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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李默在院子里的那辆跃进小福星边上转悠着,最后又检查了一遍车况。
这是一辆单排座的小货车,也是蛋托厂的送托车。说来也巧,末世降临的那天,这车正好在厂里,正准备去送货呢。
不过早在昨晚,装了半车的蛋托就被李默卸了下来,此时的车斗里,则被换成一条条塞满兽肉的麻袋。由于变异兽和进化兽的肉很难会变质,因此根本不用刻意去储存。
至于装肉的麻袋,则是李默翻遍了旮旯找出来的,以前装什么的都有。然而多年的末世生涯,早就让他无视了所谓的卫生问题,才不会去在意那些。不过进化者自身的免疫力的确相当强大,一般的细菌病毒根本就不必去在乎。
打着了小货车,习惯性的踩了两下油门。发动机的声音很不错,一看里程表,才五万多公里,还算新车。
小江昇也喜滋滋的爬进副驾驶,虽然这辆小货车比不上家里那辆新捷达舒适。但只要身边有李默在,就会让男孩感到非常的安心。
……
批发市场里的丧尸,大多因为变异犬的出现转移了。可当李默开着小货车拐进大门后,还是意外的看到,几十只丧尸,正在围攻副食厅前面的一辆电动三轮。
从情形来看,应该是因为电三轮的出现,才聚拢成群的。而且这会儿已经完成了合围,要不是恰好被李默撞见,估计里面的人十有**是要撂在这儿。
就见跃进小福星骤然提速,朝着尸群直冲而去。当然了,李默并没有去撞丧尸的意思,虽说这货车吨位比轿车重,但要论正面撞击丧尸,却还不如有鼻子的小车呢。
而小福星的出现,也立时就吸引了尸群的注意。这下到是缓解了电三轮的压力,铝合金全封闭的车壳里面,开车和坐车的两个幸存者,也都稍稍顺了口气。
其中开车的那个,更是抓住一个空当,加速冲出了包围。只是摆脱丧尸后,他们却并没有离开。而两人的注意力,也都已经被李默和他小货车吸引。
在两人充满惊奇的目光中,只见跃进小福星屁股一甩,居然利落的来了一个漂移大甩尾!我擦,那种车难道也能漂?就不怕翻车?两人皆是看的咋舌。
李默的确是玩了一手漂移,不过并非卖弄,只是已经习惯了以最省事的方式来达到目的。一个简单的漂移,直接就用甩起的后车斗,撞飞了十几只靠近的丧尸。虽说没鼻子的前脸咱不敢用,但屁股可是很强大的。
而且这个华丽丽的漂移,也正好把小货车准确的停在了副食厅的大门口。要是一般人,让您一把轮能把车倒正了,都不是那么容易的。
而车停好的瞬间,李默也钻出了车厢。手一伸,从后斗里抄起大砍刀。脸上泛起一丝轻笑,提刀杀向尸群。他这刀,可是还没开过荤呢。
接下来,电三轮里那两位,彻底傻眼了。没办法,实在是那位“货车司机”杀丧尸杀的太销*魂,太彪悍。
只见他手上的那把古里古怪的大刀,一个横扫,就硬生生的斩断了四五只丧尸的脑袋。我勒个去,难道那就是传说中的“横扫千军”。
两个幸存者彼此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还同时生出了一个荒唐的念头:那小子,不会是他娘的武将转世吧?
不过前面开车的那个五十来岁的中年人,眼睛却是眯缝了起来。看了会儿后,就颇有些吃惊的叫道:“咦?那个小伙子,我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啊?”
啥?后面坐着的年轻男人愕然的看向他,不过很快就露出了一丝了然的笑意。自己的这个老丈人,平日里嘴里就爱跑火车。这会儿估计是老毛病又犯了,看人家那个司机厉害,就开始吹牛皮。
只是这小子自己其实才是真的糊涂,现今都什么时节了,是末世啊!就算您老丈人再怎么不着调,但也不至于在这种关头,有闲心和您闲扯玩吧。
再看那边大战群尸的李默,有了巨力异能和手里的大砍刀后,只要尸群的数量不是太多,对他而言就不会有太大的威胁。
几十只丧尸,也就用了几分钟功夫,就完全清理干净了。只是他却根本没有去理会,电三轮里那两个幸存者的意思,径直就朝着副食厅走去。
至于之前为什么出手相救,当然不是见义勇为。说白了,就算没那两个幸存者,他也一样要清理掉那些丧尸。
而批发市场里的东西又很多,多到根本不是李默或者说是那两位,能尽数拉走的。双方可以说没什么利益冲突,自己可劲装就是了。因此李默自然也就没必要去算计对方,何必非要见死不救。
但是,李默对人家没兴趣,却不代表人家对他同样没兴趣。“那个小伙子,是机械厂李东生家的小默吗?”忽然,一个略显有些沙哑的声音,传进了李默的耳朵里。
李默大感意外,不禁驻足看去。真没想到在这种地方,还能遇上熟人。可看着从电三轮里钻出来的那个中年人,他的心里却又写满了疑惑。
和当初遇到老高不同,对老高,那是李默认识人家,而人家不认识他。可眼前这位呢,是人家认识他李默,他却死活想不起来对方是谁。只是依稀觉得,似乎有点眼熟。
要知道李默如今的记忆,最清晰的都是重生前那几年的末世经历。至于说末世降临前认识的那些人,十有**都忘的差不多了。
然而中年人显然很激动,小跑着就到了近前。也根本不顾李默眼中毫不掩饰的疑惑和防备,自顾叫道:“真是小默啊!你不记得我了?我是你爸爸的老朋友,三条叔啊!”
三条叔?慢慢的,好像已经很久远的记忆,从李默的脑子里爬了出来。说实话,对于这位三条叔的样子,他真的已经没有印象了。要不是对方颇有特色的大号,李默都不准记得起来。
三条叔的确是李默早亡老爸的好朋友,只是那时候他年纪还小,只有十三岁。而老爸离世之后,和这位长辈见面的机会也就少了。然而,他却依然记住了对方的那个称呼。
说起来,三条叔在老机械厂,李默那一代职工子弟的眼中,还是个颇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呢。而且还给广大的机械厂职工,以及李默这种小盆友们,带来了一些欢乐的记忆。
记得当年,老机械厂一次开职工大会的时候,当厂长缅怀了过去,遥想了将来,讲话完毕后,客套的让工人们也踊跃发言。
接着,三条叔上台了。而且还很是不客套的拿起了厂长的水杯,润了润嗓子。
继而一抬手,伸出了三个手指头,颇有些领导范儿的说:“我就不多说了,就提三条:第一,给我涨工资;第二给我分房子;第三,让我生小二!”
话音落下,全体职工捧腹大笑。只是台上的领导们,脸却都有点黑。于是三条叔这个“大号”问世了,他本人自然也“声名远播”,成了厂里的名人。
所以李默会对这个三条叔印象很深刻,并不是因为他和自己老爸的关系很铁。而是因为此叔在他眼里,实在太不着调,也是机械厂出了名的大混子。
只是让李默至今都搞不懂的是,老实巴交的老爸,和三条叔这种人,当年怎么就会成为朋友呢?
而现今,在如此时节如此地点,遇上了这位,也让李默颇为有些哭笑不得。难道冷着脸不搭理他?可那毕竟是老爸当年的老哥们啊。
再说了,他倒是想和人家保持距离,可人家根本就不和他客套。三条叔是什么人?那可是当初敢拿着厂长的杯子牛饮的主儿,从来就不知道客气是个啥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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