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崇祯七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一七六 谈妥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石进在一边听着,心里不由得叹了口气-

    大人为人,还是太过仁慈了些。

    见刘三面露难色,董策问道:“怎么,刘兄可是有些难处?”

    刘三沉吟片刻,道:“不瞒大人说,大人您也是官场中人,这衙门里头的事儿,当也多少知道一些。这年岁,在也无比大牢里头更黑更狠更毒的所在,甭管有罪没罪,进了大牢里头,那就不算是个人了。每个月给打死扔出去的,往少了说也有四五个。谁会管?所以本来捞出几个人来,不算是什么大事儿。但是这重犯,反而是轻易动不得!尤其是那些已刑的死囚,更是如此,不好出差错的。”

    他顿了顿,又道:“这些死囚,斩了脑袋之后,知县大人都要亲自验过的。”

    董策却还不知道里面有这些弯弯绕,想了想,道:“本官要这些人,却不是要他们活,若是等些时日,本官把他们的脑袋给拿回来呢?”

    刘三眼睛一亮,思忖一会儿,点头道:“这倒是可行,毕竟只要他们死了就成。只不过,大人何时能把脑袋拿回来?”

    董策问道:“距离现在最近的一个要处斩的死囚是什么时候?”

    “一月之后!”

    “好,那就是一月之后!~一~本~读~小~说~”董策一击掌:“到时候十个脑袋,一个也不少!”

    刘三笑道:“大人说的话,小人自然是信得过的。”

    接下来,便是商量价格了。

    最后定下来的价格,是一个死囚十两白银,董策一共要付一百两。

    说实话,这个价格并不贵,毕竟要把那么多大活人给从大牢里面弄出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事儿,须得上下打点,把每个人都给关照好了。只要稍有差池让人给捅出去,就是个祸事。

    “明日老赵当值,让他寻个借口,把牢子们都打发出去,嗯,大不了便老子做东请他们吃酒,只是什么借口却得好生想想。到时候牢里只留两个人,便把那些狗东西给提出来,塞进车里,从侧门儿出去。那车夫处,门子处,也得来一笔。如此的话,也得需要打点三五个人才成。”

    刘三心里大致已经有了个谱儿,他这是看在董策的面子上给优惠了不少。

    两人谈好了价格,便又就其它的一些琐碎事项说了好一会儿。

    等到谈妥,已经是过去了一个时辰。

    刘三急急告辞,回去准备去了,董策很是客气,亲自送到包厢门口。

    等到刘三下楼,石进瞧了董策一眼,终究是没忍住,叹了口气:“大人,这百两银子,就这么砸进去了。”

    他是个很有原则的人,素来对董策便是竭力支持和默默从命而已,只是这一次,看来确实也是太心疼了,而且对董策的做法颇不认同,于是便说了出来。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董策摆摆手,淡淡道:“我知道你是为银钱计,只是也得记住,有些东西,银钱买不来!这是咱们的底线!”

    说到后来,脸上已经是肃穆。

    石进默默点头:“属下知道了。”

    董策知道,自己未必是能这么轻易说服他的,石进和别人不大一样,城府深沉,而且颇有自己的想法。

    他转移话题道:“对了,你是怎地认识那张麻子的?”

    石进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属下早几年便常来阳和城,还记得第一次来的时候,有两个偷儿竟是瞄上了我,偷盗不成,被我抓到巷子里面把手指头给砸碎了,这辈子是甭想再偷了。却没成想那两个偷儿竟是找了人来,正是这张麻子,还带了几个人。”

    “属下把那几个人都给卸了八块儿,张麻子一个字儿也没往外说……”

    董策失笑:“恶人还需恶人磨。”

    ……

    很多人以为封建王朝草菅人命非常容易,说杀谁也就杀了,这种想法,说对也对,说不对也不对。

    在明面上,每一个中国的封建王朝都是法治社会,就拿大明来说把,大明律至少在名义上,上之于阁老大学士,司礼监秉笔,下至于草民黔首,都是有约束力的。倒是真对百姓有约束力,可是对官员士绅的约束力,那就小的可怜了,更别说对于那些大员们了。

    杀人也是一样。

    按照大明律规定,除非是干了造反之类的勾当会立刻被杀以外,其它的重罪,哪怕是杀了人,也不能立刻就判处死刑然后执行。一般都是秋后处决,而处决之前,必需得经过复核,唯一有复核权的人就是皇上。经过皇上朱笔御批之后,才能杀。

    而且有时候皇上心情好,或者是碰上什么大事儿比如说皇帝死了新皇登基之类的,还会大赦天下,于是罪犯们就会无罪释放。

    明面上是这样的,但是私下里,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

    明朝的地方官员,豪门缙绅,要杀一个人,实在是太容易了。

    寻个罪名抓进衙门,而一进了衙门,想要搓圆捏扁,还不是人家一句话的事儿?且不说有罪了,就算是没罪,三两日也能把你折腾死。

    比如说拷打。

    明朝虽然规定“须依法详情推理,毋得非法苦楚”,但同时允许对死刑、抢劫重犯等实旋“严刑拷讯”,“其余只用鞭扑常刑”。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是不是严刑拷打,完全取决于地方官吏,而他们通常是很热衷于此的。

    其刑具有挺棍、脑箍、烙铁、拦马棍、灌鼻、钉指等,特别是两厂一卫这种特务组织,审案所用的刑具更为狠毒,有械、镣、棍、秽、夹棍,可谓五毒俱备。这些酷刑“痛楚十倍官刑”地方恶吏在刑讯逼供时除用上述各种刑具外,还制造出竹签、磨骨钉、燕儿飞、寸寸紧等名目繁多的刑具和用刑酷法。所以往往供词未逼取,人却被拷死。依据这些供词——很多是假供——审断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然后就有更多人因此被牵连下来死罪。

    这种情况实在是太过于酷烈——“多者数十,甚者数百,积骸满狱,流血涂地”——以至于孝宗弘治六年专门定下拷讯致死之罪。管用了一段时间,但是到了现在这会儿,约束力早就近乎于无了。

    再比如说狱中斗殴。

    牢头狱霸在哪个年代都是存在的,犯人进了监狱先得吃一个下马威,这也不是后来才有的,而是源远流长。刚进去挨一顿打还算好的,有的是法子折腾新丁。像是一个最具代表性的,这个法子从汉朝的时候就有了。有个名目,叫燕儿飞。把一张木片儿或者是稻草塞在牢房顶上的缝儿里,然后把新犯人抛起来让他用嘴去叼那纸片儿,就算是能叼下来,这一下子下来也得摔个半死。若是叼不下来,来上几次之后,有的人能给生生摔死。

    类似于此的不知道有多少。

    而牢中因为一点儿小事儿产生口角进而发生冲突,而后斗殴致死的事情,也绝不鲜见。

    死的人大把大把的。

    既然未定罪和已定罪的罪犯的命都这么不值钱,那么董策能通过运作搞出来十来个罪囚,也就是顺利成章之事了。

    董策要的,都是重刑死刑犯,而且是已经断定有罪,必然会死之人。这些人多半是江洋大盗或者是满手血腥,也算死有余辜,杀了他们,董策也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他本来有更好的选择的——比如说石进提的建议,直接抓一些流民来,反正这些流民迟早都要饿死,现在死了反而是解脱,说不得比生生饿死还要舒坦一些。

    但是董策心中终归是有些底限在的。

    这等事,他还做不来。

    接下来,董策三人又在阳和城住了三日。

    董策每日都在客栈里不出来,这一次他带了不少书出来,都是诸如戚继光的《练兵实记》《纪效新书》,以及《武备志》、《神器谱》等讲兵法战法或者是军事器械的书。这些书买了他看的却不大仔细,不过是大略的遛一遍而已,没有深读进去。

    这个年代的书没有句读之分,读起来确实是很费劲的。

    之前一直是忙的脚不沾地,这一次却是难得有了时间,正巧利用起来。

    而周仲和石进则是被他打发了出去,让他们去做一件事——收钱。

    收的是那种质量并不逊色于官铸钱,甚至还要略好,厚实粗大,但是文字简略,一两银子可以兑换一千五到两千个的那种私铸钱。

    有多少收多少。

    ……

    三日之后。

    夜色深沉,寒风呼啸而过,带来阵阵寒意。

    此时的北地,已经很有些寒冬气象了,衰草枯微,地面都冻得梆硬。

    董策三人牵着马,躲在一个背风的所在,正自等着。

    今日是和刘三说好的交货的时候。

    这里是阳和城南门西南二里之外,已经远远的离开了阳和城外的繁华区域,从这里看去,那里灯光密集,繁华浮生,在呼啸的寒风中,却是显得如此遥远。少顷,从南门的方向忽的出现了一串亮光,接着,那一串亮光便是向着此地而来。仔细看去,却是一行人打着火把过来。

    一

    %77%77%77%2e%64%75%30%30%2e%63%63/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