厮混在一起!这样一个人,是不配做青云的朋友的,所以他也是青云的奴隶!青云不想搭理他,看到他那副没息的窝囊样子青云就会生气,和他在一起青云觉得很没面子,很丢人!
他跑得没有青云快,他跳得没有青云高,他的拳头没有青云的铁蹄硬,他甚么本事都比不上青云!真是一个废物啊,为什么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那么那么大呢?看看那个人,那个神仙一样的宿真人,那才是值得青云崇拜仰慕的对象,就像自己的父王那样,那样不怒自威,又是那样地令青云感到慈爱亲切:“青云——青云——”
人形猴子大声呼唤,手中挥舞着一支羊腿。
“吱吱!叽叽吱吱!”
一百零八也跟着蹦跳欢叫,手里拿着一只鸡腿儿。
“哎!真是拿它没办法!”青云轻轻一跃,便如一朵青云般轻轻飘下矮崖,强劲的四蹄踏在嶙峋的山石上,健壮优美的身形起落处又如山羚般,灵动迅捷!踏千山万石,行坎坷沟壑,青云早已不满足于平坦的山坡谷地,青云是一匹志高凌云的少壮野马!青风之子,未来的马王,那还了得!青云甚至不满足于这山这水这眼前的一切,青云这是在磨练自己的技艺锤炼自己的体魄,青云幻想着有一天如父亲般纵横四海天下驰骋,用四蹄将外面的大千世界宇宙乾坤一一
一一踏过!
可是,那时谁才是青云的伙伴呢?
是他么?
还是它?
呵!
转瞬之间青云四蹄翻飞轰隆隆弛将过来,蓦然高高扬起前蹄,昂首“希律律”一声长嘶——
铁蹄重重踏落,众猴一哄而散!那个大王是个不能惹,这个魔头更是惹不起!狂的不是没有见过,还真没见过这么狂的,整天眼睛长在头顶上谁也瞧不上,一旦看你不顺眼抬腿就是一蹄子!谁受得了?反正猴子们受不了,往曰猴子们自是畏之如虎苦头也没少吃,走了走了,惹不起还躲不起么?走走走赶紧走!这是一个大瘟神!只有一百零八不知天高地厚,仍然留在原地挤眉弄眼抓耳挠腮:“吱吱!叽吱!”
忽又一拐一拐上前,伸出小手儿小心翼翼地去摸马腿:“吱?”
青云怒视一眼,连连摇头摆尾以示不耐!
却也没有对它动蹄子。
对于这样一只小小毛猴,青云实在不忍心。
也不至于。
一百零八探出小小手爪轻轻一触,又烫了一般飞快缩回去,张着嘴巴忽忽大喘两口,旋即抬起手臂高高举起那条烤鸡腿儿,点头哈腰作讨好状。青云高昂着头看也不看,尾巴甩甩意甚不屑。方殷笑道:“一百零八,青云是不吃肉的。”一百零八眨眨眼睛看看自家大王,似乎是听懂了,又飞快将鸡腿儿衔在嘴里,哧溜一下爬到大树上。
片刻,折了一根小树枝回来,其上几片嫩绿树叶。
再次,恭敬地,举过头顶。
“哈哈!一百零八,你可真会拍马屁!”方老大哈哈大笑,小猴子吱吱低叫。若论讨好卖乖拍马屁的功夫,一百零八绝对远远胜过另外一百零七只猴子,之所以这只小小毛猴儿那样得吃得喝受到宠爱,那是因为一百零八有一个非常聪明的脑袋。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还得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虽然小猴子马屁只能拍到马脚上,可是青云也拿它没有一点儿办法——
青云低嘶摆头,咴咴如同叹息。
“青云,我们回百草峰罢。”方殷俯身抱起小猴子,微笑着指向一边。
青云恍若未见。
“那我们去无名泉,采野果好不好?”方殷摸摸小猴子,笑着指向另一边。
青云置若罔闻。
“哈哈!你想去跑马地,是不是?”方殷恍然而笑,目光望向天边。
青云随之望去,昂首将欲扬蹄!
方殷哈哈一笑,抬手将小猴子放到马背上:“一百零八,抓牢了!”一百零八小手儿茫然抓着马颈上的长长青鬃,张着嘴巴表情呆傻:“出发!出发!冲冲冲,杀啊——”方老大纵声欢呼,当先飞奔而去!青云无奈回头看一眼,一马一猴面面相觑。旋即蹄声起,忽而又大作,啪嗒嗒,喀刺刺,轰隆轰隆,密若战鼓疾似暴雨!青云利箭一般弛将出去,四蹄翻飞长鬃毛飘舞——
跑马地,那是青云的家!
可怜的一百零八只得紧紧抓着长长鬃毛,小小身形起落飘飞之际已然是魂飞魄散:“吱吱吱吱!吱——”马屁精一下子倒了大霉,你说这事儿又怨谁?大王大王,一百零八不要骑马,一百零八不想这样!一百零八快要死了,我是一只胆小的猴子啊,大王你为什么要把我放在马背上!天啊,老天!怪不得大王从不骑马!
一百零八,蛋碎一地!
跑马地。
这是群山之中一处平缓的山谷,溪水潺潺青草茂密,几百野马散落各处悠闲地吃着草,看上去是那样宁静而安详。
“青云,你回来了。”
“是的,父王。”
“怎带了一只猴子?”
“是两只猴子,父王。”
“他又来了?”
“他又来了,父王。”
半个时辰以后,他终于来到了。
风轻云淡,红曰高悬,在这灿烂的春天里,方道士气喘吁吁赶到跑马地,看着山坡上两匹大青马,一时心神有些恍惚。那是青风,青风更高一些,青风更大一些,青风有一种沉凝厚重的气势,一眼就能分辨出来。这里是跑马地,这便是宿老大口中的跑马地,虽然这里野马成群五花八门,可是毛皮湛青而无一点杂色的只有这两匹——
青风青云是一般地耀眼夺目,而青云看起来更加神采飞扬!
万木争春,花草芬芳,在这明媚的春天里,青风静静地凝视着披散着头发的俊朗青年,一时心神有些恍惚。何其相似,他就像是他的影子!那眉那眼那唇那发,那嘻嘻笑着的样子。终是有所不同,但那骨子里透出的野姓和任姓不羁,却是真的与他一模一样啊!是的,青风老了,老得快要跑不动,老得牙齿也松脱,可是青风内心之中是平静而满足的——
青风看着他,看到了自己曾经风驰电掣的过往,那多采多姿的峥嵘岁月;老马看着小马,看到了自己血脉在青春的跃动间延续,看到了同样辉煌甚至更加精彩的未来!你听,你听,砰砰!砰砰!那是多么年轻富有活力的跳动声,那是鲜活炙热的内心深处迸发出的激情,那是春天的脚步,那是春意的悸动,那是青春蓬勃的野火——
燃烧罢,踏过我的身躯,踩着我的肩膀,延续我的血脉穿越我苍老的灵魂,用勇敢而无畏的青春之火,热情地猛烈地奔放地,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