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万物都归于沉寂,隐入无际的黑暗中,等待黎明的曙光。但是,仍有一处地方依旧和白昼时那样喧嚣明亮,那便是“不夜城”,一座富得流油的城市。所谓不夜城,便是“没有夜晚”的城市,一到晚上,这里是富人的天堂。不夜城面积不大,但不影响它的滚滚财源。繁华的街道上,到处都是高档的酒吧、舞厅、咖啡馆、俱乐部,没有一定财富和地位的人在这些霓虹闪的夜店前只能望门兴叹,且不说里面消费有多么奢侈,就连进个门槛都得付高昂的门票钱,即使如此,很多有钱有势的人仍趋之若鹜,以彰显自己的身份和品味。
然而,在这座城市的中心却有一块“静地”,所谓“静地”,因为在这里相较于周围的灯红酒绿,显得宁静了许多。而这块“静地”便是一个庄园。庄园不大,却精致非常。里面开满了成簇成簇的郁金香,五颜六色,煞是好看。只见粉色的如娇羞的少女,红色的如炙热的火焰,白色的如华美的瓷器…甚至还有如艳绝的妖姬般的“夜皇后”(也就是黑色郁金香),可见庄园的主人对郁金香的钟爱。而庄园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将这座不夜城治理得井井有条的城主莫涵,她是不夜城里女王般的存在。
“叮咚~叮咚~”,此时,在莫涵的书房内,墙上华丽的摆钟发出了洪亮的鸣声,提醒主人时间已至晚上的十点整,而书房的主人莫涵仍趴在书桌上奋笔疾书。她必须将这几天堆积成小山的公文进行批阅。平时坐守在这座颇为让自己感到自豪的城市里,谁敢生事端,欠收拾啊!没想到溜出去了几天,城内就给她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什么几个黑帮在城内干起了群架,某俱乐部里发生了抢劫事件,某赌场里有人输不起便开始砸场子闹事……“一堆破事儿!”某城主发出了如斯感慨。
但是,这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几天的外出使她收获了一样极其珍贵的宝贝——一枚珠子。(抱歉!小说简介我写错了,不是一串珠玉,而是一枚珠子。)莫涵小心翼翼地将拿在手里,仔细端详,越发觉得这枚珠子与自己有一定的联系。想起那天她端着协助考古研究的架子实则是为了盗…不,是淘宝贝,兴致冲冲地就溜去了城东凤翎山巅处的一座新发现的陵墓,陵墓堪比秦始皇陵也不为过,里面就是一座穹顶的宫殿,保存得也完好。只是奇怪的是,陵墓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金银珠宝,却唯独不见主人的枯骨,甚至连半颗牙齿都不曾被发现。只在一口檀木棺材里地躺着一个用纯金打造的首饰盒,而首饰盒里便只有这一枚如婴儿拳头般大小的珠子。很多学者都看不出这枚珠子是用什么材质的玉石打磨而成,只是这枚珠子看上起极其普通,却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由此可见打造这座陵墓的人对这枚珠子的珍视。
莫涵也正在陵墓里四处打量,当某考古学家戴着手套的手里捧着的这枚珠子映入她的眼帘时,她的内心瞬间荡漾出了一波不知名的柔软,似乎有着感应般,当莫涵伸手把这枚珠子从那位考古学家手里拿过来的时候,原本黯淡的珠子突然泛出莹莹的淡紫色的光芒,珠子本是乳白色,这由内而外的紫光使这枚珠子更显得圆润清透。然而这还不是最神奇的,在这枚珠子中间,莫涵看见了一只凤凰。那好似燃烧着的烈焰火凤在与珠內那狭小的空间内渐渐苏醒,一双如黑曜石般透亮的眸子在看到莫涵的刹那,如洪水般爆发出惊喜的神情,甚至想冲破珠玉的禁锢飞到莫涵的身边,然而无论它试了多少次,都只是徒劳,只能在圆球形的空间内盘旋飞舞,好似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它内心的喜悦,以及发泄它焦急的情绪。
看到这一幕,莫涵只觉得惊奇,不禁想将这枚珠子占为己有,而不是将它放在博物馆里。抬头看了下四周,却见那些考古学家和学者们有的拿着刷子清理着那些古董上的泥垢,有的拿着放大镜仔细研究者一些器皿上的花纹和文字,就连刚刚将这珠子递给莫涵的那位考古学家也只是匆匆瞥了眼她手上的珠子,便又将目光转向了其他地方,继续寻找可研究的地方。为此,莫涵反而更加郁闷了,难道这些眼尖得连根牛毛都不可能放过的老前辈都没有发现她手上这枚珠子的异常,只有她一个人才看到了这幅神奇的景象?亦或是她出现幻觉了?于是莫涵装作眼睛进沙子似的使劲揉了揉眼睛,又使劲地闭了下眼睛才深呼吸后睁眼,然而她看到的景象还是和刚才一样,散发着淡紫色光芒的珠子里盘旋飞舞着一只烈焰火凤,那双如黑曜石般透亮的眸子欣喜而又殷切地看着莫涵。
莫涵被它看得莫名其妙,大眼瞪小眼对视了一会儿,莫涵只觉得对这枚珠子亦或是这只火凤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更想将这枚珠子带回去好好研究研究,实则就是想私藏了,于是脸不红心不跳甚至可以说是理所当然地宣布了一个事情:“各位前辈,本城主觉得这枚珠子虽然很普通,就算放在博物馆也没什么参观价值,但是本城主却很喜欢这玩意,于是就想收藏了它,我想大家也没什么意见吧?”
这句话说得也可算是无赖,既用自己的身份说话压过一切想反驳的人,又贬低了这枚珠子的价值,使大家信服这枚珠子的确是可有可无的,再而最后一句反问句,更显出她的话语是没什么好辩驳的,于是一片应和声。
“城主,拿去吧,反正这里这么多古董宝贝,我们老眼昏花的都看不过来呢!”
“是啊,博物馆的展览里也不差这枚小珠子了…”
……
“那我就不客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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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本人新人一枚,第一次写文章,文笔会有点缺陷,希望谅解。不过这篇文章绝对精品,偶整整构思了一年啊~也因为偶是懒人一枚,所以一到码文就会拖拖拉拉,不过大家放心,偶做事绝对有始有终,竟然开始写了,就会一直写下去,猫崽子希望大家多多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