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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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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谁家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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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仲躺在破旧的木板床上,看着透着丝丝亮光的茅草房顶,终于无奈的接受:这并不是一个虚幻的梦,而是老天爷开了一个不太好笑的玩笑。

    没错,他非常狗血的穿越了,除了名字没变,其他的一切都完全改变了。他没有疯掉完全得益于神经太大条,或者该感谢那些汗牛充栋的穿越网文。

    整整三天,程仲才算是慢慢接纳自己的新身份,一个十六岁的未成年。

    现在是大明嘉靖三十六年,程仲现在居住的地方叫广富林市。

    明代的市,建制在乡、保之下,是市集的意思。广富林市隶属松江府华亭县集贤乡。集贤乡下辖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共三个保,而广富林属于三十八保一区三十图。

    程仲在图书馆的时候看过上海的地方志,知道松江府就是后世的上海,而集贤乡就是徐汇区大概的位置,这穿越倒是没换地方,只是时间倒退了几百年而已。

    程仲估计是那个来自星星的思密达忘记把自己遁走的虫洞及时堵上了,才会让他意外之下中招,就好像踩到了没盖的窨井一样狗血。

    如果是在三年之前穿越,程仲估计还能有几天好日子的过,不说别的,这一世的老爹程孝直三十八岁中了进士,而且授了实职,当了几年的知县大人。别看县令在影视作品中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官,但是实际上,明代知县的职权比后世的县长要大的多,这在当时广富林市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情!

    程孝直为官还算清廉,但是官运却实在不咋地,在任上不到三年,就因为倭患造成治下不靖,被免职罢了官。程孝直一口气没上来,就这么撒手归西了。

    程仲自小身体就不好,程孝直在世的时候,汤药、补品倒也跟得上。但是程孝直撒手一去,这情况可就急转直下了,之所以能够苟延残喘活了三年,全靠母亲刘氏变卖家财苦苦支撑。眼见着家财散尽,程仲竟然也步着他老爹的后尘呜呼哀哉了,用世人的话说,真真正正的算是个讨债鬼,不知道程孝直夫妇上辈子欠了他什么,这一世如此来糟践。

    不过这么一来可就让此程仲捡了个漏子,得了这么一具羸弱的皮囊。但是程仲不知道这具皮囊可不单单是羸弱而已,更是蠢笨无比!

    按理说,程孝直好歹也是个进士,程仲就是再蠢笨总该有个限度。但是让世人没有想到的是,程仲不知道是出生的时候脑袋被门挤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简直是比猪笨,比狗淘,偏偏又身子骨肉弱,打不得,碰不得。估计程孝直的死因中也有几分是拜这个儿子所赐。

    不过,反过来说程仲也算是幸运的,比起某些穿越之后成为崇祯,站在煤山之上;或者成为张作霖,坐在开往皇姑屯的专列上;更或者是手拿绣花针,娇滴滴在一群人“东方教主”的歌颂中洋洋自得的倒霉蛋来说,已经好太多了。

    此时,房外传来一个清脆的女童声:“忘恩负义,都是坏人,没有一个好的。当初干爹在的时候,对他们有多好,钱呀粮呀,时常周济。但是现在干爹不在了,他们连一点口粮都不愿意借!坏人!”

    说话的女孩叫程涟忆,本是程孝直在赴任路上捡的孤儿,捡到的时候只有两三岁的光景,却连话都不会说。程孝直便让她跟了自己的姓,又取了个涟忆这样文雅的名字,算是当个女儿养。

    程孝直死后,家人都遣散了,只有这程涟忆留了下来帮忙照顾程仲,给刘氏分担了不少。

    程孝直当县令时并没有积累多少家财,又要给程仲请郎中、买汤药,这几年早就花得七七八八了。刘氏不得不打发程涟忆到以往程孝直周济过的亲邻处讨借一些口粮。但是没有想到,却少有人愿意借的,有的甚至还对着程涟忆冷嘲热讽。跑了大半个广富林市竟然连一粒粮食都没借到,程涟忆的心中憋了一肚子火。

    “算了涟儿,今年光景不好,谁家也没有多少余粮。”刘氏叹了一口气说道:“他们能让仲儿继续在族学读书已经不错了。”

    刘氏的话语中带着深深的无奈:“仲儿的资质一般,有时我也在想与其这样毫无希望的读下去,不错让他出去谋个生计。只是读书入仕是老爷的夙愿,况且仲儿的身子打小就弱,真不知道能做些什么。”

    程仲一阵汗颜,闹了半天自己就是一个废人呀,竟然靠两个女人养活。

    “干娘,您别这样想。我听人家说,这人有的开窍早,有的开窍迟,往往开窍迟的反倒成就更大呢。”程涟忆开解刘氏说道。

    “你这孩子就会逗干娘开心。”刘氏笑道:“要真的能像你说得那样就好了。这几年多亏有你,否则干娘一个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是苦了你了。”

    刘氏看着程涟忆满是冻疮的手说道。母女两人平时给市上的人做一些缝缝补补的活计赚一些家用。别看程涟忆人儿不大,却心灵手巧,恐怕要不了几年,这手艺就要赶上刘氏了。但是天寒地冻的,两人做针线活,手都冻得肿了,有些地方还出了脓疮。

    “干娘看您说得什么话。要不是您和干爹当初捡了我,我恐怕早就冻死、饿死了。”程涟忆见刘氏的情绪有些低落,又转换话题说道:“哥哥过了年就十六了,而且按周半仙的说法,熬过了这一关就大吉大利,后福绵长了,恐怕这两天就要苏醒过来,干娘是不是该考虑让哥哥完婚了?”

    “完婚?”程仲一愣,十六岁就结婚?他不由看了看自己的胯下一眼——它成熟了吗?同时,程仲又有几分期待,后世虽然活到了二十三,却还不知道女人是个什么滋味呢!只是以程家现在的光景,会有女孩子家肯嫁过来吗?

    不过刘氏接下来的话又让程仲恍然了:“仲儿的亲事订下也有几年了,按理说也是时候完婚了,只是今时不比往日,以程家现在的光景只怕会横生出许多变故。”刘氏心中没有多少底气。

    “干娘您放宽心吧。”程涟忆说道:“这两家是交换了婚书的,能生出什么变故?再说了,这女方的父亲还是您的弟弟,哥哥的舅老爷,也是看着哥哥长大的,虽说这几年走动的少了些,但是想来也做不出反悔的事情。”

    “我那弟弟自然是不会反悔,只是弟妹她……”刘氏还是不放心。

    “舅奶奶想反悔又能怎样?当初的聘礼她是亲手收下的,而且干爹在世的时候,她从我们家拿了多少好处?现在有脸反悔?”程涟忆想当然的说道。她却不知道有些时候人的脸皮是完全可以不要的。

    “啊呀,光顾着说话忘记给哥哥喂药了。周半仙的药只剩下最后两付,吃完了哥哥也该好了。”程涟忆站起身来说道。

    她们哪里会想到所谓周半仙的药根本丁点作用都没有,估计就是香炉里捞起的灰烬。真正的程仲三天前就挂掉了,现在的程仲也早就醒了,只不过是一时之间接受不了现在的处境,所以还装睡着呢。

    严格算起来,程仲应该算一个小偷。只是别人偷得是钱财,而程仲偷得是人的躯体,简称“偷人”。

    程涟忆端着药碗走进房中,却“啊”的一声惊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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